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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销售管理 > 第八章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管理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管理第八章第八章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管理一、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概述二、商业银行传统中间业务三、商业银行创新中间业务四、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产品的定价第八章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管理第一节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概述一、中间业务概念界定(一)一般概念•商业银行在从事传统的资产负债业务以外,利用自身的条件为客户提供各种金融服务,被称为中间业务。商业银行从事的这类业务不列入资产负债表内,但属于能够影响银行当期损益的经营活动。由于这种业务未在银行资产负债表中直接反映出来,所以又称为表外业务。第八章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管理传统的中间业务是指历史上银行向顾客提供的各类金融服务类业务,这类经营活动风险小或无风险,如,支付结算、代理、信托与租赁、咨询,与贷款有关的组织、审批等服务业务,以及代理行业务等进出口服务业务等。创新的中间业务是指那些虽未列入资产负债表内,但同表内的资产业务或负债业务关系密切的业务,如,贷款承诺业务、担保业务、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第八章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管理(二)我国对中间业务的规定•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既包含了传统的中间业务,又包含了创新的中间业务内容。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01年颁布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第三条,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是指不构成商业银行表内资产、表内负债,形成银行非利息收入的业务。•根据该属性,我国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分为九大类:1、支付结算类中间业务;2、银行卡业务;3、代理类中间业务;4、担保类中间业务;5、承诺类中间业务;6、交易类中间业务;7、基金托管业务;8、咨询顾问类业务;9、其他类中间业务第八章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管理二、创新的中间业务与传统的中间业务同异比较(一)相同之处1、两种中间业务都收取手续费。2、两种中间业务都是表外业务,而且两种业务之间会有一些交叉重合。3、两种中间业务都是以接受委托的方式开展业务。第八章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管理(二)不同之处1、纯粹的中间人身份被突破。在传统的中间业务中,银行都是以交易双方当事人之外的第三者身份接受委托,扮演着中间人的角色;而创新的中间业务却在业务发展中可能发生银行中间人角色的移位,成为交易双方的一方,即成为交易的直接当事者,2、业务风险不同3、发展的时间长短不同第八章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管理三、商业银行创新中间业务的意义(一)增加盈利来源•商业银行创新中间业务不但可以增加盈利收入,提高银行盈利水平,而且还改变了银行营业收入结构。(二)为客户提供多样化金融服务•这类业务经营比较灵活,只要交易双方同意,便可达成交易协议。通过发展创新的中间业务,银行的业务范围得以拓宽,满足了客户的需求,同时保持住市场占有率,并使银行在社会上的知名度大大提高。第八章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管理(三)转移和分散风险•创新的中间业务如互换、期货、期权等都有分散风险,转移风险的功能,给银行提供了控制资金成本,套期保值的投资手段。客户同样有此类的要求。(四)增强资产流动性•表外业务中的许多金融工具可以促进表内金融资产的流动性。银行获得新的资金后,在不改变资金总量的条件下,再进行有关资产业务的拓展、增加收益第八章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管理(五)弥补资金缺口•70年代商业银行主要通过负债管理,推出新型的存款工具来增加存款来源,以弥补资金缺口;到80年代,银行弥补资金缺口的重点从负债转向了资产及信用的创造,银行通过资产证券化,等方式,或使其资金运用转变为资金来源,或以银行自身的信用与信用评估能力满足客户的贷款需求。