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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运输合同第一节运输合同概述一、运输合同的概念和特点(一)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288)。(二)运输合同的特征:1.运输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2.运输合同原则上为诺成合同3.运输合同一般为附合合同4.运输合同一般具有缔约强制性5.运输合同的标的为运送行为。290: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291: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或者通常的运输路线将旅客、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292: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应当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承运人未按照约定路线或者通常路线运输增加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可以拒绝支付增加部分的票款或者运输费用。293: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货运合同无特别规定合同成立时间,但依据合同法的一般原理可知货运合同亦为诺成合同。289: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二、运输合同的种类:(一)依据运输对象所作的分类;(二)依据运输工具所作的分类;(三)依据运输方式所作的分类;(四)依据运输区域所作的分类。第二节客运合同一、客运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一)客运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及其行李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支付票款的合同。(二)特征1.旅客既是运送对象,又是合同当事人;2.客运合同采用客票的形式;3.客运合同包括旅客行李运送的内容;4.客运合同是旅客得自行解除的合同。296:旅客在运输中应当按照约定的限量携带行李。超过限量携带行李的,应当办理托运手续。295:旅客因自己的原因不能按照客票记载的时间乘坐的,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办理退票或者变更手续。逾期办理的,承运人可以不退票款,并不再承担运输义务。二、客运合同的成立和生效(一)客运合同的成立293: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先上车后补票的客运合同的成立时间:1、根据交易习惯先上车后购票的2、经承运人同意先上车后购票的3、未经承运人许可而先上车的294:旅客应当持有效客票乘运。旅客无票乘运、超程乘运、越级乘运或者持失效客票乘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交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302: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二)客运合同的生效通常认为客运合同自检票时生效。三、客运合同的效力:(一)旅客的主要义务:1、支付票款及行李运费2、按规定携带行李和儿童3、不得携带危险物品及其他违禁品4、服从承运人的指挥并不得损坏运输设施297:旅客不得随身携带或者在行李中夹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以及有可能危及运输工具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或者其他违禁物品。旅客违反前款规定的,承运人可以将违禁物品卸下、销毁或者送交有关部门。旅客坚持携带或者夹带违禁物品的,承运人应当拒绝运输。(二)承运人的主要义务1、按照约定完成旅客的运送(1)时间:承运人应当按照客票载明的时间和班次运输旅客。承运人迟延运输的,应当根据旅客的要求安排改乘其他班次或者退票(299)。(2)路线(3)运输工具:承运人擅自变更运输工具而降低服务标准的,应当根据旅客的要求退票或者减收票款;提高服务标准的,不应当加收票款(300)。2、告知义务:承运人应当向旅客及时告知有关不能正常运输的重要事由和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298)。3、救助义务: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应当尽力救助患有急病、分娩、遇险的旅客(301)。4、保证旅客人身安全的义务(302)。5、妥善保管旅客行李的义务303:在运输过程中旅客自带物品毁损、灭失,承运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旅客托运的行李毁损、灭失的,适用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某日上午,某客运公司的长途客车上的检票员发现甲、乙、丙3人没有买票,于是让其补票。三人蛮不讲理,司机说;“你们没有买票,我就可以把你们赶下车。”三人听后害怕,其中甲、乙马上补了票,但丙由于身上没带钱,央求把他带到某某站。检票员不同意,把丙赶下车,当日下午1点,售票员发现客人太多,已经超员5人,于是便拒载后来的乘客。丁由于有急事,央求上车,售票员说,客车运输不能超载,出了问题,我们要负责任的。丁说:出了问题,我负责。不管什么问题,我都一人负责。售票员无奈便让其上了车,还说:出了问题可由你全部负责!下午3点,售票员发现戊某携带危险品,便随之把危险品拿到车下销毁。戊坚决反对。售票员说;要么你拿着危险品下车,要么让我销毁。后来,由于拥挤,王某把孕妇赵某挤得流产了。(1)乘车人甲、乙、丙3人没买票,售票员可否把其赶下车?(2)由于丙身上没带钱,售票员最终还是把他赶下车?是否合法?为什么?(3)售票员是否有权销毁旅客携带的危险品?为什么?(4)对于赵某的流产,丁是否应负责?为什么?(5)对于赵某的流产,售票员和其运输公司是否应承担责任?(6)对于赵某的流产,王某是否应该承担责任?(7)设检票员未把丙赶下车,在赶往某某站的途中,由于司机突然刹车致丙倒地重伤,谁应对丙的损失负责?(1)乘车人没买票,售票员不能直接把人赶下车,应先让其补票。(2)合法。因其享受坐车的权利,就应承担付款买票的义务(3)有权。因其携带的危险品已危及所有旅客的安全。(4)丁某对于赵某的流产应负主要责任之一,因其明知超载运输,而强行上车,对造成并加剧引发赵某流产的拥挤状态负有一定责任。(5)对于赵某的流产,客运公司负责违约损害赔偿。但公司可对其工作人员售票员进行追偿,让其承担部分责任。(6)对于赵某的流产,如果王某没有过错,王某不承担任何责任,其责任主要由运输公司承担。