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销售管理 > 创新背景下的券商资管业务研究
创新背景下的券商资管业务研究1目录一、引言二、当前分业经营背景下各种金融机构的业务特点三、券商资管业务分类四、券商资管业务的盈利模式和核心竞争力五、开展资管业务的基本原则以及下游客户方向六、资管的具体产品七、资管和券商内部各业务部门的合作八、资金池2一、引言3创新资管能做什么盈利模式核心竞争力二、当前分业经营背景下各种金融机构的业务特点4信托银行公募基金民间金融机构券商信托51、唯一的全能型金融平台2、投资(股权、债券、实业和其他)、融资(贷款)、租赁等全能型的金融工具银行61、传统业务:吸收存款、贷款(主要利润来源:存贷差)2、理财业务:通过对接信托和券商等金融平台工具,达到突破资金投向边界、调整资产结构的目的3、银行开展资管业务的优势:渠道优势客户优势资金优势公募基金71、传统业务:投资债券、股票等2、新业务:通过设立子公司,开展特定或者专项资产管理业务;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功能和券商的“小集合”完全一样民间金融机构81、投资公司2、小额贷款公司券商91、定向资产管理计划2、专项集合资产管理计划3、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大集合、小集合)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投资范围10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投资范围由证券公司与客户通过合同约定,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禁止规定,并且应当与客户的风险认知与承受能力,以及证券公司的投资经验、管理能力和风险控制水平相匹配。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可以参与融资融券交易,也可以将其持有的证券作为融券标的证券出借给证券金融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投资范围11证券公司为客户办理特定目的的专项资产管理业务,应当签订专项资产管理合同,针对客户的特殊要求和资产的具体情况,设定特定投资目标,通过专门账户为客户提供资产管理服务。证券公司可以通过设立综合性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办理专项资产管理业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范围(大集合)12集合计划募集的资金应当用于投资中国境内依法发行的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中期票据、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保证收益及保本浮动收益商业银行理财计划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集合计划可以参与融资融券交易,也可以将其持有的证券作为融券标的证券出借给证券金融公司。证券公司可以依法设立集合计划在境内募集资金,投资于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金融产品。13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范围(小集合)1、包含大集合的投资范围2、商品期货等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的投资品种,利率远期、利率互换等银行间市场交易的投资品种,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理财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发行的金融产品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成立条件限额特定资产管理计划(即小集合)成立条件14(一)募集资金规模在50亿元以下;(二)单个客户参与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三)客户人数在200人以下,但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客户数量不受限制。三、券商资管业务分类15通道业务投资业务融资业务通道业务16委托人投资标的(票据、信贷资产等)金融工具(定向、集合、特定)投资业务171、股票投资2、债券投资3、实业投资(股权或者其他类型投资)四、券商资管业务的盈利模式和核心竞争力18盈利模式核心竞争力盈利模式19收取管理费、业绩提成和利差运作管理受托资金汇聚受托资金核心竞争力201、产品设计2、项目承揽3、产品销售4、风险控制五、开展资管业务的基本原则以及下游客户方向21基本原则下游客户方向基本原则22低风险,中等收益,规模效应下游客户方向231、大型政府项目标准和风险评估2、大型国企项目标准和风险评估3、上市公司项目标准和风险评估六、资管的具体产品(一)24定向增发融资证券投资类产品(分级或者未分级)债券投资类产品(分级或者未分级)贷款类产品应收账款保理或证券化六、资管的具体产品(二)25BT类项目资产证券化银行和证券的合作信托和证券的合作定向增发融资(一)26事件描述:某上市公司上报定向增发材料时,股价20元,拟定增发价18元;半年后,定向增发项目获批,此时股价已跌至15元。27定向增发融资(二)解决方案1:分级类产品1、券商和银行客户2、上市公司自己筹集1、优先级(保证固定收益,不承担股价涨跌的风险)2、劣后级(浮动收益,承担股价涨跌的风险)融资以增发价全额认购增发的股票小集合(分级)28上市公司定向增发(三)解决方案2:全部由券商认购兜底券商和银行客户上市公司大股东或指定第三方提供担保股权质押、固定资产抵押融资以增发价全额认购增发的股票集合产品(不分级)贷款类产品29客户资金资管产品借道金融工具(银行或信托)需要资金的企业1、流动资金贷款2、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贷款3、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贷款应收账款保理或证券化301、有追索保理2、无追索保理3、应收账款证券化BT项目(一)31BT(building—transfer)模式:即建设—转让,是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来进行基础非经营性设施建设项目的一种融资模式。项目工程由投资人负责进行投融资,具体落实项目投资、建设、管理。工程项目建成后,经政府组织竣工验收合格后,资产交付政府;政府根据回购协议向投资人分期支付资金或者以土地抵资,投资人确保在质保期内的工程质量。BT项目(二)32项目开发公司工程公司资金小集合客户资金借道其他金融工具政府应收账款项目完工应收账款证券化资产证券化产品331、金融机构资产证券化2、企业资产证券化银行和证券的合作341、资金对接2、项目对接3、托管和产品销售信托和证券的合作351、资金对接2、项目对接3、利用信托特殊的金融工具七、资管和券商内部各业务部门的合作36资管和投行资管和经纪资管和固定收益八、资金池37什么是资金池?如何构建资金池?资金池对于券商资管业务有什么意义?38谢谢!
本文标题:创新背景下的券商资管业务研究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638827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