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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使用无产权证明房屋作为生产、经营场所的承诺书宁波市江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宁波江东宁东豆豆越香小吃店由于经营需要,申请将位于宁波市江东区桃源街滨江商业广场6号楼一层东南边自动扶梯口侧面1号(房屋详细地址)作为生产、经营场所,该房屋无法提供房产证明,已由宁波市江东创意滨江广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出具同意使用的证明。本单位承诺该房屋为无产权争议的非违章建筑,宁波市江东创意滨江广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同意使用证明不作为产权性质和拆迁赔偿的一依据。全体股东(或经营者)签名或盖章:企业盖章:年月日
本文标题:关于使用无产权证明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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