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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网络对新企业绩效的影响研究——合法性的中介作用摘要:近几年来,在创业领域中,创业网络的研究受到了极大的关注,网络在对创业成功的价值方面已经被广泛的认可。但是缺乏对创业网络的作用机理的研究。本文将合法性作为创业网络和新企业绩效的中介变量,研究合法性在创业网络和新企业绩效之间的作用,从而更好的解释创业网络对绩效的影响。本文首先对国内外创业网络的研究进行了概括,然后论证了本文的研究框架,得出了四个命题。关键词:创业网络,新企业绩效,合法性,强关系,弱关系Theeffectofentrepreneurialnetworkonnewfirmperformance---themediatedroleoflegitimacyAbstract:Inrecentyears,theresearchonentrepreneurialnetworkinentrepreneurshiphasbeenconcertedgreatly.Networktothevalueofbusinesssuccesshasbeenwidelyrecognized.Butthelackofentrepreneurialnetworkmechanismofactionresearch.Thispaperwilllegitimacyasentrepreneurialnetworksandnewenterpriseperformanceofintermediaryvariable,theresearchonlegitimacyofactionbetweennewenterpriseperformanceandentrepreneurshipnetworks,therebybetterexplainstart-upsnetworktoperformanceimpact.Inthispaper,first,domesticandforeignventurenetworkofresearchweresummarized,andthendemonstratestheresearchframework.finally,itisconcludedthatthefourpropositions.Keywords:entrepreneurialnetwork,newfirmperformancelegitimacy,strongties,weakties一、引言在解释创业成功时,网络的价值已经被广泛的认可。但是,还不能详细说明创业网络在企业出现和早期成长中的角色。传统的战略与组织管理学者已经就企业网络展开相关的理论与实证研究,但是创业企业的网络具有很强的不稳定性和个性特征,现有的力量可能并不适用,现在缺乏创业企业网络作用于新企业绩效的内在机理,学者的研究多关注与创业网络与新企业绩效的积极关系,缺乏路径研究。例如,蔡莉、单标安、刘钊、郭洪庆对组织学习在创业网络和新企业绩效的中介作用的影响研究[1];以及蔡莉、单标安基于企业创建期、存活期及成长期的创业网络对新企业绩效的影响[2]。本文将整合合法性理论、资源基础理论和创业过程理论来探讨合法性在创业网络和新企业绩效之间的中介作用。二、理论综述(一)创业网络和新企业绩效国内外的创业网络的研究主要是从两方面展开:一是旨在理解网络如何影响创业过程和创业绩效,二是关注创业过程和创业绩效对网络随时间发展变化的反作用[3]。在现有的研究中,创业网络的研究视角主要包括网络规模、网络能力、网络治理和网络演化四个方面。而国外关于创业网络影响创业绩效的研究结论也存在矛盾。有的研究认为创业企业之间的网络关系有助于创业企业的成长,有的认为,初创企业的网络对其后的企业绩效没有影响。在以往的研究中,学者们提出的创业网络对企业的影响有以下几个方面:机会识别、融资、客户、人员招聘、文化支持力和商务支持等[4]。在林嵩的关于创业网络理论的研究中,强调创业网络的影响因素包括社会资本和结构洞[5]。