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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中国城乡人口社会流动与教育之关系马和民2011-12-1511:20:11来源:社会学研究作者认为,农村改革启动了大规模的人口流动,市场经济为实现社会流动提供了巨大空间。80年代以前农村“外流劳动力”与受教育程度并无十分密切的相关,90年代这种关系开始逆转,未来农民的社会流动将更多的依赖教育资源;城市职工的各类社会流动均与教育的关系十分密切;女性的就业结构偏重于低职业层。与男性相比,女性的社会流动的主要障碍是教育因素,而改变这种状况的主要途径也是教育。作者:马和民,男,1964年,上海华东师范大学教育系讲师在讨论社会流动与教育之关系方面,西方社会学界并存着两种相左的结论。一种观点视教育为社会流动之主因,另一种观点则视教育与社会流动无关。中国目前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正在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化,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化,由乡村社会向城镇社会转化,由封闭半封闭社会向开放社会转化的阶段。在此过程中,社会的阶级、阶层结构会不断地发生重组,遂使社会流动凸现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在今天尤其以“民工潮”、“下岗待业”、“白领职业”等现象为焦点而受到学界与民众广泛的关注。探析城乡人口社会流动的致因,研究社会流动与教育的关系,以检视教育在引致社会流动中所起的作用,已成为当前我国教育社会学界一个十分重要的理论与实践问题。一、农村劳动力转移与教育农业人口向非农业人口的转化,这是各国现代化进程中的必然过程与共同现象。不过,由于中国现代化的赶超型特点,导致西方社会现代化几百年历史中渐显的问题,突显于当前中国的现实中。农业人口的流动便是今天人们感受最深、影响最广、对社会的压力最大的问题之一。中国50年代初的工业化曾经带动过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唯因受到当时外部条件的限制(如中国初期的工业化未走引进外资的道路,而是依靠薄弱的民族工业自身的发展),以及内部机制的局限(如主要通过剥夺农业剩余以求得工业积累;严格的户籍制度、口粮制度与工分制度等),而致这种转移十分零星和分散。同时还因国家政策的严格控制而使农民的社会流动几乎绝迹。1953年4月17日,国务院颁发《关于劝止农民盲目流入城市的指示》;1955年6月9日,国务院通过《国务院关于建立经常户口登记制度的指示》。60年代史无前例的“上山下乡”运动,城市知识青年要“扎根边疆”、“扎根农村”,“要向贫下中农学习”,这样一场席卷全国的旨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社会运动,事实上进一步加固了农民的社会身份,从而也就进一步限制了农民的社会流动。中国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初见雏形始于70年代末期,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和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以致在“平均主义大锅饭”下掩盖着的大量的农业剩余劳动力始见显现;形成规模始于80年代中国式的农村工业——乡镇企业的蓬勃兴起,吸纳了大量的农业剩余劳动力;成为社会的关注焦点则是90年代。命题1:农村人口社会流动的速率在增加农业人口的非农转移,70年代称为“外流劳动力”,80年代称为“盲流”,90年代称为“农民工”或“民工”。这些概念的演变,一方面表明人们思想认识的变化与进步,另一方面也表明农村人口原初自发的、盲目的、零散的流动已演变为有目的、有规则、有方向的社会流动,从而引起农民流动人口地位与身份的改变。十多年来,中国农村人口流动的主要形式有二:一是以乡镇企业为载体,吸收接纳了大量的农业剩余劳动力,成为“离土不离乡”的“农民工人”,这是一种就地转移的流动形式;二是流入城市,主要从事第二、第三产业,成为“离土又离乡”的“外来民工”,这是一种异地转移的流动形式。80年代,第一种形式由于流动成本较低而报酬较高吸纳了大批青年农民;90年代,第二种形式因区域间的比较利益更优而引发了大规模的人口流动,形成浩浩荡荡的“民工潮”。