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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工程监理 > DB11807-XXXX施工现场钢丝绳式施工升降机检验规程
!!#$%&’!#$%&’(!)*+,-./!#$%&’()$*+,’-./’0+10,’2+,#$3’0+4-/56.-5,7’*+,’-./’0+80’5()!!##$%&’()#*+)!*##’’’()#9:;;%:%=,-=:;;?:%:;./0#12345670#89:;=?@ABC,D!#$%&’!#$%&’(!)*+,-./!#$%&’()$*+,’-./’0+10,’2+,#$3’0+4-/56.-5,7’*+,’-./’0+80’5()!!##$%&’()#*+)!*##’’’()#)#!!#$!%&’()*+,-./0123456789!%&’/0:;12=?@!)#A&%B?书书书关于发布北京市地方标准《施工现场钢丝绳式施工升降机检验规程》的通知京建发〔2011〕266号各区、县建委,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根据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09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京质监标发〔2009〕76号)的要求,由北京市建设机械与材料质量监督检验站主编的《施工现场钢丝绳式施工升降机检验规程》已经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共同发布,编号为DB11/807-201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为J11777-2011,自2011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3.6、3.6.2条和3.9.1条第2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该规程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负责管理,由北京市建设机械与材料质量监督检验站负责解释工作。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关于同意北京市《施工现场钢丝绳式施工升降机检验规程》地方标准备案的函建标标备〔2011〕10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你委《关于北京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施工现场钢丝绳式施工升降机检验规程>申请备案的函》(京建科标备便〔2011〕0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该标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其备案号为:J11777-2011。其中,同意将3.3.6、3.6.2、3.9.1.2条作为强制性条文。该项标准的备案公告,将刊登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附件:北京市地方标准《施工现场钢丝绳式施工升降机检验规程》强制性条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前 言本标准为条文强制性标准,其中以黑体字标志的第3.3.6、3.6.2条和3.9.1条第2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是按京质监标发〔2009〕76号文《关于印发2009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项目编号20091030)的要求,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建设机械与材料质量监督检验站共同组织编制完成的。本标准共分为5章和5个附录。5章内容包括:1.总则、2.检验条件、3.检验项目、4.检验工作要求、5.判定规则。附录A、B为规范性附录,附录C、D、E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管理,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为日常管理机构授权北京市建设机械与材料质量监督检验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将意见和资料寄送至北京市建设机械与材料质量监督检验站,(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路1号,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实验1号楼408室,邮编:100044,电话:68322351,传真:88363292),或与北京市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委员会联系(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广莲路甲5号北京建设大厦1010-1011室,邮编:100055,电话:63965212)。本标准主编单位: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建设机械与材料质量监督检验站本标准参编单位: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国家建筑城建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机械化研究分院犇犅11/807-2011中心实验室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惠生 孙 义 魏吉祥 圆 艺刘景茂 赵伯锐 温旭宇 郭玉增徐晓龙 吴 昊本标准主要审查人:王湘龙 李文波 陈云龙 曾 博杨 杰 王 峰 李红宇犇犅11/807-2011目 次1 总则1!!!!!!!!!!!!!!!!!!!!!!!2 检验条件2!!!!!!!!!!!!!!!!!!!!! 2.1 设备产权单位(或检验委托单位)应提供的资料2!! 2.2 工程施工单位(或总承包单位)应提供的资料2!!! 2.3 检验现场应具备的条件2!!!!!!!!!!!!! 2.4 从事检验工作的机构应具备的条件2!!!!!!!!3 检验项目3!!!!!!!!!!!!!!!!!!!!! 3.1 技术资料3!!!!!!!!!!!!!!!!!!! 3.2 标志和标识3!!!!!!!!!!!!!!!!!! 3.3 电气系统3!!!!!!!!!!!!!!!!!!! 3.4 金属结构和连接件4!!!!!!!!!!!!!!! 3.5 导轨架安装垂直度4!!!!!!!!!!!!!!! 