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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融券业务入市指南―――基础篇融资融券业务投资者教育系列之一目录第一部分基础知识1、什么是融资融券交易?2、参与融资融券交易的投资者应该具备什么条件?3、是否所有的证券公司都具有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资格?4、投资者开展融资融券业务时,操作流程是怎样的?5、投资者从事融资融券交易能否直接使用现有账户,是否需要开立专门的资金账户或证券账户,要开设哪些新账户?6、如果信用证券账户和普通证券账户同时交易,两者间是否有影响?7、同一投资者能否在多家证券公司开立多个信用证券账户?8、投资者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是否要上第三方存管?9、证券公司的征信主要包括什么方面?10、融资融券合同主要包括哪些内容?11、投资者进行融资融券交易是否要提交担保物?担保物包括哪些?如何提交?12、投资者提交的担保物能否交易?交易范围是否有限制?13、投资者最终获取的融资融券额度与哪些因素有关?14、融资融券期限最长是多少?15、融资买入与融券卖出的证券范围是否有限制?16、融资融券交易有哪些成本?17、融资融券的利息、费用如何计算与收取?18、没有结束融资融券合同之前,是否可以从信用账户转出资产?19、什么情况下需要补仓,补仓额应该如何计算?20、标的证券暂停交易后如何处理?21、标的证券终止上市应该如何处理?22、投资者如何偿还融资债务?23、投资者如何偿还融券债务?24、融资融券业务的主要法规有哪些?第二部分风险提示1、融资融券交易与普通证券交易相比哪些风险是相同的?2、同普通证券交易相比,融资融券交易有哪些特有风险?3、证券公司在什么条件下可以强制平仓?怎样实施?4、投资者如何维护融资融券业务中的合法权益?5、投资者融资融券交易存在异常交易行为的,证券交易所可以采取什么监管措施?第三部分名词解释1、什么是信用证券账户?2、什么是信用资金账户?3、什么是标的证券?4、什么是保证金?5、什么是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折算率?6、什么是保证金比例?7、什么是保证金可用余额?8、什么是担保物?9、什么是维持担保比例?10、什么是授信额度?第一部分基础知识1、什么是融资融券交易?融资融券交易,又称证券信用交易,是指投资者向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上市证券(融资交易)或借入上市证券并卖出(融券交易)的行为。2、参与融资融券交易的投资者应该具备什么条件?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的规定,参与融资融券交易的投资者应该满足以下条件:(1)在该证券公司交易超过半年;(2)交易结算资金纳入第三方存管;(3)证券投资经验丰富、具有风险承担能力;(4)无重大违约记录;(5)非证券公司的股东或关联人;(6)已通过证券公司的征信审核。值得注意的是,证券公司可在上述基础上,对投资者制定更为严格的准入条件。3、是否所有的证券公司都具有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资格?《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中对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证券公司在资产规模、合规化经营等方面有一定的要求。证券公司在开展该项业务之前,应该向证监会提出试点申请,只有得到证监会许可的证券公司才可以开展此项业务。4、投资者开展融资融券业务时,操作流程是怎样的?融资融券业务的流程包括以下八个基本环节:(1)征信:投资者提出融资融券申请,证券公司根据投资者提供的征信材料对其进行信用评估,并对投资者提交的担保物进行价值评估。(2)评估授信:证券公司根据投资者的资信状况、拟提交的担保物价值、市场变化、财务安排等因素,评估确定可提供给投资者的融资额度和融券额度。(3)签订合同:通过授信的合格投资者与证券公司签订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融资融券业务合同,合同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作出详细而明确的规定。(4)开立账户:投资者持开户所需要的资料到证券公司开立信用证券账户,到证券公司指定的商业银行开立信用资金账户。(5)转入担保物:投资者通过银行将担保资金划入信用资金账户,将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从普通证券账户划转至信用证券账户。(6)融资融券交易:融资时,投资者可在融资额度范围内用融资款买入标的证券,证券公司以自有资金为其提供融资,资金不划入投资者信用资金账户,而是代投资者完成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资金交收;融券时,证券公司以融券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自有证券代投资者完成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证券交收。(7)偿还资金和证券:在融资交易中,投资者进行卖出交易时,所得资金首选归还投资者欠证券公司款项,余额留存在投资者信用账户中;在融券交易中,投资者买入证券返还给证券公司并支付融券费用。此外,投资者还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直接用现有资金、证券偿还对证券公司的融资融券债务。(8)结束信用交易:当投资者全部偿还证券公司的融资融券债务后,投资者可向证券公司申请将其信用账户中的剩余资产转入其普通账户以结束信用交易。值得注意的是,以上业务流程,各家券商可能存在差异,投资者在申请开展融资融券业务时,以所属券商的业务流程为准。5、投资者从事融资融券交易能否直接使用现有账户,是否需要开立专门的资金账户或证券账户,要开设哪些新账户?投资者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时不能直接使用现有账户,需要开立专门的信用账户。投资者需在证券公司开立信用证券账户、信用证券资金台账户,在银行开立信用资金账户。6、如果信用证券账户和普通证券账户同时交易,两者间是否有影响?信用证券账户与普通证券账户是相互独立的账户体系,投资者使用信用证券账户和普通证券账户同时交易,两者间不会相互影响。此外,投资者可以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对信用证券账户和普通证券账户中的证券进行划拨以实现提交担保物或返还担保物。7、同一投资者能否在多家证券公司开立多个信用证券账户?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的规定,投资者只能选定一家证券公司签订融资融券合同,在一个证券市场只能委托证券公司为其开立一个信用证券账户。投资者更换融资融券交易委托证券公司的,应先通过原证券公司注销原先的信用证券账户,再向新证券公司申请开立新的信用证券账户。8、投资者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结算资金是否要纳入第三方存管?与普通证券交易相同,投资者从事融资融券交易也需要将其交易结算资金纳入第三方存管。9、证券公司的征信主要包括哪些方面?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的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交易前,证券公司应当办理客户征信,了解该投资者的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证券投资经验和风险偏好等情况。