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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两院党委〔2013〕22号关于印发《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量化积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量化积分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学院党委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中共武汉外语外事职业学院委员会2013年9月23日中共武汉外语外事职业学院委员会2013年9月24日印发印发39份-2-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量化积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中的入党积极分子是指已经向党组织正式递交入党申请书,经团组织推荐、支部会议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学生。入党积极分子是所在班级的政治骨干,是共青团员中的先进分子,是党组织的后备军。第二条入党积极分子应当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追求进步,坚定共产主义信仰、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入党积极分子要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第三条为了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考察,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理论修养和综合素质,促进入党积极分子管理工作民主化、规范化、科学化,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第二章细则第四条思想道德项占总评估项30%权重。考评项目分4个模块,分别是关注时政、好人好事、公益活动、其他项。关注时政项指参与时政活动或提交对时政的看法认识。参与各级党组织开展的时政学习讨论、党章学习等活动,提交时政思想汇报(指除定期向党支部提交的思想汇报之外、结合时事政治提交的思想汇报)。本项每参加一次得1分,可累加。好人好事项指要求有一定影响力的事情。属于公共道德层面的如公交让座、尊老爱幼等,不在加分范围内。好人好事含拾金不昧(具有一定数额)、主动救助他人等。本项每参加一次得0.5分,可累加。公益活动指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不求回报、不与自身利益挂钩的活动。如学院各级组织倡导的公益活动、无偿献血、义卖-3-报纸、义务支教、前往老少边穷及革命老区调查等活动。本项每参加一次得0.5分,可累加。思想道德项得分为各小项得分之和,不设上限;有效成绩等于该项得分乘以权重30%。第五条综合能力项占总评估项50%权重。考评项目分2个模块,分别是综合素质成绩和其他能力。综合素质成绩以综合素质评定成绩为依据,不另行评定。综合素质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10%得3分,前20%得2分,前30%得1分。其他能力指《综合素质成绩评定办法》中加分项以外的以下能力表现:1.被评为优秀学生干部。任班长、团支书,学生会、党建会副部长及以上级别学生干部,任期不少于6个月且班级导师评定结果为优秀,得2分;任其他学生干部,任期不少于6个月且班级导师评定结果为优秀,得1分。以最高分为准,不累加。2.在学院或学部媒体(如学部网站、校报、校外媒体等)发表文章(除通讯稿外),每篇文稿得1分,可累加。综合能力项得分为各小项得分之和,无上限;有效成绩等于本项得分乘以权重50%。第六条群众基础项占总评估项20%。考评项目分2个模块,分别是班级群众评价及寝室内部评价。班级群众评价指班级内部非党员非班干部成立5人评议小组,对其进行综合评价,好评率达80%及以上,得1分。寝室内部评价指党建会成员与宿舍舍友座谈,了解其人际关系及群众基础,若舍友一致认为其优秀,得1分。群众基础项得分为各小项得分之和,无上限;有效成绩等于本项得分乘以权重20%。第七条最终成绩即为思想道德项有效成绩、综合能力项有效成绩、群众基础项有效成绩三项之和。若出现最终成绩相同的-4-情况,则依次参考综合能力项有效成绩、思想道德项有效成绩、群众基础项有效成绩,确定最终成绩相同者的排名顺序。第三章破格第八条做对国家、社会、学院或学部有重大正面影响的事情,经本人申请、党建会推荐、党总支审批,可破格获得同期参与量化考核的入党积极分子中的最高分。第四章取消资格第九条有以下情形之一,取消其量化考核资格:1.言行违反四项基本原则,政治上不能与党保持一致;2.本科生未通过学院规定外语等级考试;3.考试挂科(除公共任选课外)且补考未过;4.受到学院或学部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5.旷课达2学时;6.迟到达3次;7.出现影响教学、生活秩序的行为;8.其他违纪违规。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此量化考核成绩是选拔党校学员、发展预备党员的重要参考依据,所有加分项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第十一条本量化考核每学期一次,在两院学工部组织的综合素质成绩评定结果出来之后的一周内进行。第十二条此办法由学院组织部推行、各学部党总支试行。各学部党总支可根据实际情况微调。第十三条此量化考核办法由中共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武汉外语外事职业学院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本文标题:《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量化积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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