3.6 安全装置4!!!!!!!!!!!!!!!!!!! 3.7 基础和围栏5!!!!!!!!!!!!!!!!!! 3.8 吊笼5!!!!!!!!!!!!!!!!!!!!! 3.9 机械传动系统6!!!!!!!!!!!!!!!!! 3.10 层门6!!!!!!!!!!!!!!!!!!!!! 3.11 防护棚6!!!!!!!!!!!!!!!!!!!! 3.12 吊笼运行试验7!!!!!!!!!!!!!!!!!4 检验工作要求8!!!!!!!!!!!!!!!!!!!5 判定规则10!!!!!!!!!!!!!!!!!!!!!附录犃 检验用检测仪器及精度要求11!!!!!!!!!!附录犅 检验内容、要求和方法12!!!!!!!!!!!!附录犆 钢丝绳式施工升降机《检验报告(格式)》17!!!犇犅11/807-2011附录犇 钢丝绳式施工升降机《检验结果通知单(格式)》 24!!!!!!!!!!!!!!!!!!!!!!附录犈 钢丝绳式施工升降机《检验合格证书(格式)》 25!!!!!!!!!!!!!!!!!!!!!!引用标准名录26!!!!!!!!!!!!!!!!!!!!附:条文说明27!!!!!!!!!!!!!!!!!!!!犇犅11/807-2011施工现场钢丝绳式施工升降机检验规程1 总 则101 为了落实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用钢丝绳式施工升降机的安全管理,规范钢丝绳式施工升降机的检验行为,提高检验工作质量,特制定本规程。102 规定了施工升降机的检验条件、检验内容和方法、判定规则、检验报告和检验合格证书的格式。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施工现场使用的非载人钢丝绳式施工升降机(含龙门架和井架物料提升机,以下简称施工升降机)的安装验收检验。103 本规程只针对施工升降机可见部分进行检验,不规定对结构和机构等进行解体检验。104 施工升降机的检验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现行相关标准和法规的规定。1犇犅11/807-20112 检验条件21 设备产权单位(或检验委托单位)应提供的资料211 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起重机械登记编号”。212 设备安装单位出具的安装验收相关表格。213 施工升降机《使用说明书》。22 工程施工单位(或总承包单位)应提供的资料221 基础混凝土强度报告。222 基础地耐力报告。23 检验现场应具备的条件231 配备持有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现行有效的建筑施工特种操作证书的司机。232 设备产权单位(或检验委托单位)、工程施工单位应有专人在现场协调配合。233 现场的环境和条件应具备开展检验工作的要求。24 从事检验工作的机构应具备的条件241 从事施工升降机检验工作的检验机构必须具备相应资质。242 检验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现场检验人员不得少于2名。243 检验用仪器应符合附录1的要求。仪器应完好,在计量检定合格有效期内。2犇犅11/807-20113 检验项目31 技术资料311 “起重机械登记编号”。312 “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拆装告知确认单”。313 “施工机械检查验收表”。314 施工升降机《使用说明书》。32 标志和标识321 应在施工升降机首层防护围栏易于观察位置固定标志。标志内容包括:1 产品名称和型号。2 产品主要性能参数。3 产品出厂编号。4 产品制造日期。5 产品制造商名称。322 在人员进出通道明显位置应有“严禁载人”标识。323 在人员进出通道明显位置应有严禁超过设备额定起重量的限载标识。324 在操作台相应位置应标明控制元件的用途和动作方向。33 电气系统331 施工升降机供电电源应设置短路保护和漏电保护装置。332 电动机主回路上应设置短路、相序和过电流保护装置。333 电动机和电气元件(电子元器件部分除外)对地绝缘电阻不应小于0.5MΩ,电气线路对地绝缘电阻不应小于1MΩ。334 施工升降机金属结构和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等均应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3犇犅11/807-2011335 零线和接地线必须分开。接地线严禁作载流回路。336 控制吊笼升降的操控按钮必须为点动式控制,严禁使用倒顺开关。337 采用手持式控制装置时,控制回路应使用安全电压,引线长度不得超过5m。338 现场应设置独立的工作照明电路,当施工升降机主电源被切断时,工作照明应能正常供电。339 配电箱应门锁齐全,警告标志清楚。3310 电缆不应有破损。34 金属结构和连接件341 导轨架的架设高度超过最大独立高度时应设置附墙架。附墙架的设置应符合说明书要求,其间距不得大于9m。在建筑物的顶层应设置一组附墙架,悬高高度应符合说明书要求并不得大于6m。342 附墙架金属结构应能满足施工升降机的工作要求。附墙架与导轨架和建筑物之间应采用刚性连接。附墙架和导轨架不得与建筑施工用脚手架连接。343 导轨架、附墙架、吊笼结构等的主要受力构件不得有明显永久变形和可见裂纹。344 各连接件的连接和紧固件应符合说明书要求。35 导轨架安装垂直度导轨架轴心线对底座水平基准面的安装垂直度偏差值不应大于导轨架架设高度的1.5/1000,且最大偏差值不得超过45mm。36 安全装置361 应设置钢丝绳断绳保护装置。4犇犅11/807-2011362 钢丝绳式施工升降机应设置安全停靠装置。363 应设置上行程限位开关。364 应设置急停开关。365 应设置信号装置。366 高架施工升降机(30m以上,不含30m),除具有低架施工升降机所有安全装置外,还应有下列安全装置:1 下限位开关。2 上极限限位开关。3 缓冲器。4 超载限制器。5 通讯装置。37 基础和围栏371 基础应有排水措施,不得积水。372 导轨架底架应可靠地固定在混凝土基础上。373 吊笼升降通道周围应设置地面防护围栏,高度不应小于1.5m。374 附墙架架体外侧应加设立网防护。375 围栏登机门应设置机械联锁装置,应使吊笼只有位于底部规定位置时,围栏登机门才能开启。38 吊笼381 吊笼底板应防滑、不积水,无锈蚀和明显变形。382 吊笼侧面围护高度不应小于1.5m。383 吊笼应设置内、外笼门,高度不应小于1.2m。384 吊笼的导向滚轮应转动灵活,导向滚轮轴应固定可靠。385 滑轮应完好且转动灵活。5犇犅11/807-201139 机械传动系统391 卷扬机1 卷扬机固定应牢固可靠。2 传动系统应设置常闭式制动器(断电制动)。3 钢丝绳卷筒应无可见裂纹、破损,两端应有档板。当吊笼上升到最高工作位置时,卷筒两端档板的可见高度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倍。4 钢丝绳末端在卷筒上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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