当前民工潮的成因与中国历史上的“流民潮”有着本质的区别。首先,进城民工并非因生计所迫而离乡背井,相反主要是为城乡之间、工农业之间的比较利益所驱动,以致富与谋求新的发展为主旨,或者称为“偏重客观或物质原因、偏重主观或精神原因”。[1]其次,从整体上看,他们不是盲流,而是有规则、有方向、有目的地从内陆流向沿海、从农村流向城市、从不发达地区流向发达地区、从低收入职业流向高收入职业。再次,这种流动对他们自身而言是社会经济地位的相对提高。十几年来,中国农村人口社会流动的速率呈增加趋势,并将持续维持一段较长的时期。因不同统计口径和统计方法,关于流动的速率有不同的说法。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1983年底,全国乡镇企业职工人数为3234.6万人,占乡村劳动力总数的9.3%,而至1993年底,两者分别为12345万人和27.9%。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对全国11个省、市、自治区222个村189006个劳动力的调查和对统计资料的对照分析,1978—1988年全国共有1.3亿劳动力从农业转移出去,其中就地转移的8850万人,异地转移的4400万人,平均转移速度达15.2%。而据宋林飞的研究,1977—1992年农业劳动力占社会总劳动力的比重由74.4%下降到58.5%,平均下降1.06个百分点。这与国际上农村人口转移速度最快的日本接近,1947—1985年日本农业劳动力占社会总劳动力的比重由51.6%下降为8.8%,平均下降1.13个百分点。[2]可见,这种流动的速率是相当快的。同时,还由于未来近十年中国农村新增劳动力不断增长(据研究,1995—2000年,农村平均每年新增劳动力近700万人);农业剩余劳动力的不断扩大(预计至2010年,农业劳动力占社会总劳动力的比重可能下降至30%左右);以及农民流动意识的加强,滞留农村的“隐性剩余”现象将加速显性化,更多的剩余劳动力会加入跨区域的流动大军。[3]命题2:农村人口社会流动将更多地依赖于个人的流动资源人口的社会流动受制于多种因素,诸如社会制度、社会结构特征、经济机会、自然环境、个体特征等等。在长期以来的计划经济模式中,我国农民的社会流动缺乏政策性支持、社会结构空间和经济机会;改革开放以来,农民部分地获得了这种自由;在建立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这种自由获得了空前的扩大,农民的流动途径不再仅仅局限于数量十分有限的升学、参军、招干等方式,而扩展至几乎所有的只要以强调个体自身努力和市场竞争为主的社会生活层面。在今天,农村人口社会流动的政策性障碍正在逐渐消除(例如,城乡二元格局的逐渐松动、户籍制度的松动、农民来去的自由等),得到了较多的经济空间和更多的就业机会,农民的主体意识和权利意识也已开始发育,甚至在某些领域农民的流动还有了若干政策性的支持,例如,1996年8月上海市府公布的“八大房产新政策”之首条,即为“扩大内销商品房销售对象”,允许外地单位和个人在沪购房,并在符合一定的条件下可以申报上海市蓝印户口。[4]不过,这种流动的自由并非是无条件的,而是更多的依赖于个体的流动资源。在“民工潮”形成之初,个体的流动资源偏重于体力及勤劳、吃苦、诚实这样一些品质,而今要实现升迁性的社会流动更需要一些附加的流动资源,特别是一定的技术专长和文化素质。最近的一项研究表明,受教育程度与工资水平之间呈强烈的正相关性,尤其是在月工资达500元以上者,受教育程度高的人出现的机率远高于受教育程度低的人。[5]这一点连民工自身也有强烈的自我认识。在同一项研究中,当被问及培训意愿时,有91.6%的人表示,如果有难度更大的培训,他们将踊跃参加。可见,对民工而言,要获得更多的流动机会主要依赖于自身的综合条件,尤其是文化素质。命题3:农村劳动力转移与受教育程度呈正相关在70年代以前,我国农民身份的变换特别困难,代内流动与代际流动率均很低。限制农民身份变化的主要因素涉及政策性要素,尤其是户籍制度、劳动制度与干部制度。而农村工业化、私有经济和商业文化是启动人们转换角色身份的三个主要加速器。70年代中期开始的农村工业化,即社队办工业,这是农民角色与身份转换的第一次正式启动。1979年9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强调指出“社队企业要有一个大发展,逐步提高社队企业的收入占公社三级经济收入的比重”,这一政策提供了农民进入非农产业的机会,从而为农民变换身份提供了政策保障。个体经济与私有经济的开禁,为农民与城镇居民的角色转换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全国城乡个体工商业从业人员的数量飞速增长。