第八章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管理第二节商业银行传统中间业务一、商业银行支付结算业务(一)支付结算的概念•支付结算是银行代客户清偿债权债务、收付款项的一种传统中间业务,也是商业银行一项典型的中间业务,其特点是业务量大、风险度小、收益稳定。(二)支付结算业务的基本原则•《支付结算办法》规定凡参与支付结算活动的当事人,包括银行、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下列三项基本原则,即:1、格守信用,履约付款;2、谁的钱进谁的帐,并由谁支配;3、银行不垫款,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第八章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管理(三)支付结算业务的意义•1、使债权债务得以清偿•2、使经济运行效率得以提高•3、对经济安全和社会安定产生直接影响第八章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管理(四)商业银行的支付结算工具类型支付结算可以采用现金支付和非现金支付方式。非现金结算工具主要采用“三票一卡”。•1、支票•2、汇票•3、本票•4、信用卡•5、我国支付结算工具第八章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管理(五)结算方式•银行结算方式是指为适应商品交易、劳务供应、资金融通等经济活动的需要而制定的款项清算程序和方法。1、同城结算方式。(1)支票结算。(2)同城特约委托收款。(3)直接贷记转账和直接借记转账。第八章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管理2、异地结算(1)汇款结算。(2)托收结算。(3)信用证结算。3、电子支付方式我国网上支付、电话支付、移动支付等电子支付工具近年也发展迅速,电子支付交易量不断增加,正在不断适应电子商务的发展和支付服务市场细分的需求。第八章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管理二、商业银行的信托业务(一)信托的概念界定•信托指商业银行作为受托人接受委托人委托,并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替委托人或指定的第三者进行财产事务管理。如代客户管理、经营、处置财产第八章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管理(二)信托的作用•商业银行在从事信托业务过程中,对经济运行产生了重要影响,并发挥重要的作用,主要表现在:(1)通过向各种客户提供周到服务,满足各种不同的经济关系和经济利益的特殊要求,并在促进经济活动中参与主体的多元化和活动形式的多样化过程中,使商品经济向更高层次发展;(2)通过提供多种信托业务种类的服务,为委托人提供运用资金和财产的多种形式及广阔市场,并对信托财产进行有效的管理,从而提高资源的合理配置程度;(3)通过受托管理和运用财产,筹集和运用稳定的长期资金,为经济发展提供充分、稳定的资金支持。第八章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管理(三)信托业务的主要内容1、代理业务•代理业务是指商业银行接受政府、企事业单位、其他银行或金融机构以及居民个人的委托,以代理人的身份代替委托人办理一些双方议定的经济事务的业务。(1)保管箱业务。(2)代客户进行个人理财和公司理财。(3)各种公益基金的委托代理业务。第八章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管理2、委托贷款。我国商业银行在改革开放中曾经从事较广泛的信托业务,较典型的委托贷款。委托贷款指的是委托单位(一般是有关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将一定数额、一定规模的资金预先交存银行,并委托银行按其指定的对象和用途发放贷款,银行负责贷款的审查、发放和监督使用,并到期收回贷款,与银行自己的资产业务中的信贷业务不同的是,在这项业务中银行只收取手续费。第八章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管理3、信息咨询业务•信息咨询就是向他人征求意见,商量自己不了解或不熟悉的事情,简单说就是“求教于人”,确切说则是一种当事人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将有特定目的的信息进行传递和反馈的行为。第八章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管理三、商业银行的租赁业务(一)租赁的概念界定租赁是由商业银行作为财产所有者(出租人)按契约规定,将财产租让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根据契约按期支付租金的业务。现代租赁的特点是:1、是一种特殊的融资形式,现代租赁常被称为融资租赁;2、租赁所涉及的资金数额非常大,一个项目所涉及的资金数额可达数亿元;3、租赁所涉及的租赁物范围非常广第八章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管理(二)商业银行从事租赁业务的意义•1、从资产运用的安全性来看,可降低银行资金运用的风险。