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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大数据思维张靖笙“一切皆可数据化”,舍恩伯格大数据思维里面这句话道出了这个时代滚滚洪流的主旋律,不管你听与不听,看与不看,数据都在哪里,像空气一样弥漫,也会像空气一样要命。在各种应用大数据的声音不绝于耳的今天,前者已是普遍的共识的,而对于后者,很多人却还不见得认同了,您可能觉得言过其实了,凭什么你说大数据会要命?我们没有用大数据就活不了了吗?而对于当今人类社会的所有组织机构来说,数据的重要性已经越来越明显,已经直接影响到存亡命运,缺少数据资源,无以谈事业;缺少数据思维,无以言未来,所以数据是很要命的。而当前最要命的是,很多甚至是大多数的中国企业家还远远没有认识到这个严重性,这里折射的就是很多人在思维层面对于大数据这种新兴事物认识的不充分,正如马云所指出的:“很多人输就输在,对于新兴事物,第一看不见,第二看不起,第三看不懂,第四来不及。”赵国栋、易欢欢、糜万军、鄂维南合著的《大数据时代的历史机遇》中指出,有四种典型的片面认识阻碍企业家完整地认知大数据:第一,认定是炒作;第二,片面理解;第三,狭隘视野;第四,唯技术论。这些都是缺少全面和准确的大数据认识的表现,尽管还有其他各种客观原因,但是企业家对大数据没有正确的思想认识是阻碍大数据在企业获得深入应用的主要原因。正确的思维来自正确的认知,在心理学上有一个思维圈法则,被许多高端人士推崇,这就是黄金思维圈,黄金思维圈是一种认知世界的方式,它能够帮助我们快速认识这个世界的本质。黄金思维圈包含三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what层面,也就是事物的表象,特征。第二层则是how,方法,就是如何去解决这个问题,第三层则是本质层,就是why,就是事情背后的原因与真实的目的,可以说这个黄金思维圈是我们认识大数据最好的思维武器。我们很多人对大数据的认识都是在现象层面,对于大数据的种种表现,麦肯锡在2011年5月所发布的那篇里程碑报告《大数据:下一个创新、竞争和生产力的前沿》中详细回答了以下几个问题:究竟如何定义大数据?大数据涉及哪些关键技术?大数据预期带来多大的经济价值?大数据为哪些行业带来最大的冲击和改变?企业和政府应该采用什么的策略来应对挑战?在这份报告中,麦肯锡对大数据给出的定义是:“大数据是指其大小超出了常规数据库工具获取、存储、管理和分析能力的数据集。”而国际数据公司(IDC)则提出了大数据四个V的特征,即海量的数据规模(Volume)、快速的数据流转速度(Velocity)、多样的数据类型(Variety)、巨大的数据价值和低的价值密度(Value)。这些对大数据的概念和特征定义都是很权威的,也很符合大数据现象和表征,可当广大的传统产业的企业家看到这样的定义,除了也会羡慕突然冒出的大数据科技新贵之外,对照自己所处的行业和企业,也会感觉非常困惑和茫然,到底大数据如何才能发挥作用呢?对于当前两化融合工作都还远远没有完成,信息化程度不够高的大量中国企业来说,关于自己的企业为什么要用大数据的必要性还是感到很困惑和不解。对于世界的真实的样子,我们只有不断问为什么,我们才能更好洞察真相,也才能比他人发现更多的秘密,为什么大数据会成为历史发展的主流,这背后有其必然的历史发展规律,这才是隐藏在大数据现象和表征背后的本质,我们体会了这个本质,才能看得见大数据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更好地理解大数据如何发挥作用,才不会被各种一时的表象所迷惑,结合自身企业发展要求分析具体的大数据应用场景,做好自己该做好的事情。到底什么是大数据的本质呢?或者说到底是什么原因一定要用大数据呢?我认为,这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和互联网代表的新信息技术发生化学反应后,推动生产关系发生改变的时代必然要求。自人类社会进入工业文明以来,技术进步引导变革来推进社会进步已经成为普遍共识,按照马克思的观点,生产力的改变不是革命,只有生产力发展到推动生产关系发生改变的时候,才是革命。