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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管理制度一、实验室学校须安排专人负责管理。二、实验台櫈应编号,学生上课要排队进入室内并按编号就座,保持室内肃静,整洁、不准打闹、喧哗,不准在实验台、櫈和墙上乱刻乱画。三、学生要认真听教师讲解实验目的、步骤、仪器性能,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四、学生实验时要自己动手,亲自操作,仔细观察实验现象,认真记录,实事求是填写实验报告,不允许抄袭别人的实验结果。五、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如发现迹象应立刻报告教师处理。六、仪器、药品和试剂不得滥用损坏,因违章操作损坏仪器、设备的,要照价赔偿。七、室内物品一律不得私自带出室外,违者批评教育,不听劝告者,公开点名批评或罚款。八、实验完毕,必须清点仪器,在原处摆放整齐,做好清洁工作,有秩序离室。教师要关好窗、锁好门。如失职造成损失,要按损失程度,追究其事故责任。语言室管理制度一、语言室由英语科组负责人负责管理。二、需使用语言室的教师,要预先与管理负责人联系好,作好使用登记,并自觉遵守管理制度。三、凡使用语言室的教师,必须熟悉设备的各种功能和操作方法,严格按照操作程序,确保设备的正确使用。四、学生上课要排队进入室内,按编排位就座,严禁在室内喧哗、走动、打闹。下课要把耳机轻放原处,有秩序地离开教室。五、注意室内卫生,不准带东西进入室内吃,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桌椅、墙上乱刻乱画。六、爱护室内仪器、设备,使用者应轻取不得用力拨拉,更不准乱动主控台的开关,如违者造成损坏,照价赔偿。七、使用过程中,如有仪器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告教师,不得自己处理。八、上课时,全体人员对话检查耳机,如有损坏,及时作好记录,以便维修。九、下课后,教师要认真检查室内仪器、设备,并关好窗、锁好门,如失职造成损失,要按损失程度追究责任。电脑室管理制度一、电脑室学校须安排一名上电脑课的教师负责管理。二、每台电脑应编号,学生上课要排队进入电脑室,按编号就座,在室内保持肃静,禁止喧哗、走动、打闹,讨论问题要小声,下课要有秩序离室。三、注意室内卫生,不准带东西进入室内吃,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桌椅、墙壁乱刻乱画。四、爱护室内仪器设备,不准随便改变设备的位置,要按教师要求进行操作,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照价赔偿。五、在操作过程中,出现故障,应及时切断电源、报告教师处理。六、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随意取用软磁盘或开启打印机,更不准把非本室软磁盘放入软磁盘机内。七、电脑借出或非本室管理人员启用本室设备必须取得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后,并办好有关手续,方可借出或开门使用。八、用机完毕,应按规程关闭好电源,教师应整理、检查室内设备的位置,关好窗、锁好门。如失职造成损失,要按损失程度追究事故责任。劳技室管理制度一、劳技室是开展教学活动的重要场所,到本室上课的学生,必须自觉遵守如下规则:1、进入本室要保持安静。2、听从教师的指导管理,共同维持教学秩序。3、保持室内整洁,不得随地吐痰及乱丢杂物。4、受护室内各种用具的设备,损坏本劳技室公物者照价赔偿。二、劳技室是劳技专用教室,任何人不得在本室进行与劳技无关的一切活动,如要参观或借用,需事先征得学校领导的同意。三、室内工具不得私自带出室外。四、下课后必须将工具摆放整齐,要及时做好器材的整理清洁工作并放回原位,经教师检查后方可离开。仪器管理制度一、学校须安排业务能力强、爱岗敬业的专人分科负责管理。二、教学仪器器材进校后,要搞好质量检测验收工作,凡有质量问题的要作好记录,并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坚决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学校。三、验收合格的仪器要做好登帐建卡工作,做到帐、卡、物三者相符。四、所有固定资产仪器和500毫升以上的玻璃仪器以及酒精灯要用油漆编号(含国家规定的编号和学校自定的顺序号),药品试剂(含配制的学生分组试剂)要贴标签后涂蜡保护。五、剧毒药品要严格按照双人双锁专柜(或专室)重点管理。六、须按配备目录顺序分类科学摆放,只有个别超高、超大、超重的可例外或另柜存放。存放时应根据仪器性能进行平放、竖放、吊放和侧放工作。七、仪器器材使用必须办理登记手续(或实验通知单),并按时归还。