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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道教文化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中国道教的生态伦理思想及其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道教与流行于中国的佛教、伊斯兰教、基督教不同,它是唯一根植于本国、发源于古代文化的民族宗教。它在形成发展过程中确实受过佛教的影响,但主流是中国的传统,具有鲜明的民族特点。道教信仰的宗旨是追求长生不死、得道成仙;看重个体生命的价值,相信经过一定的修炼,世间的个人可以脱胎换骨,直接超凡入仙,不必等死后灵魂超度。这是它与别的宗教信仰的根本不同之点。道教的产生也很特别,它不是某一教主在短期内创立起来的,而是逐步积累、多渠道汇合而成的,它正式产生于东汉后期,然而孕育过程很长,上限极难具体确定。道教前期分为丹鼎与符两大派。符派以符水治病、祈福禳灾为主要宗教活动内容,组织上多系民间道教,如汉末的五斗米道与太平道。魏晋以后,太平道被镇压,五斗米道转化为上层天师道。南北朝时又分为南北天师道。丹鼎派侧重清修炼养,又有内丹与外丹之别。唐代李氏皇朝与老子李耳联宗,推崇道教。宋代真徽二宗迷恋道教,并开始组织编撰《道藏》。金元之际,道教进入鼎盛时期,全国形成南北两大教派。南方为正一教,由张天师后世子孙掌教,中心在江西龙虎山,活动以符为主。北方有王重阳在金代创立全真教,炼养性命兼融儒释。其弟子丘处机见重于元太祖,掌管天下道教,使全真教盛极一时。明代正统、嘉靖、万历时期,道教亦很发达,巨大规模的《道藏》陆续编成。此后直至清末,道观虽不断修建,然而道教逐步丧失了理论上的创造力,走身衰减。然而道教的思想影响却在民间不断扩展起来。道教的生态伦理思想是以生命为中心的。一、“有形皆含道性”的生命平等观道教是重视生命的宗教。早期道教的主要经典《太平经》说:“要当重生,生为第一。”南朝时的《三天内解经》说:“真道好生而恶杀。长生者,道也;死坏者,非道也。死王乃不如生鼠。故圣人教化使民慈心于众生,生可贵也。”然而,道教追求长生不死的根本途径在于得道成仙。道教所要得的“道”,即是“自然”;而“道”的自然性,最根本的就在于其生命,在于化生万物;因此,“道”就是生命本体。老子《道德经》把“道”称为“天地母”,赋予“道”以生命,又明确讲“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讲“道”生天地以及人和万物。《老子想尔注》明确地说:“生,道之别体也。”所以,道教追求生命并不是通常那种单纯地追求长生不死,而是要在追求“道”的生命本体的过程中,实现人的长生不死。在道教看来,自然界的一切都是由“道”的生命本体化生而来,而且都含有“道”的生命本体,因而都是一种生命;各种生命虽然形式并不相同,但就生命本体而言,是一致的;各种形式的生命都是“道”的生命本体的体现。因此,一切生命都是平等的。不仅人与人之间的生命是平等的,而且人与动植物的生命以及天地的生命,都是平等的。道教不仅在宇宙论上讲天地万物与人的同源、同根性,而且,还在这一基础上,进一步从本体论上讲天地万物与人皆有道性。梁陈时的宋文明对道性作了较为详细的论述。他明确提出“一切含识皆有道性”,认为人以及有心识的动物均有道性。唐代著名道士潘师正在《道门经法相承次序》中则更为明确提出:“一切有形,皆含道性”,认为天地间一切有形物皆含有道性。在道教看来,天地万物与人同源、同根,因此,天地万物,特别是动物,与人有许多相同之处。道教宇宙论的生态学意义在于表明人与其他自然万物同根于“道”的同源性,从而要求人像对待自己同胞兄弟那样保护自然、关爱自然。在道教宇宙论基础上进一步发展起来的道性论,讲天地万物与人“皆含道性”,则较多地强调人与其他自然万物在本性上的平等。二、“好生恶杀”的生态伦理规范得道成仙是道教的最高价值,而实现这一价值的重要途径之一在于行善。《太平经》认为,成仙不死的首要条件在于“守道”,即“守一”,“守一,可长存而不老”;又说:“守一者,可以度世,可以消灾,可以事君,可以不死,可以理家,可以事神明,可以不穷困,可以理病,可以长生,可以久视。”与此同时,道教还讲善恶报应,发挥《周易》所谓的“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太上感应篇》说:“吉人语善、视善、行善,一日有三善,三年天必降之福。