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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工程监理 > 6[1].西山美庐施工管理规定
西西山山美美庐庐施施工工管管理理规规定定为了保证“西山美庐”的整体环境、维护其高挡社区的形象,特拟定本协议,望各施工单位仔细阅读,并严格遵守执行。一、施工人员管理规定1、施工人员必须佩戴“西山美庐”项目部所发放的《临时出入证》,按指定的路线出入园区,并自觉接受保安人员的检查;《临时出入证》一人一证,不得转借;凡有不佩戴《临时出入证》或使用他人证件的行为一经发现,管理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经济处罚;2、施工人员进入园区应注意仪容仪表和个人行为,除不得随地吐痰、不得随地大小便、不得随意丢弃废弃物、不得赤脚、不得仅穿背心裤衩、不得穿拖鞋等,还应遵守园区管理规定和相关管理制度。3、所有施工人员在园区内禁止进行与施工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或行为(包括但不仅限于:煮饭、赌博、饮酒、留宿、游荡及散发广告等)。上述行为一经发现管理处不仅有权将其驱逐出园区,并且还将依据情节轻重对施工商进行经济处罚)。4、施工人员不得享用/使用园区内的一切共用设施和设备(包括但不仅限于:售楼处、公共绿地、卫生间、消防器材及设施、水源、电源等)。5、施工单位对于施工人员应给予必要的管理和控制,由于其疏忽管理或其它原因造成的损失,将由施工单位负责赔偿。6、施工现场及园区内严禁吸烟和随地丢弃烟头。7、施工人员必须全力配合保卫人员的例行检查,例如:验证、验包等;8、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园区之前,须填写《货物进出放行申请表》(见附表)并送至管理处批核;9、施工人员在施工作业时,大面积使用汽油,油漆,脱漆剂,氧气瓶,乙炔瓶,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前,须先经管理处批核后方可进行;10、需要同时使用易燃易爆品作业时,不得交叉进行,以避免发生意外;11、施工人员在作业完毕后,需将自己所遗留的施工垃圾及时彻底清理掉12、施工材料不得放置于公共区域;13、施工人员在施工作业时不得使用一切客用物品;14、施工人员进入样板间时必须佩带有开发商核发的临时出入证;15、未经管理处批核同意,施工人员禁止进入样板间,严禁私自在样板间坐,卧,倚,休息等;16、施工时要尽量避免噪音过大作业;17、施工车辆进入园区内需服从保安人员统一指挥;18、施工车辆在托运施工建材或工业垃圾时必须覆盖帆布,不得将垃圾等杂物裸露;19、施工人员严禁踩蹬草坪,或在草坪上坐卧,睡觉、休息等;20、施工方如有生产材料需遗留施工现场,待次日继续生产时,需将施工材料用帆布覆盖,不得使其裸露在外;21、施工人员完成作业任务后,需将使用过的电源,燃气,水阀等开关完全关闭后方可离开;22、施工人员禁止携带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入园;23、施工人员下班后不得在园区内无故逗留;24、施工人员在工作时不得坐卧在明显外露处休息;25、施工人员下班需将货物工具带出时,需持由甲方同意的出门条批核.二、管理制度1、施工单位应在进场施工前向“西山美庐”物业管理处申报施工人员名单及向工程部申报施工材料明细单;经核准并办理了相关手续后,持管理处核发的《园区施工证》进场备料、施工。出现工程逾期情况时,应及时到工程部办理延期手续;对于未及时办理延期手续的施工活动,管理处及保安部有权阻止其施工和拒绝其人员出入园区,由此造成的损失,则施工单位承担;2、装修材料、工具等物品搬入售楼处、样板间或园区,应提前到物业管理处办理进入手续,按指定线路运抵装修现场;而上述物品的运出则一律应提前到管理处办理《物品出门单》,按指定线路运出园区;对于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的物品,管理处和保安部有权拒绝其出入园区的要求并对于由此造成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3、施工过程中不得大面积的使用脱漆剂等易燃物品,和进行大规模的喷漆作业;如确有需要,应在管理处的监督下,在保证良好的通风条件和消防措施的前提下,独立进行,切勿与其它工种交叉作业。4、施工用电应向工程部申请,经同意后,在指定位置接驳临时电源线;电器设备应由正式电工安装并应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其接驳的临时电源线应予以基本的固定,不得随意乱拉乱挂,且其用材应为截面不小于2.5mm2的双护套电线。5、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应严格执行园区的消防、放火、用电、使用易燃物品的规定,按每百平米配两个手提式灭火器的标准配备足额的消防防火器材;在施工过程中,如遇需要动用明火或有可能产生明火的情况下,应首先通知管理处、工程部、保安部等部门,在采取了必要的防火措施、获得管理处、工程部和保安部批准并有具备消防知识和技巧之人员在场的情况下,方可动用明火。6、施工过程中,如需要使用稀料、汽油、脱漆剂等易燃易爆物品时,应严格遵守《消防防火条例》和《园区管理制度》,按每日实际用量经保安部批准携带入场;在结束当日工作时,应将剩料和空桶移出现场。7、为了保证在紧急情况下,可以与装修单位的负责人取得必要的联系;装修单位的负责人应在签订承诺书时,登记个人联系电话,并保证全天24小时有人接听;8、在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垃圾应按管理处制定的位置堆放,由施工单位统一清运。9、禁止在施工现场或售楼处、样板间周围堆放施工垃圾、施工废料、易燃易爆的物品或不必要的施工材料;上述物品应做到每日必清,保证安全;10、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保证现场原有设施设备的完好性;在施工前应与工程部人员一起检验施工现场各种配套设施的完好性,并签字认定各项设施的功能状况;在施工工程全面竣工后应提前通知工程部安排工程验收,确认各种设施设备的功能状况;11、在施工过程中,如有违反上述规定或造成任何损坏的情况发生,物业管理处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处罚,并有权要求施工单位作出相应的赔偿。
本文标题:6[1].西山美庐施工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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