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销售管理 > 02港股通业务方案介绍
港股通业务方案介绍上海证券交易所培训内容一、概述二、业务模式三、业务方案一、概述规则与制度•联合公告两地证监会层面•沪港通《若干规定》中国证监会层面•《证券及期货条例》•《监管交易自动化服务的指引》香港证监会层面•沪港通框架协议•上交所、中国结算相关业务规则及操作指引所司层面联合公告已于4月10日发布本所及中国结算已分别发布相应的实施细则、操作指引征求意见稿积极意义有利于扩大内地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有利于提振市场对蓝筹股的信心,为境外资金投资A股市场提供便利有利于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和资本项下可兑换的进程有利于深化两地金融合作,增强两地资本市场的整体实力,提高服务水平,丰富交易品种,提升两地市场的国际竞争力沪港通时间节点4月10日•联合公告发布4月29日•本所、中国结算、港交所发布《业务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本所对会员发布《技术实施指引》、《系统建设指南》等征求意见稿5月至9月•本所及会员启动各项准备工作10月•沪港通正式启动二、业务模式港股通港股通:境内投资者买卖香港证券市场的股票,以港币报价,以人民币作为支付货币,由中国结算通过市场化原则建立相应机制解决内地投资者以人民币直接买卖港交所挂牌证券的货币转换问题。交易参与人(者)交易大致流程中国结算参与者中国结算参与者香港结算中国结算中国结算T+2日18:00T+2日18:00T+3日T+2日T+2日18:00T+2日15:45T+2日15:45T日18:00证券款项(港币)内地投资者净卖出内地投资者净买入按香港市场的规则:证券及款项在T+2进行交收中国结算与香港结算以港币进行交收;并与其参与者以人民币进行交收;中国结算于香港进行人民币与港币之间的兑换投资者与结算参与者亦以人民币进行交收款项(人民币)结算与交收机制11三、业务方案交易标的范围试点期间标的选择标准:仅包括股票现货,不包括衍生品不包括以港币以外货币报价的股票不包括同时在深交所和港交所上市的发行人的H股交易标的信息港股通标的沪股通标的只数266568占比18%59%市盈率119投资标的市值(万亿人民币)15.813.1标的市值占当地市场比重83%89%截至2014年3月31日港股通及沪股通标的统计信息对比标的调增恒生综合大型股指数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上证A+H1.新纳入恒生综合大、中型股指数成份股,且原不属于A+H的,在调整生效后调入港股通股票。恒生综合大型股指数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H股发上证A股2.H股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本所上市A股的,且该H股不属于恒生综合大、中型股成份股的,其H股在A股在上市满10个交易日后调入港股通股票。深证A+H标的调增3.A股在本所上市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联交所上市H股的,其H股在上市满30个交易日后调入港股通股票。4.H股发行人若同时在本所以外内地证券交易所上市,且该H股属于恒生综合大、中型股成份股的,当其从本所以外的内地证券交易所退市后,其H股调入港股通股票。恒生综合大型股指数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上证A股发H股标的调减1.被调出恒生综合大型股指数、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的股票不属于A+H上市公司的H股的,在指数成份股调整生效后调出港股通股票。2.A+H股上市公司的A股在本所退市的,其H股不属于恒生综合大型股指数、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的成份股的,其A股退市后,该H股调出港股通股票。恒生综合大型股指数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深证A+H上证A+H上证A+H恒生综合大型股指数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如:汇丰控股深证A+H标的调减3.港股通股票发行人在本所以外的内地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的,自其在内地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其在联交所上市的H股调出港股通股票。标的调整的处理调增的股票,投资者既可以买入也可以卖出;调减的股票,投资者不可买入但仍可以卖出。投资者准入条件可参与的账户类型有:A股个人投资者账户(A账户)、A股机构投资者账户(B账户)、A股证券公司自营账户(D账户)。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证券和资金帐户余额合计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通过有关测试,签署风险提示文件•准入由券商采取控制市场参与人权限参与港股通业务的内地券商必须是与上交所互联服务公司(SPV)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经上交所认可具备相应技术能力PBU代码市场参与者的PBU代码复用A股市场PBU代码。券商义务内地券商对内地投资者提供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投资建议,无需获得香港持牌资格。