今天所发生的所有巨大变革,背后都是生产关系要发生改变的种种呈现,而新的生产关系是怎么样的?大数据从中发挥了怎样不可或缺的作用,这是理解大数据本质的关键。在传统大工业时代所形成的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里面,在产品的生产过程中,企业组织充当生产者的角色,按照自己对消费者和市场需求的理解自以为是地形成价值主张,根据组织自主可控的核心资产、能力和资源完成生产产品的设计、原料采购、制造加工、市场销售等各环节的工作,最终把产品通过市场交易卖个消费者获得价值回报,在整个生产过程中,企业组织天经地义地认为是自己组织内的事,没有一位企业家会认为消费者像自己人一样可以干涉自己企业的生产活动安排,每个组织都有明确的组织边界保护自身的生产秩序和财富安全,消费者肯定不是内部人,没有一位企业家可以接受消费者像自己人一样干涉自己企业的生产活动的安排,当然也没有多少消费者能真正影响企业组织的决策和行为,因此,传统大工业时代的生产关系里是没有消费者存在的。传统大工业可以维持企业组织这种信息封闭的生产方式,其出发点是科斯所提出的用组织内分工消除交易成本,从而实现规模经济的利益最大化,因为在过去市场信息并不对称的情况下,交易成本是很高的,而企业可以通过组织行为确保各项生产分工所必需的信息交换并维持高强度协作生产的秩序和效率要求,这样造就了组织有强大的大规模生产力,而单个消费者在组织严密的生产者面前,对于生产活动是没有任何话语权的,他们只能对产品选择购买或者不购买,所以生产者非常重视市场营销,通过掌握电视广播等媒体刺激大众消费欲望,营造有利于自身商品销售的舆论氛围。互联网实现了信息传播的“平民化”“大众化”,随着互联网的普及,消费者也越来越习惯基于互联网的电子商务环境带来的各种便捷的消费体验,在互联网+出的信息化商务环境下,信息流、商品物流、资金流形态均被数据驱动的方式在互联网上重建,体现了越来越多用比特(数据)代替原子(实物)在市场机制中发挥作用的情景,用户已经习惯了先获取完整的产品各项信息再做出购买决定,由此产品的信息属性的商业价值凸显,当消费者通过互联网对于产品的各项生产要素相关知识和信息了解越来越深入,生产者再也不能保持产品的生产过程对于消费者来说是一个黑箱的信息优势了。另外一方面,随着用户对产品相关信息了解越来越深入,对产品内涵(价值主张)和品质的要求也会越来越高,价值主张和产品质量也不再是生产者可以自以为是和自圆其说的了,消费者对于产品使用体验的负面评价很容易在互联网上迅速广泛传播而演变成巨大的舆论风暴,让企业和产品的形象一落千丈,一下子被市场所抛弃。这么一来,消费者在互联网平台上关于产品的口碑和评价信息可以直接决定产品和企业命运的,产品售后的用户体验已经大大超过其他评价标准,成为商品市场竞争力的关键性因素,而为了保持良好的用户体验,以此为中心的产品生产活动就不可能没有用户的参与了。正如管理大师彼得.德鲁克在其著作《21世纪的管理挑战》指出的:“现在我们正经历着一场信息革命。这不是技术上、机器设备上、软件上或速度上的革命,而是一场概念上的革命。”生产者通过互联网充分地与消费者交换各个生产环节的信息才能准确把握消费者的用户体验要求,而这种以C2M私人定制方式所呈现出来的现象,恰恰反映的是消费者成为第四次工业革命新生产关系中不可缺位的角色,而且是主导角色。围绕着消费者对产品生产过程知情权和参与权的强烈用户需求,今天的互联网+实际上就是从生产关系要通过互联网来完成革命的必然时代要求,互联网不再仅仅是电子商务的营销渠道,更是一个围绕消费者的想法和创意组织各项社会化生产能力和资源进行协同生产的平台。没有互联网,消费者就无法充分参与到生产活动中,生产者也无法透彻洞察消费者的用户体验,所以双方都形成了依赖互联网参与生产协作的巨大社会力量,这样的力量彻底改变传统的买卖关系,双方以合作伙伴的形态调动更广泛的产业和社会资源投入生产活动,完成价值的创造,也分享价值的回报,合作共赢、共享经济越来越成为今天全球经济的主流,正是这种产销融合的力量推动的结果。