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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的51.2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51.3未按规定及时提供企业信用档案信息的21.4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资质变更手续的11.5企业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后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21.6资质证书有效期满未依法申请延期的51.7涂改、伪造、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31.8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考核,未取得证书上岗的31.9恶意扣押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的12.1与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32.2投标企业相互串通投标的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32.3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专家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32.4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其他方式弄虚作假谋取中标的32.5违反规定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32.6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22.7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3资质管理四川省建筑业企业不良行为扣分标准扣分分值违法违规行为描述行为类别市场行为2.8接受转包、违法分包的32.9不按中标条件签订合同的22.10与招标人签订阴阳合同或签订背离主合同实质性条款的补充合同或协议的22.11除不可抗力外,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32.12应办理建筑工程合同备案手续而未办理的13.1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现场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23.2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安装、拆卸单位未按规定拆卸或办理移交手续的23.3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未经查验或查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23.5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23.6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单独编制施工方案的23.7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许可证已过期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53.9隐瞒或者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或破坏事故现场的43.10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23.11施工现场未按要求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23.12施工现场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的23.13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即从事相应工作的23.14现场一般作业人员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即从事相应工作的13.15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即从事相应工作的2市场行为质量安全3.16未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的13.17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23.18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的23.19在施工前未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做出详细说明的23.20从事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13.21未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13.22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43.23每发生一起死亡1人的安全事故23.24未按节能设计进行施工的33.25在施工过程中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33.26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建筑设备进行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仍使用的23.27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进行取样检测的33.28不履行保修义务的23.29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33.30工程竣工后,不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的13.31未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的14.1在施工中存在非法用工的14.2劳务分包企业未按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24.3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因未履行管理责任,拖欠分包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事件4队伍管理质量安全4.4劳务分包企业存在恶意讨薪行为的54.5劳务分包企业存在欠薪逃匿行为的54.6拖欠农民工工资拒不接受协调处理的44.7通过非正常途径讨要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的24.8省外入川企业在川从事建筑活动未办理备案手续的35.1未按规定报送统计报表25.2未按要求参加行业管理部门会议的15.3威胁、恐吓、殴打建设执法人员,或采取其他方式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55.4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或按主管部门要求及时停止、纠正违法行为的5队伍管理综合管理
本文标题:四川省建筑业企业不良行为扣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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