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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局营业线及邻近营业线施工管理有关程序及注意事项建设处调度科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管理有关内容:1、营业线施工的组织管理机构:2、营业线施工的各项准备工作:3、营业线施工的概念与分类:4、办理营业线施工手续的流程:5、营业线施工批准后的实施:6、邻近营业线施工分类及审查确定:7、邻近营业线施工方案编制审查要求:8、邻近营业线施工计划编制及报批程序:9、办理营业线施工审批的注意事项:10、目前邻近营业线施工管理存在的问题:11、加强邻近营业线施工管理的对策:12、近期路局营业线施工最新补充文件:一、营业线施工的组织管理机构:北京局成立建设管理委员会(简称建委),由局长、书记任主任,分管建设的常务副局长任常务副主任。成员由局副总工程师、总工室、计统处、建设处(工管所)、质量监督站、各项目管理机构及各有关处室负责人组成。(京铁企管[2009]272号文件)局建委下设建设前期管理、建设过程管理、工程经济管理和运营准备管理四个专业委员会。其中建设过程管理委员会负责营业线施工的组织和管理工作。1.北京铁路局建设过程管理委员会的组成与职责:组成部门:建设处(工管所)、质量监督站、各工程项目管理机构、工务处、安监室、信息处、运输处、调度所(施工管理办公室)组成。272号文件规定的主要职责有七项,其中以工程质量、安全、环保、工期、投资管理和技术创新为重点,负责工程建设过程管理工作的策划、协调、督导等工作;和负责督导项目建设实施计划、既有线施工安全措施审查等涉及营业线施工管理有关内容。路局最新施工管理机构变化情况:路局2014年2月20日成立施工管理办公室,正处级建制,归局调度所管理。下设四个科:施工方案及现场组织协调科、施工月计划编制科、施工日计划编制科、施工调度命令管理及分析科。运输处成立施工安全室,副处级建制,原运输处施工科、施工协调办公室撤销,过渡时间到2月28日18:00。2.建设处关于营业线施工的管理职责:作为路局建设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铁路建设管理制度建设并监督实施,对项目管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协调。对铁路建设项目设计、工程实施和竣工验收等工作实施专业管理。在营业线施工管理方面负责: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施工图组织审查、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专项方案的审查、施工要点计划(包括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审查提报和营业线施工过程中的制度完善、督促检查、问题协调、事故分析等项工作。分工:大中型基建工程(建设处)、路外工程(总工室)、更改工程(工管所、计划处)。3.相关工程管理基本制度:1.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方案审批制度:(1)营业线要点施工专项方案的逐级审查、批准制度;(2)邻近营业线施工专项方案的逐级审查、批准制度;(3)所涉及设备管理单位的方案审查和监护、配合制度;2.工程调度管理制度:(1)《建设日报》、《建设周报》和《建设月报》制度;(2)建设例会制度(月度例会、周例会、日视频例会);(3)营业线要点计划和邻近营业线安全监督计划的审查、会签和批准、公布制度;3.新建设备开通前的验收、交接制度等。二、营业线施工的有关准备工作:按照《铁路建设管理办法》工程建设分为立项决策阶段、勘察设计阶段、工程实施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工程实施阶段主要任务及工作:在初步设计文件审查批准后,组织工程招标投标、编制开工报告。开工报告批准后,依据批准的建设规模、技术标准、建设工期和投资,按照施工图和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组织建设。分为开工准备和开工建设两个子阶段。Ⅰ、开工准备阶段1.组织施工及监理招标2.签订征迁实施协议3.组织施工技术调查4.组织编制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5.组织编制创优规划方案6.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7.确认开工10项条件铁路建设项目开工必须具备的十项条件:①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满足国家城镇发展规划,并按规定和要求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其中列入核准目录的项目已经核准,实行审批管理的项目已经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②项目法人或项目管理机构已设立。项目规章制度健全,项目负责人和机构成员已到位,具备任职工作条件;③项目初步设计及总概算已批复,普通铁路项目鉴修概算或客运专线项目施工图投资检算(可分站前、站后工程)已报铁道部核备;④项目资本金和其它建设资金计划已落实,资金符合信贷政策和国家有关规定,承诺手续完备;⑤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大纲已编制完成,内容符合有关要求;⑥项目主体工程(或控制性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已通过招标选定,并已发中标通知书;⑦项目法人或项目管理机构与设计单位已签订设计图纸交付协议;⑧项目环评报告已完成审批,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政策和规定;⑨按规定完成固定资产节能评估(待国家出台相应政策后执行);⑩按规定完成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依法完成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审批。Ⅱ、组织建设阶段1.组织队伍进场2.组织技术交底3.组织征地拆迁及三电迁改等4.签订建设项目责任书及安全质量责任书5.优化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6.审查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7.修订完善并组织实施创优规划8.组织甲供物资设备招标9.组织并审查变更设计(变更设计定义、变更设计分类、变更设计程序)10.组织验工计价(先验工后计价)11.组织质量信用评价日常检查及定期评价12.开展建设单位考核13.组织质量事故调查14.组织单位工程验收编制营业线施工专项方案:1.施工专项方案的内容及要求: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根据批准后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及相关设计文件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进行编制。要求针对每一处不同内容的施工项目要制定专项施工组织方案。施工组织方案的正确与否,是保证能否安全顺利、保质保期完成施工任务的基础。