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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提单及提单业务第一节提单的概念一、提单的定义—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提单中载明的向记名人交付货物,或者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或者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构成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二、提单的功能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是承运人保证凭以交付货物的物权凭证。是证明货物已由承运人接管或已装船的货物收据。第二节提单的分类一、基本种类按货物是否已装船为标准已装船提单(onboardB/L;shippedB/L)收货待运提单(receivedforshipmentB/L)按提单收货人一栏的记载为标准记名提单(straightB/L)不可转让不记名提单(openB/L;blankB/L;bearerB/L)无需背书就可转让指示提单(orderB/L)经指示转让背书人可以是托运人、收货人或银行按对货物外表状况有无批注为标准清洁提单(cleanB/L)——是指货物装船时,货物的外表状况良好,对提单上所记载的“外表状况明显良好”(inapparentgoodorderandcondition)没有作相反的批注,或其他有碍结汇的词句或批注的提单。不清洁提单(uncleanB/L,orfoulB/L)——承运人在提单上加注了有感货物及包装状况不良或存在缺陷等批注的提单。按不同的运输方式分直达提单(DirectB/L)转船提单(TranshipmentB/LorThroughB/L)多式联运提单(CombinedTransportB/L;IntermodalTransportB/L;MultimodalTransportB/L)按提单签发人不同为标准班轮公司所签提单(LinerB/L)无船承运人所签提单(NVOCCB/L)二、特殊情况按签发提单的时间为标准预借提单(AdvanceB/L)——是指在信用证所规定的结汇期,即信用证的有效期即将届满,而货物尚未装船或尚未装船完毕的情况下,托运人为了能及时结汇,而要求承运人提前签发的已装船清洁提单。倒签提单(Anti-dateB/L)——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应托运人的要求,在货物装船完毕后,以早于该票货物实际装船完毕的日期作为提单启发日期的提单。顺签提单(Post-dateB/L)——指货物装船完毕后,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应托运人的要求,以晚于该票货物实际装船完毕的日期作为提单签发日期的提单。其他特殊提单舱面货提单(OndeckB/L)并提单(OmnibusB/L)分提单(SeparateB/L)交换提单(SwitchB/L)交接提单(MemoB/L)过期提单(StaleB/L)第二节有关提单的国际公约一、海牙规则——《统一提单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InternationalConventionfortheUnificationofCertainRulesofLawRelatingtoBillofLading)海牙规则制定的背景普通法的有关承运人的默示保证:签订合同时应保证船舶适航;保证船舶合理速遣;保证船舶不发生不合理的绕航。1983年美国《哈特法》的规定承运美国货物的承运人免除对装船、积载、保管、照料货物的疏忽所负责任的条款均属非法;在提单上加注任何减少、减轻或避免船东在谨慎处理使船舶适航方面所负责任的条款均属无效如果船舶适航,驾驶或管理船舶过失所导致的货物灭失或损坏,船东或他的代理人免责;因天灾、海上救助等方面的原因引起的货物灭失或损坏,船东可免责;船东或船长或代理人有义务签发提单,并注明货物的详细情况,并成为收到货物的初步证据。海牙规则的主要内容:承运人责任期间、承运人免责、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限制、诉讼时效、公约适用范围、公约适用的强制性等。海牙规则存在的问题二、维斯比规则——《关于修订统一提单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的议定书》(ProtocoltoAmendtheInternationalConventionfortheUnificationofCertainRulesofLawRelatingtoBillofLading)三、汉堡规则《1978年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UnitedNationsConventionoftheCarriageofGoodsbySea,1978)第三节提单的正面内容一、提单必须记载的事项船名承运人名称托运人名称收货人名称通知人名称装货港、卸货港和转运港货物名称、标志、包装、件数、重量和体积等运费的支付提单的签发日期、地点和份数承运人或船长,或由其授权的人签字或盖章二、一般记载事项以印刷、打印、手写或印章形式记载的事项第四节提单的背面条款一、首要条款——承运人按照自己的意志,印刷于提单条款的上方,用以明确本提单适用法规的条款。二、定义条款“承运人”“货物”包括货物、制品、商品和任何种类的物品,但活牲畜以及在运输合同上载明装载于舱面上并且已经这样装运的货物除外。“船舶”是指用于海上货物运输的任何船舶。三、承运人责任条款承运人的基本责任提供适航的船舶承运人在船舶开航前和开航当时,应当谨慎处理,使船舶处于适航状态,妥善配备船员、装备船舶和配备供应品,并使货舱、冷藏舱、冷气舱和其他载货处所适于并能安全收受、载运和保管货物。管理货物第四十八条承运人应当妥善地、谨慎地装载、搬移、积载、运输、保管、照料和卸载所运货物。