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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鸿嘉集团有限公司外出培训管理规定1外出培训管理规定主导部门人力行政中心版号A/0修订记录日期版号修改内容修改人审核人审批人2018年5月A/0新订山东鸿嘉集团有限公司外出培训管理规定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在职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规范公司的外出培训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全体员工的外出培训管理工作。第二章外训的定义及流程第三条外训是指培训地点在公司以外的培训或参观考察。外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公司组织参加外部举办的无相关学历证明或资格认证的培训班、讲座、沙龙、研讨会、公开课等;2.公司组织参加外部举办的信息交流会、博览会、展览会以及到相关企业参观学习、国内外考察等;3.相关机构举办的某项技能的资格认证、个人能力认证,能够取得相关学历或资格认证的培训,以及学历教育或进修等;4.其他形式的外部学习和培训。第四条外训流程(详见附件1)(一)培训前1.员工入职时签订《培训服务协议书》(详见附件2),已入职员工外出培训前签订《培训服务协议书》。2.涉及到跨部门人员参加的培训课程,需提前与相关人员沟通,确认外训人员名单。3.岗位专业类培训,经部门负责人评估后确定外训人员名单,按照审批流程提交培训申请。(二)外训申请1.申请人提前3天线上提报《培训(考察)申请》(附以邀请函或培训通知),将流程内信息详细说明。培训(考察)费在预算内且未超3000元,经部门负责人-培训部负责人审批;培训(考察)费超3000元,经部门负责人-培训部负责人-人力资源负责人-人力行政中心负责人审批(抄送培训专员)。2.《培训(考察)申请》经审批,关联《培训(考察)申请》审批单提报线上《借款审批》,经部门负责人-培训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批(抄送计划资金部相关人员),超培训费用权限的上报总裁审批。3.审批通过后,外训人员到培训部签订《专业技能培训确认书》(详见附件3)。(三)培训结束后,线上提报《培训费用报销审核表》经培训部负责人审批,《培训费用报销审核表》中需提报资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山东鸿嘉集团有限公司外出培训管理规定3(1)培训费用明细;(2)所有外训人员的培训总结报告;(3)签字完整的《专业技能培训确认书》;(4)转训相关见证性材料;(5)培训证书、教材;(6)录音资料教材整理。第三章外出培训相关要求第五条外出培训需求及人员条件1.培训要基于企业战略实施和部门业务发展的需要,具有培训的实际意义和价值;2.年度内表现优异的员工,公司可以外派培训的方式作为奖励,鼓励员工提升专业技能;3.主动申请或公司推荐参加外训的员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认同公司企业文化,在公司有长期发展的意愿;(2)在公司连续服务满一年以上(表现优秀的应届毕业生满半年);(3)该员工未参加过相关类似的培训;(4)培训期间与其岗位的工作不冲突,不影响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5)根据公司的人才梯队搭建计划被列为公司后备梯队人才的。4.以下人员提出外出培训的申请一律不予接受:(1)不认同公司企业文化和战略目标的;(2)在公司工作不满一年的(应届毕业生不满半年);(3)绩效考核评分连续两个月低于80分的;(4)工作中出现过重大失误或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5)未签订《培训服务协议》及相关材料的。第六条培训成果转化及应用1.外训人员返训后3日内将培训完成的证明资料原件(如证书等)交由质检培训部保管,若外训人员与公司的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时,相关证明资料在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归还。2.外训人员必须在返训后3日内向总裁完成学习汇报,培训总结报告提交人力行政中心质检培训部备案,否则费用单据人力行政中心不予签字。需向总裁汇报的培训类型:山东鸿嘉集团有限公司外出培训管理规定4(1)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外部公开课、各类标杆企业参观学习;(2)各类大型行业年会、研讨会等;(3)总裁安排的各类培训;(4)对公司发展有较大影响的培训;3.外训人员返训后15日内组织相关人员完成转训学习并提交相关见证性材料(培训签到表、培训照片、转训课件等),否则《培训费用报销审核表》不予签字。4.