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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北及长江中下游地区等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概况三北及长江中下游地区等重点防护林工程主要解决三北和其他地区各不相同的生态问题。具体包括三北防护林工程,长江、沿海、珠江防护林工程和太行山、平原绿化工程。一、三北防护林工程工程的背景情况为了从根本上改变我国西北、华北、东北地区风沙危害和水土流失的状况,国务院批准上马了三北防护林防护工程。1978年11月3日,国家计划委员会以计计[1978]808号文件批准国家林业总局《西北、华北、东北防护林体系建设计划任务书》。1978年11月25日,国务院以国发(1978)244号文件批准国家林业总局《关于在西北、华北、东北风沙危害和水土流失重点地区建设大型防护林的规划》,至此,三北防护林工程正式启动实施。工程建设范围按照总体规划,三北工程的建设范围东起黑龙江的宾县,西至新疆的乌孜别里山口,北抵国界线,南沿天津、汾河、渭河、洮河下游、布长汗达山、喀喇昆仑山,东西长4480公里,南北宽560-1460公里。地理位置在东经73°26'—127°50',北纬33°30'—50°12'之间。包括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山西、河北、北京、天津、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551个县(旗、市、区)。工程建设总面积406.9万平方公里,占全国陆地总面积的42.4%。工程建设期限三北工程规划从1978年开始到2050年结束,历时73年,分三个阶段、八期工程进行建设。1978-2000年为第一阶段,分三期工程。1978-1985年为一期工程,1986-1995年为二期工程,1996-2000年为三期工程;2001-2020年为第二阶段,分两期工程。2001-2010年为四期工程,2011-2020年为五期工程;2021-2050年为第三阶段,分三期工程。2021-2030年为六期工程,2031-2040年为七期工程,2041-2050年为八期工程。总体规划建设内容与规模三北工程规划造林3508.3万公顷(包括林带、林网折算面积),其中人工造林2637.1万公顷,占总任务的75.1%;飞播造林111.4万公顷,占3.2%;封山封沙育林759.8万公顷,占21.7%。四旁植树52.4亿株。规划总投资为576.8亿元,建设任务完成后,使三北地区的森林覆盖率由5.05%提高到14.95%,风沙危害和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从根本上得到改善。四期工程建设情况2001年,三北防护林四期工程规划经国家计委批复,四期工程正式启动实施。三北防护林四期工程涉及三北地区的十三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590个县(旗、市、区),总面积405.39万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的42.2%。到2010年,在有效保护好工程区内现有2787万公顷森林资源的基础上,完成造林950万公顷,工程建设区内的森林覆盖率净增1.84个百分点,建成一批比较完备的区域性防护林体系,初步遏制了三北地区生态恶化的趋势。在沙区,力争用十年左右时间,使40%的沙化土地得到初步治理,使风沙危害程度和沙尘暴发生频率有效降低。毛乌素、科尔沁、呼仑贝尔三大沙地基本得到治理,生态环境有较大改善。在水土流失区,使50%以上的水土流失面积得到基本治理,治理区的土壤侵蚀模数下降30%以上,流入黄河的泥沙量明显减少。在平原农区,以现有农田防护林为基本框架,建成多林种、多树种、网带片相结合的高标准农田防护林体系。长江中下游地区等五个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工程的背景情况1978年,三北(西北地区、华北北部、东北西部)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启动实施后,为从根本上扭转我国长江、珠江、海河等大江大河及沿海地区生态环境恶化的状况,1989年、1990年、1987年、1994年、1996年,先后启动长江中上游防护林、沿海防护林、平原绿化、太行山绿化、珠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到2000年底,5个防护林工程一期建设结束。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2000年国家林业局组织编制了长江、沿海、珠江、太行山绿化、平原绿化等5个防护林体系建设二期工程规划。(一)长江中上游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一期工程累计完成营造林面积685.5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422.5万公顷,飞播造林7.5万公顷,封山育林221.0万公顷。幼林抚育34.5万公顷。工程实施11年来,森林覆盖率由1989年的19.9%提高到29.5%,净增9.6个百分点。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5万平方公里,治理区土壤侵蚀量由治理前的9.3亿吨降低到5.4亿吨,减少了42.0%。改善了农业生产环境,增强了抵御旱、洪、风沙等自然灾害的能力,维护了水利工程效益的发挥。营建的防护林有效庇护农田666.7万公顷以上,仅此一项按减灾增益10%计算,产生的间接效益就达数十亿元。国家在重点科技攻关项目中安排了长江中上游水源林、水保林营造技术研究,取得了一大批科技攻关成果,解决和提供了工程建设的关键技术,并为今后的防护林工程建设提供了技术储备。在多年的治理实践中,工程区科技人员和干部群众针对不同自然和社会状况,探索总结了许多成功的生态建设与治理模式,提高了防护林工程建设的成效。二期工程建设范围包括:长江、淮河、钱塘江流域的汇水区域,涉及青海、西藏、甘肃、四川、云南、贵州、重庆、陕西、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河南、山东、江苏、浙江、上海17个省(市)的1033个县(市、区)。规划造林任务687.6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313.2万公顷,封山育林348万公顷,飞播造林26.45万公顷。规划低效防护林改造388.1万公顷。(二)珠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1996年,一期工程首批启动实施了13个县,1998年国家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了珠防建设的资金投入和支持力度,又先后试点启动了34个县。到2000年,一期工程建设共完成营造林67.5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23.45万公顷,飞播造林2.76万公顷,封山育林28.19万公顷。