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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编制第一章: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第一节:建设部文件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建筑企业: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们组织修定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中的主要内容目的:为规范和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第一条)适用范围: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和拆除等建筑安全生产活动及安全管理。(第二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一。专项方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监理单位:建立管理制度;施工单位:建立管理制度;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六)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七)计算书及相关图纸。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批、论证程序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分部分项工程名称需要编制专项方案编制专项方案并进行专家论证基坑支护、降水工程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高度5m、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集中线荷载15kN/㎡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二)混凝土模板支撑高度8m、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及以上。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分部分项工程名称需要编制专项方案编制专项方案并进行专家论证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三)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脚手架工程(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二)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四)吊篮脚手架工程。(五)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六)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二)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三)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名称需要编制专项方案编制专项方案并进行专家论证拆除、爆破工程(一)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二)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一)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二)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三)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四)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其它(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三)人工挖扩孔桩工程。(四)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五)预应力工程。(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二)跨度大于36m的钢结构、跨度大于60m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三)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四)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五)采用四新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下列人员应当参加专家论证会:(一)当地安全监督管理机构项目监督负责人;(二)专家库专家;(三)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四)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五)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项方案编制人员等;(六)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专家论证的组织程序第十条组织专家论证的施工单位应当在论证会召开7天前向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提出论证申请;在论证会召开3天前,将需要论证的专项方案的文字版或电子版提供给论证专家。第十一条在接到施工单位的论证申请后,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名(或5名以上单数)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并指定其中一名专家为专家组组长。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及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第十二条专项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应当提交“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统一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专家对论证的内容有不同意见,应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若存在重大争议不能形成统一意见,应由当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协调解决。该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专家论证的结论和后续工作结论:1.专项方案从技术上、安全上是否可行;2.内容方面是否全面;3.对方案的修改或执行中建议。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的,修改后的专项方案应当按本办法第七条重新审核。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方案,施工单位应当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报告工程名称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分部分项工程名称专家论证意见(可另加附页):结论性意见:通过;修改后通过;不通过。组长(签字):年月日专家一览表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称专业签字第二章: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方案编制第一节: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和控制措施(专项方案)一、概述:二、建筑重大危险源即:高空坠落、物体打击、触电伤害、机械伤害和坍塌事故是建筑施工的五大伤害。1.坍塌事故(基坑作业、模板、脚手架安装拆除作业)2.倾覆事故(基坑支护、起重作业、脚手架搭拆作业)3.物体打击事故(高空作业、起重作业)4.机械伤害(运输、吊装、施工过程使用施工机具等)5.触电事故(临时用电使用、维护)6.高空坠落事故(高空作业)7.火灾(用电、明火或化学危险品的使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中存在的危险源基坑施工:降水、土方开挖、灌注桩成孔容易产生坍塌、机械伤害事故;模板施工:施工过程和拆除容易产生坍塌、倾覆事故;脚手架:搭设、使用、拆除过程中容易产生坍塌、倾覆、高空坠落等事故;起重吊装:容易机械伤害、物体打击、倾覆等事故;高空作业:容易产生物体打击、高空坠落等事故;临时用电:容易产生触电、火灾等事故;三、重大危险源管理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第三条、第五条规定,应根据本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危险性分析,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制定专项方案制定计划,以便组织制定和组织专家论证。具体如下表:四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的编制附表一应当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包括:□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施工☑人工挖扩孔桩□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预应力工程□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列表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列表(续)附表二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的工程☑深基坑工程☑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其他危险性较大工程,包括:□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人工挖孔桩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工具式模板工程□滑模□爬模□飞模☑搭设高度超过8米高度:m,位置:层☑搭设跨度超过18米跨度:m,位置:层□施工总荷载大于15kN/m2荷载:kN/m2,位置:层□集中线荷载大于20kN/m荷载:kN/m,位置:层□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荷载:kg位置:必须在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完成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及论证。施工中按专项施工方案制定的方法、工艺、设备、设施等进行实施实施过程中加强过程的交底、检查、指导和监督,保证执行过程中不走样,保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安全。编制原则和要求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要求:针对性、可行性、及时性针对性——针对工程特点、施工现场环境、施工方法、劳动组织、作业方法、使用的机械、动力设备、变配电设施、架设工具等确定采取的安全措施。可行性——针对实际的条件和所投入的资源,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和方法,切实保证施工安全,具有可操作性。及时性——要在该项工程施工前,一般在工程投标时,就要对方案有所考虑。编制完成后,施工中加以贯彻实施。(四)编写方案的结构框架应为: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
本文标题:危险性分部分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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