外训人员在返训后15日内必须将参加培训的教材、讲义、光盘等交人力行政中心质检培训部统一编号存档,并在《外出培训教材存档登记表》(附件4)上签字确认,后期各部门如有学习需要,相关培训教材可在质检培训部登记后借阅使用。5.涉及到第三条第1项的培训,必须附有课程的录音整理,编辑成培训教材,交人力行政中心审核后转发相关部门学习转化。第七条外训人员管理要求1.外出培训前,外训人员提报线上申请,并经相关负责人审批通过。2.外训人员应妥善安排岗位工作,不得因参加培训而影响工作进度,若培训时间较长,必要时外训人员可向公司申请或由公司自行决定选派人员临时替代其工作。3.外训人员参加的培训课程有结业要求的,必须达到相应要求或取得相应结业证书,否则相关培训费用由外出外训人员承担。4.外训人员在进行转训学习时需将具体培训时间提前通知质检培训部,质检培训部视情况派专人进行现场跟踪和效果评估。5.外训人员的培训总结不合格、学习转化和培训课程未开展、培训效果评估低于80分的情况,相关培训费用将不予报销。第四章外出培训费用及服务期限第八条外训费用及报销要求1.培训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报名费、交通费、住宿费、资料费、餐费补助以及培训单位收取的其他费用。2.报销人持已审批通过的《培训(考察)申请》、《培训费用报销审核表》、《专业技能培训确认书》下联及相关费用单据,进行报销流程。3.财务管理中心人员需审核并确认所附资料齐全后方可进行报销。第九条外训人员服务期1.培训完成后,根据公司的要求,外训人员应在其承诺的工作年限内继续在公司工作,并按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山东鸿嘉集团有限公司外出培训管理规定52.根据公司承担的与培训相关的直接费用数额,外训人员承诺在公司工作年限分别为:公司承担费用数额(人民币)外训人员承诺需要工作的年限3000-5000元(含)服务期限不少于2年,培训结束后在原合同期限基础上增加两年工作期5000-10000元(含)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培训结束后在原合同期限基础上增加三年工作期10001-15000元(含)服务期限不少于4年,培训结束后在原合同期限基础上增加四年工作期15000元以上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培训结束后在原合同期限基础上增加五年工作期参加外部高端理论或专业技术培训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培训结束后在原合同期限基础上增加五年工作期3.外训人员参加的培训为如下情形时,其承诺的工作年限为根据本制度第九条第2项分别计算之后累加,起点为最先结束的培训结束之日:(1)外训人员同时参加两项以上的培训(指培训期间有重叠的情形);(2)外训人员在前一项培训后的承诺工作年限内再次参加的培训;(3)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入职时签订的《培训服务协议》相关规定执行。第四章外出培训违约责任第十条外训人员由于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等原因导致本制度第九条约定,未完成其承诺的工作年限,外训人员应当一次性向公司支付违约金。第十一条外训人员若违反本制度第六条要求,该次培训相关的所有费用由外训人员自行承担。第十二条外训人员未办理相关的手续擅自参加培训,培训费用不予报销,且因擅离工作岗位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外训人员赔偿。第十三条公司依据本制度的约定追究外训人员的违约责任后,并不排除其依据与外训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保密制度,追究外训人员的责任。第五章奖惩措施第十四条外训人员如未按照本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报销,造成费用无法报销或扣款等情况发生,相关责任由经办人承担,并给予培训费用报销经办人100-300元罚款。第十五条外出培训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习汇报,给予相关外训人员100-300元/人罚款。第十六条外出培训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部门内转训及培训教材的编制、提交、培训费用确认等,给予相关外训人员300元/人罚款。第十七条财务管理中心人员未审核单据私自报销的,给予财务管理中心审核人员100元罚款,给予部门负责人200元罚款。第六章附则山东鸿嘉集团有限公司外出培训管理规定6第十八条本管理规定由人力行政中心解释、修订。第十九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若与集团其它制度不符,以本规定为准。附件:1.外出培训流程图2.培训服务协议书3.专业技能培训确认书4.