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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销售管理 > 厦门大学商业银行管理第八章银行表外业务
第十章银行表外业务李子白教授厦门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第一节表外业务的涵义和分类一、表外业务的涵义西方国家对银行业务的分类,更普遍的做法是依据各项业务与资产负债表的关系,将其划分为表内业务和表外业务。表外业务是指商业银行所从事的、按通行的会计准则不列入资产负债表内,且不影响资产负债总额,但能改变当期损益,从而影响银行资产收益率的经营活动。狭义的表外业务特指有风险的表外经营活动,包括各项或有资产和或有负债性质的业务。对这些业务,当约定的或有事件发生时,银行必须承担提供贷款或支付款项的法律责任。狭义的表外业务有两个特征:(1)在一定条件下会转化为表内资产业务或负债业务;(2)银行将面临价值损失的可能性。表外业务的三大种类:(1)担保和类似的或有负债;(2)承诺;(3)与利率或汇率有关的或有项目(如期货、期权、互换交易、远期交易等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广义的表外业务则包括狭义的表外业务和无风险的金融服务活动。后者是指银行只提供金融服务和中介作用,以收取手续费为主要目的的业务,例如支付与结算、代理、金融咨询、现金管理等。这类业务不会转化为表内业务,银行不承担因自身操作失误、违规行为除外的资金损失的风险。中间业务是我国对银行业务分类的一种流行称谓。中间业务的传统定义:指商业银行不需要运用自己的资金而为客户办理款项收付和其他委托事项,并据以收取手续费的业务。中间业务的基本性质特征:银行是以中间人的身份,以接受客户委托的方式提供非资金的金融服务;这些业务并不反映在银行资产负债表中,不构成表内资产、表内负债业务;银行办理中间业务,以收取手续费的形式获得非利息收入。二者的区别:(1)有无风险不同狭义的表外业务在未来可能会转化为表内业务,银行承担着与表内项目相同的风险。(2)银行在业务活动中的身份不同办理中间业务,银行处于中介、居间的地位,以受托人或代理人的身份参与;而表外业务中银行更多的是直接作为交易的一方进入市场;并且,银行参与交易也并非都是服务于客户的需要,一些业务完全是银行自己出于规避金融风险或服务于管理上的其它需要。(3)收取的手续费的性质及定价标准不同办理中间业务收取的手续费,是对银行提供服务所耗费劳动的补偿。而狭义的表外业务,由于银行承担着风险,因此收取的手续费,不仅具有劳动耗费补偿的性质,而且具有风险补偿的性质。同时,狭义表外业务的收费标准或定价标准要根据银行承担风险的大小而定,通常要高于中间业务的手续费率。二、表外业务的特点(一)利用非资金资源提供服务表外业务是银行集合、依托其信誉、人才、信息、技术和机构网点等资源方面的优势,为客户提供的非资金服务。表外业务并不要求银行运用资金,或不涉及资金同时转移,只有在未来当约定的或有事件发生时,才会有资金的交割或支付。表外业务集中体现了银行服务功能的完善和扩张。一家银行的信用级别越高,在人力资源、信息资源、信用评估技能和信息处理技术等非资金资源方面越有优势。在直接融资市场进一步发展、传统的银行业务需求趋于下降的情况下,表外业务的这一特点,为银行进入新的市场、提供更广泛的服务注入了新的活力。利用非资金资源提供服务也从另一层面显示了银行业在经济中的重要性。(二)成本较低、收入相对稳定表外业务并不需要运用存款和市场借款所获得的资金,从而节省了经营成本;银行拥有搜集、分析和评价信息的比较优势,使得银行能以低廉的交易费用为客户提供担保、承诺、咨询等形式多样的金融服务;电子化设备和信息技术在银行业务领域的广泛运用,有利于银行建立电子资金转账系统、信息网络和数据分析处理系统,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了银行表外业务交易的单位成本。收入提高的原因:利息收入是银行传统的主要收入来源,利息支出则是银行最主要的成本支出项目。这样,银行获得的净利息收入(利息收入与利息支出之差),不仅受银行资产负债规模和结构的影响,还受到市场利率波动和利差变化的强烈影响。在利率自由化、利差缩小和直接融资规模扩大、银行信贷市场逐步萎缩的环境下,净利息收入占银行总收入的比重将下降,市场利率的频繁变动会影响银行净利息收入的稳定性。与利息收入以及净利息收入的变动不同,银行从事表外业务获得的非利息收入基本不受上述因素的不利影响,具有相对稳定的特点。