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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销售管理 > 销售序列劳动用工管理操作指引(试行)
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销售序列劳动用工管理操作指引(试行)1.总则1.1为规范销售序列劳动用工管理,防范劳动用工风险,特制定本指引。1.2本指引销售序列包括全日制外勤、非全日制外勤、签订返聘协议、实习协议等的外勤(注:代理人签订代理协议,和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1.3本指引适用于民安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及下属各级机构销售员工的入司、劳动合同、日常管理、离职等劳动用工管理。1.4如本指引内容与地方法规不一致,导致部分内容不能适用的,相关机构应将地方法规报总公司综合管理部备案后按地方法规执行。2.全日制劳动用工管理2.1入司报到2.1.1责任部门:机构销售人员管理部门、行政人事部。2.1.2入司时间:以交齐入司材料、签订劳动合同时间为准。2.1.3入司流程2.1.3.1销售人员管理部门收集、审验入司材料。2.1.3.2拟入司员工填写人员信息表(详见附件1),并手签确认。2.1.3.3行政人事部审核入司材料后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以及其他要求员工签署的材料,整理台账。2.1.3.4销售人员管理部门跟进办理员工工号、OA、邮箱、RTX、考勤等事项。2.1.3.5行政人事部办理社保、住房公积金等。2.1.4入司材料如下:2.1.4.1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同时复印在一张A4纸上,验原件)。2.1.4.2学历、学位复印件(验原件);外语等级证书、职称等有效证件复印件(验原件)。2.1.4.3工资发放银行卡复印件(须员工本人签名);社保卡、住房公积金卡复印件或社保、住房公积金转移表。2.1.4.4离职证明或失业证明(应届毕业生可不提供);确因客观原因无法提供的,由员工本人填写声明书(详见附件2)。2.1.4.5县(区)级以上医院体检报告(入司前三个月内的体检有效)。2.1.4.6近期1寸证件照片2张(蓝底或红底)。2.2首次签订劳动合同2.2.1首次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6个月。2.2.2销售业务考核指标、基本法、相关销售文件等应作为劳动合同附件,请员工签字确认。2.2.3劳动合同签订后,应将其中一份交员工签收,签署劳动合同签收表(详见附件3)。2.3试用期转正2.3.1试用期符合销售部门考核要求的,可转正。2.3.2表现优秀的,可提前转正。2.3.3如试用期不合格,请务必保留不胜任的书面证据,在试用期结束前书面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2.3.4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补偿。2.4劳动合同续签2.4.1首次续签的,期限为5年,无试用期。2.4.2第二次续签,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4.3劳动合同续签流程2.4.3.1销售员工劳动合同到期前2个月,由分公司行政人事部通知销售人员管理部门征询员工意向,如员工同意续签,进行劳动合同续签审批,审批应合同到期前1个月完成。2.4.3.2公司决定续签的,分公司行政人事部应在员工劳动合同到期前15个工作日将《续签/终止劳动合同意向书》(详见附件)送达员工,征求员工意见。2.4.3.3公司及员工均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行政人事部应在合同到期前5个工作日内完成劳动合同续签工作。2.4.3.4如公司或者员工不同意续签的,按劳动合同终止程序办理。2.5劳动合同变更2.5.1如因劳动合同约定的基本工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性质等事项发生变化时,应办理劳动合同变更手续。2.5.2机构与员工就拟变更事项协商,对方意见达成一致后书面签订变更协议书(详见附件),变更劳动合同。2.5.3机构内勤转外勤、外勤转内勤的调转操作应签订劳动合同变更书(详见附件)。2.5.4书面签订变更协议书,应员工本人在行政人事部现场签字。一式两份,一份交员工,一份由行政人事部保管。2.6劳动合同终止2.6.1劳动合同终止情况1: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2.6.1.1单位应协助员工申办社保退休金。2.6.1.2此种情况单位无需支付补偿金。2.6.2劳动合同终止情况2:劳动合同期满员工不同意续签:2.6.2.1需员工提交不续签的书面资料,机构妥善保存;2.6.2.2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协议,办理离职手续。2.6.2.3此种情况单位无需支付补偿金。2.6.3劳动合同终止情况3:劳动合同期满单位不同意续签:2.6.3.1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合同期满前向员工送达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详见附件),书面通知员工;支付补偿金;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协议,办理离职手续。2.6.3.2员工签收。2.7劳动合同解除情况1-公司提前30日解除合同2.7.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劳动合同:2.7.1.1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7.1.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2.7.1.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2.7.2各种解除情形的具体要求2.7.2.1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须医疗期满,医疗期具体期限依据国家法律规定确认。医疗期满后要安排员工从事原工作,但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上述行为要有证据证明,例如安排工作的记录、不能从事工作的证明等。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才能以医疗期满为由解除合同。公司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员工,如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应支付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医疗期满解除应支付经济补偿金。2.7.2.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不能胜任工作”应有证据证明,可参考岗位说明书关于工作职责的描述,确定不能胜任工作的具体事实;还可参照公司的基本法或相关绩效考核办法。不能胜任工作的,先要调岗或培训,否则不能解除合同。调岗或培训要有证据证明,例如调岗的要有双方签字盖章的岗位变更协议、岗位变更通知书、岗位变更后的工作总结和计划等;培训要有员工签到、培训心得、培训考试记录等。经过调岗或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工作需要证据证明,可参见前面的举证方法。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才能以不能胜任为由解除合同。公司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员工,如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公司应支付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不能胜任解除合同,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金。2.7.2.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且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先协商变更合同。协商变更合同的过程要有证据证明,可以向员工发出变更合同征询意见书,员工书面反馈意见。