(7)客运公司应对丙的人身伤害负责。第三节货运合同一、货运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一)货运合同是指承运人将货物从起运地点运送到约定地点,托运人或收货人支付运输费用的合同。(二)特征1、货运合同的运送对象是货物2、货运合同往往有第三人参加3、货运合同的履行以货物交付收货人为终点二、货运合同的订立货运合同要经过要约和承诺而成立。要约是由托运人向承运人提出的运送货物的意思表示,承诺是承运人同意运送货物的意思表示。根据《合同法》第289条的规定,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对于托运人通常的、合理的运输要求不得拒绝。三、货运合同的效力(一)托运人的义务1.支付运输费用(314、315)2.如实申报货物事项(304)3.办理审批检验手续(305)4.按约定的方式包装货物(306)5.按约定的方式包装货物(307)6.中止、变更、解除合同的赔偿责任(308)314: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要求支付运费;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315: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了一个买卖合同,约定由甲公司代办托运将合同标的货物以铁路运输到乙公司所在地。合同履行期限到来时,甲公司与丙运输公司订立合同,由丙公司以铁路运输的方式将货物运至乙公司所在地,并约定货到以后付运费,丙公司开始运输货物。在运输车辆快到乙公司所在地时,突然山洪爆发将车辆和货物全部冲走,幸未造成人员伤亡。丙公司应向谁要求支付运费?()A.甲公司B.乙公司C.甲公司或者乙公司D.无权请求支付运费D304: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305: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托运人应当将办理完有关手续的文件提交承运人。306:托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包装货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托运人违反前款规定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307:托运人托运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对危险物品妥善包装,作出危险物标志和标签,并将有关危险物品的名称、性质和防范措施的书面材料提交承运人。托运人违反前款规定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也可以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损失的发生,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托运人承担。308: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二)承运人的义务1.按约定完成货物的运送2.及时通知收货人提货(309)3.保证货物的安全(311、312、313)309:货物运输到达后,承运人知道收货人的,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人应当及时提货。收货人逾期提货的,应当向承运人支付保管费等费用。316:收货人不明或者收货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货物的,依照本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承运人可以提存货物。311: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312: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313:两个以上承运人以同一运输方式联运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应当对全程运输承担责任。损失发生在某一运输区段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和该区段的承运人承担连带责任。张三李四签订水果购销合同,约定由张三方送货,张三与王五签订运输合同,如期发运价值20万元的水果一车。王五送货途中,因洪水冲垮公路,被迫绕道,迟延到达,导致水果有轻微的腐烂现象。李四方以逾期交货和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为由拒收货物且拒付货款。王五多次与李四交涉无果,发现水果腐烂迅速扩大,当即决定以15万元价格将水果就地处理。下列选项哪些是错误的?()A.水果价值减少的损失应由张三方承担B.水果价值减少的损失应由王五承担C.王五为就地处理水果的费用应向李四要求偿付D.王五为就地处理水果的费用应向张三要求偿付BC(三)收货人的义务1.支付运费及其他运输费用2.及时提货3.检验货物310:收货人提货时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检验货物。对检验货物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检验货物。收货人在约定的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对货物的数量、毁损等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承运人已经按照运输单证的记载交付的初步证据。第四节多式联运合同一、多式联运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一)多式联运是指由多式联运经营人以两种以上不同的运输方式将货物或旅客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托运人支付运输费用的合同。(二)多式联运合同的特点1.多式联运合同的主体为多式联运经营人与托运人或旅客2.多式联运合同的承运人以相互衔接的不同运送手段承运3.托运人或旅客一次交费并使用同一运送凭证二、多式联运合同的订立317:多式联运经营人负责履行或者组织履行多式联运合同,对全程运输享有承运人的权利,承担承运人的义务。三、多式联运单据319:多式联运经营人收到托运人交付的货物时,应当签发多式联运单据。按照托运人的要求,多式联运单据可以是可转让单据,也可以是不可转让单据。四、多式联运合同的特殊效力:317:多式联运经营人负责履行或者组织履行多式联运合同,对全程运输享有承运人的权利,承担承运人的义务。318:多式联运经营人可以与参加多式联运的各区段承运人就多式联运合同的各区段运输约定相互之间的责任,但该约定不影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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