在综合国内外关于创业网络对企业绩效的影响中,大量研究肯定了网络在影响创业过程方面的重要性,但是在创业成长的不同阶段,网络的作用也是不同的,过强的或过弱的网络联系都会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创业网络对新企业绩效的影响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二)合法性合法性广义的定义为,存在的行为是满意的、合适的、适合社会结构系统的形式、价值、信念和定义。概括来说,合法性是人们在社会结构体系内的规范、价值观、信仰和定义框架下,对实体活动的适当性(Appropriate)、恰当性(Proper)和合意性(Desirable)的一般感知或设想[6]。一般来说,学者将合法性分为社会政治合法性与认知合法性,而其中社会政治合法性又可分为规范合法性和管制合法性。社会政治合法性是关键利益相关者接受新企业的规则和标准,当获得社会政治合法性困难时,新企业在革新和挑战存在时会产生产业障碍,此时就需要新企业改变自己的制度框架,以获得社会政治合法性的认可。认知合法性指的是新企业的性质被大众理解和接受[7]。克服合法性障碍,必须建立合作者广泛理解的概念。在国内,杜运周首先提出来将合法性理论应用于创业企业创新网络资源整合的研究,突破了传统网络分析局限于“结构洞理论”等网络结构理论的不足[8]。Zimmerman等则首先结合资源基础理论与合法性理论,提出新企业可以通过合法化战略选择,整合资源,克服生存门槛并获得成长[9]。三、理论框架(一)对创业网络的分类创业网络(EntrepreneurialNetwork)是创业过程中与创业者或新创企业发生联系的多个主体、多种关系叠加而成的整体性网络[4]。FlaviaAngeliGhisi对创业网络的研究过程进行了总结,创业文献的研究主题主要有:网络结构、起始企业网络、二元关系(特别是买者-卖着)、经济交换、产业区域、直接关系、网络的理论观点、确认网络对成功的贡献[12]。对创业网络的形式的研究包括两个方面,组织网络(或称组织间网络、正式网络)和创业者个人网络(或称社会网络、非正式网络)[12]。创业者与亲戚、朋友等个体建立的网络关系被称为非正式网络;与金融机构、供应商、顾客、竞争者等形成的网络关系被称为正式网络。图1:创业网络的分类(二)合法性与资源获取以Barney为代表的资源基础理论强调有价值的、稀缺的、难以模仿的、难以替代的异质性资源是企业竞争优势的基础。但是资源获取有几个障碍:资源的识别、资源的获取和资源的不确定性。通过研究,我们发现,合法性的获取可以对新企业获取资源,克服新进入缺陷产生积极的影响,而新企业合法性的获得又可以分为两个方面,社会政治合法性和认知合法性。而新企业创业网络的合法化也是多层次的,这里我们引入杜运周的概念,从组织、行业内、行业间和制度机构四个层次来提高认知合法性和社会政治合法性,实现新企业成长,对新企业绩效产生影响[6]。(三)合法性与创业过程当一个创业企业从事革新时,他必须确保合法性。革新的越多越需要广泛的得到制度的支持和合法性,企业必须组织网络来克服合法障碍。在SusannaSlotte-Kock和NicoleCoviello的关于网络过程的文献综述中,网络过程的研究一般有俩种方面,一种是社会网络方法(SocialNetwork),另一种是商业网络方法(BusinessNetwork),关于过程的定义以及对网络的定位,导致了对网络过程研究的不同结论[3]。在创业企业中,创业网络的建立也是随着网络过程而不断变化的,在创业网络的不同阶段,网络所扮演的角色是不同的,其中,合法性的要求也是不同的,例如,在创业初始阶段,更需要的是获得同行、供应商和政府等的社会政治合法性,但当企业继续发展,就更需要获得大众认可,消费者满意以及社会媒体等各方面的支持的认知合法性。这是一个动态的研究过程,而动态研究也正是我们现在在研究创业网络时比较缺乏的一个方面。(四)创业网络对合法性的影响机制初创企业在创业初期,由于没有自己的社会网络,信任关系薄弱,在于顾客、供应商等外部建立联系的时候,存在普遍的新进入缺陷,并且新创企业的资源有限,这就使得初创企业在建立自己的创业网络时,需要获得社会政治合法性和认知合法性,从而对新企业绩效产生积极的影响。