内地券商需要制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方案,并有义务向投资者揭示投资港股的风险,并与其签订风险揭示书。本所提供相应模板。交易货币交易货币境内投资者买卖香港证券市场的股票,以港币报价,以人民币作为支付货币。内地投资者内地券商中国结算香港结算人民币人民币港币内地香港汇率参考汇率中国结算开盘前向本所提供当日参考汇率,由本所转发至会员。结算汇率由中国结算在香港与商业银行确定当日清算汇率,确定投资者的清算金额,两日后按照当日折算价进行交付。具体汇率结算方式:中国结算。代码及简称市场代码采用标的证券在香港市场的5位证券代码进行申报。证券简称和名称沿用标的证券在香港市场的名称。代码证券简称00001长江实业00019太古股份公司A停市制度安排对于“港股通”标的证券停牌,上交所不需要对内地券商发布相应信息。技术系统不限制该股票的申报。标的范围内的A+H股中A股出现停牌,限制内地投资者买入相应的H股。香港市场出现台风及黑色暴雨等临时停市事件,上交所会在网站上转发联交所公告链接,供市场参考。限制港股通服务根据监管机构要求,上交所可限制港股通部分个股服务或全部港股通服务。限制方式可为不可买卖、或可卖不可买。交易日由两地交易所在开通之前或下一个交易年度开始之前协商,并制定交易历。基本原则是只有当两地市场都可进行正常交易和结算的交易日,才被定为“港股通”交易日。具体交易历的确定:中国结算。交易时间遵循港交所公布的交易时间。交易时间以港交所自动对盘系统的时间为准。在圣诞前夕(12.24)、新年前夕(12.31)或农历新年前夕,香港市场将仅有半天交易。港股通交易时间开市前时段上午9:00-9:30持续交易时段上午9:30-12:00下午13:00-16:00交易指令港股通支持整手买卖指令和零股买卖指令。上交所SPV技术系统进行前端控制。整手买卖指令支持回转交易(T+0)。港股通允许指令整手买卖指令开始前时段:竞价限价盘持续交易时段:增强限价盘*零股买卖指令限价盘,暂仅可卖出不可买入*增强限价盘不可附加“全数执行或立刻取消”指示。对于回转交易,投资者当日卖出港股通股票的资金可用;但由于香港市场交收制度的差异(T+3),该笔资金能否用于购买A股或其他非港股通标的范围的证券,需要符合各券商根据自己的风控规定执行申报要素整手买卖指令零(碎)股买卖指令证券代码√√订单类型√x买卖方向√√(仅卖)以港币计价的申报价格和数量√√申报检查不允许卖空;买入订单申报金额在当日实时可用额度范围内;不允许订单修改,而采用先撤单再申报的方式。申报限制对于两地市场在订单申报限制上的差异,如最小交易价差、每手股数、申报最大限制等,由券商端进行限制。涨跌幅、指定交易涨跌幅不设个股涨跌幅限制指定交易港股指定交易关系使用该投资者A股账户指定交易关系其他相关限制港股通都不允许投资者裸卖空;港股通暂不纳入融资融券标的;不得在联交所以外的场所撮合交易;不参与联交所自动对盘系统外交易(类似于A股大宗交易)。行情目前,双方初步考虑互换一档行情。如果本所转发内地券商的香港一档行情,内地券商将仅可供内部使用或提供给交易客户,不得发布于其他公开渠道。每日额度及总额度额度统计口径:买卖相抵后的净流量。以交易环节发生的事项作为计算依据。限于报价或成交金额,不含交易税费和公司派发现金红利、利息等非交易行为产生的资金金额。上海香港2500亿人民币105亿人民币总额度每日额度总额度控制机制总额度余额=总额度-已成交的买盘总金额+已成交的卖盘总金额•下一交易日正常交易总额度余额每日额度(105亿)•下一交易日暂停接收买单,但仍接受卖单申报总额度余额=每日额度(105亿)•下一交易日恢复接收买单总额度余额每日额度(105亿)总额度余额在每个交易日结束后计算。总额度余额少于一个每日额度时,下一交易日暂停接收新的买单。每日额度控制当日可用余额=每日额度-买单申报+卖单成交+买单撤销+买单拒单+买单申报成交差额开市前时段的输入买卖盘时段内:当买单申报=每日额度新增买单申报失败买单申报撤销买单申报每日额度恢复接受买单申报每日额度控制当日可用余额=每日额度-买单申报+卖单成交+买单撤销+买单拒单+买单申报成交差额持续交易时段内,若当日额度余额用尽时,暂停接收买单,但仍接受卖单,直至当日闭市。每日额度余额暂计划每隔5分钟发送给内地券商。买单申报卖单成交每日余额状态t120成功t21010成功t355成功t41015成功t587成功t67.5-0.5成功t72-2.5该买单申报失败直至闭市前当日只可卖出,不得买入假定示例时段内无买单撤销、拒单,且均以申报价成交。公司行为:网络投票上市公司股东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的,香港结算作为名义持有人通过非交易申报方式将汇总收集的香港开户投资者意愿报入本所交易系统,投资者对议案的表决意愿是部分股数“同意”、部分股数“反对”和部分股数“弃权”。港股通下,根据所司约定,港股通业务的公司行为由中国结算负责处理,负责代理内地投资者参加联交所上市公司投票事宜。公司行为:信息披露上市公司按照本地交易所要求披露信息,投资者按照惯例获取相关信息,会员(或券商)给予必要的协助。披露易。公司行为:权益证券投资者因港股通权益分派或转换所取得的权益证券,按照不同类型做如下处置:•可以通过港股通卖出•不得买入港股通股票以外的联交所上市证券•可以通过港股通卖出•能否行权有待进一步确认股票认购权利•可以享有权益•不得通过港股通买入或者卖出非联交所上时证券港股通税费安排46原则不新增投资者成本交易费用执行对方市场收费标准税费港股通遵守现行规定投资者保护基金原则:各自保护,照常征收。香港投资者赔偿基金的征费方式与保护机制:直接向投资者征费(目前暂停征收)。保护的两个条件:交易港股;通过香港本地经纪商买卖。海外投资适用(2012年3月20日证监会声明)。香港投资者香港证券投资者赔偿基金投资港交所的股票ATS规定,投资境外的香港投资者不受其保护缴纳投资者赔偿征费(双边0.002%)保护香港投资者不保护香港投资者
本文标题:02港股通业务方案介绍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632120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