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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人刘士文主讲人刘士文目录一、危险废物的概念二、现状和问题三、危险废物管理情况四、现行主要管理制度五、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六、管理工作目标七、现行法规体系框架八、新《固废法》修订简介九、违反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应负的法律责任一、危险废物的概念(一)危险废物的定义我国对危险废物的定义,在不同的法规、标准中有不同的表述。2005年生效实施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规定:◆“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返回目录◆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的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范畴的物品、物质。一、危险废物的概念返回目录◆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的关系。如下图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固体废物一、危险废物的概念国家颁布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996)》中将危险废物定义为:“危险废物是指具有腐蚀性、急性毒性、浸出毒性、反应性、传染性、放射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害特性的废物”。返回目录一、危险废物的概念根据危险废物的性质和环境管理的需要,危险废物一般定义为:“危险废物是指具有毒害性、腐蚀性、化学反应性、传染性、放射性等特性,能够对人体健康或环境安全构成危害或潜在危害的废物”。返回目录一、危险废物的概念(二)危险废物的物理形态排入水体的废水和排入大气的废气不属于危险废物的管理范畴。由于国家对危险废物中的放射性废物有专门的管理规定,自成体系,也不属于危险废物的管理范畴。固态半固态(泥态)液态(高浓度废液)置于容器中的气态废物危险废物返回目录一、危险废物的概念(三)危险废物的分类我国颁布实施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共47个类别。其中:HW01-HW18是按危险废物产生来源进行分类的,HW19-HW47是按危险废物含有的危险废物成分进行分类的。如图表:返回目录一、危险废物的概念含砷废物含锌废物含铜废物含铬废物含铍废物含金属羰基化合物废物焚烧处置残渣表面处理废物废物感光材料废物爆炸性废物新化学品废物有机树脂类废物废物类别染料、涂料废物精(蒸)馏残渣含多氯联苯废物废乳化液废矿物油热处理含氰废物有机溶剂废物木材防腐剂废物农药废物废药物、药品医药废物医院临床废物废物类别HW24HW23HW22HW21HW20HW19HW18HW17HW16HW15HW14HW13编号HW12HW11HW10HW09HW08HW07HW06HW05HW04HW03HW02HW01编号危险废物的分类表一返回目录一、危险废物的概念含钡废物含镍废物含有机卤化物废物含多氯苯并二恶英废物含多氯苯并呋喃类废物废有机溶剂废卤化有机溶剂含醚废物含酚废物有机氰化物废物有机磷化合物废物废物类别石棉废物废碱废酸无机氰化物废物无机氯化物废物含铅废物含铊废物含汞废物含碲废物含锑废物含镉废物含硒废物废物类别HW47HW46HW45HW44HW43HW42HW41HW40HW39HW38HW37编号HW36HW35HW34HW33HW32HW31HW30HW29HW28HW27HW26HW25编号危险废物的分类表二返回目录一、危险废物的概念另外,2003年6月国务院颁布实施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后,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编制了《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进行了再次分类,共分为5大类15小类。分别为:返回目录一、危险废物的概念医疗废物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返回目录一、危险废物的概念感染性废物特征: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常见组分或者废物名称:———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医疗机构收治的隔离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废弃的血液、血清;———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视为感染性废物。返回目录一、危险废物的概念病理性废物特征: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常见组分或者废物名称:——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尸体。——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等。返回目录一、危险废物的概念损伤性废物特征: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常见组分或者废物名称:——医用针头、缝合针。——各类医用锐器,包括: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等。——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返回目录一、危险废物的概念药物性废物特征: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常见组分或者废物名称:——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如:抗生素、非处方类药品等。——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如:致癌性药物、免疫抑制剂。——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返回目录一、危险废物的概念化学性废物特征: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常见组分或者废物名称:——医学影像室、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学消毒剂。——废弃的汞血压计、汞温度计。返回目录一、危险废物的概念(四)危险废物的危害——污染环境目前,全国每年产生的危险废物除约40%被利用外,大部分处于简单堆放、任意排放的状况,因此,每年发生污染环境的事故多起,造成严重的损失。——损害人体健康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不仅会对人类生存环境产生不利影响,而且会对人们的生命安全产生严重威胁。国内外都发生过这类案例。例如:返回目录一、危险废物的概念70年代末,美国发生了一起震惊世界的公害事件,即“洛弗运河案”。它的起因就是一家化学工厂从40年代起,用铁筒盛装农药废物,埋入拉福运河废河谷。