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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摩奴法典》看古印度女性地位——汪丽雯(古代文学专业)一、简介•又名《摩奴法论》,是婆罗门教伦理规范的一部法论,成书时间约为公元前二世纪至公元二世纪,为古印度最重要的法典,它以宗教的名义用法律的形式规定了古代印度各种姓之间的生活。其中,更是从社会各个方面确定了古代印度妇女屈从、低下的地位。二、法典中的女性歧视•1、对女性本体的认识•2、被剥夺的政治经济权利•3、婚姻家庭生活中的女性•4、文化教育的缺失1、对女性本体的认识•“女人是燃烧着的火,是迷惑人的骗子。你们把刀锋、毒气、毒蛇与火放在天平的一端,把女人放在另一端吧。”•“摩奴给了妇女们对卧床、座位和穿戴装饰的爱好,以及情欲、愤怒、恶习、做坏事的念头和邪癖等的禀性。”•“在人世间诱使男子堕落是妇女的天性,因而贤者决不听任妇女诱惑。”•“在人世间妇女不但可以使愚者,而且也可以使贤者悖离正道,使之成为爱情和肉欲的俘虏。”2、被剥夺的政治经济权利•法典规定:“国王议事时,应该赶走哑子、聋子、女人、病人和缺肢体的人。受鄙视的人们,尤其是女人,往往泄露机密;因此,应该谨防他们。”•“妻子、儿子和奴隶三者相传是没有财产的,他们属于谁,他们所挣的钱就属于谁。”•“女子不得单独举行祭祀,不得发愿修行,不得斋戒绝食”3、婚姻家庭生活中的女性•“妇女耽于酗酒,操行不正,经常和丈夫冲突,染有类如癫痛的不治之症,性格不好,挥霍财产者,应被另一妇女所代替。”•“她要终生耐心、忍让、热心善业、贞操,淡泊如学生,遵守关于妇女从一而终的卓越规定。”•“夫主死后,她宁可用清净的花、根和果让身体消瘦,而绝不可提别的男子的名字。”•“意念清净、守节居贞、渴望着一夫之妻的无上功德直到死,才能上天堂。”•“他(丈夫)应该永远保护自己,哪怕牺牲妻子和钱财。”4、文化教育的缺失•女性价值只表现为“相夫教子”。•女性结婚过早,操持家务繁忙,无接受教育机会。•法典中没有女性接受教育的相关记载。三、尊重女性在法典中的体现•“妇女到处受人尊敬则诸神欢悦;但是,如果她们不被尊重,则一切敬神事宜都属枉然。”•“在款待宾客之前,应毫不犹豫地先进食于新婚妇女、青年姑娘、病人和孕妇。”•“因欲生子而与丈夫结合、幸福完备、值得尊敬、为家庭带来光荣的妇女,简直是一位幸运的女神;二者没有任何区别。”四、思考•为什么《摩奴法典》中的妇女规范常有前后抵触、自相矛盾的地方?这反映了什么问题?•《摩奴法典》的当代意义何在?对印度现当代女性地位产生了怎样的影响?
本文标题:从摩奴法典看古印度女性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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