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市场营销 > 某楼盘项目策划和销售代理合同
1XX楼盘项目策划和销售代理合同二零一零年月日2委托方(甲方):地址:代理方(乙方):地址: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本着“精诚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注:本协议涉及的货币单位均指人民币,时间均指北京时间】一、项目的合作范围甲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指定乙方为XX楼盘项目的策划和销售代理合作单位。二、项目的合作内容1、项目整体运营策划(1)、整体运营企划(2)、整体产业规划(3)、整体商业产业孵化建议(4)、商业整体品牌运作方案2、项目销售策划(1)、销售概念策划(2)、销售提升策划(3)、销售面积和内部分割演算(4)、价格策划(5)、销售策略(6)、销售整体性计划和节奏控制计划(7)、销售SP策划(8)、项目节奏控制策划(9)、项目风险策划等等6、整盘商业销售代理服务:(1)组建营销团队(策划团队和销售服务执行团队,具体人数视销售周期进3行调整)(2)制定本案完善科学的营销实施方案(3)销售流程监控、销售进度计划制定(4)销售现场整改建议和样板房设计建议(5)销售现场监控(6)客户的洽谈、推介、谈判、签约等后续销售代理服务(7)推广活动、广告代理和公关活动供应商的推荐和管理工作(8)定期销售动态分析(9)提出项目增值服务建议等7、包括但不局限以上内容,也包含在实施过程中甲方所交办乙方的与该项目营销策划有关的策划工作。三、项目合作方式本项目的合作方式为:项目部分整体策划、营销策划和销售代理四、项目的合作时间和期限1、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直至项目住宅完成90%,商业部分面向市场销售部分完成80%;在完成上述销售后,后期产品的销售甲乙双方再确定新的合作文件。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营销策划或销售代理商。2、甲方取得本项目的预售许可证后,经乙方提议,由甲方确定开盘日期。在开盘之日起45工作日内,乙方完成住宅销售率80%,商业完成率70%在开盘之日起120工作日内,乙方完成住宅销售率90%,商业完成率80%若在上述任何阶段,乙方不能完成约定的代理销售目标,甲方都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但应当结清乙方应当取得的代理费。五、项目的价格约定1、销售均价在开卖前根据市场情况具体制定。具体每销售单位价格按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的价格明细表为准。2、在制定价格的过程中,需要考虑到市场的客观情况,具体的房源明细及房价明细须由甲乙双方共同制定、共同审核并签字认可,审核通过后的房源价格作为乙方对外销售的最低售价(即销售基价)。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制定适当4的上浮价格;因市场行情变化确需下调的,乙方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加盖公章)认可后方可执行。3、若乙方销售的合同成交价未得到甲方授权而低于销售基价销售的,则低于部分由乙方向甲方补足。若甲方低于销售基价优惠的,按销售基价给乙方结算。4、项目商业部分销售面积以甲方提供给乙方经有资质的面积测量单位出具的面积测绘报告为准。六、代理佣金、策划费及支付方式1、销售代理佣金(1)代理佣金。乙方的代理佣金为基价提成部分+溢价提成部分两部分组成。其中基价部分代理佣金提成按照1.5%进行计提,开盘前双方定价为准,此后超出销售基价的溢价部分,甲、乙双方的按80%:20%的比例进行分配(甲方百分之八十,乙方百分之二十)。(2)代理佣金支付方式。合同签订3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10万作为乙方项目组前期资金,该费用后期从乙方的销售佣金中逐步充抵。在正式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客户支付首期房款,按揭客户提交的相应资料经银行审核合格后,即视乙方完成该房源的销售。代理佣金按合同金额按月结算(包括溢价部分佣金的结算),结算时间为每月的30日,甲方在乙方提交的佣金结算表确认后按照结算表确定的结算价80%于7天内内应支付乙方代理佣金。剩余的20%,待乙方完成总销售指标及交房任务后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若甲方不按时支付佣金,需要向乙方支付滞纳金,每日的滞纳金比例为上述金额的1‰;甲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表,将每期应付的费用汇至如下乙方银行帐户:公司全称:昆明鼎合营销策划有限公司银行帐号:汇入地点:开户银行:昆明富滇银行民航路支行5乙方收取款项的必须开具合法税务发票,乙方未开具发票的,甲方有权推迟付款。(3)销售过程中退房的处理:由甲方原因造成的退房(包括因甲方原因造成客户按揭手续不能办理的退房),乙方已提代理费用不退还,此户另行销售后,乙方依然按合同规定计提代理费用。因客户自身原因造成退房,需收违约金,乙方已经提取的代理费用退还甲方,所收违约金由甲乙双方80%:20%分成,此户另行销售后,乙方依旧按合同规定计提代理费用。因乙方原因造成退房,乙方已经提取代理费退还甲方,此户另行销售后,乙方依然按照合同规定计提代理费用。七、广告宣传费约定双方初步约定商业销售部分按商业总销售额的约1.0%计,住宅按销售总额的约0.5%,(若因市场压力变大需要追加投入的,经双方协商进行调整)由乙方报送方案及计划,经甲方审定批准后,甲方按该计划投入,乙方本着节约的原则制定费用计划。以实际情况双方协商为准。注:广告宣传费是指项目用于报纸、租赁路牌、电视、短信平台和期刊杂志的,关于项目销售有关的广告费用。不包括现场包装、3D动画宣传片、促销活动、销售资料、销售道具、销售场所包装等费用。也不包括招商过程的宣传费用。注:乙方免费为甲方制作一个宣传片。甲方为乙方项目组成员提供住宿。八、销售控制及价格优惠1、本项目销售控制由乙方统一管理,除开盘前双方共同约定的销控单位外。2、销售价格优惠办法,由乙方根据不同销售期的特点,提交方案,报甲方批准后执行。优惠办法的执行,由乙方具体运作,乙方销售经理不得越权优惠,若越权超出优惠标准,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3、特殊客户的优惠,由乙方的项目经理报甲方批准。4、甲方对客户的优惠同样不能超出优惠措施规定范围。