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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国家部委科技部2012年8月22日《导航与位置服务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十二五”末,导航与位置服务产业要形成1000亿元以上的规模,初步建立5个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培育30家创新型企业北斗卫星导航系统2012年12月27日,国新办召开北斗导航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会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定于12月27日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新闻发言人、中国卫星导航系统管理办公室主任冉承其,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应用管理中心主任杨宝峰,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导航工程办公室主任吴东介绍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正式提供区域服务等方面情况,并答记者问。此前,中国卫星导航系统管理办公室技术部总师杨强表示,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区域组网已经完成,即将在年底正式宣布;下一步,2020年之前我国将建成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的全球系统。根据测算,我国目前的卫星导航产值大约达到1000亿,预计2015年可达1500亿,2020年达到4000亿。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国家部委发改委,2013年1月二、支持重点(二)卫星导航应用领域重点支持北斗兼容型导航芯片及其终端产品的规模化应用,基于智能位置服务、室内外无缝定位融合服务、高精度位移监测服务的技术和系统集成,推动北斗导航系统在智能交通、物流管理、医疗救助、煤矿安全生产、重要设施安全监测等重点领域的深度应用以及公共领域的规模化应用。《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卫星及应用产业发展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2]895号)国家部委交通运输部,2013年1月4日《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运输过程监控管理服务示范系统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湖南、贵州、宁夏、陕西、天津自2013年1月1日起,各示范省份在用的“两客一危”车辆(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危险品运输车)需要更新车载终端的,应安装北斗兼容车载终端;自2013年6月1日起,所有新进入示范省份运输市场的“两客一危”车辆及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在车辆出厂前应安装北斗兼容车载终端,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应接入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凡未按规定安装或加装北斗兼容车载终端的车辆,不予核发或审验道路运输证。国家部委交通运输部,2013年1月23日《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北斗兼容车载终端技术规范“等两项技术规范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13年第21号20130124为进一步推进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在交通运输行业的应用,部组织编制了《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北斗兼容车载终端技术规范》和《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北斗兼容车载终端通讯协议技术规范》,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国家部委交通运输部,2013年1月24日《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北斗兼容车载终端技术规范的车载终端(第1批)公示》道路运输司2013年01月24日根据《关于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1〕80号),现对已通过技术审查,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北斗兼容车载终端技术规范》和《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北斗兼容车载终端通讯协议技术规范》的车载终端(第1批)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北京市北京市,2012年11月21日《北京市推进北斗导航与位置服务产业发展实施方案》京经信委发〔2012〕130号发展和推广北斗导航与位置服务行业解决方案,重点在城市运行保障、智能交通、现代物流、重要系统授时、环境资源管理、精准农业等六大领域开展行业位置服务应用,在公众出行、社会网络、旅游娱乐等开展公众位置服务应用,在智能搜救、灾害救援及重大活动等开展区域位置服务应用,整体提升北斗应用水平,支持重点企业综合北斗导航技术和信息技术提升企业两化融合水平,支撑智慧北京。政府投资的相关项目优先采用北斗系统,鼓励和引导社会用户积极应用北斗系统,推广超过10万个北斗行业应用终端,每年实施超过20个北斗导航与位置服务示范应用项目。谢谢!本单位具备北斗芯片、模块、终端、应用平台、运维等北斗全产业链产品及服务能力业务合作可咨询Email:dgc_2012@126.com
本文标题:北斗系统及相关政策简介201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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