•2、从自身经济利益来看,收益有一定保障。•3、从对经济发展的贡献来看,有利于出口创汇。第八章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管理(三)、主要的租赁业务及意义1、以是否为承租人提供资金融通依据,可分为经营性租赁和融资性租赁(1)经营性租。经营性租赁是是以满足承租人临时或偶然需要而办理的短期租赁。又称服务性或操作性租赁。(2)融资性租赁。融资租赁是指以融通资金为目的期限较长的租赁。第八章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管理2、以融资租赁业务的具体经营方式为划分标淮,可分为直接租赁、转租赁和回租租赁三种形式。(1)直接租赁。直接租赁是一种直接购进租出的租赁方法,是由银行或租赁公司根据对市场的判断,筹措资金后从供货厂商处直接购进租赁设备,然后租给承租人使用。(2)转租赁。转租赁是指银行先以承租人(第一承租人)的身份向租赁公司或厂商(第一出租人)租进其用户所需要的设备,然后再以第二出租人的身份把设备租给第二承租人使用的租赁方式。(3)回租租赁。回租租赁又称售后回租或返租赁,指企业先将自己现实拥有的设备、厂房(自制或外购)的所有权出售给银行,然后再作为承租人将其租回来使用。第八章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管理(3)按租赁中出资者的出资比例为标准,可分为单一投资租赁和杠杆租赁两种形式。(1)单一投资租赁。单一投资租赁指的是由出租人承担购买租赁设备全部资金的租赁。(2)杠杆租赁。杠杆租赁指银行租赁部门若一时无能力购买巨额价值的设备,可在小部分自筹资金的基础上向其他银行或保险公司筹借大部分贷款,并以所购设备作为贷款抵押、以转让收取租金的权利作为贷款的额外保证,然后将设备租给承租人,以收取的租金作为盈利并偿还贷款。第八章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管理4、按租赁交易所涉及的地理区域为标推,可分为国内租赁和国际租赁。(1)国内租赁。指租赁交易只处于国内区域,交易中所涉及的当事人同属一国居民,因而是一种融通国内资金的形式。(2)国际租赁。指租赁交易的地域扩展到国外,交易中涉及的当事人分别属于不同的国家。第八章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管理5、从公司组织业务形式,有自营租赁、合办租赁、代理租赁。•自营租赁:出租人自行筹资并购入设备。由此产生的收益和风险自己承担。•合办租赁:出租人与制造商或其他租赁机构联合,按各自垫资比例占有租期内物件所有权,租金收益权,并分担风险。•代理租赁:出租人接受企业(有闲置设备)委托,代其做宣传、寻找承租人。第八章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管理第三节商业银行创新中间业务一、银行提供的担保业务(一)担保的概念•担保是银行接受交易中某一方申请人的申请,允诺当申请人不能履约时由银行承担对另一方的全部义务的行为。。第八章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管理(二)担保业务的种类1、备用信用证通常是为债务人的融资活动提供的担保,与商业票据的发行相联系。当某个信用等级较低的企业试图通过商业票据的发行筹集资金时,常会面临极为不利的发行条件,在这种情况下,它可向某一银行申请备用信用证作担保,一旦这家企业无力还本付息,则由发证银行承担债务的偿还责任。2、商业信用证是国际贸易结算中的一种重要方式,是指进口商请求当地银行开出的一种证书,授权出口商所在地的另一家银行通知出口商,在符合信用证规定的条件下,愿意承兑或付款承购出口商交来的汇票单据。第八章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管理(三)备用信用证与商业信用证的同异比较•相同之处在于信用证是一项独立的文件。开证行只须对信用证负责。•不同之处在于备用信用证不需要银行进行实际的融资,只有当申请人无力偿还、不能如期履约时,才需要银行资金的介入;而在商业信用证业务中,开证行担负第一付款责任,是第一付款人,第八章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管理二、银行提供的承诺业务银行的承诺业务分为可撤消和不可撤消两种,可撤消的承诺业务包括贷款限额、透支限额;不可撤消的承诺业务主要有循环贷款承诺、回购协议、票据发行便利。(一)回购协议•回购协议是指交易一方向另一方出售一定数量的某种资产,并承诺在未来特定日期、按约定价格从另一方购回的交易形式。第八章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管理(二)信贷承诺1、信贷承诺是指银行在对借款客户信用状况的评价基础上与借款客户达成的一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银行将在承诺期内,按照双方约定的金额、利率,随时准备应客户需要提供信贷便利。2、信贷承诺的三种类型(1)定期贷款承诺。(2)备用信贷承诺。(3)循环承诺。3、信贷承诺的特点。第八章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管理(三)票据发行便利•票据发行便利是指银行同意票据发行人在一定期限内发行某种票据,并承担包销义务。在这种方式下,借款人以发行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