外出培训教材存档登记表山东鸿嘉集团有限公司外出培训管理规定7附件1:外出培训流程图外出培训流程图申请人/部门人力行政中心财务管理中心总裁分管领导培训结束后借款申请培训申请线上提报《培训(考察)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核培训负责人审核人力资源总监审核中心负责人审批线上提报《借款审批》,部门负责人审核签订《专业技能培训确认书》培训负责人审核财务负责人审核借款金额超权限抄送培训专员经公司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批董事长审批抄送计划资金部附相关资料,线上提报《培训费用报销审核表》部门负责人审核培训负责人审批转财务报销流程山东鸿嘉集团有限公司外出培训管理规定8附件2:培训服务协议书甲方:住所地:法人代表:联系电话:0533-6129521邮政编码:255000乙方:身份证号码:住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微信: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现就培训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根据乙方申请,甲方同意乙方参加甲方提供的培训学习。2.培训费用由甲方为乙方提供,培训学习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报名费、交通费、住宿费、讲课费、资料费、餐费补贴及培训单位收取的其他费用等,具体按培训完成后乙方所报销的实际票据统计数据为准。3.培训结束后,甲方组织有关培训部门对乙方的培训结果进行综合评价。4、培训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止乙方的薪资和保险福利待遇。5、乙方因个人原因不能完成培训内容或不能通过培训主办方考山东鸿嘉集团有限公司外出培训管理规定9核,甲方不予支付或报销本条第二款列明的相关培训费用,费用由乙方承担。6.对参加完培训之后的人员,甲方将其做为业务骨干或储备干部,在任职、晋升、待遇等方面,将予以优先考虑。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1.乙方自愿申请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学习,愿意接受甲方所提供的条件与费用,并遵守本协议所约定的条款。2.培训期间,乙方需努力掌握培训的相关知识或达到培训的目标要求,乙方在培训中务必掌握技术要点,并做认真详细的笔记。3.培训期间,乙方必须服从培训组织的工作、学习安排,遵守公司、主办单位或委托培训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积极维护公司形象和利益,遵守法律法规,由于自己不慎或过失导致自身或甲方利益受损的,所有赔偿均由乙方承担。4.根据乙方申请,甲方安排乙方参加相关培训后,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的安排,到与培训内容相关的工作岗位上工作,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的年限以签订的《专业技能培训确认书》期限为准。5.乙方应遵守公司的保密协议,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和技术机密。三、甲乙双方其它约定1.服务期应和劳动合同期限保持一致,如劳动合同到期培训服务期未到的,劳动合同期限应顺延至培训协议服务期满。培训前乙方应签订《专业技能培训确认书》,培训结束后乙方应在费用栏及服务期限栏内签署具体金额和服务期限,财务报销时乙方需持本确认书方可进行费用报销。2.乙方在培训协议规定的服务期限届满前,非正当、合理原因,山东鸿嘉集团有限公司外出培训管理规定10未经甲方批准而辞职,或正当原因被公司辞退除名的,应按《培训违约计算方法规定赔偿甲方损失。3.培训过程中,如因甲方原因或公司发生人事变动致培训无须继续进行时,甲方有权终止培训,所发生培训费用由甲方承担。4.乙方在培训中获得的培训证书所有权归乙方,但在服务期限内,保管权与使用权归甲方所有。5.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一致,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相关部门进行裁决。6.本协议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作用,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对方均有追究赔偿损失及法律责任的权利。7.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乙方:签字日期:签字日期:山东鸿嘉集团有限公司外出培训管理规定11培训违约计算方法A、培训费用单次或累计3000-5000元(含),服务期限不少于2年,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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