并且,随着融资环境的变化,许多客户要求银行为他们的商业交易和融资活动提供信用保证,为他们更有效率地安排未来的融资需求服务,以及提供规避和转移利率风险、汇率风险的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的服务,潜在的市场需求将为银行扩大表外业务获得更多的非利息收入提供有利的条件。正由于表外业务具有成本较低、收入相对稳定的特点,使银行增添了发展表外业务的内在动力。这也是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的银行业务结构发生很大变化、表外业务规模和非利息收入迅速增长的重要原因之一。(三)经营状况的透明度降低按通行的会计准则,表外业务活动并不体现在资产负债表上,而各国银行对表外业务的会计处理有较大的差异,通常也只有或有性质的表外业务被要求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有关情况。这样,银行表外业务的范围、规模不能得到全面、真实的反映,公开披露的信息较为有限。同时,由或有资产和或有负债的性质决定,对这类交易是否导致经济利益流入或流出银行,以及其产生的时间和金额不能可靠地测量,从而难以对银行的财务影响作出恰当的评价。由于新兴的金融工具特别是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的风险取决于该类工具市场价格的波动性,因此对这些交易的风险也难以计量和控制。上述情况表明,表外业务具有经营状况透明度较低的特点。由于这一特点,一方面,银行监管当局、银行的股东、债权人和其他外部人员不容易及时获得表外业务经营的真实信息,因而难以有效地监督;另一方面,也增加了银行内部对表外业务风险管理的难度。正是针对表外业务透明度较低、风险难以计量和控制的问题,一些国家的银行监管当局正试图从加强信息披露(包括要求银行定期提供涵盖所有重要表外业务详细情况的报告)、限制高风险业务的市场准入和督促银行投资分散化、控制风险集中等方面,努力完善对表外业务的监管。而严格授权和职责分离制度,对高风险的交易设定适当的风险限额,建立管理信息系统,持续地评价和检测风险,以及对各项交易合理定价,按监管要求对表外业务提供资本支持,是商业银行管理表外业务控制风险的基本措施。三、表外业务的分类中间业务依托银行在信誉、资金、人才、机构网点、信息和技术等资源方面的优势,具有业务范围广泛、服务性强、收入稳定、风险较低等特点。这些特点使得中间业务逐渐成为银行的重要业务领域之一和获得收入的重要来源。发展中间业务,对增强银行的市场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以及规避和控制金融风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开办的中间业务种类:1.支付结算类业务2.代理类业务3.担保类业务4.承诺类业务5.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类业务6.咨询、理财等其他中间业务1.支付结算类业务这是银行作为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接受资金清算当事人的委托,运用银行的信用功能和业务技术设施,帮助资金清算双方完成款项的划拨、转移的业务。结算业务是商业银行的一项传统中间业务,我国银行办理的人民币支付结算业务将在稍后专门介绍。2.代理类业务这是银行以代理人的身份,根据客户的委托,代为办理客户指定的经济事项的业务。代理类业务的品种繁多,可涉及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领域,并且银行服务对象即客户的范围广泛,包括本国政府机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企业、个人,以及外国银行机构,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等。银行承办这类业务,并不需要运用自己的资金,也不承担资金损失的风险。代理类业务的品种主要有:代收代付业务(如代发放工资、代理社会保障基金发放、代理各项公共事业收费);代理政策性银行、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业务;代理其他银行的银行卡收单业务;代理证券业务(指接受委托办理的代理发行、兑付、买卖各类有价证券,还包括代办债券还本付息、代发股票红利、代理证券资金清算业务等);代理保险业务;各类代理销售业务,包括代售旅行支票业务等。3.担保类业务这是银行应客户的请求,为客户的债务履行提供保证的业务,包括各种担保(如履约担保、投标担保、还款担保)、备用信用证等。银行办理票据承兑的性质与担保类似,因此票据承兑也可归入此类。担保类业务的特点是银行以其良好的信用为客户履约作保证,虽然没有涉及银行资金的贷出或支付,但银行都承担着或有负债的风险。