于1953年又在其上复土兴建了住宅、学校和运动场。几年后,居民中陆续发现新生儿畸形、孕妇流产,各种疾病的发生率和死亡率都很高。1978年,当地政府组织进行了环境监测,发现当地大气、地下水、土壤中有82种化学污染物超标。美国政府不得不发布一项联邦法令,将该地区全部居民搬迁,学校关闭。由此事件引起了一系列连锁反应,导致美国政府动用316亿美元对全国各州进行普查。返回目录一、危险废物的概念我国也发生过类似事件,60年代,锦州铁合金厂的铬渣场周围的井水变成绿色,居民普遍出现鼻粘膜溃烂,一个建在汞渣填埋场上的车间,90%以上的职工患有肝炎。因此,为了保障人体健康,加强对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已是世界各国所面临的一个共同问题,也是当今世界把危险废物管理作为世界性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之一的原因。返回目录二、现状和问题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在我国起步较晚,1996年以后才有有效的统计数据。我省2001年对全省危险废物现状进行了全面调研,2004年,我省又组织了全省性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从统计数字看,我省共有危险废物有38类,年产生量为450.1万吨,其中:返回目录二、现状和问题累计贮存量已近500万吨。这么大的贮存和排放量得不到有效处置,始终是我省环境安全问题的重大隐患。返回目录■综合利用:■处置:■贮存或排放:112.9万吨,占25.37%216.77万吨,占48.69%122.4万吨,占26.32%二、现状和问题当前,我省存在的主要问题:——危险废物的种类多、数量大、符合国家标准的处置率低。——危险废物管理机构与专业队伍不健全。——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的基础设施薄弱。国务院、省政府对危险废物管理工作非常重视,已于2003年12月19日以国函〔2003〕128号文批复了由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发改委编制的《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实现规划目标共需149.2亿元,其中国家拿出80多亿元国债资金支持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的项目建设。返回目录二、现状和问题返回目录国家规划全国建设综合性危险废物处置设施31个,医疗废物处置设施300个,规划我省建设危险废物处置设施3个:滨州建设处置规模近7万吨/年青岛建设处置规模5万吨/年同时规划我省建设医疗废物处置设施15个。临沂建设处置规模近5万吨/年二、现状和问题省政府已于2003年批复成立省危险废物管理中心。各市也应积极筹措建立相应管理机构,如济南、青岛、淄博、聊城等市都建立了相应的危险废物管理机构。返回目录三、危险废物管理情况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在全国都是一个薄弱环节,以往一直把水、气、声、渣作为环保工作的重点。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家底不清,数据不准,到底我省危险废物有多少种、多少类、多少量,虽然做了申报登记工作,但还不全面。——产生单位不如实申报,不依法进行申报登记。——数据统计不准。搞不清什么是危险废物,往往把不是危险废物的统计成危险废物,是危险废物的统计成生活垃圾。返回目录三、危险废物管理情况(二)无证经营危险废物的现象比较普遍,特别是综合利用企业。(三)危险废物管理机构不健全,大多数市还没有专门机构。(四)法律法规执行不严格,法律意识淡薄。(五)管理技术支持力量不够,包括鉴别和评价技术机构和队伍不健全、能力较弱。返回目录四、现行主要管理制度对危险废物实行从摇篮到坟墓的全程化管理(一)申报登记制度(二)集中处置制度(三)行政代执行制度(四)排污收费制度(五)经营许可制度(六)转移联单制度(七)贮存限期制度(八)应急防范制度(九)处置设施退役费用预提制度(十)医疗废物禁止转让和倒卖制度返回目录四、现行主要管理制度《固废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一)申报登记制度返回目录四、现行主要管理制度《固废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组织编制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的建设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的建设规划组织建设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二)集中处置制度返回目录四、现行主要管理制度《固废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不处置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处置或者处置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为处置,处置费用由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承担。(三)行政代执行制度(代处置制度)返回目录四、现行主要管理制度《固废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不符合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应当缴纳危险废物排污费。危险废物排污费征收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四)排污收费制度返回目录四、现行主要管理制度《固废法》第五十七条定: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从事利用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向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五)经营许可制度返回目录四、现行主要管理制度《固废法》第五十九条规定:转移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向危险废物移出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移出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商经接受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批准转移该危险废物.(六)转移联单制度返回目录四、现行主要管理制度《固废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贮存危险废物必须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并不得超过一年。(七)贮存限期制度返回目录四、现行主要管理制度《固废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进行检查。(八)应
本文标题:危险废物管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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