不得绕航约定/习惯/地理上的航线四、承运人的责任期间第四十六条承运人对集装箱装运的货物的责任期间,是指从装货港接收货物时起至卸货港交付货物时止,货物处于承运人掌管之下的全部期间。承运人对非集装箱装运的货物的责任期间,是指从货物装上船时起至卸下船时止,货物处于承运人掌管之下的全部期间。五、承运人的免责条款船长、船员、引航员或者承运人的其他受雇人在驾驶船舶或者管理船舶中的过失;火灾,但是由于承运人本人的过失所造成的除外;天灾,海上或者其他可航水域的危险或者意外事故;战争或者武装冲突;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行为、检疫限制或者司法扣押;罢工、停工或者劳动受到限制;在海上救助或者企图救助人命或者财产;托运人、货物所有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的行为;货物的自然特性或者固有缺陷;货物包装不良或者标志欠缺、不清;经谨慎处理仍未发现的船舶潜在缺陷;非由于承运人或者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的过失造成的其他原因。六、赔偿责任限制赔偿责任限制——指已明确承运人对货物的灭失或损坏负有赔偿责任应支付赔偿金时,承运人对每件或每单位货物支付的最高赔偿金额。海牙规则:每件或每单位超过100英镑或与其等值的其他货币时,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负责。维斯比规则:每件或每单位10000金法郎,毛重每公斤30金法郎,以较高者为准汉堡规则:每件或每其他货运单位835记帐单位或毛重每公斤2.5记帐单位,以较高者为准海商法:每件或每其他货运单位666.67计算单位或毛重每公斤2计算单位七、关于特定货物的条款舱面货:承运人在舱面上装载货物,应当同托运人达成协议,或者符合航运惯例,或者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运人依照前款规定将货物装载在舱面上,对由于此种装载的特殊风险造成的货物灭失或者损坏,不负赔偿责任。承运人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将货物装载在舱面上,致使货物遭受灭失或者损坏的,应当负赔偿责任。危险货物第六十八条托运人应当妥善包装,作出危险品标志和标签,并将其正式名称和性质以及应当采取的预防危害措施书面通知承运人。托运人未通知或者通知有误的,承运人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根据情况需要将货物卸下、销毁或者使之不能为害,而不负赔偿责任。托运人对承运人因运输此类货物所受到的损害,应当负赔偿责任。承运人知道危险货物的性质并已同意装运的,仍然可以在该项货物对于船舶、人员或者其他货物构成实际危险时,将货物卸下、销毁或者使之不能为害,而不负赔偿责任。八、索赔通知和诉讼时效索赔通知提出索赔通知的时间第八十一条交付货物时,收货人未将货物灭失或者损坏的情况书面通知承运人的,视为承运人已经按照运输单证的记载交付以及货物状况良好的初步证据。灭失或者损坏的情况非显而易见的,在货物交付的次日起连续七日内,集装箱货物交付的次日起连续十五日内递交进行联合检查或者检验的,无需递交诉讼时效《海商法》规定,就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一年,自承运人交付或者应当交付货物之日起计算。第五节集装箱提单一、集装箱提单与多式联运提单集装箱提单:将货物装于集装箱内进行海运所签发的提单多式联运提单:是在全程运输中包含了海上运输的多式联运情况下签发的,作为证明多式联运合同以及证明多式联运经营人接管集装箱货物并负责按合同条款交付货物的单据。二、集装箱多式联运提单的正面内容和背面条款集装箱提单的正面内容集装箱提单的必须记载事项集装箱提单的正面条款确认条款——承运人表示在集装箱外表状况良好的条件下接收集装箱,并同意承担按照提单上所列条款,将集装箱从起运地运往交货地,将货物交给收货人的责任的条款。承诺条款——承运人承认提单是运输合同成立的证明,承诺按照提单条款的规定承担义务和享受权利,而且也要求托运人承诺接受该提单条款制约的条款。签署条款——承运人表明提单由谁签发,以及签发正本提单的份数和各份正本提单具有相同效力的条款。不知条款所谓的不知,是指承运人接收的对象是集装箱,有关集装箱内所装货物的状况和货物详细情况,一概不知SLAC——Shipper’sLoadandCountSLCAS——Shipper’sLoad.CountandSealSTC——SaidtoContainSBS——SaybyShipperFCL——FullContainerLoad集装箱提单的背面条款承运人的责任期限从收到货物时起到交付货物时止舱面货选择条款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限制每件666.67计算单位,或者毛重每公斤为2计算单位,以二者较高的为准。载明装集装箱中的货物件数或者其他货运单位数,按所记载的数量计算;未载明的,每一集装箱视为一件或者一个单位。集装箱不属于承运人所有,集装箱应当视为一件或者一个单位。制约托运人的责任条款发货人装箱、计数或不知条款铅封完整交货条款货物检查权条款承运人有权,但没有义务在任何时候将集装箱开箱检验,核对所装载的货物。承运人对集装箱内装箱的货物有怀疑时,或积载不正常时启封检查。海关启封检查条款发货人对货物内容正确行负责条款发货人应保证由于下述原因对承运人造成的损害负赔偿责任:•由于发货人自己记载、装箱不当;•集装箱内货物不适应装箱、运输;•集装箱内的货物包装不牢固;•装载前未对集装箱作合理的检验;•运输途中承运人无法控制的原因;•发货人应保证申述的内容正确、完整;•对第三者造成的生命、财产负责;•对由于自己搬运、装卸造成的损害等。危险货物运输承运人的运价本索赔与诉讼第六节提单业务一、提单的签发提单签发人承运人本人、载货船船长、经承运人授权的代理人提单的份数提单的签发日期二、提单的更正和补发提单的更改提单的补发三、提单的背书转让记名背书指示背书不记名背书
本文标题:第四章提单及提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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