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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标准农村民居建筑抗震设计施工规程SpecificationforSeismioDesignandConstructionofcountryHouse编号:DB11/T5362008备案号:J112322008主编单位: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批准部门: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实施日期:2008年7月1日2008北京关于实施北京市地方标准《农村民居建筑抗震设计施工规程》的通知京建科教[2008]386号各区、县建委,规划分局、各有关设计、施工单位:为提高北京地区农村民居抗震防灾能力,减轻地震破坏,避免人员伤亡,减少经济损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组织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编制了《农村民居建筑抗震设计施工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该《规程》已由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为北京市地方标准,编号为DB11/T536-2008,自2008年7月1日起实施。在北京市新建一、二层农村民居建筑工程中,各有关单位应依照该《规程》有关技术要求进行设计与施工,以确保农村民居建筑达到抗震设防要求,保证人身生命与财产安全。该《规程》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负责管理,由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解释工作。特此通知。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委员会二○○八年六月十三日关于同意北京市《农村民居建筑抗震设计施工规程》地方标准备案的函建标标备便[2008]89号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你单位《关于北京市工程建设标准〈农村民居建筑抗震设计施工规程〉申请备案的函》收悉。经研究,同意该项标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备案号为J11232-2008。该项标准的备案公告,将刊登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二○○八年七月十八日前言根据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京建科教[2006]557号文件,关于颁发市技监局《关于颁发2006年北京市地方标准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的通知,由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承担《北京地区农村民居建筑抗震设计和构造做法》项目。该项目由《农村民居建筑抗震设计施工规程》和《北京地区农村民居建筑抗震构造图集》及《北京地区农村既有民居建筑抗震加固图集》三部分组成。编制组通过广泛调查研究和认真总结已有科研、试验成果,在吸取有关农村民居建筑的抗震经验基础上,做到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能源,建设节能省地型农村民居,保证抗震安全,减少损失。本规程包括:1总则,2术语、符号,3基本要求,4墙体承重体系,5构架承重体系五部分。各区县在执行本规程的过程中,应结合与之配套的两本构造做法图集进行具体设计及施工,并注意积累资料及总结经验,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送交主编单位,以便今后修订补充时参考。本规程主编单位: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参编单位:北京市抗震办公室北京市建筑设计标准化办公室北京建筑工程学院等单位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主编单位地址:北京市南礼士路62号,邮编100045本规程起草人员:周炳章、苗启松、朱琪莱、马欣、刘栋栋、张海明、黄嘉目录1总则……………………………………………………………12术语,符号……………………………………………………23基本要求………………………………………………………331建筑抗震设防标准分类…………………………………332各类房屋的适用层数及高度……………………………333抗震横墙最大间距………………………………………434场地、地基和基础………………………………………435结构材料及体系…………………………………………536结构抗震承载力验算……………………………………537结构抗震构造措施………………………………………54墙体承重结构体系……………………………………………741砌块结构…………………………………………………742砖砌体结构………………………………………………1143石砌体结构………………………………………………145梁柱构架承重体系……………………………………………1751木结构……………………………………………………1752轻钢结构…………………………………………………19本规程用词说明…………………………………………………22条文说明…………………………………………………………23DB11/T53620081总则101为适应北京地区农村建设的需要,在农村建设中应大力推广建筑新技术、新材料、新能源,引导农民建设节能省地型农村民居,提高抗震防灾能力,减轻地震破坏,避免人员伤亡,减少经济损失,制定本规程。102本规程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015g)和8度(020g)的远、近郊区新建一、二层农村民居建筑,且单体面积不超过300m2。103按本规程设计、施工时,其抗震设防的目标是:当遭遇到本地区的抗震设防烈度的地震作用时,房屋墙体与屋架不致倒塌,不发生危及生命的严重破坏。104农村民居建筑的抗震设计与施工,应符合本规程规定要求,本规程未述及部分,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执行。1DB11/T53620082术语、符号21术语211抗震设防烈度按国家规定的权限批准作为一个地区抗震设防依据的地震烈度。212场地工程群体所在地,如一个居民小区或自然村的范围。213抗震构造措施根据抗震概念设计原则,依据经验、试验或计算,对结构采取各种细部构造措施,防止结构在地震时的损坏或倒塌。214结构体系房屋在承受水平地震力和竖向静力作用下的结构构件及其组成的体系。22符号221材料MU—砖、砌块、石材的强度等级;A—蒸压加气混凝土的强度等级;M—砂浆的强度等级;C—混凝土的强度等级。2DB11/T53620083基本要求31建筑抗震设防标准分类311农村民居建筑根据使用要求、材料、施工等因素,可分为Ⅰ类和Ⅱ类两种。