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销售管理 > 第九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九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济法经济法210/19/2019消费者一.概念消费者是指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接受经营者提供的服务的市场主体二.法律特征1.消费者的消费活动属于生活消费2.消费者消费的客体既包括商品也包括服务3.消费者的消费活动表现为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4.消费者主要包括个人消费者,但也不排除单位消费者经济法310/19/2019王海是不是消费者?一.王海打假是从打假中谋取利益,方式是发现假货大量购买,然后利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索取几倍的赔偿。是一个专职打假并从打假中获利的民间人士。王海在北京一家叫隆福大厦的地方买了两副耳机,上面注明是索尼耳机,实际上这个标志是一个假标志。王海索取了双倍赔偿。后来王海又去这个地方,发现类似的假货还在卖,于是一次买了十副耳机,又一次与商家对簿公堂,引起轩然大波。二.两种意见:1.王海不应获得双倍赔偿,在买后十副耳机时,王海的目的不是为了生活者消费2.王海是消费者,即使王海的目的不是为了生活者消费,我们也应该鼓励这种与商家知假卖假行为作斗争的人。如果王海不能获得双倍赔偿,正义便得不到申张,商家卖假的行为也得不到遏制。经济法410/19/2019消费者权益一.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在有偿获得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以及在以后的一定时期内依法享有的权益。二.消费者权益,是一定社会经济关系下适应经济运行的客观需要赋给商品最终使用者享有的权利。经济法510/19/2019消费者权益国际消费者联盟确定消费者具有下列基本权利:1.保护消费安全2.了解消费信息3.消费选择自由4.评价和诉说意见5.索要损失赔偿6.学习和得到教育7.拥有有益健康的环境经济法610/19/2019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意义一.消费者的弱势地位1.消费者经济力量的微弱2.消费者商品知识的欠缺3.消费者固有的人性弱点4.消费者组织上的缺乏二.意义1.有利于鼓励公平竞争,限制不正当竞争2.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3.有利于提高企业的和全社会的经济效益经济法710/19/2019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一.广义二.狭义三.调整对象——三种社会关系1.国家与经营者之间2.国家与消费者之间3.消费者与生产经营者之间经济法810/19/2019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原则一.国家保护原则1.第五条①国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②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消费者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具体体现①国家制度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政策、法律,明确消费者的权利和地位②有关国家机关对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监督、查处③司法机关解决消费纠纷,维护消费者合法利益④国家设立保护消费者组织,专门从事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活动二.全社会保护原则经济法910/19/2019消费者的权利一.安全权二.知情权三.自主选择权四.公平交易权五.受偿权六.结社权七.获得知识权八.受尊重权九.监督权经济法1010/19/2019安全权2005年11月7日早上,70岁的赵大妈和老伴宋全喜到深圳永豪海鲜酒楼喝早茶。等了20分钟没见服务员送来,赵大妈就动身自己去取。走着走着突然脚下一滑摔倒在地上,昏厥过去。当时酒楼并没采取抢救措施,宋全喜只好抱着老伴“打的”送往医院,诊断为右手腕粉碎性骨折。当天下午,赵大妈的儿女拿着医院诊断证明找该酒楼负责人交涉,酒楼却以贴有“小心摔倒”的告示为由推诿责任。11月17日,罗湖区消委会接到投诉后,立即到永豪酒楼现场调查,并做好双方的调解工作,强调赔偿一定要合情、合法、合理、符合国情,使双方达成了协议。依照《消法》规定,由永豪酒楼一次性向赵大妈赔偿医疗费、检查费、治疗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及其它费用共3万元。经济法1110/19/2019自主选择权某市一居民小区建成,煤气管道也铺设完毕,居民们高高兴兴地搬进新居,但煤气尚未开通,居民的生活甚为不便。一日,居民们接煤气公司通知,凡小区居民一律前往该公司经营部购买指定的煤气灶具、热水器,若在其他商场购买,公司一律不给通气,不发煤气使用证。居民们按通知购买后,发现该煤气公司出售的煤气灶具比市场上的价格高50元左右,煤气热水器比市场上的价格高100元左右。遂愤而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处理经济法1210/19/2019受偿权2000年4月,业主秦女士与某装饰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同年6月房屋装修完工。当年11月秦女士入住新房后,全家4口人便相继开始患病,开始是不断的感冒、发烧、呕吐,发展到最后秦女士的丈夫竟然检查出患上喉乳状瘤。几个月下来,秦女士全家的治疗费、医药费等高达数万元。新房不敢住,全家人只好在外租房。因为怀疑是装修污染造成家人连续得病,秦女士找到室内环境检测单位对装修后的居室进行室内空气质量检测,两次检测室内甲醛均超过国家标准。秦女士在多次与装饰公司交涉未果的情况下,把该装饰公司送上了法庭。经过法庭的多次调查、取证,2002年12月31日,法院对案件进行了终审判决,被告赔偿原告一家装修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119891元。经济法1310/19/2019受尊重权2001年,上海一女大学生钱某到屈臣氏公司开办的超级市场购物,保安怀疑钱某偷盗,就将钱某带到地下室,强行搜身。钱某认为该商场怀疑她是小偷,并违法对其实施极其下流的搜身,侮辱了她的人格和名誉,给她造成了极大的精神痛苦。因此诉至虹口区人民法院,要求赔偿50万元精神损失。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屈臣氏公司侵犯了钱某的名誉权,且情节严重,手段恶劣,钱某受害程度较深,社会影响很坏。因此判决被告屈臣氏公司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25万元。屈臣氏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一审判决于法无据,因此改判屈臣氏公司赔偿钱某精神失费1万元。经济法1410/19/2019受尊重权一.第14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二.第25条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得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得人身自由三.第43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25条规定,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经济法1510/19/2019经营者的义务一.依法定或者约定履行义务二.