例如,1978年为15万人,1981年为228万人,1992年则达2467.7万人。80年代以来的三次全国经商热(80年代初、80年代中期、1992—1993年),拓展并深化了商业文化的影响,使中国从轻商社会走向重商社会,它尤其为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了极其广泛的就业途径和转换身份的机会。然而,上述政策因素和社会流动的巨大空间,并不意味着农业剩余劳动力均能自然地完成这种转移。相反,诚如上文所论,它受制于个体的流动资源,尤其是文化素质。据陈冰的研究,发现从文化程度与劳动力转移的关系上看,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劳动力每百人中有9.2人转移,依次分别是初中每百人8.3人,小学每百人4人,文盲半文盲每百人仅1.5人(陈冰,1989年)。跨区流动的民工与在家人员相比,文化程度相对较高。研究表明,流动民工中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者占55.7%,比农村劳动力总数的平均高出13个百分点;流动民工中有一定技术特长者占33.7%,比农村劳动力总数的平均高出约17个百分点(赵长保等,1993年)。如果从农民的流动意愿与受教育程度的相关性方面加以推论,也能发现农村劳动力转移与受教育程度的正相关性。有研究发现,农村人口中文化高低直接制约着人口的迁移倾向(吴汉良遗作,1991年)。命题4:农民受教育程度的高低与其经济收入呈正相关经济收入是社会地位的一项重要指标,它也是衡量社会流动与否的一个主要指标。研究表明,农民文化素质的高低对收入的增加、农业科技的推广应用、农业劳动力转移均有直接的影响。按照1992年农村住户调查资料,比较农民收入与其文化程度的关系,发现:文盲半文盲农户人均纯收入为585.78元,小学户710.93元,初中户794.41元,高中户835.73元,中专户1042.46元,大专以上户则达1290.7元。从收入增长速度上看,差距也极大,例如,1985—1992年间,文盲半文盲户人均纯收入增长不足1倍,而大专以上户增长达1.8倍。[6]综上所述,可以说:“农民工”、“民工”是我国转型期社会一个新兴的、过渡型的边缘群体,而暂时未成为一个独立的社会阶层。这一边缘群体(工人的职业身份、农民的社会身份)无论采取“就地转移”抑或“异地转移”的形式,事实上均构成了一个新的社会结构层次,而且最终会出现社会分化,并逐渐与不同的社会阶层靠拢。但是,这种社会分化不会自动实现,它依赖于个体的流动资源,而受教育程度的高低既是社会分化的促进因素也是其制约因素。尤其,如果这一边缘群体需要在政治等级、经济等级和文化等级制中产生全面的社会流动,则更需依赖于受教育程度的提高。二、城市职工的社会流动与教育农业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热潮、流动民工挺进城市的大潮方兴未艾,“下岗待业”、“白领职业”、“留职停薪”、“跳槽”、“辞职”等等现象再次成为城市的新景观。随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自农村转移到城市,尤其是进入90年代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力度的加大,单位(主要是企业)与国家、职工与单位之间原有的关系迅速改变,并形成了一种全新的经济关系和利益格局。这样一个过程全面地启动了城市职工内部的社会分层以及与之相关的社会流动的普遍化。随着城市新经济体制的逐渐成形和“民工潮”的渐趋平稳,城市职工的社会流动将全面启动(例如95、96年“再就业工程”的全面推行等)并可能成为一个十分突出的社会问题。命题5:个人的经济利益成为影响城市职工评价、选择单位和职业的直接驱动因素长期以来,单位(主要指企业,即所有制形式)在中国社会中起着判定个人身份的作用。单位就是个人的保护伞。单位的利益直接涵盖了个体的利益。因而,城市职工对单位的选择重于对职业本身的选择。在计划经济模式中,城市职工主要归属两类基本单位: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由于两者在工资待遇、劳保福利和医疗保健方面
本文标题:当前中国城乡人口社会流动与教育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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