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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习法律原理增强法治观念2本讲的主要内容法的概念、特征与本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法的运行社会主义法治观念与法律修养增强国家安全意识3法的概念与特征“灋”的故事“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东汉)许慎《说文解字》獬豸(xiezhi):“一角之羊也,性知有罪。皋陶治狱,其罪疑者,令羊触之,有罪则触,无罪则不触。故皋陶敬羊。”——《论衡•是应》4象征公平正义的独角神兽5“律”的释义“律,均布也。”——《说文解字》“律者,所以范天下之不一而归于一,故曰均布也。”——段玉载《说文解字注》“法”“律”同一“法亦律也,故谓之为律。”战国李悝“集诸国刑典,造《法经》六篇……商鞅传授,改法为律。”——《唐律疏议》6现代法的概念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行为规范的总称。7法的特征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法以权利(权力)、义务为内容法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8思考:法与道德的关系?法与道德相互渗透法律是社会主流道德的载体,是道德的外化,是道德的底线;道德素养的提高,有助于法律的推行,守法的习惯可以内化为一种道德修养。9法与道德相互区别表现形式不同存在时间不同调整范围不同规范内容不同调整方式不同10课后思考: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提示:2001年1月,江泽民同志在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指出:“法治属于政治建设、属于政治文明,德治属于思想建设、属于精神文明。”11自由是法的目的所在“为了得到自由,我们才是法律的臣仆”——[古罗马]西塞罗“自由是做法律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自由了,因为其他的人同样会有这个权利。”——[法]孟德斯鸠思考:法与自由的关系?12法是自由的边界和屏障“自由就是从事一切对别人没有害处的活动的权利。每个人所能进行的对别人没有害处的活动的界限是由法律规定的,正像地界是由界标确定的一样。”——马克思13社会主义法的本质法的本质就是被奉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它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我国当代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就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无产阶级意志的体现,它代表的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通过人民代表大会立法机制),它的内容是由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14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律部门又称部门法,指的是一个国家根据一定的原则和标准划分的本国同类法律的总称。划分标准根据法的调整对象:例如调整财产关系、人身关系属于民法;调整行政关系的属于行政法;根据法的调整方式:例如刑法调整对象非常广泛,但调整的方式(利用刑罚方法)具有特殊性,因此也归属于一个特殊的法律部门。15法律体系由现行法律部门所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统一整体,叫做法律体系。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宪法为核心,由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刑法、程序法等法律部门组成。16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律部门内涵外延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立法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等行政法调整行政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公务员法》《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刑法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刑法》及其修正案民商法调整民事和商事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民法通则》《合同法》《婚姻法》《公司法》等经济法调整国家在监管与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个人所得税法》等程序法调整关于诉讼活动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注:与程序法相对称,其它5个法律部门又被称为实体法17我国社会主义法的运行法的制定(立法机关)法的执行(行政执法机关)法的遵守(机关、组织、个人)法的适用(司法机关)法的制定机关法的制定机关法的称谓效力等级举例全国人大宪法最高法律地位和效力《宪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效力仅低于宪法《刑法》《婚姻法》国务院行政法规效力仅低于法律《长城保护条例》国务院各部委部门规章效力低于行政法规《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省会城市及国务院批准较大市的人大地方性法规效力低于行政法规,针对本行政区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北京市信访条例》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省会城市及国务院批准较大市的人民政府地方政府规章效力低于同级地方性法规《北京市节能监察办法》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自治区、州、县)自治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效力低于法律《甘孜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19社会主义法治与法治观念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十七大报告思考:结合十七大报告中提到的“法制”与“法治”,说说两者的含义与区别?20法制国家法律和制度的简称,也称法律制度,属于制度范畴。例如“健全民主与法制”。法治“依法办事”的原则,强调通过法制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它是与“人治”是对应的概念,是一种治理国家的原则、理念和方法,属于意识形态范畴。