包括的主要内容有:编制依据、施工项目及负责人、作业内容、地点时间、影响范围、施工方式及流程、施工采用的大型机具、施工组织、施工安全和质量保证措施、施工防护办法、列车运行条件、施工作业区平面示意图和立面示意图,必要时附现场照片和复杂施工项目、结构等方面的检算报告等内容。2.施工组织方案的审查:1)施工单位编制施工方案后,先经上级技术主管部门审定,经施工单位项目部或局指挥部负责人(项目经理)签字盖章;2)监理单位对该方案进行审查,由负责人(总监、副总监)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3)项目管理机构组织设计、监理、相关设备单位对方案进行预审查,会审后出具审查意见或会议纪要,然后由项目管理机构报路局主管业务处;4)路局主管部门组织各业务处进行审查,对严重危及行车安全的施工组织局施工专家组有关成员进行审查。各单位对施工方案的审查意见,一并填写在施工方案前页的“三联单”里面,也可另附审查意见,路局组织会审的施工方案,应有会议纪要。3.施工方案编制应注意:涉及既有线的施工组织方案由施工单位的现场机构,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编写,施工组织方案必须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施工组织方案中应充分考虑相关设备管理站段的意见。施工组织方案中除了附施工场地平面图、立面图、照片等,以便于有关部门了解施工情况并对方案进行审查外,对施工是否进入汛期、是否进行夜间施工等应说明。此外对邻近繁忙干线或高铁线路利用列车间隔或固定天窗时段作业的项目,须提前与车务、车站摸清列车通过施工地点的时间、间隔等情况。方案中必须说明的内容包括:1、平面图中须标明施工处所及大型机械与既有线中心、护栏、接触网支柱的距离;标明此处路基坡脚线及通信、电务、供电等设备分布和既有线里程等数据,以及大型机械作业范围。2、立面图中须标明施工项目与既有线的高差关系。如基坑深度、桩长、新线标高、最大吊装高度时与接触网支柱及回流线、线路中心、护栏的距离等数据,标明大型机械一旦发生倾倒时与既有线的距离等。3、涉及架梁、路基填筑、桥梁施工项目需有整个施工范围的示意图,对每处作业地点列表标明与既有线中心、供电回流线、既有桥梁梁边等数据。铁道部《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说明:原铁道部于2012年11月29日发布的《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铁运[2012]280号),该办法结合铁路近几年的发展状况,对前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关于公布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的通知》(铁运[2010]51号)和《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铁运[2011]63号)等文件进行整合、补充、修改,形成一个较为完善的、指导性的文件。该文件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同时废止上述三个文件。我局依据铁运[2012]280号制定的京铁师[2012]755号《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013年1月1日实施。三、营业线施工的概念与分类:1.营业线施工的概念:《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铁运[2012]280号)规定:营业线施工是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作业,按组织方式分为施工和维修两类。北京铁路局根据铁道部铁运[2012]280号文,制定京铁师[2012]755号《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文件,是保证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的指导性文件。营业线施工包括要点施工和点外施工。通常将点外施工称为邻近营业线施工。跨既有线的新建铁路连续梁施工:2.邻近营业线施工的概念:铁道部铁运[2012]280号和北京局京铁师[2012]755号文均规定:邻近营业线施工是指在营业线两侧一定范围内,新建铁路工程、既有线改造工程及地方工程等影响或可能影响铁路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作业。“营业线两侧一定范围内”:一般指安全保护区内,特殊情况由局施工主管部门确定。铁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根据2014年1月1日国务院颁布实施的《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七条规定:铁路线路两侧应当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含铁路、道路两用桥)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1.城市市区高速铁路为10米,其他铁路为8米;2.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2米,其他铁路为10米;3.村镇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5米,其他为12米;4.其他地区高速铁路为20米,其他铁路为15米。说明:安全保护区范围只是初步的界定。实际施工中,关键看施工行为(如大型机械作业、高大构筑物倾倒、取挖土方损坏地下隐蔽设施等)是否对营业线行车及营业线设备构成危害,如果存在危害,则必须纳入邻近营业线施工管理。根据近些年施工经验,工务部门对汛期(每年6月1日至9月15日)铁路线路两侧的“动土”施工,一般划定30米范围内需纳入安全监督计划。邻近营业线施工:人工挖孔桩施工现场:四、办理营业线施工手续的流程:1.办理营业线施工审批手续:⑴一般由施工单位携带经审查后的施工专项方案、有关审查会议纪要和经施工单位局指挥部或项目部、项目管理单位(公司或指挥部)负责人签字盖章的《营业线施工审批表》,与设备配合单位签订施工安全监护协议书、必要时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之后,站段在《营业线施工审批表》上签字盖章。⑵由项目管理单位、施工单位携带完善后的施工方案、各单位的安全监护协议、站段已签章的《营业线施工审批表》及有关审查会议纪要等,到路局相关处室办理审批手续。⑶局内大中型建设项目、更改工程批准单位均是建设处(工管所);资料审查分别在调度科、工管科;其他各专业的施工在相关业务处。⑷凡在汛期进行影响路基、线路稳定的施工,必须到局防洪办(工务处)另行办理汛期施工批准手续。关于办理汛期施工审批手续:(1)凡在汛期(每年6月至9月15日间)进行影响路基、路堑稳定的施工,必须先行办理汛期施工批准手续,经工务段、防洪办及主管局长批准后,方可办理营业线施工审批手续。(2)由施工单位向所属工务段领取《北京铁路局汛期营业线施工审批表》,填写相关内容,施工单位须局指挥部或项目部公章,并由副总以上领导签字;项目管理机构由指挥部(公司)指挥长或副总签字并加盖公章;工务段提出审查意见并由主管段长签字盖章;建设处由主管处长签字并盖章。(3)其他资料:汛期施工组织方案、预案,与工务段的联合抢修协议、监理汛期监护措
本文标题:北京局营业线施工管理程序演示文稿(最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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