消费大众的广泛参与是推动互联网向各行各业深入应用融合发展的巨大力量,当互联网企业聚合了传统企业难以想象的亿级规模活跃用户社群,这些用户使用这些互联网企业所沉淀下来的各项消费者相关信息,这里面包括了巨大的用户需求商机和商品口碑评价,而正是当这些互联网巨头拥有了这些信息资源,这些互联网公司在产业链上拥有越来越大的发言权,越能调动和垂直整合行业资源,正是他们提出了互联网+概念来改变传统产业的构思,而互联网+的本质是传统产业在生产方式上创新,不是让互联网取代传统产业,而是让互联网更大地释放传统产业的生产力。随着互联网+行动的深入,传统产业的广大企业也必然拥有越来越多互联网思维和意识,主动参与泛互联网化形成的大数据的商业模式创新,推动企业变革,以求摆脱被互联网企业挟消费者以倒逼生产的被动局面。新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让企业要处理的各种内外部关系越来越广泛和复杂,而要让各种内外部生产要素、能力与资源实现业务一体化运作,肯定是要围绕数据的传递和处理来进行,没有对相关大数据资源的处理能力,则企业无法在这种互联网+的生产方式中找到立足之地。既然生产活动需要越来越广泛的参与方基于互联网的高效协作,“数据驱动型组织”转型的竞赛必然成为了这次工业革命的生死淘汰赛,互联网流转的是数据,没有数据获取、数据分析、数据赋能行动能力的企业无疑直接丧失参赛资格,沦为旁观者而逐渐被边缘化,被动地等待消费者和市场淘汰,这就是为什么对于企业来说,必须要赶紧跟上大数据潮流的前进方向,让组织运行的各个环节尽快获得强大的数据能力做支撑,否则就会被大数据要了命。我们认识到产销融合的新生产关系的革命要求是大数据的本质,理解大数据的作用就毫不费劲了,通过互联网交换、获取和分析产销双方的相关数据,既是双方参与共享经济生产活动的权利,也是双方的义务,用大数据发挥驱动高效、透明和开放的多方生产协同的作用,落到有关的参与企业组织,就是结合本组织在生产活动中所处的生产环节的数据需求而形成具体的应用场景,再根据这个应用场景的要求决定相关的大数据处理工作内容和采用怎么样的配套技术。综上所述,对于企业来说,大数据不应该仅仅是一项技术,更是思维方式、发展战略和商业模式。为了推动大数据在广大企业的概念导入和有效应用,靖笙提出了如下企业大数据的概念:“从企业的角度,企业大数据是企业可以有效利用的大数据资源,以及基于大数据资源推动企业创新与变革,实现战略成长的应用体系。”我们对于企业大数据的正确思维包括三个方面:1.对待大数据的态度(是什么)、2.大数据意识(为什么)、3.有效的方法(怎么做)。在新工业革命中,互联网+是企业能生存下去的必由之路,互联网本质就是数据驱动,数据既是驱动所有网上活动的原因,同时又是所有网上活动的结果,从而互联网化的生产方式就形成一个源于数据闭合于数据的价值创造循环,所以企业大数据思维本质上就是指导企业在互联网经济这个数据循环中实现创富的所有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德国工程院《工业4.0成熟度指数》指出的,工业4.0一词自2011年以来一直被广泛用于描述制造业的未来。然而,仅从技术角度阐释第四次工业革命的相关发展,显然是不足的,企业还需要组织和文化层面的改革。先进技术可以获得更广泛的数据,但对数据潜在利用能力,完全取决于企业的组织结构和文化。正如精益生产不等同于简单的防止浪费,工业4.0也不只是通过网络连接机器和产品。工业4.0强调的是需要进行生产范式的转变。令人惋惜的是,技术层面的这些变化往往无法反映组织的实际流程或满足制造型企业的真正需求。因此,无论是独立企业内部还是整个经济层面上的转型变革成功的实例,都还只是凤毛麟角。对于任何一个企业组织来说,基于大数据的社会化生产协作将广泛存在于员工之间、员工和客户以及与合作伙伴之间。对数据的信任可以保证生产协作流程的高稳定性。人们愿意将所获得的认识加以记录并与他人分享,实事求是的民主领导方式重视人们所作的贡献,还有开放式交流的企业文化。另外,企业员工具备包容性和改变的意愿。他们通过采集的数据进行系统性学习,随时接受创新方法,并且参与塑造改变的过程。员工能够深刻意识到不断提升自我技能和
本文标题:企业大数据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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