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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安装作业指导书一、给排水管道安装施工工艺流程图:熟悉图低和有关技术资料施工测量放线沟槽开挖及管沟砌筑配合土建留孔洞及预埋铁件管件加工制作支架制作及安装管道预制及组装管道敷设及安装管道与设备连接自控仪表及其管道安装试压及清(吹)洗防腐和保温调试和试运转交工验收二、普通给排水管道施工的一些主要过程的基本施工方法及要求:(一)沟槽开挖、支撑与回填的施工方法及要求1沟槽开挖1.1放线:根据工管部门技术交底的管道管沟开挖宽度,在测量人员测放的管沟中线两侧测放开挖边线,并用白灰作出标识;1.2设置高程及中线控制点:在管线的拐点处、以及直线段每5-10米(压力管道不大于15米),作一高程及中线控制桩。1.2.1控制桩可用方木制作,截面宜为4*4cm,长50cm,打入土层后,地面露出长度为10-15cm。1.2.2控制桩必须稳固,不被扰动,最好有保护措施。控制桩中心1.0米范围内的土方应在沟槽验收完或控制桩已转移至沟底后方可集中铲除;1.3确定开挖深度:根据测量员交底的测量结果,对照施工图,计算出每个桩点处沟槽相对桩基线下降深度,将其结果记录在记录本上,并用红色漆标记在控制桩上;1.4沟槽人工开挖1.4.1根据土质的性质,由作业人员自行选择合适的开挖工具;1.4.2随时用钢卷尺检测沟槽的开挖深度和沟底宽度。若要求放坡开槽时,应提前制作坡度板,坡度板应具有一定刚度且不易变形的材料制作,并设置牢固,一般将坡度板做成钝角三角形,钝角的角度与沟槽的开口角度一致,与沟槽接触的一边的杆件长度不小于80cm,相邻杆件不小于30cm,钝角对应边为支撑杆,其两端与另两边杆件中任意位置连接(最好在两端),应保证三个杆件连接好后其角度固定不变;1.4.3开挖的土方,可堆置在沟槽两侧,但不得影响建筑物、各种管线和其它设施的安全,同时不得掩埋消火栓、管道闸阀、雨水口、测量标志和各种地下管线的井盖,并不得防碍其正常使用;1.4.4堆土高度不宜超过1.5米,且距槽边缘不宜小于0.8米;1.4.5当开挖深度接近设计深度(一般应高于设计高程10cm以上)时,应在沟壁内设置与设计沟底高程平行的高程控制桩(如20cm或50cm高程控制桩);1.4.6在两控制桩上绑一线绳,并保证绳两端与桩上的标志线重合,再用钢卷尺沿线绳向下测量,进行沟底修整。1.4.7在雨季或冬季作业时,若沟槽开挖好后不能马上铺设管道或进行管基施工,应先留出10cm厚左右暂不挖去,待安装施工前再清理至设计高程。1.5沟槽机械开挖1.5.1沟槽开挖机械一般为反铲和挖沟机。1.5.2沟槽开挖宽度及深度的控制方法同人工开挖。1.5.3沟底应留有20-30cm厚的土层暂不挖去,待铺管前用人工清理至设计高程。1.6沟槽开挖的质量要求:1.6.1不得扰动天然地基或地基处理符合设计要求。若局部超挖则应用相同的土壤填补,并须夯实至接近天然密实度,或应用砂土分层仔细夯实。1.6.2槽壁平整,边坡坡度符合施工设计的规定。1.6.3沟槽中心线每侧的净宽不应小于管道沟槽底部开挖宽度的一半。1.6.4槽底高程的允许偏差:开挖土方时应为±20mm;开挖石方时应为+20mm、-200mm。1.6.5沟底不得有突出的块石,若埋有不易清除的大块石时,应将其上部铲除,然后铺一层厚度不小于15mm的砂土或当地软土整平夯实。1.7沟槽开挖的注意事项及安全措施1.7.1挖土机械在架空高压线附近作业时应符合下表规定:挖掘机与架空高压线的安全距离表1-1输电导线电压(KV)允许沿输电导线垂直向最近距离(m)允许沿输电导线水平向最近距离(m)11.51.01-153.01.520-404.02.060-1105.04.02206.06.0注:1.遇有大风、雷雨、大雾天气时,不得在高压线附近施工;2.因施工条件所限不能满足表中要求时,应与有关部门研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方可施工。1.7.2距电览1.0米处严禁机械开挖;1.7.3在街道、厂区、居民区开挖,应在沟槽两端设立警告标志,沟槽侧边设护栏,悬挂红灯(间距30/对);1.7.4开挖过程中遇有文物,应妥善保护,并向主管部门通报;遇有已建管道,或发现已建管道破裂时应及时向主管部门通报。