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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业务管理相关法律规定madebyQuanWenPage29月6日,国家邮政局批准联邦快递(中国)有限公司(简称联邦快递)、优比速包裹运送(广东)有限公司(简称联合包裹)经营国内快递业务。这是2009年《中国邮政法》实施以来,外资快递企业首获国内快递牌照。Page3快递服务概述1.什么是快递服务?2.快递服务属于邮政业Page4快递的特点:快递业是以最快的速度在寄件人和收件人之间运送急件的行业。快递业的性质和运输方式与一般航空货运业务基本上是一致的,区别之处在于它延伸和拓展了航空服务,是运输业中最快捷、最周到的服务形式。Page5②快捷、安全性快递服务凭借先进的计算机网络、先进的通讯网络及最快的运输工具将商业函件和包裹送到世界各个角落,快捷的需求使快递公司必须具备快速运输工具和负责集散货物、分发、派送的小型运输工具,而具备这种要求的运输工具显然是飞机和各种类型的专用汽车。承揽全球快递的大型快递公司拥有的先进的飞机数量,并不逊于世界著名航空公司所拥有的飞机数量。当然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区域交通环境的不同,也导致在日本和欧洲这样区域经营的公司依靠大型货运汽车来承担中长距离的运输。另外,在货源集散地,尤其是经营区域的中心地区,快递公司必须设置专用集配、中转和控制中心,配备有大型仓库群、信息中心、控制和指挥中心、客户服务中心、运输工具存放中心等设施,这些配置充分保证了快件的安全性。Page6①适应经济发展的特性现代快递业的发展与商业经济发展紧密相连,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经济的发展程度。20世纪五六十年代北美、欧洲的经济复苏导致了现代快递业的逐步形成;七十年代以后日本经济开始执世界牛耳,日本几家濒临破产的按传统经营的公司纷纷效仿西方,转变成经营快递的公司,并引入符合日本特点的服务项目,从而使日本的快递服务业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进入八十年代,亚洲四小龙的崛起,世界各大快递公司纷纷捷足先登,使得韩国、香港、台湾和新加坡的快递业从无到有,并在20世纪末期,成为大型快递公司的主要货源集散地;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与时俱进的中国经济发展更使得快递业在中国大地风起云涌,快递业的年增长率远远高于同年GDP的增长率。从2001到2004年,大体上GDP每增长1%快递市场对应增长3%,在近几年这一对应的比例进一步增大。Page7③高科技性实现快递物品的门到门或桌到桌服务,必须及时、准确地接受到顾客信息,快速处理单证,实现对快件的全程跟踪,随时解答顾客查询等。为了实现这些功能,快递公司必须配备先进的计算机网络、先进的通讯网络以及能够满足和实现各种个性化的、特殊的快递服务需求的特有软件和硬件功能。20世纪的最后十年,UPS在电子技术方面共投资了110亿美元,实现了对包裹运送的每一步紧密跟踪,从而使其在电子商务大潮中占据了有利地位。优良的服务功能由于快递业的服务表现形式是桌到桌、门到门,它需要对快件实行全程跟踪,客户希望能够实时查询快件的情况,所以快递公司必须在优质服务的基础上才能留住客户。Page8④快递服务对看样成交的样品,来料加工的货样,以及广告、建筑、保险、影片、新闻报导等资料的传递,同样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快递货物早已跨越出商品货物的范围,服务对象也不局限于贸易界了。⑤随着电子商务的飞跃发展,与其接口的因特网用户迅速增加。跨国界及远距离购买个人商品将司空见惯,包裹类的快速增加将对具备安全、快捷、可靠特点的快递业需求也会大量增长。由此可见,快递在国际经济交流中的作用越来越显著,其适用范围也在不断扩大。Page9(2)快递的作用①快递可以满足信息与资料的快速传递。在国际贸易及经济活动中,商业文件的快速传递非常重要。当企业在经济活动中进行重大决策时,往往要经过多次资料交流才能做出,任何耽搁和延误,都可能使企业在瞬息万变的国际市场和激烈竞争中失去有利地位,因此快递业务很好地满足了这种需要。②快递业务可以使银行的汇票、支票、信用证及有关单据可靠而迅速的交给异地银行兑换,这些单据早到一天便可以节省可观的利息,同时推进了进出口业务的开展。③国际间海运业的发展,特别是集装箱船舶的出现,船舶航行速度的加快,港口装卸效率的提高等等,均要求相应地减少船舶在港时间。因此,在船舶抵港之前,必须将所有装船资料送到目的港港口有关部门,这样可以减少船期和港口使费的损失。Page101.快递与物流的区别?快递(Express),又名速递(Courier),兼有邮递功能的门对门物流活动,即指快递公司通过铁路,公路和空运等交通工具,对客户货物进行快速投递。2012年5月1日起施行《快递服务》,快递行业停止使用“先签字后验货”的行规。(B2C自营物流与第三方物流)物流(logistics)是指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设备,将物品从供应地向接收地准确的、及时的、安全的、保质保量的、门到门的合理化服务模式和先进的服务流程。物流是随商品生产的出现而出现,随商品生产的发展而发展,所以物流是一种古老的传统的经济活动。Page112.快递服务的分类:1)按照寄收件人所属区域划分:国际快递服务国内异地快递服务同城快递服务2)按照所有制形式划分国有快递企业民营快递企业外资快递企业Page12快递市场监管的法律依据1.邮政法2.快递市场管理办法3.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Page13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赋予或确认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Page14行政许可的特征行政许可的特征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行政许可是依法申请的行政行为。行政相对方针对特定的事项向行政主体提出申请,是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许可行为的前提条件。无申请则无许可。2.行政许可的内容是国家一般禁止的活动。行政许可可以一般禁止为前提,以个别解禁为内容。即在国家一般禁止的前提下,对符合特定条件的行政相对方解除禁止使其享有特定的资格或权利,能够实施某项特定的行为。Page153.行政许可是行政主体赋予行政相对方某种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许可是针对特定的人、特定的事作出的具有授益性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4.行政许可是一种外部行政行为。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针对行政相对方的一种管理行为,是行政机关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一种外部行为。行政机关审批其他行政机关或者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内部管理行为不属于行政许可。5.行政许可是一种要式行政行为。行政许可必须遵循一定的法定形式,即应当是明示的书面许可,应当有正规的文书、印章等予以认可和证明。实践中最常见的行政许可的形式就是许可证和执照。Page16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09年9月1日颁布)第一条为规范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促进快递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申请、审批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以下统称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管理工作。