投资者应该按照证券公司的要求,提供一系列有关本人身份、收入状况、个人资产状况及个人信用情况的证明文件(如收入证明、房产证明、个人信用评估证明等)。要求以上证明文件必须具有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10、融资融券合同主要包括哪些内容?投资者只能与一家证券公司签订融资融券合同,向一家证券公司融入资金和证券。投资者在进行融资、融券交易前,应与证券公司签订载入中国证券业协会规定的必备条款的融资融券合同,明确约定下列事项:(1)融资、融券的额度、期限、利率(费率)、利息(费用)的计算方式;(2)保证金比例、维持担保比例、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的种类及折算率、担保债权范围;(3)追加保证金的通知方式、追加保证金的期限;(4)客户清偿债务的方式及证券公司对担保物的处分权利;(5)融资买入证券和融券卖出证券的权利处理;(6)其他有关事项。11、投资者进行融资融券交易是否要提交担保物?担保物包括哪些?如何提交?投资者进行融资融券交易之前需要提交担保物。担保物包括现金和担保证券。投资者提交的担保证券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和所属证券公司的规定。一是投资者提交的担保证券应当是融资融券标的证券和证券所规定的其他可以充抵保证金的证券。二是投资者通过上海普通证券账户持有的深圳市场发行上海市场配售股份划转到深圳普通证券账户后,方可作为融资融券交易的担保物;投资者通过深圳普通证券账户持有的上海市场发行深圳市场配售股份划转到上海普通证券账户后,方可作为融资融券交易的担保物。投资者可以委托证券公司,由证券公司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发出担保证券提交的证券划转指令。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根据证券公司指令,于日终记减投资者普通证券账户,记增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并相应维护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的明细数据。12、投资者提交的担保物能否交易?交易范围是否有限制?投资者提交的担保物能够进行交易,可以利用信用账户内的现金做普通买入或对其担保证券做普通卖出。值得注意的是,信用账户的客户自有资金只能买入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范围内的证券。当投资者对证券公司有负债时,普通卖出所得资金优先归还其负债,多余资金才回到投资者信用账户内。13、投资者最终获取的融资融券额度与哪些因素有关?投资者最终获取的融资融券额度与其拟提交的担保物的价值和其初始保证金比例有关。担保物的价值除以其保证金比例计算出投资者的融资融券额度。例如:假设客户拟提交100万元现金和10万股市价为20元的证券A做为担保物,假设证券A的折算率为80%,那么客户拟提交的担保物价值为260万元,计算过程为:担保物价值=100+200×80%=260万元投资者经过征信后,证券公司给其评定的初始保证金比例为80%,可以计算出投资者最大的融资融券额度为325万元,计算过程如下:最大融资融券额度=拟提交的担保物价值/初始保证金比例=260/80%=325万元值得注意的是,证券公司有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客户的融资融券额度进行调整。14、融资融券期限最长是多少?为了控制融资融券业务风险,《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规定,证券公司与投资者约定的融资、融券期限最长不得超过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证券交易所规定最长期限为6个月。15、融资买入与融券卖出的证券范围是否有限制?有限制。只有符合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证券才可作为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的标的证券。标的证券包括符合条件的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债券和其他证券。证券交易所按照从严到宽、从少到多、逐步扩大的原则,根据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的进展情况,从满足规定的证券范围内审核、选取并确定试点初期标的证券的名单,并向市场公布。16、融资融券交易有哪些成本?除了证券交易的佣金、手续费、印花税等基本交易成本之外,融资融券交易成本还包括融资利息、融券费用等。17、融资融券的利息、费用如何计算与收取?融资的利息按证券公司与投资者签订的融资融券合同中规定的利率乘以实际发生融资金额、占用天数计算,融资利息在投资者偿还融资时由证券公司一并从投资者信用资金账户中收取或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收取。融券的费用按证券公司与投资者签订的融资融券合同中规定的融券品种费率乘以融券发生当日融券市值、占用天数计算,融券费用在投资者偿还融券时由证券公司一并从投资者信用资金账户中收取或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收取。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规定,融资利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值得注意的是,证券公司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收费方式,具体的收费标准依从《融资融券业务合同》中的约定。18、没有结束融资融券合同之前,是否可以从信用账户转出资产?可以。投资者的信用账户中维持担保比例超过300%时,即可从信用账户中转出资产,且转出后信用账户的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300%。19、什么情况下需要补仓,补仓额应该如何计算?根据《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的规定了补仓的下限,即,当投资者账户的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30%时通知投资者补仓,投资者必须在约定的期限内追加担保物,前述期限不得超过2个交易日。投资者追加担保物后的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150%。如投资者融资余额为100万元,担保物的价值为125万元,则信用账户的维持担保比例为125%,需追加25万元的担保物(100万元×1.5-125万元=25万元)。另外需要说明的是,证券公司有权在上述规定的基础上制定更为严格的补仓标准。20、标的证券暂停交易后如何处理?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中的规定,投资者融资买入或者融券卖出的证券暂停交易,且交易恢复日在融资融券债务到期日之后的,融资或融券的期限顺延至该证券恢复交易。期间相应的融资利息和融券费用由客户承担。融资融券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21、标的证券终
本文标题:融资融券业务入市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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