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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实告诉你们,从现在起,谁都别跟我提营销两个字,谁提我就跟谁急,我的脾气你们是知道的,我的忍耐也是有限度的,上次在上海的一个路口,一辆自行车突然无缘无故地撞到了我,奇怪我当时竟然没有生气,还一个劲地倒着对那个骑车撞我的人连声说对不起,好象撞人的是我而不是他,可恶的这个长相看上去蛮斯文的男人,竟然以为我是个可以欺凌的弱势群体,非单不领我的宽容之情,反而恶人先告状地说我档了他的道,还口出秽言,辱骂相加,可我当时还是没有立刻生气并加以反击,反而一再忍让,并告诉他别太过分,得让人处且让人,可惜这个愚蠢的笨蛋完全不懂得这个世界是多么的复杂,多么的难以预料,就在他接着想骂出第三句不堪入耳的骂语时,我毫不犹豫地伸出我不算粗大却足以具备把眼前这一百多斤肉打瘫在地的能力的拳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仅仅挥了一下,最多使出了十分之一的力量就把他的鼻子给打歪了,看着他缓缓流出血来的可怜的鼻子,我却保持了足够的温和,并凑近他的脸,和颜悦色地对他说,怎么样?味道还好吧?要不要再来一下呢?谁知,这个愚蠢的笨蛋突然聪敏起来,二话不说,就推起自行车一路小跑地跨上车,一瞬间工夫就逃遁地无影无踪……说实话,我也不是个喜欢动粗的男人,相反我的身材略显偏瘦,看上去一点也不象个能给人有力量感觉的人,我的长相其实跟那个撞我的蠢蛋差不多斯文,虽然说不上英俊,但皮肤还算是比较白的,看上去至少也不至于令人讨厌。偶尔兴趣来了,想逢场作戏地想博取一个女人的欢心,相信我除了具有专业水准的语言才华外,外表简单修饰一下,还是可以顺理成章地达到我的目的,这从我前几年发生的几次艳遇就足以证明我在这方面的自信,当然在这里我也不想说的太多,我想说的只是营销或者说,现在最令我讨厌的是营销,狗日的营销!请别激动,我知道你们会怎么想,这营销又碍我什么事了?我何必跟营销过不去呢?想我自己也是一个曾有过八年经历的营销人员。八年前从一个记者堕落到去一家保健品公司做销售员,说来不怕你们嘲笑,我当时仅仅能拿到每个月500元的工资,每天走街串巷地向一些被我误认为是目标顾客的人叫卖我的壮阳奇药“补肾王”,看到一个瘦瘦的中年男人我就举起我的“补肾王”说:大叔,您看您,面色发黄,精力疲乏,晚上一定会力不从心,您烦恼,您太太更不满意,这样活着真的很不爽,不如尝试一下我的“补肾王”?它药到病除,保证你威猛无敌,雄风再起……哐——!我的眼前直冒金星,我突然被人一拳打倒在地,我发现我的鼻子在流血,而我手里的“补肾王”却洒了一地。奶奶的,你是说俺的家伙不管用?干你娘的,你信不信我干得你娘哇哇叫?这个被我误以为瘦弱而需要吃“补肾王”我也尊称他为大叔的男人,竟然动手打我还辱骂我,我很想回击他,也把他的鼻子打出血来,可是……可是,我的上司曾经多次培训过我,他说,顾客是不会错的,错的总是我们。操你妈的,我在心里骂了一句我那营销科班出生的上司,要是你现在看到我被人打倒在底,同时我的鼻子象洪水泛滥一样的流血,或者要是你自己也被人当众这样辱骂,我看你还会不会认为顾客总是对的?我靠!有了那一次的遭遇,我他妈的自然也学乖了,我不再这样向人叫卖,我学会了曲线救国的迂回战术,譬如先帮助一些需要帮助的人,以博取他们的信任或者好感;有一次,我找到目标内的一家小店,跟小店的老板闲聊生意,然后帮他把啤酒从三轮车上搬下来,一箱箱地帮他码好在小店后面的杂货库里,有时还会从口袋里掏出自己根本不会抽的香烟来,用一元钱一只的简易打火机帮他点燃,然后我们天南地北的一个劲的神侃,几次下来,老板就把我当成知交,然后我就在适当的时机,把“补肾王”拿出来向他介绍,我靠?这玩意真有这么神?我说,当然,您要是不信,我就免费送一瓶给你试试?我这一招欲擒故纵的激将法还真灵老板果然不以为然地说,不就一百来块钱吗?我买了,就凭你这副心肠,俺也信!