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变更合同。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才能以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解除合同。公司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员工,如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应支付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除合同,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有可能,在员工同意的前提下,上述情形也可协商解除合同。2.7.3合同解除的限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依照前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2.7.3.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7.3.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7.3.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2.7.3.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2.7.3.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2.7.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7.4解除流程和要求2.7.4.1员工有上述所列情形之一的,用人部门应按照上述要求收集证据,将事实、证据报所在分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批同意后按规定报批。2.7.4.2经流程审批同意后,行政人事部提前30日书面通知员工解除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由员工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详见附件)上签收。2.8劳动合同解除情况2-公司立即解除劳动合同2.8.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2.8.1.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8.1.2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2.8.1.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2.8.1.4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2.8.1.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三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2.8.1.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2.8.2立即解除情况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2.8.2.1必须是在试用期内。2.8.2.2须有录用条件。可通过招聘广告、入职登记表、岗位说明书等确定录用条件。2.8.2.3须不符合录用条件。要有证据证明,例如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具体客观事实、员工本人对不能胜任事实的书面认可、相关领导的意见及评价等。2.8.2.4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才能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合同。无需提前30日通知,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且不适用上述关于合同解除限制的规定。2.8.3立即解除情况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2.8.3.1规章制度须合法。即经过合法民主程序制定、制度内容不违法、并向员工公示或告知。2.8.3.2规章制度对员工的具体违纪行为有明确表述及处罚规定。2.8.3.3员工从事了规章制度明确处罚的行为。须有证据证明,可以是违法事实记录、员工本人的检查、录音录像资料、他人的证明等。2.8.3.4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才能以违反规章制度解除合同。无需提前30日通知,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且不适用上述关于合同解除限制的规定。2.8.4立即解除情况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2.8.4.1须有岗位职责。可从岗位说明书等认定工作职责。2.8.4.2有严重违反岗位职责的事实。须有证据证明,可以是违纪事实记录、员工本人的检查、录音录像资料、他人的证明等。2.8.4.3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须有证据证明。2.8.4.4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才能以严重失职为由解除合同。无需提前30日通知,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且不适用上述关于合同解除限制的规定。2.8.5立即解除情况4: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2.8.5.1须有员工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事实。要有证据证明,例如劳动合同、工资清单、纳税凭证、工作证、工作记录及其他单位员工的证言、本单位员工的证明等。2.8.5.2对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经公司指出拒不改正。前述事实要有证据证明。对公司造成严重影响可以是商业秘密泄露、本职工作不能完成等。拒不改正可以由单位向员工发出书面警告等形式。公司规章制度对双重劳动关系有规定的,按规章制度处理。2.8.5.3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才能以双重劳动关系为由解除合同。无需提前30日通知,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且不适用上述关于合同解除限制的规定。2.8.6立即解除情况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2.8.6.1须有员工欺诈等事实存在。通常包括员工提供虚假学历证明、工作证明、身体健康证明或其他虚假证明等事实。2.8.6.2欺诈事实经查证属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30日通知,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且不适用上述关于合同解除限制的规定。2.8.7立即解除的流程和要求2.8.7.1员工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用人部门按照上述要求收集证据,将事实、证据报行政人事部同意后按规定报批。2.8.7.2行政人事部通知员工立即解除合同,由员工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上签收,并要求其立即办理离司交接。2.9劳动合同解除情况3-员工辞职2.9.1试用期全日制销售员工应提前3日提交书面辞职申请,公司不支付经济补偿金。2.9.2转正后的全日制销售员工应提前30日提交书面辞职申请,公司不支付经济补偿金。2.10劳动合同解除情况4-协商解除劳动合同2.10.1公司向员工提出解除请求,双方协商解除合同。2.10.2双方就解除时间、经济补偿等事宜达成一致。2.10.3双方在解除劳动合
本文标题:销售序列劳动用工管理操作指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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