Page17第四条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便利高效的原则。第五条经营快递业务,应当依法取得邮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并接受邮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快递业务。Page18许可条件第六条申请经营快递业务,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企业法人条件;(二)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五十万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一百万元,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二百万元;Page19(三)有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与申请经营的地域范围相适应的服务能力;(四)有严格的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包括服务承诺、服务项目、服务价格、服务地域、赔偿办法、投诉受理办法等,有完备的业务操作规范,包括收寄验视、分拣运输、派送投递、业务查询等制度;(五)有健全的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包括保障寄递安全、快递服务人员和用户人身安全、用户信息安全的制度,符合国家标准的各项安全措施,开办代收货款业务的,应当以自营方式提供代收货款服务,具备完善的风险控制措施和资金结算系统,并明确与委托方和收件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Page20第七条申请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快递业务的,应当具备以下服务能力:(一)具备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快递业务的网络和运递能力;(二)经营同城快递业务的,须提供寄递快件(邮件)的电话查询服务,经营省内异地快递业务的,除提供上述电话查询服务外,还应当有提供寄递快件(邮件)跟踪查询的信息网络;(三)有符合《快递业务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并通过资格认定的快递业务员,经营同城快递业务的,快递业务员中具备初级以上资格的不低于30%,经营省内异地快递业务的,快递业务员中具备初级以上资格的不低于40%。Page21第八条申请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快递业务的,应当具备以下服务能力:(一)具备与申请经营地域范围相适应的网络和运递能力;(二)有封闭的、面积适宜的快件(邮件)处理场所,符合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及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的要求,并配备相应的处理设备、监控设备和消防设施;(三)有统一的计算机管理系统,有可提供寄递快件(邮件)跟踪查询的信息网络,并配置符合规定的数据接口,能够根据要求向邮政管理部门提供寄递快件(邮件)的有关数据;(四)有符合《快递业务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并通过资格认定的快递业务员,企业及其各分支机构快递业务员中,具备初级以上资格的均不低于40%。Page22第九条申请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应当具备以下服务能力:(一)具备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网络和运递能力;(二)有封闭的、面积适宜的快件(邮件)处理场所,符合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及国家安全机关、海关依法履行职责的要求,并配备相应的处理设备、监控设备和消防设施;(三)有统一的计算机管理系统,有可提供寄递快件(邮件)跟踪查询的信息网络,并配置符合规定的数据接口,能够根据要求向邮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提供寄递快件(邮件)的报关数据;(四)有符合《快递业务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并通过资格认定的快递业务员,企业及其各分支机构快递业务员中,具备初级以上资格的均不低于50%;(五)有获得专业资格的报关、报检、报验人员。Page23第十条外商不得投资经营信件的国内快递业务。国内快递业务,是指从收寄到投递的全过程均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快递业务。邮政企业以外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以下称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Page24第十一条申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提出申请;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或者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应当向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第十二条申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应当向邮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申请材料:(一)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申请书;(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或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验资报告、场地使用证明以及本办法第六、七、八、九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Page25第十三条邮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对申请材料审查核实,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邮政管理部门审查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申请,应当考虑国家安全等因素,并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第十四条申请人凭《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或者变更登记。第十五条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或者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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