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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意志的重要性人类有无自由意志时间与自由意志“人的解放”与“不忘初心,继续前行”自由意志与心理学1自由意志与刑法2自由意志与伦理、道德3自由意志与社会制约4自由意志与经济发展5自由意志(Freewill)是哲学里面的一个专业概念,理解为意识选择做什么的决定、也就是意志的主动性。自由意志无一个为各方所认可的定义。哲学界对自由意志的定义并不统一;而日常人们所讲的“自由意志”又不同于司法界和心理学界所理解之“自由意志”。在最广义的层面,自由意志就是人们依照其拥有的条件去决定是否做一件事情的能力。自由意志不仅关系到对与错、罪与罚、强迫与控制,而且还涉及一系列形而上学问题,如行动与事件、心灵与身体、必然性与可能性、因果性与决定论、自然规律的本质等。一.自由意志与心理学心理学家deCharms在1968年的一本著作中提出一个观点,人有一种对于行为“因果关系”的个人归因的需要。当一个人做出一个决策,发出一个行为的时候,我们需要知道这个行为是和“我”有关的,这就是自由意志的本质。能动性(HumanAgency)自主性(Autonomy)1.能动性能动性是班杜拉的社会认知理论的核心。社会认知理论的精髓在于行为(B)环境(E)和人(P)是交互决定的。能动性体现在四个方面:A①Intentionality(意向性)C③Self-reactiveness(自我反应)B②Forethought(前瞻性)D④Self-reflectiveness(自我反省)2、自主性这一概念反映了个体对于行为发生因果关系的定向(CausalityOrientation),从完全自发的(我愿意做),到完全他控的(我不愿意做,但是不得不做),存在许多不同的状态。这一理论最重要的实践价值是,我们对于某一行为的因果定向是可以从他控内化为自主的。也就是说,通过干预,可以把你对行为的感知由受控的/被动/被决定/宿命的,转化成自我决定的,内在激发的,充分发挥自主性。大量的心理学研究发现,通过提高能动性和自主性,可以让人的身体和心理变得更健康,体验到更多的积极情绪与幸福感,有更好的学业表现与职业生涯的发展。对环境的变化有更好的适应能力。二.自由意志与刑法在刑法学上,意志自由问题对于刑事责任的确认与承担具有重要意义,因而是刑法哲学的重要内容之一,并且也是刑法学流派之争的焦点。恩格斯指出:“如果不谈谈所谓自由意志、人的责任、必然和自由的关系等问题,就不能很好地讨论道德和法的问题”。刑法理论的分派在大陆刑法理论中,存在旧派(刑事古典学派)与新派(刑事人类学派与刑事社会学派)之争,反映在刑事责任上则有道义责任论与社会责任论之争。1.刑事古典学派刑事古典学派又可以分为以康德、黑格尔为代表的报应主义与以贝卡利亚、费尔巴哈为代表的功利主义两支。1)报应主义主张绝对的意志自由论,例如黑格尔指出,法的出发点,它的实体性就是意志。而意志的根本属性,是自由。意志而没有自由,就不能称其为意志。犯罪是犯罪人基于本人的意志自由选择的结果2)功利主义则主张相对的意志自由论,例如费尔巴哈的心理强制说认为,人之违法精神动向的形成并非无中生有,而是受了潜在于违法行为中的快乐,以及不能得到该快乐所带来的不快所诱惑与驱使。人的精神和行为受功利原则支配但有一定限度的选择自由2.刑事人类学派与刑事社会学派社会责任论为新派所主张,该论根据行为决定论,即犯罪必然取决于行为者的素质和环境的观点,批判了道义责任论所主张的犯罪是因为具有意志自由者自由判断而造成的观点,认为这个观点是毫无意义的,否定了以道义责任论为基础的自由意志论。该理论又指出,对于具体作为从道义上非难行为者是毫无意义的,因为犯罪者实施犯罪行为是由其本人的素质和环境所决定的,没有理由从道义上加以非难。新派代表人物菲利指出:“我们不能承认自由意志。因为如果自由意志仅为我们内心存在的幻想,则并非人类心理上存在的实际功能。”在菲利看来,“自由意志的幻想,来自我们的内在意识,它的产生完全是由于我们不认识在做出决定时反映在我们心理上的各种动机以及各种内部和外部的条件。”