外单位借时,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如借出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八、爱护国家财产、人人有责,仪器器材管理必须做好防尘、防锈、防腐、防虫、防潮、饭馆、防牙、防磁等八放工作,如损坏或遗失,要按损失程度追究事故责任。九、经常擦洗、清洁好仪器柜的玻璃及柜内隔板,保持仪器室内整洁卫生,做到窗明几净。十、学期结束时,要全面清查,做好清产核资工作,及时作好维修、报损工作以及添置计划,保证下期实验教学的需要。十一、注意安全,做好防失防盗工作。仓库管理制度一、爱护国家财产,人人有责。切实搞好“四防”(防盗、放火、防潮、防挤压)工作,仓库内严禁烟火,仓库消防器材不得随意搬动或拿走,非仓库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二、严格履行教学仪器的入、出手续,所有货物入库均要按品种、规格,认真清点数量,及时按要求填好仪器入库单;出库时要严格按照提货单发货,提货者应在提货单上签字。三、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分门别类,做好实物明细帐,货堆上要有实物存放卡,做到卡、帐、物相符,帐目必须日清月结,每学期进行一次盘底。四、严格按合同要求收货,对于厂家不按合同发货情况,应在验收单上注明清楚,并对多发、少发或途中损失了的货物登入另册,保管人员应及时同厂方联系,提出处理意见,妥善解决。五、未经质检或质检不合格产品,一律不发往学校。六、货物报损、丢失的处理,必须按一定的程序(管理人员先填好报损单,并经本单位二人以上核实确认后签字,领导审批)办理报废手续。七、货物尽量做到定位存放,摆设整齐,经常保持库容整洁。八、出库时要及时关窗锁门,防止物资丢失。消防安全制度为切实做好仓库重地的安全工作,保证国家财产不受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一、任何人不准携带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受压容器进入仓库。二、不准在仓库附近或仓库内使用煤油炉具和电热器具,严禁在仓库内吸烟、燃放烟花、爆竹。三、发现火警,应立即报警、并积极参加扑救工作。四、仓库必须配置灭火器、并按规定更换药品。任何人不得随便搬动或拿走。五、违反安全规定,酿成火警、火灾事故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并视其情节,作出处理。湖南省中小学校学生实验守则(修订)一、实验室是进行实验教学和学生实验操作的场所,学生应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听从老师指导,保持实验室整洁、安静。二、实验前,学生应对实验所需仪器、药品、器材进行认真清点,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教师。实验台要保持整洁,各物品应放在合适的位置上。共用仪器,用后立即放回原处。三、实验时,学生应以严谨的科学态度,积极思考实验课题,细心观察实验现象,如实做好实验记录。四、遵循实验安全操作规程,爱护仪器设备,爱惜药品和实验材料。学生在实验中出现意外事故或损坏仪器应及时报告教师。并在教师的指导下迅速妥善处理。五、增强环保意识,废液、废纸、火柴梗等杂物不得倒入水槽中或随地乱抛,应分别倒入指定的废液缸或垃圾箱内。六、实验完毕,学生应整理仪器装置,关闭电源、水源。玻璃器皿清洗后放回原位。学生不得将实验用品及设备带出实验室。七、认真分析实验结果,及时写好实验报告。实验报告应如实反映实验结果和实验过程,不得随意臆造或抄袭他人实验数据和记录。湖南省中小学校实验员工作职责(修订)一、热爱本职工作,树立为教学服务的思想。认真钻研业务,熟悉教材,熟悉各类仪器的性能、构造、操作规范和保管知识,掌握各类仪器的使用方法和维修、排除故障的基本技能。掌握实验室计算机管理的基本方法。二、与相关学科配合制定实验教学工作计划,按“实验通知单”准备好实验所需仪器、器材、药品,协助任课教师指导学生实验。按时做好实验教学课开设情况记录。实验完毕后及时清点仪器、器材,检查仪器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要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认真处理。三、熟悉全部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的有关理论、实验方法、注意事项,能熟练指导学生实验,处理学生实验中遇到的问题。四、创造条件开放实验室,协助任课教师开展“探究性”实验和课外科技实践活动。加强和各科任教师联系,积极开展教学仪器研制和自制教具活动。五、认真做好教学仪器的购置、验收、入库及登帐、编号等工作。定期清点仪器、药品和实验材料,年终做好盘存工作,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根据实验教学需要,及时编制仪器设备、药品添置计划。六、负责教学仪器设备的定期保养、维修、维护、清点、检查、借出、回收等工作。保证教学仪器设备处于完好备用状态。