听取意见和接受监督三.保证商品和服务安全四.提供真实信息五.出具凭证和单据六.保证质量七.不得从事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八.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权经济法1610/19/2019不得从事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第24条1.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2.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3.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经济法1710/19/2019霸王条款一.零售业有四种“霸王条款”,一是东西买了不能退,二是买货高价退货低价,三是存包丢了不赔,四是存包规定商场定。二.物业管理行业的五条“霸王条款”是:家中被盗物管没责任;服务承诺随时改变;不交管理费停水电;没收业主装修材料;物管有权收滞纳金。三.通信业中,扣短信费不打招呼、信息服务说停就停、自行设定免费条款、信息服务自动延续等也被列为“霸王条款”。经济法1810/19/2019店堂告示某大学青年教师向某为某一课题的研究,专程到市里的几家大书店购书。在第一家书店,向某选购了4本书,将书放进提包后,他又乘车到第二家书店——某书城,又购买了5本书。付款后,向某又将书放入提包准备出门。在门口,向某被——服务人员拦住,问他购了几本书,是否付款。向某感到自己无端受辱,心里很气,但他仍压住火气,告诉对方买了5本书,并已付款。服务人员听后脸上露出怀疑之色,并要查看向某的提包,向某拒绝让服务人员查看提包。服务人员要向某看清白选区人口旁的一条告示,该告示上有“请勿带包入内”的字样。服务人员认为自选区不能带包人内,消费者既已带包人内,出来时书城就要进行检查。向某则认为该告示对消费者显失公正,仍拒绝检查。双方遂发生争执,争执过程中,又围上来两名服务人员,强行查看了向某的提包,在没有查出未付款的书后,才让向某离开。向某一气之下,直接到书城所在的区法院起诉,要求书城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2000元。法院受理案件后,通知书城应诉。经法院调解,书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最后双方达成如下调解协议:①书城向向某赔礼道歉;②书城赔偿向某精神损失费1000元;经济法1910/19/2019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及其职责国家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职责1.国家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时,应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和要求2.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行政部门做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预防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行为的发生,及时制止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3.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听取消费者及其社会团体对经营者交易行为、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意见,及时调查处理。4.有关国家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惩处经营者在提供商品和服务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5.人民法院应当采取措施,方便消费者提起诉讼。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起诉条件的消费者权益争议,必须受理,及时审理。经济法2010/19/2019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及其职责消费者协会1.1891年世界上第一个旨在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消费者组织:纽约消费者协会在美国纽约成立。2.1898年美国各地的消费者组织联合组成了全国性的消费者同盟。(ConsumerFederationofAmerica),世界上第一个全国性的消费者组织。3.1960年,美国、英国、荷兰、澳大利亚、比利时5组消费者组织发起成立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ICI)4.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将每年的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5.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4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经济法2110/19/2019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及其职责消费者组织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1.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2.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3.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4.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5.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提请鉴定部门鉴定,鉴定部门应当告知鉴定结论6.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7.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价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经济法2210/19/2019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途径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济法2310/19/2019责任主体的确定一.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二.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原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向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三.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四.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
本文标题:第九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625142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