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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编号:SXMX-Z-WZ-13-092正本2013年中国联通西安分公司车贴广告发布招标投标文件(商务技术分册)投标人:西安智者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盖章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2013年12月26日2目录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二、授权委托书..............................4三、合同条款偏离表..........................5四、技术规格偏离表.........................14五、投标人基本资料一览表...................17六、投标人近两年财务状况表.................18七、计划用于本项目的人员情况表............19八、信誉承诺书.............................20九、售后服务承诺书.........................21十、售后服务承诺书﹍﹍﹍﹍﹍﹍﹍﹍﹍﹍﹍﹍﹍24十一、投标(洽谈)单位廉洁承诺书...........233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西安智者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单位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成立时间:2009年11月18日经营期限:自2009年11月18日至姓名系西安智者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电话: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西安智者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盖单位章)2013年12月26日注:(1)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适用。(2)法定代表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携带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备查。(3)法定代表人提供的证件、证明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4二、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西安智者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本单位人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采购项目投标活动的一切事宜。该授权代理人作出的所有承诺说明,我单位均予于认可并承担全部责任。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代理人人身份证明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西安智者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联系电话:2013年12月26日5三、合同条款偏离表1、项目名称:2013年中国联通西安分公司车贴广告发布招标编号:SXMX-Z-WZ-13-092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投标文件的合同条款说明无偏离注:投标人对照“第三章合同条款”,如有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条件或与招标文件要求有偏离的条目应填写“合同条款偏离表”;如无偏离,则只需在“合同条款偏离表”中填写“无偏离”,并加盖公章。投标人名称:西安智者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013年12月26日62、合同条款点对点应答2.1商务合同条款各条目为对投标人提出的最低要求,投标人应逐项应答,若有更优承诺应予提出。本条款根据投标人的应答情况完善后,将作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定合同的样本。2.2对于本商务合同条款中加“※”的条款为关键条款,卖方如不满足,将不能中标。2.3对本商务合同条款各条目的应答为“满足并优于”或“满足”或“不满足”;“部分满足”视为“不满足”。投标人应在各条目下方做逐项应答,说明能否满足要求。采用“满足并优于”应答的应在应答“满足”的同时说明或指出更优承诺。对本商务合同条款各条目的应答不得使用“明白”、“理解”等模棱两可的词语,凡采用“详见”、“参见”等方式说明的,应指明参见文档中具体的章节和页码。第一条广告的基本要求1.1广告的形式:车体广告1.2广告的内容:甲方指定内容1.3广告媒体面积:车体两侧及后挡1.4广告媒体数量:经甲方核审后的乙方征收车辆数量1.5广告采用的制作材料:3M贴1.6广告画面的保质期:12个月应答:满足。第二条广告的发布期限2.1广告的发布期限为1年,自2013年12月31日至2014年12月30日。应答:满足。第三条广告的设计制作3.1广告由乙方设计的,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向甲方提供设计初稿,由甲方书面确认后开始制作。若甲方认为设计初稿需要修改,乙方应该按照甲方的意见进行修改。设计稿作为本合同的附件。3.2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按双方确认的设计初稿完成的广告样稿,乙方应根据甲方提出的意见对广告样稿进行修改,直至甲方以书面方式确认该样稿已满足甲7方要求。3.3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其签署确认的广告整体形式设计图、广告白天效果图、广告位置图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改上述图纸,直至甲方满意,并由双方签署确认。3.4乙方负责向户外广告的有关主管机关申请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广告批准和/或登记备案等法律手续,并承担一切费用。为使广告发布顺利获得批准,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提示广告及其申报材料中(不论形式上还是内容上)存在的有悖于法律要求之处,并提出改进建议和解决方案。广告发布期内的各种税费及管理费用由乙方承担。3.5广告样稿获得有关广告主管机关确认后,乙方应当立即制作画面样品,制作完成后通知甲方检验,并由甲方出具书面验收单据。如检验合格,乙方应按样品标准在本合同2.1款规定的发布日期前7日内完成所有广告画面制作。画面制作完成后,乙方应当立即书面通知甲方验收。如果画面与样稿不符,或者其色彩、印刷、材料等质量低劣或不符合本合同规定,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制作。如果因此导致发布延迟,则每延迟一日发布期限顺延1日,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3.6乙方应当在不迟于本合同2.1款规定的发布日期前60日完成广告安装。安装完成后,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现场验收,并由甲方出具书面验收单据。如果广告之白天的效果与乙方提供的效果图不符或者制作安装质量低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改、调整或重新制作。