Ⅰ类农村民居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Ⅱ类农村民居的设计使用年限为30年。312农村民居建筑的抗震设防标准分为:Ⅰ类建筑按本地区抗震设防标准要求,采取相应烈度的抗震构造措施和进行地震作用的抗震验算。Ⅱ类建筑可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降低一度设计,并采取相应烈度的抗震构造措施和进行地震作用的抗震验算。32各类房屋的适用层数及高度321各类房屋的适用层数及最大高度应符合表321表321房屋适用层数及最大高度承重结构种类最小墙厚(mm)适用层数适用高度(m)砌块墙普通混凝土小砌块140轻骨料混凝土小砌块190加气混凝土砌块200272砖墙非粘土实心砖240非粘土多孔砖190272石墙料石200272毛石300136木构架、门架式木构架—136穿斗木构架—272轻钢结构—272注:房屋总高度指室外地面至屋面板板顶或檐口高度。3DB11/T536200833抗震横墙最大间距331混凝土砌块墙体和砖墙体房屋的横墙最大间距:单层不应超过90m,两层不应超过66m。332石墙砌体房屋的横墙最大间距:料石砌体单层墙体不应超过90m,两层不应超过66m;毛石砌体房屋单层墙体不应超过66m。333木结构房屋的横墙最大间距可视木结构的抗侧力能力和所选用的墙体材料确定。首先应保证每排木构架的抗侧力能力,然后根据横墙的材料确定最大间距:横墙为承重砌体材料时(含石墙),单层横墙的最大间距为90m,双层横墙的最大间距为66m。34场地、地基和基础341建筑在山坡地上的农村民居,首先应通过相关勘察资料的分析,防止可能的塌方和滑坡。342建筑在山坡地上的农村民居,如基底为风化岩石,在清理掉风化层后,可直接砌筑基础,不受冰冻深度的影响;如基底为坚实土层,基础埋深一般可为500~800mm。343建筑在平原地区的农村民居,如基底土为较密实的砂土或粉土,单层农村民居基础埋深一般为500~800mm;如为两层农村民居基础埋深宜为800~1000mm;如基底为淤泥或软土,应视土资具体情况,埋深宜大于1m。344墙体承重结构体系的农村民居建筑宜采用条形基础。可用毛石砌筑;也可用非粘土实心砖砌筑基础。但不宜用空心砌块或多孔砖砌筑基础。当采用时应将孔洞填实使用。345梁柱承重结构体系的农村民居建筑可采用单独柱基。4DB11/T536200835结构材料及体系351农村民居建筑应就地取材,因地制宜。北京地区可供选用的墙体和结构材料有:1块体材料:普通混凝土或轻质混凝土空心砌块;烧结实心砖和多孔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蒸压灰砂砖和蒸压粉煤灰砖;石材等;2木构架:门架式木构架;穿斗木构架等;3轻钢结构:以工厂预制、现场拼装的轻钢梁柱构件组装而成的结构。352农村民居建筑的结构体系可选用墙体承重结构或梁柱构架承重结构两类。1墙体承重结构体系:以内、外墙体承重,采用预制钢筋混凝土楼屋盖或现浇钢筋混凝土楼屋盖组成的结构体系。2梁、柱构架承重结构体系:以钢、木或钢筋混凝土梁柱为构架组成的承重体系,并采用各种材料的墙体为填充或围护结构。楼、屋盖宜采用预制或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也可采用加气混凝土条板作为屋面板。36结构抗震承载力验算361农村民居建筑结构的抗震强度应按GB5001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要求进行抗震承载力验算。37结构抗震构造措施371墙体承重体系:墙体内应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或芯柱;楼屋盖标高处预制楼屋盖应设置现浇钢筋混凝土封闭圈梁;现浇钢筋混凝土楼层盖可不另设圈梁;应加强各部分构件的连接,增强结构整体性。5DB11/T5362008372构架结构体系:各承重构件之间应有可靠连接;应使构架梁柱刚接或加设斜向支撑,增强结构的稳定性;填充墙应与主体结构有可靠的连接,避免填充墙体向内侧倾倒。373木构件可以采用圆木或方木。木柱柱身不应有接头,木柱梢径不宜小于120mm;木屋架下弦可采用木下弦或钢拉杆,屋架与柱应有牢靠连接。374悬挑构件的跨度不宜超过12m;不宜设置过高的女儿墙;无锚固女儿墙高度不超过600mm,较高山墙应有抗倾覆的构造措施。6DB11/T53620084墙体承重结构体系41砌块结构411结构材料要求1砌块材料包括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2砌块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应按下列规定采用: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强度等级:MU10、MU75、MU50;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强度等级:MU7__________5、MU50、MU35;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强度等级:A75、A50、A35、A25;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M10、M75、M50、M25。注:蒸压加气混凝土的砂浆应采用掺有外加剂的专门配制的砌筑砂浆。412结构抗震构造措施1普通混凝土小砌块的最小厚度为140mm;轻骨料混凝土小砌块的最小厚度为190mm;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最小厚度为200mm。2混凝土小砌块墙体的最小局部尺寸限值:外墙承重墙段小于600mm时,应设置芯柱并插筋;加气混凝土砌块墙段的最小局部尺寸:外墙墙段小于600mm时,应设置水平加强钢筋,一般为φ4@200沿墙高400mm间距。3芯柱灌孔混凝土宜采用比墙体砌块强度等级高一倍的混凝土。宜在灌孔混凝土中适量掺有外加剂,以增大流动性,保证7DB11/T5362008密实度。4构造柱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20。5普通混凝土小砌块或加气混凝土砌块应采用芯柱或构造柱的做法,加强砌体结构整体性和提高其抗震性能。构造柱和芯柱的设置要求见表412-1。表412-1构造柱或芯柱设置要求烈度房屋层数构造柱设置芯柱设置7度一层房屋外墙转角处房屋外墙转角各1个芯柱二层房屋外墙转角,外墙与内横墙连接处每隔一开间设一个房屋外墙转角各3个芯柱,外墙与内横墙连接处各1个芯柱8度一层房屋外墙转角房屋外墙转角各3个芯柱二层房屋外墙转角,外墙与内横墙连接处房屋外墙转角各3个芯柱,外墙与内横墙连接处各1个芯柱6构造柱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1)构造柱最小截面尺寸:厚度同墙厚,宽度190mm;纵向钢筋:单层房屋宜为4φ8,箍筋φ4-250;两层房屋宜为4φ10,箍筋φ4-250;(2)构造柱与墙体连接:单层房屋可留直槎;两层房屋宜留马牙槎或用拉结钢筋代替,沿墙高600mm设2φ4钢筋,每边伸入墙内500mm;(3)构造柱应伸到室外地面下
本文标题:北京农村民居建筑抗震设计施工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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