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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工程监理 > 表1南京市农村地区新市镇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标准
1/13表1南京市农村地区新市镇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标准序号设置项目用地面积(m2)建筑面积(m2)配置要求1行政管理服务设施镇街行政管理中心(★)1000~15001000~1500包括镇街政府机构以及市政、环卫等管理用房。针对已撤销行政建制的新市镇,可降低或取消街镇行政管理中心的配建标准社区公共服务中心(★)——≥1500(2/3以上的面积用于公益性服务)提供社会工作、就业指导、家政服务、咨询服务、社保服务、法律援助等服务派出所(★)≥3000≥20002教育设施幼儿园(★)详见表2按36生/千人、30人/班配建小学(★)按70生/千人、45人/班配建初中(★)按36生/千人、50人/班配建3医疗卫生设施卫生院(★)3000~50003000~4000(其中业务用房使用面积不小于2000)含残疾人康复设施,也可单独设置。卫生院床位数应按不少于50床/所设置2/13序号设置项目用地面积(m2)建筑面积(m2)配置要求4社会福利与保障设施老年公寓(☆)4000~5600≥3200老年公寓是专为老年人集中养老提供独立或半独立家居形式的居住建筑。一般以栋为单位,具有相对完整的配套服务设施。床位数宜按不少于80床/所设置4社会福利与保障设施敬老院(★)8000~10000≥6000敬老院是为农村五保对象提供养老服务的社会福利事业机构,设有起居生活、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等多项服务设施。每所农村敬老院应有一片绿地、一片菜地、一个活动室。敬老院床位数应不少于200床/所,可附托老所一并设置。针对已撤销行政建制的新市镇,可降低或取消敬老院的配建标准5文化体育设施体育健身设施(★)8000~120001000包括室外全民健身设施、室内健身房、慢跑道、篮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台、小型足球场和游泳池等设施项目。可结合文化站一并设置3/13序号设置项目用地面积(m2)建筑面积(m2)配置要求文化站(★)≥3000(含不少于2000m2的室外活动场地)建制镇镇区不低于1500;涉农街道镇区不低于1000(其中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3/4)包括宣传栏、展览室、图书阅览室、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多功能室(影视、歌舞、游艺)、科技服务点以及各类文艺培训、青少年和老年活动场地等6商业金融服务设施菜市场(★)20001500包括粮油、蔬菜、肉类、水产品、副食品、干货、水果、熟食等商品销售新市镇商业金融服务设施(☆)≥10000含超市、餐饮、中西药店、书店、文具、美容美发、洗浴、服装、五金电器、日用品、旅馆等商业服务设施,银行储蓄所等金融服务设施。其中,餐饮可采取小食中心、小贩中心等方式,以便利居民使用为目标,相对集中设置7市政公用设施公交首末站(★)≥900垃圾转运站(★)200~1000含绿化隔离带用地公厕(★)≥604/13序号设置项目用地面积(m2)建筑面积(m2)配置要求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600~700为用户提供换瓶服务,可储存一定数量的空瓶与实瓶消防站(★)≥20007市政公用设施邮政所(★)≥350包括邮政分销业务,出售邮资凭证,国内函件、包件,国际平常函件,报刊收订和零售业务,邮政储蓄业务、汇兑业务(条件允许情况下),水、电、气等代缴费业务,市民卡等充值业务,汽车票、火车票、飞机票等票务代理业务,国内电话业务,报刊、邮件投递业务。可结合商业金融服务设施设置电信所(★)可含在邮政所内包括有线电视、固话移动通讯、互联网业务8公共绿地公园、小游园(★)≥10000可结合文化体育设施一并设置合计(公益性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20000不含教育设施、公交首末站、垃圾转运站、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点、消防站和商业金融服务设施的建筑面积注:1、设置项目后带“★”号的设施(公益性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和菜市场)必须设置,其标准为刚性规定。带“☆”号的设施项目(经营性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和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可选5/13择设置,其标准为弹性要求。表中未提及的市政设施参照有关专业规范配置。2、新市镇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一般为镇域。具体可根据人口规模确定各类设施的用地及建筑规模。表2南京市农村地区幼儿园、小学、初中学校设置标准生均用地(m2/生)校园用地(m2)幼儿园12班15.67560015班13~15600018班13~15750024班13~1510000小学18班18.181470024班17.271860030班16.412210036班15.6425300初中24班21.842620030班20.753110036班18.7133600注:生均用地按南京市农村地区一级标准计,来自于《南京市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5、新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设置准则5.1新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应在交通便利的新社区中心地段或入口集中设置,具体配建要求和规模应按照表3的规定执行。b5E2RGbCAP5.2一级新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应集中布局,符合省、市相关规定,形成中心用地,公益性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总建筑面积不应少于1200m2。若新社区人口规模达到5000人左右,可设置一所66/13班幼儿园。p1EanqFDPw5.3二级新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参照一级新社区,适当减量或有选择性配置,鼓励空间多功能复合利用,公益性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总建筑面积不应少于500m2。DXDiTa9E3d表3南京市农村地区新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标准序号设置项目一级新社区二级新社区配置要求配置弹性配置标准配置弹性配置标准1行政管理服务设施社区行政管理与公共服务用房★建筑面积≥600m2(其中,警务室建筑面积≥100m2)★建筑面积480~600m2(其中,警务室建筑面积≥80m2)含“两栏两站九室”:村务公开栏、宣传栏;社区服务站(社会工作站)、卫生计生站(卫生室);党组织办公室、村委会办公室、财务室、村民议事室、信息(档案)室、治安民调(警务)室、教育培训室(科技服务点)、图书阅览室(农家书屋)、社会保障服务室(法律援助、居家养老服务、就业指导)2教育设施幼儿园☆人口规模达到5000人左右,可设6班幼儿园,————生均用地按南京市6班幼儿园农村地区一级标准计(18m2/生)7/13序号设置项目一级新社区二级新社区配置要求配置弹性配置标准配置弹性配置标准占地约3000m23医疗卫生设施卫生室★建筑面积≥120m2☆可含在社区行政管理与公共服务用房内二级新社区卫生室可结合社区行政管理与公共服务用房内的卫生计生站一并设置4社会福利与保障设施托老所★建筑面积≥200m2☆建筑面积≥100m2托老所是短期接待老年人托管服务的社区养老服务场所。