在乙方签订了内部认购协议书后,甲方不能再进行额外优惠,若甲方在乙方已经与客户签订认购协6议书后,甲方仍对客户进行大幅优惠,乙方有权选择拒接执行,由此引起的纷争或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发生上述情况乙方与甲方的结算按认购协议书的价格结算。九、销售合同的签订1、本项目的各类销售合同(包括预约书、认购书、销售合同)由乙方协助甲方与购房客户签订。2、乙方在执行销售过程中,负责按双方确定的价格及合同条款填写销售合同,交由甲方指定授权人审定并签字盖章。3、乙方在执行销售过程中,不得超出按甲方销售合同约定的范围对客户进行承诺,如因越权承诺造成的与客户之间的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由此产生的费用亦由乙方负责,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4、经甲方签字盖章的销售合同视为甲方对销售合同条款的全部认可,如在销售执行过程中发生甲方与客户之间在销售合同范围内的纠纷,乙方有义务帮助协调。十、甲方权利及义务1、甲方申明:(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并在签订合同时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和本项目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2、本项目销售工作由甲方委托乙方统一销售,日常管理协调工作以甲方为主。3、甲方须指定专门工作小组,负责与乙方的工作联络:(1)指定项目专案向乙方提供项目的各方面情况及资料,传达及反馈甲方决策管理层的意见及指示,代表甲方签署认可或批准乙方提出的工作计划和执行方案。7(2)派驻现场专职财务人员一名,负责所有有关财务、现场收款和银行按揭手续等工作,上班时间与销售人员相同,特殊情况下甲方应安排多名财务驻现场(如集中销售阶段)。(3)现场派驻专职人员,负责办理乙方销售过程中zhengfu部门的备案、合同报批鉴证、产权证办理等相关手续。4、在本合同签订后向乙方提供企业概况、项目目标决策、项目计划、内部组织体系、可利用的外部资源能力等方面的情况,作为乙方从事本项目营销企划与咨询作业的背景材料。5、审定及批准乙方提交的本项目市场推广方案、销售方案、销售价格及对外宣传物料方案。6、向乙方提供产品图纸资料、公建部分交付标准、产品交付标准、销售面积标准、工程进度、产品交付时间、商业物业管理标准、物业服务内容等销售必备支持。以上文件由甲方加盖公章及对文件的真实性质负责。7、签署甲方本项目对市场公开的各种图纸资料及文件;批准签署甲方本项目的产品标准的承诺及统一说词。8、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收据、销售合同,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给甲方。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的XX楼盘项目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9、负责乙方结算移交后的售后服务。10、按计划进行项目的工程施工建设,若出现因停工或工程事故而影响销售,甲方承担所有造成的后果。11、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项目的销售代理费。十一、乙方权利及义务1、编制本项目各类销售文件,提交甲方审定后执行。合同签订后,项目组10天内进驻现场。2、本项目销售现场(销售部)的日常工作,楼盘现场接待、追踪、服务、成交、合同签订、催款、按揭回款跟进等的销售工作。3、协助甲方进行销售合同在房管局的备案手续、销售合同在银行按揭手续的办理工作,主要为向客户收取相应的资料。84、协助甲方及其所聘请的物业公司进行本项目交房的相关工作。5、为了保障合同顺利履行,甲乙方应明确为本项目服务的项目部负责人,并报对方,不得随意变更。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工作人员不得擅自经手客户交纳的购房款项(包括定金、首期款及其他所有设及现金的购房款项),所有的销售款项必须由甲方指派的财务人员收取。7、本项目销售中心人员的工资、提成、奖金、福利、工作文化用品、手机费。8、统一安排本项目销售专案组销售人员的着装。9、甲方提供的企业及项目资料、项目营销中的各方面情况承担保密责任,在未经甲方许可的前提下不得对外披露。10、甲方允许乙方机构名称在项目相关宣传资料和宣传道具使用。11、乙方在XX楼盘项目所发生的营销资料(包括项目策划资料、客户资料、广告资料等),乙方需每星期内向甲方提供电子文档或书面材料,以供甲方备案;且每月向甲方上交定销工作计划、销控、策划等工作任务,提交周工作计划等。12、乙方不得在甲方提供的销售服务场所内进行与本项目销售无关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任何活动。十二、合同的生效、终止与移交1、合同的生效: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2、如在本合同期间内因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进行工作而造成违约的,对方均可提出解除本合同,并由违约方承担因此而导致的违约责任。3、在乙方按本合同完成销售目标后,双方选定时间在十个工作日内进行正常交接,甲方结清乙方应得的全程营销策划、品牌整合推广与销售代理费,乙方向甲方交回销售资料及文件,双方解除合同;乙方若选择继续销售,销售的各种约定及服务费按照此合同延续执行。4、如由于甲方原因(项目资金、项目工程进度、证照办理、手续办理、法律纠纷、帐务纠纷等方面)造成项目无法开展,对销售工作明显阻碍的,甲、9乙双方可协商变更本合同或提前终止本合同。同时,甲方应付清乙方应得已完成的全程营销策划、品牌整合推广与销售代理服务费,乙方向甲方交回各种销售资料及文件。5、如乙方不按项目工作人员安排进行工作,按违约处理或终止合同。6、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且容许其提前中止合同,但甲方需支付乙方已完成销售的全部代理费。十一、其他条款1、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修改条款由甲、乙双方共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协商不能解决,约定由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定。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文标题:某楼盘项目策划和销售代理合同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675868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