菲利宣称:“实证派犯罪学主张,犯罪人犯罪并非出于自愿;一个人要成为罪犯,就必须使自己永久地或暂时地置身于这样一种人的物质和精神状态,并生活在从内部和外部促使他走向犯罪的那种因果关系链条的环境中。”根据社会责任论,犯罪行为根本不是犯罪人自由选择的结果,而是人的生物基因或社会环境所决定的自由意志在刑法中的意义刑法中对犯罪人刑事责任的追究,主要解决确定刑事责任之有无与确定刑事责任之大小这两个问题,前者可以称之为定罪,后者可以称之为量刑。意志自由与这两个问题都具有密切联系,并且是解决这两个问题的理论根据。1)意志自由在定罪中的意义①人的主观罪过是以意志自由为前提的。②人的客观行为同样也是在其意志支配下实施的,缺乏意志自由条件下实施的行为,不认为是具有刑法意义的行为。③犯罪主体的确立也是以人的意志自由为基础的。2)意志自由在量刑中的意义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程度取决于主观恶性与客观危害两个方面。客观危害是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的外化,因此,主观恶性更具有决定意义。主观恶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犯罪人的意志自由程度。123自由意志———道德惩罚的始源自由意志———道德评判的前提自由意志———人伦平等的基础三.自由意志与伦理、道德人之先祖亚当和夏娃,受蛇的引诱,偷吃上帝禁止的“智慧果”,触犯了天条,被上帝降罪并逐出伊甸园,开始了尘世艰辛的生活。人类的尘世生活和历史是从罪开始的,这罪就是人类祖先亚当和夏娃犯下的“第一罪”,它也成为此后所有人类成员必须承担起来的“原罪”。奥古斯丁罪与责之间的伦理根据在奥古斯丁看来,人偷吃禁果而被上帝定罪错不在上帝而在于人本身。上帝给与人自由意志,把人是否愿意服从上帝的权利交给了人自己而始祖亚当和夏娃却滥用了自由意志而犯下原罪,因此,罪恶的原因在于人的意志对上帝或善之本体的背叛,犯下了原罪。人们对“原罪”的信仰和理解隐含着对人自由意志的觉悟,自由意志成为人的一种存在性规定。自由是人的存在意义,意志则是对自由的监守和祈望。是否过善的生活,是否按上帝的命令(道德规范)行使就应该由拥有自由意志的人来决定并承担与之对应的责任罪—责问题最终与人的道德选择站到了一起。对原罪的理解为一切罪找到了源头和根据,从而为对一切罪进行道德(法律)的惩罚和谴责找到了原因奥古斯丁对罪之根据和来源的解释,为伦理学寻找到了新的根基,由此开始了伦理学从“幸福生活指南”向“罪—责伦理学”的转向,开辟了伦理学的新时代。何为道德评判道德评价是对人之行为的对错、善恶、正当与不正当作出的判断和决定。道德主体的基本特征就是拥有自由意志,具有判断道德“应该”和“不应该”的能力,赞成或反对某种道德选择的能力,根据权衡的结果作出决定的能力,为自己尚未履行的行为作出解释的能力等。在《实践理性批判》序言的注解中,康德总结说:“自由诚然是道德法则的存在理由,道德法则却是自由的认识理由。因为道德法则不是预先在我们的理性中被明白地思想到,那么我们就决不会认为我们有正当理由去认定某种像自由一样的东西(尽管这并不矛盾)。但是,假设没有自由,那么道德法则就不会在我们心中找到。”由此,康德把自由意志看成是阐明道德问题的关键,成为道德评价的先在条件。从伦理道德的角度看,自由是对社会责任而言的,自由意味着对社会、他人和自己的责任。道德评价源出于道德主体的自由意志,是指有责任能力的道德主体经过自由选择,实现其自由意志并承担道德责任的过程从现实和逻辑的角度看,非所有的人都是道德主体,只有拥有自由意志者才可作为道德的担当者,在此基础上才有道德评价可说,也才有道德自律可言。自由意志为个人在社会生活中的人伦平等奠定了哲学基础在社会层面上,自我经常与形式化的、空间性的东西发生关系,但那是虚悬的、漂浮在意识表层的东西,它需要与自我的整体完全混合在一起,否则个人的自由就要受到侵犯。在深层自由的层面上,自由意味着自我生长,个人意志具有高度私人性、独特性,每个人都有其不可让渡的独特性,是独立的、自主的,因而人们应该自尊而尊人,并从个人性的不可让渡性来理解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人类社会每一个个人之间的相互关系构成的有机体,每一个个人在实现自己的意志时要考虑它的目的和手段,使其维护作为社会个体的人的正当私利和权益,这是社会伦理关系确立的基础。