二级社区可结合社区行政管理与公共服务用房设置5文化体育设施体育健身设施★用地面积≥1000m2★用地面积≥600m2含1片混凝土标准篮球场、2张以上乒乓球台(室内或室外)、室外全民健身设施及活动场地。可结合文化活动室一并设置文化活动室★建筑面积≥100m2★建筑面积≥80m2,可含在社区管理服务用房内包括图书阅览室(农家书屋)、文化娱乐、社区文化活动等。可结合社区行政管理与公共服务用房一并设置8/13序号设置项目一级新社区二级新社区配置要求配置弹性配置标准配置弹性配置标准6商业服务设施菜市场★用地面积100~500m2☆用地面积50~250m2包括粮油、蔬菜、肉类、水果、水产品、副食品等商品销售。可为露天市场生活日用品超市☆建筑面积约100m2☆建筑面积约70m2农资超市☆建筑面积100~300m2☆建筑面积70~150m27市政公用设施垃圾收集点★服务半径不宜大于80m★服务半径不宜大于80m结合新社区规划设置公厕★建筑面积≥40m2★建筑面积≥20m2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用地面积500~600m2☆用地面积250~300m2为用户提供换瓶服务,可储存一定数量的空瓶与实瓶。可结合商业服务设施设置9/13序号设置项目一级新社区二级新社区配置要求配置弹性配置标准配置弹性配置标准7市政公用设施邮政代办点(农村邮政加盟店)★建筑面积≥160m2☆可含在社区行政管理与公共服务用房内包括出售邮资凭证,国内函件、包件业务,水、电、气等代缴费业务,市民卡等充值业务,汽车票、火车票、飞机票等票务代理业务,国内电话业务,报刊、邮件投递业务等。可结合商业金融服务设施设置电信代办点★可含在邮政代办点内☆可含在邮政代办点内包括有线电视、固话移动通讯、互联网业务等。8公共绿地公园、小游园★用地面积≥3000m2★用地面积≥1000m2可与文化体育设施一并设置合计(公益性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1200m2500m2不含体育健身设施、幼儿园、垃圾收集点、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点和商业服务设施的建筑面积注:“★”表示必须设置的公益性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其相应标准为刚性规定。“☆”表示为经营性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和可选择设置(或可空间复合利用)的设施项目,其相应标准为弹性要求。RTCrpUDGiT本指引用词说明10/131、为便于在执行本指引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词说明如下:(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2、条文中指明应按相关标准执行时的写法为“应符合……规定”或“应按……执行”。本指引编写说明1、新市镇、新社区是构成南京市域主城—副城—新城—新市镇—新社区五级城乡聚落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南京实施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载体。因此,编制好新市镇、新社区规划对提高农村地区建设和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意义重大。制定本指引的目的就是为新市镇、新社区规划编制提供统一的、符合南京农村地区发展实际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标准,使新市镇、新社区规划更具指导作用,同时进一步完善南京农村地区规划技术标准体系。5PCzVD7HxA2、本指引中所确定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分级分类配建标准是根据社会公平、成本可控、运营高效和空间复合利用的要求,在参考、整理、归类和整合各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的相应标准、规范和政策要求(见表4)的基础上,制定而得。jLBHrnAILg11/13表4各行业相关标准、规范和政策一览表提供部门文件名称市委社会建设工委《南京市加强社会建设行动纲要》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委员会《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厂设计规范》(CJJ15—87)《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GB50293—1999)《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市公安局《公安派出所建设标准》(建标100—2007)市民政局《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GB50437—2007)《关于加强全市社区居委会和村委会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宁民政〔2007〕10号)《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宁委发〔2007〕2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意见》(宁政办发〔2008〕155号)市旅游园林局《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8973—2003)市商务局《南京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件》(2010年8月20日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制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南京市镇街文化站星级评估定级标准》《南京市村级文化活动室示范点标准》(2005年3月15日市文化局发布)文化部《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48号)《南京市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市卫生局《江苏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苏卫规财〔2010〕1037号)《江苏省示范乡镇卫生院评估标准》(试行)(苏卫农卫〔2010〕4号)12/13提供部门文件名称市体育局《省体育局关于实施“江苏省万村体育健身工程”的意见》(苏体群〔2006〕17号)《2006年江苏省“万村体育健身工程”实施方案》(苏体群〔2006〕1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的意见》(苏体办〔2007〕4号)《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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