如果因此导致发布延迟,则每延迟一日发布期限顺延1日,因此增加的税费由乙方承担。如果经检验合格,则双方以书面方式确认。3.7乙方为制作本合同所述广告之目的而留存的有关广告制作的原件、传真件、复印件或电子数据等方式体现的图片、文字、视频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所提供的素材、半成品和成品)应在乙方交付符合甲方认可的广告最终完成品后10日内返还甲方。应答:满足。第四条广告发布4.1乙方应维护管理广告,保证其在发布期限内的持续正常使用,并保证其安全。4.2乙方负责维护保养广告媒体及画面,及时向甲方通报有关信息。如广告画面在发布期间损坏,乙方应在获悉相关情况后的7个工作日内免费修复。因广告媒体发生问题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乙方应补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而承担的任何赔偿、诉讼费用、合理的律师费和其他费用。84.3乙方应当保证广告的整洁美观,在本合同1.6款所规定的保质期内,各广告画面如有褪色、破损,乙方应该根据甲方的要求对广告进行清洁、维修、免费重做或采取其他使广告恢复正常的措施等。乙方应避免广告画面被全部或部分覆盖或遮挡,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不得在其上设置其他广告、标志。4.4乙方负责广告及其设施设备的日常保养维护并维持广告发布的最佳质量。广告发生损坏或其设施设备发生故障后,乙方除应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修复,使其恢复正常外,发布期限还应顺延1日。如果广告发生破裂等严重受损情况,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合理的修复时间,但广告发布时间应该按照修复时间的1倍顺延。4.5在发布期限内,乙方应于每月15日前将上月广告发布情况如实记录并传真或邮寄给甲方。4.6广告发布后,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广告白天发布的实景照片一张,由甲方存档。4.7在发布期限内,如果甲方要求更新广告画面,应当提前5日书面通知乙方,并同时提供样稿和相关申报的准备材料。广告经有关主管机关审查通过后,乙方应当予以更新,前2次免费更换画面,2次以上双方可就费用、完成时间等事项协商。应答:满足。第五条广告费及支付5.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广告费元/月/辆车人民币。前述广告费已包含了本合同项下广告设计、制作及发布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和/或制作费、发布费、用电增容费、电费、广告位租金、维护费、清洁费、制作材料费、广告审批费、及相关税费等,除本合同4.7款约定外,乙方不得再向甲方收取任何的费用。5.2上述广告费分期按月支付,支付时间:每月30日前。5.3付款方式:甲方按月度验收合格后,根据实际发布数量进行核算,乙方开具合法有效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将发布费汇至乙方指定账户。应答:满足。第六条相关权利和侵权责任6.1乙方保证其已经取得广告所占用的土地、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合法有效使用权且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使用期限不少于本合同规定的发布期限。如果对上述土地、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使用权存在争议,则由乙方单独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和后果。因此导致广告自始无法发9布或中途终止发布,则分别按本合同7.2款和7.3款规定处理。乙方应将有关上述土地、建筑物或构筑物使用的协议等文件正本在本合同签订之前提供甲方审查,其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6.2广告及其全部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所述广告之制作方案、样稿、成品、甲方所提供之素材等,其所有知识产权权益为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该广告及其相关资料的全部或部分片断,或将广告及其相关资料部分或全部提供、转让给第三方。乙方有上述行为之一,应将其因此获得的收益无偿交付于甲方,并赔偿由此对甲方造成的直接及间接损失。6.3无论广告是乙方所设计或者根据甲方提供的样稿制作,乙方同意广告媒体发布之内容的全部版权及其相关权利(包括广告媒体上发布的商品、品牌名称、商标和由甲方提供给广告媒体发布的一切相关资料)均属于甲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获取以上的任何权利或权益。6.4乙方拥有发布广告使用的设施和设备的所有权/使用权,在发布期限内只能用于本合同之目的,乙方不得任意处置(包括拆除、出售、赠予、出租等)。6.5乙方应当保证其采用的软件、广告制作技术、安装技术和广告发布的内容和形式等都没有侵犯他人的人身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或技术秘密及其他权利。如果发布的广告存在对上述一项或多项权利的侵犯,从而遭到相关权利人的举报或起诉,要求赔偿和/或拆除广告,则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后果。如果因此导致广告自始无法发布或中途终止发布,则分别按本合同7.2款和7.3款规定处理。6.6乙方对在设计、制作及发布广告过程中发生的任何财产损失及/或人身伤害承担全部责任和后果。如甲方因设计、制作及发布广告过程中发生的任何财产损失及人身伤害而遭受任何追偿或起诉,乙方应当承担甲方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而承担的任何赔偿、诉讼费用、合理的律师费和其他费用。6.7乙方应保证广告符合国家法律和广告所在地地方法规的要求,没有阻碍他人正常的采光、通行、居住、工作及城市管理的要求,没有超过相关建筑物或构筑物允许的安全承重限度。如果相关权利人就上述一项或多项举报或起诉,要求赔偿和/或拆除广告,则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后果。如果因此导致广告自始无法发布或中途终止发布,则分别按本合同7.2款和7.3款规定处理。6.8本合同无论出于任何原因而终止,乙方应自行承担费用将广告画面拆除并移走,其他材料及其所有副本归还给甲方。10应答:满足。第七条违约责任7.1如果乙方逾期发布广告,则每逾期一日按广告费总额的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每逾期一日发布期限顺延1日。如果逾期超过10日,则甲方有权选择:(1)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并按上述标准支付违约金直至广告发布之日;或(2)终止本合同,要求乙方返还已收取的广告费,乙方还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广告费总额5%的违约金。7.2非因甲方原因致使广告自始无法发布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广告费,并支付相当于广告费总额5%的违约金。7.3非因甲方原因致使广告中途终止发布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部分广告费,并支付相当于广告费总额5%的违约金。(
本文标题:智者广告投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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