四.自由意志与社会制约个人vs社会自由vs制约?01人的本质02没有自由意志便没有社会制约03社会制约同样作用于个人意志04没有限制何谈自由意识自由意志的重要性之一:社会制约人的本质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只有在社会活动中,其本质才得以生动的体现。人的有意识有目的活动受着社会客观必然性的支配,但人的行为不是消极地、简单地被决定,而且它同时还受主体自身的自觉的能动的调节,这种调节才是自由意志得以体现的有力证明。人总是社会人,个人离不开社会,社会制约着个人的存在和发展,规定着人的本质,离开社会的人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人结论没有自由意志便没有社会制约•在社会构成的要素中,既要有人的要素又要有物的要素,而人是创造、使用和改变物的要素的主体。•社会的发展过程是一个自然的历史过程,它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但决定社会发展的力量不在人的活动之外,而在人的活动之中。社会的必然性才得以体现并使主体的自由意志之实现过程必须遵循这个客观历史的必然性。•自由与制约是一对相互依存的概念,没有自由的制约和没有制约的自由都是不存在的,这里的自由即指主题的意志自由,制约则指社会必然性的制约。社会制约同样作用于个人意志•人只有在社会活动中,其本质才得以生动的体现,人的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受着社会客观必然性的支配。但,人的行为不是消极的简单的被支配和决定,它同时还受到主体自身的自觉的能动的调节,这种调节便是人自由意志的生动的体现。•人总是社会人,个人离不开社会,社会制约着个人的存在与发展,规定着社会的本质,离开社会的人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人。自由意志的限度正如无所谓生命就无所谓死亡一样,如果没有限制又何谈自由?所以追求自由不是在幻想中摆脱限制,而是积极地认识限制的必然性和必要性,使得这些限制本身的内容结合入主体自身的意识和意志五.自由意志与经济发展为什么有的国家贫穷,而有的国家富裕;有的城市璀璨,有些就黯淡?亚当斯密在1766年注意到了这些差别,并在《国富论》中探讨了这些问题。斯密认为,这些差距的根源在于经济自由。他说:“如果要把一个国家从原始的贫瘠改造成最高限度的富足,我们需要的只是和平、低税以及公正合理的执政,仅此而已。”《世界经济自由报告》测量一个国家的政策是如何最大限度的允许个人选择、私有财产和自由交易—也就是亚当斯推崇的经济制度根据这些测量给世界各国进行排名,并观察经济自由和增长之间的关系。如果你觉得这样的结果受了其他例如地理位置或文化传统等因素的影响,就请看看朝鲜半岛。朝鲜和韩国拥有类似的文化、地理和资源。1953年起,南北韩分家,南韩走上了经济更自由的道路,而北韩却剥夺了几乎所有的个人自由。60年后,南韩的人均收入是北韩的10倍。美国的马里兰和西弗根据《北美自由度报告》的结论,马里兰州在美国经济自由排名18,而西弗州只有40.为什么?因为西弗的税收制度使得企业更难生存西弗的很多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和税收搬到马里兰州,从而可以做大做强并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和社会财富。马里兰的人均收入要比西弗高10000美元。所以亚当斯是正确的,个人自由引领着经济繁荣。自由意志在经济建设中不可或缺。谢谢!-------姜春兰,顾浩,殷实,李雪影
本文标题:自由意志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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