凶人语恶、视恶、行恶,一日有三恶,三年天必降之祸。”由于道教所讲的“生命”,并不局限于人的生命,也包括动植物的生命,甚至天地的自然存在,所以道教的行善,不仅是对人而言的,而且也包括对待动植物和天地,这就是要“好生戒杀”,善待一切生命。《太平经》说:“夫天道恶杀而好生,蠕动之属皆有知,无轻杀伤用之也。”为了强化“好生恶杀”的生态伦理规范,道教还论述了宗教的善恶报应。著名道教学者杜光庭所著《墉城集仙录》说:“人有一善,则心定神安;有十善,则气力强壮;有百善,则宝瑞降之;有千善,则后代神真;有二千善,则为圣真仙将吏;有三千善,则为圣真仙曹掾;有四千善,则为天下师圣真仙主统;有五千善,则为圣真仙魁师;……堕薛荔狱者,永无原期。”道教尊重动植物的生命以及天地的自然存在,但也不是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单纯地以动植物的生命以及天地的自然存在为中心。它是把人的生命、动植物的生命以及天地的自然存在综合在一起,构成自然界整体的生命,并以这样的“生命”为中心。正是以这样的“生命”为中心,道教解决人与动植物以及天地的相互关系,从而使得人的生命、动植物的生命以及天地的自然存在都得到应有的尊重和保护。三、“慈心于物”的生命道德情怀在道教看来,既然天地自然与人同源同根、同具有道性,那么,天地自然与人就属于同类,人与自然物的关系就是平等的关系;人与自然物之间的关系,就应当像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那样,也就是说,应当像仁慈地对待他人那样,仁慈地对待一切自然物。《抱朴子内篇》说:“欲求长生者,必欲积善立功,慈心于物,恕己及人,仁逮昆虫。”道教讲“慈”,可以追溯到老子《道德经》所言“三宝”:“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老子虽然没有直接说“慈心于物”,但已经讲到“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救物,故无弃物”,所以,老子“三宝”中的“慈”,既是对人而言的,也是对物而言的。当然,道教在“慈心于物”方面,对动植物予以较多的关注。道教把动植物看作是有灵性的,要求像对待人那样对待动植物。《太上虚皇天尊四十九章经》说:“子欲学吾道,慎勿怀杀想。一切诸众生,贪生悉惧死。我命即他命,慎勿轻于彼,口腹乐甘肥,杀戮充啖食。能怀恻隐心,想念彼惊怖,故当不忍啖,以证慈悲行。”认为对待自然界的一切生命,都应当怀有对待人的生命所具有的那种恻隐之心。《道藏》所收《水镜录》中有《放生文》和《杀生七戒》两篇,用极其感人的语言,劝人放生戒杀。《放生文》说道:“盖闻世间至重者,生命;天下最惨者,杀伤。是故逢擒则奔,虮虱犹知避死;将雨而徙,蝼蚁尚且贪生。何乃网于山、罟于渊,多方掩取;曲而钓、直而矢,百计搜罗;使其胆落魄飞,母离子散;或囚笼槛,则如处囹圄;或被刀砧,则同临剐戮。怜儿之鹿,舐疮痕而寸断柔肠;畏死之猿,望弓影而双垂悲泪。恃我强而凌彼弱,理恐非宜;食他肉而补己身,心将安忍?”《杀生七戒》讲述了生日、生子、营生、宴客、祭先、祈禳和婚礼不宜杀生的道理,比如:“宴客不宜杀生。良辰美景,贤主佳宾,蔬食菜羹,不妨清致。何须广杀生命,穷极肥甘,笙歌餍饫于杯盘,宰割冤号于砧几。嗟乎!有人心者,能不悲乎?若知盘中之物,从砧几冤号中来,则以彼极苦,为我极欢,虽食,且不下咽矣。可不悲乎?”《放生文》和《杀生七戒》把动物与人等同起来,并且把对人的情感投射到动物身上,真切地表现出对于动物的同情。应当说,道教提出要保护动物以及一切生命体,是带着深厚感情的,带有一种对于生命的普遍的慈悲和怜悯之心,并且要求以“慈心于物”的生命道德情怀去善待他们,关爱他们。道教本来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宗教,它在创建和发展过程中,吸收了不少中华传统文化作为它的营养成分,成为它的思想渊源的一部分。随着道教的产生和佛教的传入,在长期的封建社会中,便一直是道儒释三教一方面彼此互相对抗、互相斗争;另一方面又互相吸收、互相融合,形成了中华传统文化的三大支柱。从中华传统文化的整个发展历史来看,三教之间的相互对抗、相互斗争是表面的、次要的,而相互吸收、相互融合则是实质性的、主要的。因此道教的思想来源是多方面的,它对中国古代的许多传统文化都采取了兼收并蓄的态度,马端临称它是“杂而多端”。