1.8沟槽验收:沟槽开挖完后,应进行自检,并填写自检记录表,然后通知质检部门验收。2沟槽支撑2.1支撑的安装2.1.1沟槽壁是否需要支撑应根据施工设计要求进行;2.1.2根据支撑设计的要求,领用材料并清点验收;2.1.3撑板支撑应随挖土的加深及时安装,开始支撑的深度应根据不同的土质情况按下表1-2选用:以后开挖与支撑交替进行,每次交替的深度宜为0.4-0.8米。不同土质沟槽开始支撑的深度表1-2土质情况开始支撑深度(米)软土密实、中密的砂土和碎石类土及其它不稳定土层≤1.0硬塑、可塑的轻亚粘土及粘土≤1.25硬塑、可塑的粘土和碎石类土(填充物为粘性土)≤1.5坚硬的粘土≤2.02.1.4撑板的安装应与沟槽槽壁紧贴,当有空隙时,应填实。横排撑板应水平,立排撑板应顺直,密排撑板的对接应严密;2.1.5横梁、纵梁和横撑的安装应与撑板同时进行,保证横平坚直,横撑应与横梁或纵梁垂直。横梁或纵梁与撑板间、横撑与横梁或纵梁间应密贴、支紧,若有缝隙应采用木板填实,保证联接牢固;2.1.6采用横排撑板支撑,当遇有地下钢管道或铸铁管道横穿沟槽时,管道下面的撑板上缘应紧贴管道安装;管道上面的撑板下缘距管道顶面不宜小于100mm;2.1.7若用钢板桩支撑时,应在沟槽开挖前,用打桩机按设计深度将板桩一次性打入土中;2.1.8所有横撑不得妨碍下管和稳管。当因原支撑妨碍下一工序时,或支撑不稳时,或其它原因必须重新支撑时,应在工程师指定的位置将新的立柱和撑杠安装好后,再拆除原支撑;2.2支撑的质量要求:支撑后,沟槽中心线每侧的净宽不应小于施工设计的规定,板桩的轴线位移不大于50mm,垂直度不得大于1.5%;2.3支撑施工的安全措施2.3.1上下沟槽应设安全梯,不得以支撑代梯,攀登支撑;2.3.2支撑应经常检查,特别是雨季及春季解冻时期。当发现支撑构件有弯曲、松动移位或劈裂等迹象时,应及时处理;2.4支撑的拆除2.4.1拆除支撑前,应对沟槽两侧的建筑物、构筑物和槽壁进行安全检查,若出现不安全迹象,应及时通知工程师,由工程师制定制定拆除支撑的实施细则和安全措施;2.4.2支撑拆除应与回填土的填筑高度配合进行,且应在拆除后及时回填,即边拆边填;若为钢板桩支撑应在回填达到规定要求高度后,方可拔除钢板桩;2.4.3采用排水沟的沟槽,应从两座相邻排水井的分水岭向两端延伸拆除;2.4.4多层支撑的沟槽,应待下层回填完成后再拆除上层槽的支撑;2.4.5拆除单层密排撑板支撑时,应先回填至下层横撑底面,再拆除其上层槽的支撑,待回填至半槽以上,再拆除上层横撑;2.4.6若一次拆除有危险时,宜采取替换拆撑法拆除支撑,即先在适当位置安装临时支撑,再拆除该支撑;3沟槽回填3.1沟槽回填前应征得质检员或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后方可进行;3.2沟槽的回填材料,除设计文件另有规定外,应符合下列规定:3.2.1槽底至管顶以上50cm范围内,不得含有机物、冻土以及大于50mm的砖、石等硬物;在抹带接口处、防腐绝缘层或电缆周围,应采用细粒土回填;3.2.2冬季回填时管顶50cm范围以外可均匀掺入冻土,其数量不得大于填土总体积的15%,其冻块尺寸不得大于100mm;3.2.3回填土的含水量,宜按土类和采用的压实工具控制在最佳含水量附近,最好由监理工程师现场指定合适的土源;3.3回填土的每层虚铺厚度,应按采用的压实工具和要求的压实度由工程师确定。对一般压实工具,铺土厚度可按表1-3选用:回填土每层虚铺厚度表1-3压实工具虚铺厚度(cm)木夯、铁夯≤20蛙式夯机、火力夯20~25压路机20~30振动压路机≤403.4回填土每层的压实遍数,应按工程师交底要求进行;3.5回填前的基本要求3.5.1沟槽内的砖、石、木块等杂物应清除干净;3.5.2采用明沟排水时,应保持排水沟畅通,沟槽内不得有积水;3.5.3采用井点降低地下水位时,其动水位应保持在槽底以下不小于0.5m;3.6回填土运入沟槽的方法及要求3.6.1开始回填前,管道两侧及管顶以上50cm范围内的回填土,应通过人工填入,并每次只能运入一层虚铺厚度的回填土用量,且不得在影响压实的范围内堆料;3.6.2管顶50cm以上的回填土可以通过人工,也可利用机械均匀入槽,但不得集中推入;3.6.3需要拌和的回填材料,应在运入槽内前拌和均匀,不得在槽内拌和。