在网络对合法性的影响中,王侃和董保宝的研究认为创业者或创业企业通过其网络联系的一系列行为,不仅促成了企业的初始建立和发展,更为重要的是,这些网络资源为创业企业以后的成长奠定了基础[4]。夏清华在谈到决定新企业成长的几个因素中,有创业者资源(个人预备知识和职业经验,社会资本以及调动社会资源的能力)、产业吸引力(新兴产业、成长性产业、动态产业决定了机会窗口,也决定了相应的创业战略)、创业行为(新组织的行为模式因环境而变化,新企业的战略能力决定了将机会资本化的成本和方法,也最终决定了新企业的盈利水平记忆创造和维持竞争优势的能力)和组织学习(创业者个人经验转化为组织的知识,需要组织的系统学习、创业者的承诺和结构化学习机制)[12]。在这几创业网络正式网络非正式网络依赖组织关系而存在的关系网络,包括与供应商、竞争对手、行业协会、银行、税务局、中介机构等建立的关系不依赖于组织而存在的个体关系,包括亲戚、朋友、同事关系等个因素中,创业者资源、产业吸引力和创业行为的提高都与合法性有着密切的关系。新企业合法性的提高,会使资源获取更广泛且便利,获得更强的产业吸引力,得到大众的认可。在Sari和Mats的对于网络能力、网络结构和企业绩效之间关系的研究中,强调创业网络为新公司创造了合法性,特别是集中在创造一个新市场或者在已有市场的壁垒,联盟能和创业公司的顾客互换关系[13]。新企业的思想常常形成了社会网络的框架,新企业的创新以个人或者创业团队为基础。创业网络是开发创业计划的资源和方式。本文在研究中发现,当创业网络处于初创时期的强关系时,需要获得一定的合法性,当发展到一定规模,企业要增加自身的竞争以达到生存的目的,此时就需要有更多的机会,因此,企业应该由强关系为主转化为更多的弱关系,以便从弱关系中获得更多的机会,而要利用这些机会,就要将弱关系逐渐转变为强关系,形成公司的战略,与利益相关者建立友好关系,获得更强的合法性。因此,通过上述合法性与资源获取和创业过程的研究,以及创业网络对合法性的影响机制的研究,本文设想从强弱关系的角度来衡量和验证合法性。(五)合法性与强关系基于合法化的理论,在组织取得合法性的过程中所建立和所需要建立的强弱关系,以使得初创企业生存和成长。强关系用来获得密集的信息和隐形知识,信任的制度和资源共享。强关系倾向于在长期和密切的联系中,和朋友和家庭成员的情感关系中可能提供一个捷径或者排除寻找有用知识并获得关键资源[14],这就是“人情法则”,也就是通常中国人所说的“报”的原则[15]。强关系的优势:快速的利用市场机会——节省时间,减少监督和交易的时间,搭便车是不允许的,交易成本也相应降低了[7]。强关系的情感组成是委托、忠诚和友谊。简而言之,强关系将提升信任、细密信息和隐形知识的获得。但是强关系有过度嵌入的风险,容易受到外界的冲击,可能隔绝网络外界的信息。命题1:强关系与合法性有正相关关系。(六)合法性与弱关系弱关系更多的是提供信息,与异质网络连接,强弱关系对创业网络的不同的目的都有优势[7]。关键的问题是如何确定合适的强弱关系的混合。弱关系指的是个人在不同的工作环境中的多种集合。这种联系增加了多样性,可能提供新信息的不同资源和有认识更多人的机会。因此,弱关系就弥补了强关系的不足,并且都为公司的成立和成长做出贡献,他们在公司发展的不同阶段,通过不同的方法对企业绩效产生作用。命题2:弱关系与合法性有正相关关系。在探讨合法性问题时,我们不可避免的要谈到信任问题,在罗家德的《社会资本与管理学》一书中探讨了特殊信任和一般信任,其中,网络结果对信任的影响可以这样描述,越是处于中心地位的人越能控制组织的环境,也越认为别人是值得信赖的,这正是因为他们相对的降低了不确定因素的缘故,同样,这也是强关系和弱关系的区别[15]。本文中,我们在研究认知合法性和社会政治合法性时
本文标题:创业网络与新企业绩效——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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