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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中等职业教育音乐专业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一、专业与专门化方向专业名称:音乐(专业代码140800)专门化方向:声乐表演、器乐表演二、入学要求与基本学制入学要求: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基本学制:3年三、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文化素养,掌握对应职业岗位必备的知识与能力,具有职业生涯发展基础和终身学习能力,能胜任声乐和器乐表演等艺术行业一线工作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四、职业(岗位)面向、职业资格及继续学习专业专门化方向职业(岗位)职业资格要求继续学习专业声乐表演声乐演员、社会文化指导员等目前尚无与音乐专业相对应的职业资格考核高职:音乐表演、音乐教育、音乐学等本科:音乐表演、音乐教育、音乐学等器乐表演器乐演奏员、社会文化指导员等五、综合素质及职业能力(一)综合素质1.热爱祖国,初步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2.具有正确的职业理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团结协作,乐于奉献,勇于创新。3.具备必需的科学文化知识、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拓展知识。4.具有健康的身体和心理,养成文明行为习惯。5.具有正确的文艺观和审美观,能够在欣赏美、表现美和创造美的过程中不断陶冶情操,提高素养。6.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掌握基本的就业和创业知识。(二)职业能力(职业能力分析见附录)1.一般通用能力:(1)具备基本的汉语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及初步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2)掌握初步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信息收集、处理能力。2(3)具有继续学习能力和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4)具有初步的社会交往和活动能力。2.行业通用能力:(1)具有较熟练的五线谱或简谱视谱即唱及一定的听音记谱能力。(2)具有初步的钢琴演奏和伴奏能力。(3)具有一定的音乐表现能力和初步的音乐创作能力。(4)具备初步的形体表演和舞台综合表现能力。(5)具有正确的艺术审美和音乐鉴赏能力。(6)掌握基本的就业创业能力和适应岗位变化的能力。3.职业特定能力:(1)声乐表演方向:①具有较熟练的所学唱法(民族、美声、通俗)的演唱基本技能。②具备一定的合唱能力。③具有初步的音乐(声乐)辅导、合唱排练指挥等社会文化艺术指导及其他专业拓展能力。(2)器乐表演方向:①具有较熟练的所学乐器(中国或外国乐器)演奏的基本技能。②具备一定的合奏能力。③具有初步的音乐(器乐)辅导、合奏排练指挥等社会文化艺术指导及其他专业拓展能力。六、课程结构及教学时间分配(一)课程结构3(二)教学时间分配学期学期周数教学周数考试周数机动周数周数其中:综合性实践教学及教育活动周数一20181(入学教育)111(军训)1(声乐或器乐表演艺术实践)二20181(声乐或器乐表演艺术实践)11三20181(声乐或器乐表演艺术实践)11四20181(声乐或器乐表演艺术实践)11五20181(声乐或器乐表演艺术实践)11六202019(顶岗实习)——1(毕业教育)——总计12011027554七、教学进程安排课程类别序号课程名称学时数课程教学各学期周学时总学时学分一二三四五六18周18周18周18周18周20周15周3周17周1周17周1周17周1周17周1周20周公共基础课程1德育课必修职业生涯规划3022职业道德与法律3422经济政治与社会3422哲学与人生3422限选心理健康3422职业健康与安全2文化课必修语文2641644443数学1961244224英语1961244225计算机应用基础1288446体育与健康16610222227艺术(美术、音乐)68448限选历史1026222地理9任选课程1026222合计1388842020161612专业技能课程10基础平台课程(必修)基本乐理6442211和声基础6842212民族民间音乐6842213中外音乐史684414视唱练耳19812333315钢琴基础训练6641111小计5323266884516技能方向课程(限选)声乐表演声乐演唱3162021周21周21周21周21周17正音66411218合唱10262419器乐表演器乐演奏3482231周31周21周21周21周20合奏1368224小计4843031周31周41周41周61周21专业任选课程专业技能类选修2361411228小计236141122822顶岗实习5702919周合计1822105101周101周141周141周181周19周其他教育活动23专业认识入学教育3011周24军训3011周25毕业教育301小计903总计3300192303周301周301周301周301周19周注:1.总学时3300。其中公共基础必修和限选课程学时(含军训)占比约42%;专业技能课程(含顶岗实习、入学教育、毕业教育占比58%。任意选修课程约占10%。2.总学分192。学分计算方法:第1至第5学期每学期16-18学时计1学分;专业实践教学周1周计2学分;顶岗实习1周计1.5学分;军训、专业认识入学教育、毕业教育等活动1周计1学分,共3学分。八、主要专业课程教学要求课程名称(课时)主要内容能力要求基本乐理(64)(1)音、音高、音值、音程、和弦;(2)节拍、节奏;(3)调、大小调式、五声调式、转调、调式分析;(4)音乐记号、音乐术语(1)具有运用基本乐理知识,理性认知、分析、鉴赏和表现音乐的能力;(2)为继续学习专业奠定基础能力和声基础(68)(1)和声基础知识;(2)和弦的连接;(3)四部和声写作练习;(4)和声应用分析(1)(1)掌握初步的四部和声写作能力;(2)具有运用和声基础知识认知、分析、鉴赏和表现音乐的能力;(3(3)为以后钢琴即兴伴奏等音乐创作活动奠定和声基础能力民族民间音乐(68)(1)民族民间歌曲与歌舞音乐;(2)民族民间器乐;(3)戏曲音乐;(4)曲艺音乐(1)(1)具备对我国民族、民间音乐的认知、分析、鉴赏和表现能力;(2)培养对我国民族音乐文化的感情和民族精神声乐演唱(316)(1)声乐演唱的基本理论知识;(2)科学发声方法的训练;(3)(3)所学唱法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地域特点声乐作品的演唱训练;(4)声乐表演舞台实践训练(1)了解科学的发声方法,具有正确运用呼吸、共鸣、位置与吐字四要素的能力;(2)具有运用所学唱法演唱一定数量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