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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阳光工程座谈会上的讲话农业部副部长危朝安2006年11月7日同志们: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以及中央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交流各地今年阳光工程进展情况和主要做法,全面总结阳光工程实施三年来的工作成效和基本经验,研究部署2007年阳光工程的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推动阳光工程实施工作迈上新台阶。下面,我讲三点意见:一、阳光工程实施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阳光工程从2004年启动实施以来,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在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三年来,中央财政累计投入12.5亿元,截止今年10月底,已培训农村劳动力830万人,转移就业720万人,培训转移就业率86.7%。今年1—10月份培训农村劳动力300万人,转移就业260万人,已完成全年任务的86%。各地普遍反映,阳光工程是“农民满意、企业满意、政府满意”的德政工程。一是提高了农民的职业技能水平和外出适应能力。广大农民通过参加阳光工程的职业技能培训,有近半数学员达到了初级以上职业技能水平,就业能力明显增强,大多数参训农民获得10个月以上的稳定就业岗位。二是促进了农民增收。据2005年50个阳光工程跟踪联系县的统计,接受阳光工程培训转移就业的农民月均收入800多元,比在家务农的农民收入高约400元,比未受训农民工高出约200元,阳光工程直接纯收益达57.6亿元。许多地方出现了“外出一人、致富一家”、“外出一群、富裕一方”的劳务输出效应。三是形成了有效的培训模式和补贴制度。阳光工程通过“订单培训”模式,促进了农村劳动力的有序流动,降低了农民外出务工的成本。同时,中央和地方安排的财政补助资金,通过发放培训券或降低收费标准的方式,直接补助给了受训农民,让农民看得见、摸得着,真正感受到了党和国家的阳光温暖。四是发挥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阳光工程的实施,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通力合作,各省都出台了培训规划,加大了资金投入,制定了配套政策,推动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全面展开。据不完全统计,三年来,全国仅省级财政安排的培训资金就达15亿元以上,示范带动地方开展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1000多万人。在阳光工程实施过程中,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创造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培训模式和各具特色的鲜活经验,今天大会安排了6个典型(3个省和3个县的典型)发言。总结各地的经验和做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阳光工程实施过程中,中央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统一协调,加强对地方工作的指导。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建立机构,规范落实。实践证明,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农业、财政、劳动、教育、科技、建设等多部门通力合作,为阳光工程的有效实施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农民收入水平不高是制约他们参加培训的重要因素。要调动农民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引导和鼓励社会各方面参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必须加大公共财政的支持力度。三年来,中央财政累计安排专项资金12.5亿元,对参加培训的农民进行补助,补助标准已从2004年的人均100元提高到了今年的171元,地方各级财政也加大了投入。据我们对9个专业的调查统计,财政对每个受训农民的补助资金已达到230元,为阳光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了资金保障。三是充分发挥各方面培训资源的作用。阳光工程培训面广量大,资金有限,如何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阳光工程按照管、培分离的原则,采取公开招标培训机构的办法,把大批优质培训资源集聚过来,为我所用。目前,阳光工程面向社会招标认定的8917个培训基地中,既有农业、劳动、教育等部门的公办培训学校,也包括一大批优质的民办培训机构。四是创新培训模式。各地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根据岗位要求,开展定单培训。在实践中探索出了“校企联合”、“校校联合”、“校乡联合”等有效形式,提高了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五是加强项目监管。为确保阳光工程的落实,各地认真执行阳光工程项目管理、基地认定、资金管理、检查验收等办法,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项目管理办法,探索出了阳光工程项目监管的“十项制度”,即:项目管培分离制、行政领导责任制、培训基地认定制、项目招标制、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公示制、培训和转移台账制、月报和季报制、检查验收制、资金直补和报账制,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管。六是做好各项服务。通过广播、电视、宣传画等形式进行宣传动员,举办多种形式的农民外出务工招聘现场会、劳务对接洽谈会,开展广泛的农民工就业跟踪和维权服务,组织农民工技能大奖赛,打造了一批像“龙哥龙妹”、“川妹子”、“重庆师傅”、“米脂家政”等在全国有影响的劳务品牌,扩大了市场效应等等。这些举措为农村劳动力培训和转移工作营造了宽松的外部环境和良好的舆论氛围。总结和推广这些基本经验,对于今后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阳光工程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也有很多经验,但由于实施时间不长,加上各地条件千差万别,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培训规模偏小,难以满足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普遍需要;补贴标准偏低,难以有效调动农民参与培训的积极性;个别地方项目管理不规范,监管不严,难以保证培训质量和转移效果,等等。我们要认真研究,逐项解决。二、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长效工作机制据测算,目前我国有1.5亿农村劳动力需要转移,另外农村每年还新增劳动力600万左右,转移培训任务十分艰巨。为确保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能够深入开展下去,必须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这也是实施阳光工程的一个重要目标,现在我们正在朝这个方向努力。通过这几年的实践和摸索,在建立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长效工作机制方面,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需要考虑:一是要有一个强有力的政策支持机制。