七、保持实验室整洁,做好实验室的清洁卫生和安全防范工作,熟悉各种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消除事故隐患,落实发生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八、积极参与实验室建设和技术改造,严格执行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实验室的全面管理工作。湖南省中小学校实验室化学药品管理制度(修订)一、化学药品保管室要阴凉、通风、干燥,有防火、防盗设施。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有火源(如电炉通电)时必须有人看守。二、化学药品要有工作责任心强、有化学专业知识的人负责管理。三、化学药品应按性质分类存放,并采用科学的保管方法。如受光易变质的应装在避光容器内;易挥发、潮解的,要密封;长期不用的,应蜡封;装碱的玻璃瓶不能用玻璃塞等。四、化学药品应在容器外贴上标签,并涂蜡保护。短时间装药的容器可不涂蜡。五、对危险药品要严加管理:1.危险药品必须存入专用仓库或专柜,加双锁防范。2.互相发生化学作用的药品应隔开存放。3.危险药品都要严加密封,并定期检查密封情况,高温、潮湿季节尤应注意。4.对剧毒、强腐蚀性、易爆易燃药品,学校要根据使用情况和库存量制定具体领用办法,并定期清点。5.危险药品仓库(或柜)周围和内部严禁有火源。6.教学用不上的危险药品,应及时调出,变质失效的要及时销毁,销毁时要注意安全并不得污染环境。7.二氯化钡、汞、苯胺、草酸、黄磷、钾、钠、碳化钙、二硫化碳、苯、乙醚、发烟硫酸、乙酸、乙酯、甲苯、二甲苯正丁醇、过氧化钠、硝酸钡、硝酸锶等非经常使用的危险药品,同一年级,各教学班在做完同一实验后,剩余部分应及时存入危险药品库(或柜);在各教学班做同一实验的间歇时间,可暂存在化学药品室。8.剧毒药品,用后剩余部分应随时存入危险药品库(或柜)。9.下列经常使用的危险药品,化学药品室可保存一瓶,重量不能超过规定限额,多余的应存放在危险药品库(或柜)内:无水乙醇100g,氯酸钾、高锰酸钾、硝酸钾、硝酸钠等各500g,溴100g,浓硫酸和浓硝酸各1000g,工业乙醇10kg。10.镁粉、镁带、铝粉、三氯化铝、甲酸、盐酸、氢氧化钾、氢氧化钠、重铬酸钾、五氯化二磷、亚硝酸钠、硝酸汞、硝酸铝、硝酸铜、硝酸镉、酚、甲醛、丙三醇等危险药品可存放在化学药品室。11.以上未列出的其它危险药品,学校根据危险程度,采用相应的管理措施。12.学校应主动争取当地公安部门对危险药品管理的指导与监督。中小学校实验室工作的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普遍提高基础教育质量,适应九年制义务教育和中等教育结构改革的需要,加强实践教育环节,搞好中小学(含职业中学、中师、中专、技工学校等,以下简称“学校”)实验室(包括各种专业训练室、实习场地)工作,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中小学校的实验室是办学的基本条件之一,是保证实施教学大纲、培养学生初步的科学实验能力、生产试验技能和开展科技活动的场所。实验室工作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查学校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第三条各级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要按照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原则,发扬艰苦创业精神,从实际出发,做好学校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工作,使实验室建设与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进程同步发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应制订本区学校实验室建设规划和管理制度,负责检查、督导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工作,不断提高实验教学水平。第四条学校应加强对实验室的领导和管理,有一名校长负责实验室工作,选派相关学科的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主持实验室日常工作。第二章实验室的任务第五条实验室应按照教学大纲和教材的要求,进行课堂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完成实验教学任务,并创造条件开展课外实验和科技活动。有条件的实验室可向社会开放,开展科
本文标题:学校实验室各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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