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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林业工程专业测试大纲及内容[湖南环境生物学院南校区船山西路20号,3月30日上午报名,下午2:00——4:00考试]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望城路165号邮编:421005联系电话:0734-8591377湖南衡阳市船山西路20号(医学部)一、现代林业1、现代林业的概念和内涵现代林业就是科学发展的林业,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林业,体现现代社会主要特征、具有较高生产力发展水平,能够最大限度地拓展林业多种功能,满足社会多样化需求的林业。现代林业具有深刻的内涵,即以可持续发展理论为指导,以生态环境建设为重点,以产业化发展为动力,以全社会共同参与和支持为前提,广泛地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实现林业资源、环境和产业协调发展,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高度统一。[全面推进现代林业建设就是要构建林业三大体系——林业生态体系、林业产业体系和生态文化体系;开发和拓展林业三大功能——林业的生态功能、森林的经济功能和森林的文化功能。]2、现代林业的主要特征和建设目标现代林业基本特征为:1、现代林业以可持续发展理论为指导;2、现代林业以生态建设为中心,以高效发挥森林资源多种功能与价值为目标;3、现代林业以全社会广泛参与保护和培育2森林资源为森林经营模式;4、现代林业以集约化、精细化为方向,以现代科学技术为支撑;5、现代林业以满足人类日益增长的三大需求为宗旨,以建立“和谐林业”为最高境界。现代林业建设的目标是构建三大体系:一是完善的林业生态体系,二是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三是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3、森林可持续经营的内涵及其原则内涵:森林可持续经营主要是通过现实和潜在森林生态系统的科学管理、合理经营,维持森林生态系统的健康和活力,维护生物的多样性及其生态过程,以此来满足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对森林产品及其环境服务功能的需求,保障和促进人心、资源、环境和社会经济的持续协调发展。原则:1、经济效益原则:是传统森林经营中的主要目标,有土地收益和森林系统收益,还有内部收益率,还本期,收益成本和净现值等;2、社会责任原则:森林经营包括社会福利,就业服务,还包括地方性森林资源如森林文化、区域性资源;3、生态系统完整原则:4、生物伦理原则:即保护生物多样性原则。4、林业生物质能源与材料建设的内涵林业生物质能源,主要是指通过工业化利用途径,将富含油脂、木质纤维及非食物类果实淀粉的林木生物材料转化为多种形式的能源产品和生物基产品,包括液体生物柴油和燃料乙醇、固体成型燃料、气体燃料、直燃发电以及生物塑料等。林业生物质材料就是以木本植物、禾本植物和藤本植物等森3林植物类可再生生物质资源与其内含物以及林地废弃物、加工剩余物和使用过的木质废弃物为原材料或基体材料,通过物理、化学和生物学等高技术手段,加工制造性能优异、环境友好、功能多样、附加值高,用途广泛、具有现代新技术特点并能代化石、矿产资源产品的新型材料。5、林业分类经营的概念、内涵及基本做法。概念:林业分类经营,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根据社会对林业生态和经济两个方面的需求,按照森林多种功能主导利用的方向不同,将森林五大林种相应划分为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两大类,分别按各自的特点和规律运营的一种新型的林业经营管理体制和发展模式。内涵:1、林业经营对象——森林的分类及其森林分类经营;2、经营主体的分类;3、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经营模式、经济政策的分类。基本做法:一是以二类森林资源调查数据为基础,进行补充调查;二是确立正确的指导思想,制定切实可行的经营方针、经营目标、经营措施;三是编制限额采伐计划;四是合理布局,综合经营开发,有利于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此段是自己想的)6、近自然林业的概念、特征及技术要点所谓的近自然林业理论,即在经营中使地区群落中本源树种得到明显表现,它不是回归到天然的森林类型,而是尽可能使林分建立、抚育、采伐的方式同潜在的天然森林植被的自然关系相4接近;要使林分能够接近生态的自然发生,达到森林群落的动态平衡,并在人工辅助下使天然物质得到复苏。特征:能有效地保护森林的自然生长能力;能充分发挥森林的抗性;能增强森林的生态作用;通过森林的立体经营,能获得更高的木材收获及多样性产品;能有效地提高森林蓄积;能降低森林经营的成本。技术要点:尽量利用和促进森林的天然更新,从幼林开始就选择目的树,整个经营过程只对选定的目的树进行单株抚育,内容包括目的树种周围的除草、割灌、疏伐和对目的树的修、整枝。7、湖南现代林业发展的优势与潜力。丰富的森林资源和良好的生态,是湖南现代林业发展最大的优势、最大的财富和最大的潜力。“十一五”时期是湖南省林业史上发展速度最快、综合实力增幅最大的五年。五年来,全省完成人工造林1543.1万亩,森林覆盖率从55%增至57.01%,林业总产值从454亿元增至1150亿元,全省森林生态效益价值达8492亿元。湖南省林业主要发展目标是:到2015年,全省林业用地面积稳定在1.93亿亩以上,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7%以上,活立木总蓄积达到4.6亿立方米以上,立竹总数达到21亿株以上,森林植被总碳储量达2.84亿吨,湿地保护面积1000万亩以上;林业总产值达2500亿元以上;林业科技贡献率达60%以上;生态文化宣传教育普及率达90%以上。5二、林业政策与法规1、《森林法》的基本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试行)》是建国后制定的第一部森林法,共7章:总则;森林管理;森林保护;植树造林;森林采伐利用;奖励与惩罚以及附则。主要内容包括:①稳定山权、林权,规定森林分属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公社社员在房前屋后和生产队指定的地方种植的林木归个人所有。同时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滥用所有权乱砍滥伐。②将森林划分成若干类型,要求根据不同性质、用途,提出相应的经营管理办法,并对各类森林规定了严格的保护措施。③要求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近期的经营方案,为科学经营森林和国家对营林事业进行监督提供依据。④鼓励植树造林,扩大森林面积,并从财政上采取保护性措施。⑤根据森林年采伐量不超过年生长量的原则,严格控制森林资源的消耗,保证森林持续利用。⑥加强对木材生产采伐和运输的统一管理,防止乱砍滥伐。⑦对护林防火、防治森林病虫害、保护珍稀动物和植物的规定。⑧对森林采伐和森林更新制定的强制性措施。⑨奖励与惩罚。2、广义的森林法与狭义的森林法的区别与联系。广义的森林法是泛指一切有关森林法律制度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广义的森林法通常亦称为林业法规。6狭义的森林法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颁布的《森林法》。无论是广义的还是狭义的森林法,均是以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加快国土绿化,发挥森林涵养水源、保持水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适应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生活需要为目的,调整林业生产和生态环境建设领域内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相互之间以及它们与自然人之间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3、证据的特点、种类,违法行为的概念、构成要件。