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是一项政府、社会和农民都受益的公益事业,必须得到各级政府的扶助和支持。这几年,中央对农民工工作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越来越重视,政策措施一年比一年多,投入力度一年比一年大,转移势头一年比一年好。当前,迫切需要各地把中央的各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下去,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纳入各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实施计划中,纳入各级政府的目标考核,明确相应的组织机构和职责任务,配备专门的人员和设备,出台相关的配套政策措施,加强对现有政策措施的梳理,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专项法规建设,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二是要有一个稳定的经费投入机制。研究表明,人力资本投资是效益最大和回报率最高的投资。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是农村人力资本积累最有效的提高过程,有利于增进公共福利,应该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和稳定的资金投入。今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要求,“各级财政要将农村劳动力培训经费纳入预算,不断增加投入”;要积极运用金融、信贷、税收等手段,鼓励企业、个人和社会民间组织参与农民教育培训事业,逐步建立以政府扶助,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投入体制。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培训的补贴机制,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三是要有一个面向市场的运行机制。做到市场和农民需要什么,我们就组织什么样的培训。培训内容要根据市场需求确定,针对转岗转业农民的特点,按照用工单位的要求设计培训内容,实行订单培训;培训机构的选择,要打破地方、部门和行业的界限,面向社会公开、公正、公平通过招标认定培训机构,使办学条件好、培训质量高的教育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农民有自主选择的权利,农民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实际,按照个人意愿,自主参加培训,自主选择培训专业,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四是要有一个农民接受培训的动力机制。如何调动农民参加培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接受培训成为农民个人的自觉和自愿行为。一是要加大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补贴力度,简化补贴环节,完善补贴方式;二是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降低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的收费标准,切实减轻农民的负担;三是要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的配套政策,建立先培训再就业的制度,使培训成为农民个人的自觉行为;四是要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表彰奖励活动,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形成农民接受培训的持续动力。五是要有一个规范的农民培训监管机制。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面广量大,必须加强对项目实施和培训过程的有效监督和管理,确保培训质量和转移效果。今后在阳光工程培训中,我们要不断完善公示制度、“第一节课”制度、台账制度、培训工作月报制度、检查验收制度,使之不断规范化,更具可操作性。与此同时,我们还要建立农民与用工单位意见反馈制度,把农民和用工单位的意见和满意程度,作为检查教育培训质量、改进教育培训工作和评价项目实施效果的重要依据。刚才讲的五个方面的工作机制,是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重要保证。有了这些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并能够长期坚持下去,我们的培训工作就能健康持续发展。今后随着形势的变化和工作的推进,可能还有其他更加科学、更为合理的机制,需要我们在工作中不断去实践、去发现、去总结、去推广。三、对做好下一步工作的几点要求一是争取多方支持,加大资金投入。要建立政府、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投入机制,首先必须加大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的支持力度。现在马上到年底了,各地和有关部门正在编制明年的预算,中央有关部门正在积极沟通、协调,争取明年阳光工程专项经费有较大幅度提高,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资金的示范和导向作用。各地也要主动向党委、政府和主管领导汇报,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争取培训资金,确保明年各项培训任务的顺利完成。二是加大培训力度,提高补助标准。明年阳光工程项目安排继续以粮食主产区、劳动力主要输出地区、贫困地区、革命老区为重点,适当扩大培训规模,重点提高补助标准,调动农民参加培训的积极性。要加大阳光工程为县域经济发展、新农村建设的服务力度,为乡镇企业、农业产业化发展培养更多更好的技能人才。三是加强项目监管,确保培训质量。今年是阳光工程质量年,为了确保转移培训质量,全国阳光办要在年底前组织人员对部分省(区、市)阳光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抽查。各地要按照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要求,严格执行阳光工程项目监管制度,加强对地方项目管理和培训质量的检查监督,对举报的问题及时查处,对查实的问题要处罚。四是开展调查研究,提高工作水平。加强调查研究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是增强培训针对性、提高培训质量和转移效果的重要保证。各级阳光工程办公室要会同关部门,经常深入农村、深入培训基地和劳动力输入地,及时掌握市场信息,主动了解农民需求和反映,积极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及时总结推广阳光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一些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要建立一支高水平稳定的专家咨询队伍,充分利用外脑,加强有关理论和政策研究。同志们,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前景光明。让我们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求实创新,开拓进取,努力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各项工作,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谢谢大家!
本文标题:在阳光工程座谈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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