地域特点的中、外声乐作品的能力;(3)具备一定水平的声乐演唱与音乐表现能力器乐演奏(316)(1)器乐演奏的基本理论知识;(2(2)所学乐器演奏技法的训练;(3)所学乐器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地域特点器乐作品的演奏训练;(4)器乐表演舞台实践训练(1(1)正确掌握所学乐器的演奏技法;(3)(2)具有运用所学乐器演奏一定数量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地域特点的中、外器乐作品的能力;(3)具备一定水平的器乐演奏与音乐表现能力视唱练耳(198)(1)五线谱常用调、调式、节拍、节奏练习曲的视唱训练;(2)单音、音程、三和弦、简短旋律的听唱和记谱训练;(3)(3)根据学生情况,也可进行相应的简谱视唱练耳训练(1(1)掌握五线谱常用调、调式、节拍、节奏乐曲的视谱即唱的能力;(2)(2)具有基本的音高、节拍、节奏、调式、旋律的感知和记录能力;(3)具有一定的音乐听觉、感受和表达音乐的能力钢琴基础训练(66)(1)钢琴弹奏的正确方法;(2)钢琴基本技能训练;(3)一定数量初、中级钢琴作品的演奏训练(1)正确掌握钢琴演奏的基本技法;(2)具有演奏一定数量初、中级钢琴作品的能力;(3)具有为简易的歌(乐)曲伴奏的能力合唱(102)(1)合唱基础知识;(2)(2)合唱的声部组合、字音练习、状态训练、发声训练、协调训练、艺术处理训练;(3)(3)不同时期、不同风格合唱作品的演唱训练和舞台实践(1)(1)掌握合唱的基本技能;(2)(2)具备合唱中与其他合唱队员互相协作的能力;(3)(3)具备参与合唱一定数量的不同时期、不同风格中、外合唱作品的能力正音(66)(1)语音基础知识;(2)普通话的科学发声训练;(3)字、词组、短句、绕口令、诗歌、歌词、文章的朗读训练;(4)易错字、词的归类训练(1)掌握语音的基础发声状态;(2)(2)能够用正确的语音说好普通话,达到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试行)》三级甲等以上水平,并取得相应的等级证书;(4)(3)为歌唱发声语言的正确运用奠定良好的语言基础能力合奏(136)(1)民乐或西乐合奏基础知识;(2)乐队各乐器声部的声音训练、(1)掌握民乐或西乐合奏的基本技能;((2)具备合奏中与其他乐队队员互相协作的能7协调训练、艺术处理训练;(3)不同时期、不同风格合奏作品的演奏训练和舞台实践力;(3)具备参与合奏一定数量的不同时期、不同风格中、外器乐作品的能力九、专业教师基本要求1.本专业专任专业教师与在籍学生之比为1:20;专任专业教师应具有艺术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不低于5%;高级职称不低于20%;兼职教师占专业教师总数的10%~30%,其中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所占比例不低于60%。2.“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总数的30%及以上,3年以上专任专业教师应符合“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的《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证书目录(试行)》的通知”文件规定的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要求,如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演员或演奏员等。3.专业教师应认真践行教育部颁发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树立正确教育思想,全面履行教师职责,关心爱护学生,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能适应现代职业教育教学要求(如理实一体化教学、信息化教学等),积极参加“五课”教研、教学改革、教学和技能竞赛等活动,完成教师业务培训和专业实践任务,终身学习,开拓创新。兼职教师须经过教学能力专项培训和考核,每学期承担不少于30学时的教学任务。十、实训(实验)基本条件根据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及课程设置的需要,按每班30名学生为基准,校内实训教学功能室配置如下:教学功能室主要设备名称数量(个/架/套)规格和技术的特殊要求实验剧场专业舞台灯光系统1数字灯光控制台、≥2000W的常规灯具、LED效果灯专业舞台音响系统1数字音频控制台、≥2000W的功放、扬声器、数字周边三角钢琴17英尺及以上舞台地胶150m2≥1.8m×4mm音乐厅多媒体系统1≥4000流明量投影仪灯光系统1数字灯光控制台、≥2000W的常规灯具音响系统1数字音频控制台、≥2000W的功放、扬声器、数字周边三角钢琴17英尺及以上吸音、反音活动板6木质2440mm×132mm8教学功能室主要设备名称数量(个/架/套)规格和技术的特殊要求谱架30琴房立式钢琴1台/6人118M+及以上谱架1个/2人-舞蹈排练厅立式钢琴1118M+及以上地胶100m2≥1.8m×4mm把杆1木质4m×5.5mm多媒体系统1≥3000流明量投影仪音乐排练厅立式钢琴1118M+及以上各类乐器60乐队常规中、外乐器谱架30-十一、编制说明1.本方案主要依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194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制定中等职业教育和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苏教职[2012]36号)编制。2.本方案充分体现构建以能力为本位、以职业实践为主线、以项目课程为主题的模块化专业课程体系的课程改革理念,适用于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三年制音乐专业(声乐表演方向、器乐表演方向)。3.本方案实行“2.5+0.5”人才培养模式,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为5个学期,校外顶岗实习时间为1学期。每学期按20周计算,每学年为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含复习考试),假期12周。第一至第五学期,每学期教学周18周,机动、考试各1周。第六学期顶岗实习18或19周,按每周30学时计算。4.本方案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分别设有必修课与选修课。必修课指为保证专业人才培养的基本规格和质量,学生必须修习的课程。选修课分为限选课和任选课。限选课是
本文标题:中等职业教育音乐专业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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