当然,最后除了老板自己吃外,还让我把“补肾王”陈列在他的店里,使他成了我的一个小经销商,一个月下来,凭着这老兄的能吹,居然也能卖掉个十瓶八瓶的,后来我就一个个地击破,在山东几个小城市里,就这么一点点做了起来,想不到几年后,竟然把这个鬼知道有没有真效果的“补肾王”还真他妈做的有板有眼的很有成绩,我的上司自然也对我这个只会耍笔杆子的下属刮目相看,两年后我也顺利成章,从一个销售员晋升为华东地区的区域经理,收入自然也水涨船高。做区域经理也只是一年左右的时间,尽管我把区域内的几个省级经销商管的服服帖帖,渠道网络固若金汤,在全国市场独树一帜,但一年后我还是被调离了这个岗位,调离区域经理岗位不是因为我犯了什么重大的错误,而是公司的营销副总也就是我的老上司,要把我这个优秀的区域经理调到总部担任市场部经理,因为上司非常清楚我的头脑是多么的富有想象力,他知道我在做区域经理的一年中所做的几次区域推广是多么的出色,我充分利用了广播、报纸、终端促销和社区诊断等一切可以运用的手段,利用广告恐吓软文炒作进行全方位立体轰炸,我几乎把所有可以运用的营销战术全部悉数都使了一遍,尽管当时我还没读过唐.舒尔茨的《整合营销传播》,但毫无疑问,我的这些综合手法的运用,就是典型的整合了各种战术的优势资源,所以战况空前,惊动了营销科班出生时任营销副总的老上司,也许是他怜惜我在营销上显露的卓越才华,才把我这个旧部属直接提拔到了总部。自从当上了官——一个公司的市场部经理,(其实他所管辖的范围其实真的不小,尽管很多企业尚不知道一个市场部的重要,还有的鸡巴公司,竟然把销售部和市场部混为一谈,或者把做管销售人员的部门全部叫做市场部,当然,这种低能儿的公司,咱们不提他也罢)我也感觉肩上压的担子比以前重了,以前在下面凭着自己那么一点小聪敏随便忽悠一下,就能做出点成绩来,现在我面对的是全国市场,而且干的是策划的行当了,也就是说,我要负责全国市场的推广工作。妈呀,我可从没做过这样的事,当时对于所谓的营销,其实也就是懂得如何卖掉手里的产品而已,我哪有了解那么深啊!为了对得起我这个官位,当然也不想让我这么看得起我的老上司失望,我只得快速充电来解决我面临的困难,我开始狂补恶补我的营销理论知识,只要书店里能看到的,上面有营销等相关字眼的书,我都把它们买了回来,然后昏天黑地没命地乱看,《营销管理》、《营销精要》、《市场营销学》、《营销与传播》以及好多套系统的MBA教材,这时候我也开始认识一些外国佬,什么菲利普科特勒,迈克波特、里斯特劳特……反正这些外国佬的名字上似乎都有一个希特勒的特字,也不知道他们之间究竟有什么血缘关系,总之,我只感觉他们的名字不象俄罗斯人的名字那样长那样令人难记。胡乱看了一通书,在市场上也做了几次象模象样的推广策划,我开始自觉不自觉地去思考一些营销上的问题,譬如为什么凭三寸不烂之舌就能骗到一个人的钱?为什么写几个虚构的软文,做几次卖狗皮膏药似的促销,竟然能把一个区域市场做起来?为什么我召集几个人,开了一小时的创意会所搞出来的一个卖点概念,就能风靡整个市场?难道真的是消费者太笨了?还是我们这些干营销策划的人真他妈的个个都是天才?除了阅读那些外国人写的书,我也偶尔读一些本土作者写的营销书和各类文章,可我读完之后一点没有感觉到有任何的收获,如果说有感觉,是觉得这些写书的人真他妈的比我还能吹,写的案例文章中简直把自己当成了无所不能的神仙。可我稍微仔细研究一下就悟出一点名堂,原来国内这几年冒出来的什么专家学者以及营销策划大师,全他妈的从这个叫科特勒的美国老头那里抄袭和剽窃而来。我开始正式认识我所从事的职业了,并且也喜欢上了我的职业,我曾听一个培训老师讲过,一个人若是喜欢上自己正在从事的职业,他就更容易在这个行业中做出成就来。我没想过日后要有什么多大的成就,但我觉得营销真的可以算是一门综合学科,它不是指你多读点专业书就能成为一个行家,它还需要你在市场上去实践,然后你能不能把理论和实践联系起来,并且对此作些更深层次的思考与研究,如果你能做到,那你离真一个专家不远了,如果你只能死读书,那再多的知识给你也没用。我认为知识其实只是一种自然的信息而已,它不具有什么能量,你读的书多,或者接受的知识信息多,也并不表示你多么有智慧或者智商有多高,我觉得真正智慧的人,是那些能充分利用知识信息,去创造自己所需要的价值的人。