完成低效防护林改造任务12.88万公顷,四旁植树1.7亿株。由于一期工程建设启动晚、建设时间短,营造的防护林的效益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工程建设加快了工程区造林绿化进程,取得了一定的生态效益,对促进石漠化地区植被恢复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工程区宜林荒山面积大幅度减少,有林地面积得到增加,为促进农民增收和石漠化地区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通过工程实践,培养了一批工程技术管理骨干和懂技术的林农。尤其是工程区技术人员和广大干部群众在实践中摸索出一套符合珠江流域石漠化综合治理的造林绿化技术和适用与本地区的治理模式,为二期工程建设及大规模开展石漠化治理奠定了基础。二期工程建设范围包括:江西、湖南、云南、贵州、广西和广东6个省(自治区)的187个县(市、区)。规划造林227.87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87.5万公顷,封山育林137.2万公顷,飞播造林3.1万公顷。规划低效防护林改造99.76万公顷。(三)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一期工程建设累计完成造林323.67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246.44万公顷,封山育林71.98万公顷,飞播造林5.26万公顷。工程区森林覆盖率由一期建设前24.9%增加到目前的35.45%,上升10.55个百分点,平均每年增加一个百分点。通过一期工程建设,沿海基干林带建设有了突破性进展。全国大陆海岸线长18340公里,已有17146公里的海岸基干林带已基本合拢。绿化宜林荒山190.17万公顷,荒山面积从231.66万公顷减少到目前的41.56万公顷,减少了82%。营造农田防护林1.80万公顷,新增农田林网控制面积38.71万公顷,农田林网控制率达到70.05%,比建设前的65%,增加5.05个百分点。沿海地区水土流失面积由建设前396.97万公顷降至目前的288.41万公顷,治理面积达108.56万公顷。发展用材林20.36万公顷,经济林79.92万公顷,使营林造林,木材采伐,木材加工,果品生产,果品加工等林业产业得到长足发展,林业产值从建设前13.34亿元增加至现在的88.81亿元,为建设前的6.66倍。二期工程建设范围包括:辽宁、河北、天津、山东、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等11个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20个县(市、区)。规划造林136.00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68.3万公顷,封山育林61.4万公顷,飞播造林6.33万公顷。规划低效防护林改造97.93万公顷。(四)太行山绿化工程一期工程累计完成造林295.2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164.57万公顷,飞播造林30.63万公顷,封山育林100万公顷。此外,还完成四旁植树1.7亿株。工程区森林覆盖率从15.30%提高到了21.58%,增加了6.28个百分点。工程区林草植被覆盖度显著提高,活立木蓄积量增加了3000万立方米。工程区水土流失面积已由治理前的61149平方公里减少到49214平方公里,使水土流失面积占工程区总面积的比重由50%降到了40%。工程建设促进了当地群众脱贫致富和农村经济增长,太行山区国民生产总值由1994年的317亿元增加到(2000年)1389亿元,实现了翻两番的目标;林业产值由9.5亿元增长到27.5亿元,增加了2.9倍;林果收入由86元提高到了457元,提高了5.3倍。太行山区初步形成林产品资源生产基地,以及与之相对应的原产品加工、包装、储运、销售等第三产业的一条龙服务体系。森林植被的保护和增加,美化了环境,净化了空气,使太行山区旅游资源得到挖掘和丰富。一期工程建设探索了高标准的径流技术整地、爆破整地、鱼鳞坑、水平沟、反坡梯田、石坝梯田整地,以及就地培育大容器苗,生物制剂浸根,石片或地膜、草皮、桔杆覆盖等一套适用的技术办法,产生了良好的效果。二期工程建设范围包括:河北、山西、河南、北京三省一市73个县(市、区)。规划造林146.2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67万公顷,封山育林50.7万公顷,飞播造林28.5万公顷。规划低效防护林改造45.1万公顷。(五)平原绿化工程按照《全国平原绿化“五、七、九”达标规划》,截止2000年底,全国920个平原、半平原、部分平原县(市、旗、区)中有869个达到了部颁“平原县绿化标准”,占规划数的94.5%。平原绿化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国平原绿化累计完成造林698万公顷,平原地区森林覆盖率由1987年的7.3%提高到现在的15.7%,增加了8.4个百分点;新造农田防护林376.8万公顷,保护农田3256万公顷,农田林网控制率由1987年的59.6%增加到现在的70.7%,提高了11个百分点,道路、沟渠、河流两岸绿化率达到了85%以上。目前,平原地区有林地面积已达1518万公顷,活立木蓄积达6.2亿立方米。平原地区还发展各类经济林503万公顷。资源的增加,带动了林纸、木材等林副产品加工业和第三产业的蓬勃发展。各地因地制宜,采取林粮、林果、林菜、林药、林草间作等多种农林复合经营方式,大力发展速生丰产用材林、名特优新经济林,有力地促进了平原地区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增加了农民收入,涌现出一大批通过平原绿化实现脱贫致富的先进典型。平原绿化结合绿色通道建设,促进了城乡绿化一体化进程,极大地改善了平原地区的人居环境,特别是在一些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基本实现了农田林网化、城市园林化、通道林荫化、庭院花果化,建成了人与自然相和谐的人居生活环境。二期工程建设范围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江苏、安徽、陕西、上海、福建、江西、浙江、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辽宁、吉林、黑龙江、甘肃、内蒙古、宁夏、新疆26个省、市、自治区的944个县(市、旗、区)。规划建设总任务552.1万公顷。其中新建农田防护林带折合面积41.6万公顷,荒滩荒沙荒地绿化294.5万公顷,村屯绿化112.7万公顷,园林化乡镇建设30.4万公顷,改造提高农田林网面积72.9万公顷。
本文标题:三北及长江中下游地区等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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