3.7回填压实的方法及要求3.7.1回填压实应逐层进行,且不得损伤管道;3.7.2管道两侧及管顶以上50cm范围内,应采用轻夯(人工夯)压实,管道两侧压实面高差不应超过30cm;3.7.3管顶50cm以上的回填土可采用人工夯,如木夯、铁夯;也可采用机夯,如蛙式夯、压路机、振动压路机等;3.7.4管道基础为土弧基础时,管道与基础之间的三角区应填实。压实时管道两侧应对称进行,且不得使管道位移或损伤;3.7.5同一基槽中有双排或多排管道的基础底面位于同一高程时,管道之间的回填压实应与管道与槽壁之间的回填压实对称进行;3.7.6同一沟槽中有双排或多排管道但基础底面的高程不同时,应先回填较低的沟槽;当回填至较高基础底面高程后,再按上款规定回填;3.7.7采用木夯、蛙式夯机等工具时,应夯夯相连;采用压路机时,碾压的重叠宽度不得小于20cm;3.7.8采用压路机、振动压路机等压实机械压实时,其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Km/h;3.7.9分段回填压实时,相邻段的接茬应呈梯形,且不得漏夯。3.8每层回填完毕,应及时通知质检员取样测试,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层的回填工作。(二)管道安装的施工方法及要求1施工前准备工作1.1由作业班长根据进度计划安排和施工图要求,编制物资需用量计划,指定专人到物资部门领取相应规格、型号、数量的管子及电焊条、粘合剂等工程材料,并办理有关手续;1.2组织二次搬运将管材运至施工现场:1.2.1根据管材的型号、规格选用合理的起吊设备(如吊车)和运输设备(如平板车);若没有平板车,只有汽车时,应在车厢内安装管托架;1.2.2车厢内管子的堆放层数或高度,除满足车辆的载重要求外,平板车内不得超过1.0米,利用托架运管时不宜超过一层。同时管子上下层之间及管子与绑绳接触处,应垫以草袋、麻袋等软衬,以免防腐层受到损坏;1.2.3车厢内每根管子两侧应用木块或块石固定死,防止管子左右晃动;每根管子尾端应用插入式棍棒和大绳,通过葫芦与车大梁拉紧,防止上下坡时管子下滑;利用托架时,管上端应用大绳对每根管子进行绕缠绑扎在托架上,不得多根管子一起捆绑;1.2.4起吊管子上下车时,应用钢丝绳等吊带绑套管子,找好重心,平吊轻放,不得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在不超过吊车起重能力的条件下,可单根吊,也可多根捆在一起起吊,但必须捆绑牢固,防止起吊过程中管子滑动。同时应在管子两端拴上细绳,以便在起吊过程中控制管子摆向;1.2.5起吊过程中,操作人员应配戴安全帽和防护手套(起重、架驶员除外);在起吊作业区内,任何人不得在吊钩或被吊起的重物下面通过或站立;起吊时,应有专人指挥,指挥人员必须熟悉机械吊装的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指挥信号,架驶员必须听从信号进行操作;每次起吊时应先缓缓试吊,待管子稍稍离开支撑面后,停止起吊,对捆绑情况、钢丝绳、吊车支撑脚等进行仔细检查,当确认无异常情况时,方可继续起吊;只有当管子基本就位时,操作人员才可上车扶管摆正、固定;1.2.6运管前,应对运输路线进行详细侦察,特别是路面质量、拐弯半径、坡度等是否满足要求。管子运输过程中,车厢上不得有人,并应有人跟车,随时观察管子的稳定性,一旦出现异常情况,立即停车检查,排除隐患;1.2.7车辆在坡道上停留检查或装卸管子时,一定要用石块等物先将车辆前后轮卡住,再开始操作,防止车辆下滑;1.2.8管子卸车起吊方法与装车时的要求相同。每次起吊时,必须在操作人员已离开车厢的情况下方可进行;1.2.9现场管子若需临时堆放时,应选择使用方便、平整、坚实、干燥不积水的场地,并报请工程师认可;堆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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