但遗憾的是,我的女朋友却不喜欢我做营销,也很反感我对营销的痴迷和崇拜,个中原因我也不也不太明白。女朋友叫圆圆,她的真名其实叫赵雅丽,但我不知道为什么她会有一个圆圆这样的别名,而且她的家人和我都只叫她圆圆而不叫她赵雅丽或者阿丽。圆圆比我小一岁,但我们却是从小就很好的一对玩伴,因为她的家就跟我们家隔一条弄堂。小时候我是挺顽皮的孩子,喜欢踢足球,常常不是把张家的玻璃窗砸烂了就是把李家晒在阳台的衣服撞落在地弄的一塌糊涂,为此我没少挨我父母的打,但我常常贼心不改,过两天或许又为了抓一只从瓦罐里逃跑出来的蟋蟀而把宁波阿婆窗台上的花盆打烂了。圆圆跟我相反,她是一个非常文静的小女孩,平时在家里不时坐在门外的躺椅上看书写作业,就是一个人呆呆地坐在门前看街上的行人,当时我认为,这个小黄毛丫头一点也不好看,性格又这么怪僻。当我在弄堂里跟同学阿三他们围聚在一起,疯狂地玩斗蟋蟀的时候,尽管我们加油加油、杀啊杀啊的狂呼乱叫,圆圆她却依然故我,安静地坐在门口,仿佛根本不知道有我们的存在。一次,我们去郊区抓蟋蟀时,我顺便抓了一只蛤蟆回来,然后把它装在一个小罐子里,那天活该她倒霉,我又看到她一个人坐在3年级的教室里楞楞地,就乘她不注意,把蛤蟆偷偷放在她的书包里!上下一节语文颗的时候,老师让大家把课本拿出来,圆圆一打开书包,那丑陋的家伙就“突”地窜了出来,直吓的她当场脸色煞白,大声惊呼了一下就晕倒在地。当然我当时没现场,不知道更详细的情节,只是后来阿三这叛徒把我供了出来,我被教导主任带到了学校办公室,让我象周星星那样罚站了整整一个下午,弄得我直到今天还感觉到双腿酸酸的。当然除了腿酸以外,我免不了又是被父母一顿打骂。跟圆圆的梁子就这么结上了,我们再没有说过一句话,我知道她对我恨之入骨,当然我尽管没象她恨我那样的恨她,但我同样也不太喜欢她。一直到我们先后都考上了同一所大学,且读的是都是中文系,我们见面的机会多了,渐渐地,我发现她并不怎么令我讨厌了,相反,我常常莫名其妙地盯着她的身影发呆,想这个发育良好的女生,难道就是那个常常坐在弄堂门口发呆,被一只蛤蟆吓晕的小黄毛丫头?在我快要毕业的时候,我们终于相爱了,我说终于,是感觉这样一个结果的确是来之不易,毕竟她对我有着根深蒂固的仇恨,但后来她还是被我神采飞扬的语言技巧逐渐的征服了,我总共给写了365首爱情诗给她,这正好是一年的天数,但究竟是不是我花了一年时间才写成这些东西我当时也没记住,现在当然更不清楚了,反正,当她读到第365首诗歌的时候,就深深地爱上我了,也就是说,她读了364首诗歌还没爱上我,只读了最后一首才爱我的,早知道我就没必要写那前面的364首这么累,不如直接写最后一首给她来的轻松。至于为圆圆什么读了最后一首才喜欢我,这是个迷,她一直没告诉我,所以我现在也无法说清楚,总之,女人的心事有时候真的没人能琢磨透。我先于她毕业后,就去电视台做了一个记者,等到她毕业的时候,我们就向两家大人公开了我们的关系。圆圆在一家青年文学杂志社做编辑,后来又调到晚报当一副刊的编辑,一直做到她离开上海去深圳。而我自己也因为实在不太喜欢一辈子做个默默无闻的小记者,所以也只做了2年,就被一个朋友怂恿,加入了一家保健品公司,也就是专门生产和销售“补肾王”的公司。如果圆圆她不去深圳,而我也不转换工作,后来也不迷上营销,我和圆圆应该是一对完美的情侣,也许过一两年就会结婚生子,然后白头到老,象社会上许许多多的夫妻一样。可惜,很多事情不是我们所能预料的,更不是我们所能把握和控制的。2000年春节一过,我就在一片哭声中离开我工作了4年的“补肾王”公司,当然不是我哭,而是我后来招进市场部来的一批女员工,她们一个比一个漂亮,但也一个比一个笨,我以前不相信美女都很笨的理论,当我招进这一批美女(8个)的时候,我深深感触到了!当时我招她们进来除了美貌身材外,就是觉得这些美女还是刚毕业的学生,应该具有很强的,可塑性,我想把我的感悟全部
本文标题:去他妈的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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