证据是用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材料,它具有合法性、真实性(又称客观性)和关联性三个特征。种类:1)书证,2)物证,3)视听资料,4)证人证言,5)鉴定结论,6)现场笔录。违法行为是指具有法定责任能力的组织或个人违反法律规定,不履行法定义务或滥用权利,对社会造成危害的行为。构成要件:1)必须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2)违法必须是在不同程度上侵犯法律上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行为;3)违法一般必须有行为人的故意或过失。原则上,由于过错,才构成违法行为。但没有过错,法律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仍应承担;4)违法者必须具有法定责任能力或法定行为能力。4、林业行政处罚的原则、种类、条件、程序71)林业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1)处罚法定原则,(2)公开公正原则,(3)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4)处罚救济原则。2)林业行政处罚主要有以下种类:(1)财产罚。罚款、没收财物(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务),(2)行为罚。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3)实施林业行政处罚的条件:(l)实施林业行政处罚的主体资格合法,(2)被处罚对象的具体违法事实已查证属实,(3)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给予林业行政处罚。4)林业行政处罚的程序分为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在一般程序中又有听证程序作为其特殊部分。5、林业行政复议、林业行政诉讼原则、范围、管辖、程序、条件1)林业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林业行政执法主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机关依法定程序对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并做出相应决定的活动。原则:(1)林业行政复议程序只能因林业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申请而启动;(2)林业行政复议的主体是具有法定行政复议职责的复议机关;(3)林业行政复议的对象,即林业行政执法主体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和做出该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特定范围的抽象行政行为;(4)林业行政复议具有行政监督性和行政救济性,它是一咱层级监督、事后监督和间接监督的方式。8林业行政复议的范围是指复议机关受理行政争议的范围,也是法律允许公民、法人和其组织申请林业行政复议的事项范围。其范围主要包括:(1)对林业行政执法主体做出的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2)对林业行政执法主体做出的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3)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许可证或者申请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登记有关事项,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有依法办理的;(4)对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有关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件、批准出口文件、允许进出口证明等证书的变更、中止或者撤销的决定不服的;(5)对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关于林权归属的决定不服的;(6)认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侵犯其合法承包经营权的;(7)认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变更或者废止承包造林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8)认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违法集资、征集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9)认为林业行政执法主体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林业行政复议的管辖是指林业行政复议机关受理林业行政复议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分为一般管辖和特殊管辖。林业行政复议的程序是指林业行政复议申请人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和复议机关做出复议决定的各项步骤、形式、顺序和期限的总和。它是林业行政复议合法、高效进行的重要保证。一般包括6个阶段:申请、受理、审理、决定、送达、执行。9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人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4)属于申请复议的范围和受案复议机关管辖;(5)必须在法定申请期限内申请复议。60日2)林业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林业行政执法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做出裁判的活动。特征与原则:(1)林业行政诉讼中的原告、被告是特定的;(2)林业行政诉讼的标的是林业行政执法主体做出的行政行为;(3)林业行政诉讼案件只限于相对人就林业行政执法主体做出的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所发生的争议;(4)林业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运用国家审判权监督林业行政执法主体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不受违法行政行为损害的司法活动。林业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林业行政案件的范围,主要包括:(1)对林业行政执法主体做出的行政处罚不服的;(2)对林业行政执法主体做出的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3)认为林业行政执法主体侵犯法定承包经营权的;(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许可证或者给予行政批准,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拒绝颁发、批准或者不予答复的;(5)10认为林业行政执法主体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6)认为林业行政执法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的等。行政诉讼的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或者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权限划分。人民法院的管辖权限划分有以下5种方式:地域管辖、级别管辖、指定管辖、移送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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