例如“法治观念”21依法治国是“法治”作为一种治国方略的更为完整的表述,指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22社会主义法治观念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应当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及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相适应。和谐社会的六大特征: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23社会主义法治观念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包括:民主法治观念(依法治国)公平正义观念(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自由平等观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利义务相统一观念(权利义务对等性)24社会主义法律修养确立法律信仰,维护法律权威培养社会主义法律思维方式25确立法律信仰法律信仰是社会主体对法律在认知基础上油然而生的一种体验,是对法心悦诚服的认同感和依归感。一个人只有从内心深处真正认同、信任法律,才会自觉守法用法,维护法律的权威。26维护法律权威“依法治国的核心就是要确立和实现以宪法和法律为治理国家的最具权威价值的取向。”——罗干:《开展法治理念教育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维护法律权威体现在:维护宪法和法律的统一与尊严;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27途径:自觉学法用法守法自觉学法用法守法,既是确立法律信仰,维护法律权威的表现,也是确立正确法律信仰,有效维护法律权威的途径。“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十七大报告28案例:秋菊打官司:公民法律信仰的确立与困惑故事发生在中国西北一个小山村。秋菊的丈夫王庆来与村长发生了争执,被村长踢中要害。秋菊怀着身孕去找村长说理,村长不肯认错。秋菊又到乡政府告状,村长答应赔偿秋菊家的经济损失。村长把钱扔在地上,受辱的秋菊没有捡钱,而又一次踏上了漫漫的告状路途。秋菊先后到了县公安局和市里,最后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诉。除夕之夜,秋菊难产。在村长和村民的帮助下,连夜踏雪冒寒送秋菊上医院。秋菊顺利地产下了一个男婴,秋菊与家人对村长感激万分,官司也不再提了。可当秋菊家庆贺孩子满月时,传来市法院的判决,村长被拘留。望着远处警车扬起的烟尘,秋菊感到深深的茫然和失落……29案例:大义灭亲的悲剧:道德不能代替法律近年来对违法犯罪的亲属“行私刑”、“施家法”的现象屡见不鲜,仅江苏泰州地区2004年就发生4起。检察官提醒大家法律不认“大义灭亲”。2005年,溺杀亲子的伏余良、丁玉南夫妇被江苏省泰兴市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消息很快在两人的家乡常巷村不胫而走,平静的村庄一下子炸开了锅,村民们纷纷为伏余良夫妇鸣不平:“伏家两口子‘大义灭亲’,检察院怎么还要抓他们呢?”新闻链接:法律不认“大义灭亲”30案例:刘海洋伤熊案:大学生法盲的尴尬清华大学大四学生刘海洋,竟然为了证实“熊的嗅觉敏感,分辨东西能力强”这句话的正确性,将黑手伸向北京动物园的5只熊。2003年2月23日下午1点10分,在北京动物园的熊山,两只黑熊突然口吐白沫,倒在地上,来回翻滚,口中发出“嗷嗷”的惨叫。同时,水泥地上冒起一股股白烟……4月29日上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宣判,法庭判决被告人刘海洋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免予刑事处罚。清华大学给予刘海洋留校察看的校纪处分。相关链接:大学生法盲的尴尬31培养法律思维方式法律思维方式,指按照法律的规定、原理和精神,思考、分析、解决问题的习惯与取向。法律思维方式主要包括:-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重证据-讲程序32案例:重证据——辛普森案1994年6月13日,美国前橄榄球明星、影视界当红演员辛普森的前妻尼科尔和她的男友罗纳德·戈德曼血迹斑斑的尸体在尼科尔的公寓外被发现,当日警方传讯辛普森后将其释放;17日,辛普森驾车外逃时被捕,美国全国电视实况转播了在洛杉矶高速公路上的惊险追捕场面。辛普森被警方指控犯有双命血案,辛氏自无罪。经过474天的审理,1995年10月3日,由绝大多数黑人组成的陪审团在分析了113位证人的1105份证词后,审判辛普森无罪。受害者亲属对判决不满,又将他告到民事法院,1997年,亲属获得了3350万美元。33案例:讲程序——米兰达规则1963年3月13日墨西哥裔美国青年米兰达因涉嫌强奸被逮捕。米兰达供认了自己强奸女孩的事实,并按警察的要求写了一份供认书。这份供认书和米兰达招供的情况在审判中被作为证据。经审判,米兰达被判犯有劫持罪和强奸罪,分别被判有期徒刑20年和30年。米兰达不服,在监狱中多次向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写信上诉,终于成功。被告人认为,在当时的情况下,他的招供是被迫的,因此,警察违反了宪法修正案第五条不得强迫犯人对自己作证的规定,最高法院同意被告人的观点。最高法院因此以米兰达之名创立一条规则:警察在审讯之前,必须明确告诉被捕者“米兰达警告”,否则,审讯的供词一律不得作为证据进入司法程序。34米兰达规则的内容1966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确定了米兰达规则,其内容如下:宪法要求我告诉你以下权利:1、你有权保持沉默,你对任何一个警察所说的一切都将可能被作为法庭对你不利的证据。2、你有权利在接受警察询问之前委托律师,律师可以陪伴你接受询问的全过程。3、如果你付不起律师费,只要你同意,在所有询问之前将免费为你提供一名律师。4、如果你不愿意回答问题,你在任何时间都可以终止谈话。5、如果你希望跟你的律师谈话,你可以在任何时候停止回答问题,并且你可以让律师一直伴随你询问的全过程。35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国家兴亡,匹夫有责”——清·顾炎武要根据新时期的特点,重视现代国防教育,增强全民的国防意识和国家安全意识。教育全体人民同一切出卖祖国利益、损害祖国尊严、危害国家安全、分裂祖国的言行,进行坚决的斗争。——中共中央《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36国家安全受到多方面挑战37国家安全受到多方面挑战38国家安全受到多方面挑战39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统计,近5年来,批准逮捕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嫌疑人2404人,提起公诉2451人。40确立新的国家安全观传统国家安全:政治安全和国防安全经济安全科技安全文化安全生态安全社会公共安全41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义务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保守国家秘密提供便利条件或其他协助义务如实提供证据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行为不得非法持有、使用专用间谍器材
本文标题:法律原理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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