因此,银行对这类业务收取的手续费需要根据银行承担风险的大小而定,并且其收费标准或定价标准往往要高于结算类和代理类业务的手续费率。因为银行对担保类业务收取的手续费,不仅具有劳动耗费补偿的性质,而且具有风险补偿的性质。4.承诺类业务这是银行直接以交易者的身份,向客户允诺在未来某一约定时期对其承担信贷义务或提供融资便利的业务。这类业务主要包括贷款承诺、票据发行便利等。银行办理这类业务并不需要动用稀缺的信贷资源,而凭借自己的信誉实力就可获得承诺费收入。但银行一旦作出正式承诺,就有法律上的义务满足客户的资金需要,因此银行承担较大的风险。5.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类业务这是银行直接作为交易者进入金融市场,从事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的业务。包括金融期货、期权、互换交易和远期交易等。这类业务以规避、控制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为主要目的。银行从事这类业务,即可为客户避险或保值的需要提供服务,并获得手续费收入,也可为自己的交易活动控制风险,减少价值损失。6.咨询、理财等其他中间业务这是银行为客户提供信息咨询、财务顾问以及其他金融服务的中间业务。例如资信调查、企业信用等级评估、资产评估、投资项目评估、金融信息咨询;企业、个人财务顾问;企业投融资顾问;保管箱业务;各类投资基金托管;各类基金的注册登记、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各类见证业务、包括存款证明业务等。与结算类和代理类业务相同,这些业务是与表内资产负债业务不直接相关的服务性业务,集中体现了银行的金融服务功能。其中,各项评估和投资理财顾问业务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适应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以及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需求,商业银行为企业并购、重组提供高级智力服务、充当投资顾问的业务将是一个有着良好发展前景的新领域。第二节主要表外业务一、备用信用证二、票据承兑三、贷款承诺四、票据发行便利五、贷款出售一、备用信用证备用信用证(StandbyLetterofCredit,SLC)是作为信用证发行人的银行应客户(开证申请人)的请求,同意为客户的信用或客户履行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提供担保所开具的一种特殊信用证。作为一种信用担保工具,备用信用证的功能是以开证银行的信用担保替代银行客户的担保,其实质是银行信用担保的出售而非资金的借贷,客户因此获得较高的信用等级。备用信用证业务涉及三个当事人:(1)信用证发行人,即信用证开证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2)开证申请人;(3)受益人,通常为向开证申请人提供资金的银行或投资者,或者是与开证申请人进行某项商品交易订立合同的一方。图1备用信用证的基本结构信用证发行人(开证银行)受益人(银行或投资者)(3)开具信用证担保申请人履约开证申请人收取担保费用(2)申请开证(1)承诺履行合同作为金融担保书,备用信用证具有广泛的用途。它可为企业向开证银行除外的其他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担保,或用于支持企业发型商业票据或债券(担保筹资者能按约偿还债务),也可用于保证工程项目建设合同的履行,以及其他履约担保的需要。备用信用证的积极作用备用信用证提高了申请人的信用等级,使其在筹资或交易活动中获得降低财务成本的好处。由于所选择的开证银行拥有比申请人更高的信用等级,因此降低了受益人对其交易对手违约的担心,使得受益人原意以相对较低的价格向申请人提供资金,或给予较多的优惠条件。只要开证申请人向开证银行支付的担保费用低于在没有备用信用证的情况下他必须多付出的交易费用,申请人就能从与受益人的交易中获得额外的好处,他就可能积极寻求银行提供备用信用证。对受益人而言,由于开证银行承担了在没有备用信用证的情况下、原本应由受益人承担的风险,因此受益人将减少因交易的对方违约而造成的损失,保障
本文标题:厦门大学商业银行管理第八章银行表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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