唯其如此,所以许多古代的文化思想,都汇集在道教之中,并借道教的经典留存下来,得以流传至今。道教在中国文化史上不是局部的一时的现象,它与其他文化领域有着长期的血肉相连的密切关系。道教的主要来源是古代宗教迷信和思想文化,源头相当久远。来源之一是古代的民间巫术。它诞生以后,成为近两千年封建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直接发生着巨大而复杂的社会作用。进入中期以后,对许多文化领域的辐射作用有不断加强的趋势,并留下了深刻影响。其某些影响至今在中国人的生活方式和文化构成中仍然不可忽视。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从中国学术思想的领域来看,道教在历史上曾产生过许多著名学者,如晋代的葛洪,南北朝的陶弘景,唐代的成玄英、李荣、王玄览、司马承祯、吴筠、李筌,五代十国时的杜光庭、谭峭,宋代的陈抟、张伯端、陈景元、白玉蟾,元代的俞琰、杜道坚、张雨、雷思齐,明代的张宇初、赵宜真、陆西星,清代的王常月、李西月,当代的陈撄宁等等,他们在思想文化方面都各有一定的贡献,在历史上有着重要的影响。特别是道教在长期发展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与儒释之间产生了复杂的互动关系:一方面相互排斥,相互斗争,另一方面又相互吸收,相互渗透,从而促进了中国学术思想的内在融合与发展。第二,从文学艺术领域来看,道教对中国古代的文学艺术,也有非常深刻而突出的影响。道教信仰的理想,是长生成仙。这种神仙思想反映在文学领域中,成为文学的重要题材之一。古代以道教神仙为题材的作品,充满于诗、词、歌、赋、戏剧、小说等各种文学形式之中,数量甚多,作者亦不少。道教对文学的影响,不仅反映在题材方面,而且也反映在文体上。此外,道教对中国音乐、书画、雕塑、石刻、建筑等形式及其精神,均有重要影响。第三,从科学技术的领域来看,道教对我国古代科学技术的影响,也是不容忽视的。道教为了实现其长生成仙的理想,从其开创时起,便十分重视修炼方术,试图通过各种方术,来达到它所追求的目标,虽然这只不过是一种幻想,这个目标是不可能实现的。但客观上却在中国科学技术的有关领域积累了许多很有价值的材料,这对中国古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第四,从政治领域来看,道教的社会影响更为广泛。在我国漫长的封建社会中,一方面是上层统治者常常利用道教为巩固他们的封建统治服务,因而长期以来,道教均受到封建统治者的扶植。另一方面,许多农民起义的领导者,也曾利用道教作为农民起义的组织形式,并利用道教经典中的某些思想作为他们发动起义的思想武器。由此可见,道教与过去中国上层和下层的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均有着极其密切的关系。第五,从道德伦理的领域来看,道教所产生的社会影响也很突出。道教是一个十分重视伦理道德教化的宗教,它在长期发展过程中,积累了大量的戒律和劝善书,包括功过格等,其中包含了许多对当时的社会来说是合理的伦理道德思想,这些内容不仅对道教的发展有重大意义,而且对中国人的生活方式及价值观念等诸方面,都产生了广泛深远的影响;特别是它的各种劝善书,在社会上流传很广,深入到社会各阶层。第六,从民族心理、民族性格这些领域来看,道教在这些方面的影响也是很大的。例如,道教是以道为最高信仰,以得道为人生的最终目的,这种人生哲学培养了一代又一代的道教徒尊道重道和唯道是求的传统,历史上许多道教徒为了得道求道,自觉抛弃人世间的一切物质享受和功名利禄,甘于恬淡素朴的生活,安贫乐道,刻苦磨炼,主动忍受一般人难以忍受的痛苦和折磨。这种传统,通过具有民族风格的宗教形式,长期传播于社会,对形成中华民族的心理素质和民族性格起了重大作用。同时,道教文化中有“我命在我,不在天”的思想,认为人的寿命可通过修炼得以延长,此种热爱现世、人定胜天的观点,既与佛教悲观厌世思想不同,又与儒家“死生有命,富贵在天”的听天由命思想有很大的区别,它是鼓励人们积极征服自然、努力自己掌握自己的
本文标题:中国道教文化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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