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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稿)2016-2目录总则1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2前期工作管理3计划与资金管理4目录组织实施与工程管理5竣(交)工验收6养护管理7监督检查和有关责任8总则1、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的目的和意义:切实改善全省农村地区交通条件,更好地助推精准扶贫,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步伐。(10月份,省委书记王学军在阜阳市召开调研座谈会,提出在基础设施建设上实现新突破,道路建设要按照整体规划、递次推进、全面改善的要求,扎实推进县乡公路畅通工程和乡村道路畅通工程;实现县乡公路全部畅通并打通乡间路,以消灭泥水路、实现畅通为目标,完成乡村道路改造和路面硬化。12月份,省长李锦斌到省交通运输厅召开专题调研会,要求“十三五”期间县乡村公路要围绕畅通上水平,重点在外延畅通、升级改造上、创新管护运上下功夫,贯彻“四好农村路”要求)(交公路发﹝2015﹞73号、交规划发﹝2015﹞94号)2、制定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细则的依据:国家、省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的意见》(皖政﹝2015﹞133号)及有关规定。总则3、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范围及定义:(两大类五项工程)包含县乡公路畅通工程及乡村道路畅通工程(两大类)。(1)县乡公路畅通工程:县级公路畅通工程和乡级公路畅通工程。(2项)县级公路畅通工程:通过对现有公路进行升级改造或路面改善,使全省每个乡镇具备一条连接国省干线或县城的路况良好(路面技术状况指标PCI80,下同)、安全设施齐全的三级及以上公路。乡级公路畅通工程:通过对现有公路进行路面改善,使全省每个乡镇具备一条与相邻乡镇最短捷的路况良好、安全设施齐全的四级及以上公路,原则上路面宽度不低于5米。。对于地形特别复杂、工程特别艰巨的山区道路可以适当降低技术标准。其中31个贫困县中农村公路密度小于25公里/万人的乡镇各增加1条通往相邻乡镇或主干道的四级及以上公路)(可以申报2条,但不是一定可以安排建设2条)(乡镇名称已下发到各市)四级:单车道3.5m/4.5m,双车道6m/6.5m、6.5m/7.5m三级:6.5m/7.5m、7m/8.5m总则(2)乡村道路畅通工程:是指全省范围内实施老村级道路加宽改造工程、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工程及在全省300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内实施较大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3项工程)a、老村级道路加宽改造工程:具体是指2014年交通运输部开展全国农村道路项目库调整暨基础数据补充调查时,各市按部要求上报的建制村优选通达路线窄路面拓宽改造工程;(项目已入库,无需申报)b、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工程:具体是指2014年交通运输部开展全国农村道路项目库调整暨基础数据补充调查时,各市按部要求上报的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工程;(项目已入库,无需申报)总则c、实施贫困村内较大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是指对全省300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在实施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的同时,增加实施较大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使每个较大自然村硬化一条从村口到既有农村公路的最短捷连通道路。较大自然村须符合以下条件:皖北平原地区每个自然村50户以上、江淮丘陵地区每个自然村40户以上、大别山区和皖南山区每个自然村30户以上。4、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标准及要求: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等有关标准、技术规范、规章和规定。总则5、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方针及原则:方针: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注重实效、建养并重原则:统筹规划、总体控制,集中实施(特别与“十三五”规划的衔接、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四好农村路”建设的衔接)“十一五”农村公路累计完成投资260亿元,“十二五”完成350亿,三年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投资约310亿元。6、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的决策要求:坚持阳光操作、公开透明,尊重群众和基层政府的意愿,统筹考虑各地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建设方案。群众愿意干、政府就支持,市县先建设、省里再补助。(形成自下而上的公议、复核及审批的决策机制)7、农村道路畅通工程严格实行项目“四制”、“七公开”,建好农村公路“四好路”:总则四制: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七公开:建设计划、补助政策、招投标、施工单位、质量监督、资金使用、工程验收。(2014年发布的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行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的意见)(目前在抓落实)》(交公路发﹝2014﹞100号)“四好农村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2015年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交公路发﹝2015﹞73号)。8、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时间:从2016年全面启动(3月底前启动实施),到2017年6月和12月底前分别完成县级和乡级公路畅通工程,到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乡村道路畅通工程。通过三年集中建设,全面完成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建设任务,切实改善全省农村地区交通条件。总则9、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管理实施细则适用范围: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的有关行业监督管理、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咨询等单位必须遵守本细则。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1、建立组织机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成立省、市、县三级农村道路畅通工程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各负其责。2、省级机构构成及职责:省政府成立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领导小组,分管省长任组长,生交通运输厅、省扶贫办、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省交通运输厅设立省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省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技术指导组。(1)省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全省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的相关政策和措施,编制全省农村道路畅通工程计划,组织全省农村道路畅通工程计划执行情况和工程质量等监督检查。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2)省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技术指导组对全省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工作进行行业指导和技术服务。例如对阜阳授课培训,组织全省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建设管理知识培训班,对地方组织审查的设计方案的指导等。3、设区的市级机构构成及职责:市里根据省政府的实施意见及省厅下发的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需要制定下发相应的文件及要求(明确市、县两级配套资金比例、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参照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市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技术指导组)。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1)负责辖区内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制定相关政策、制度,编制上报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建议计划。(2)负责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资金使用进行行业管理。(3)市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技术指导组负责对县乡公路畅通工程初步设计或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进行审定。4、县级机构构成及职责:(1)县级人民政府是本辖区农村道路建设、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应组织成立相应的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管理机构。组织实施和落实建设资金,确定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项目法人。(各县需明确)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2)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对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的监督与管理。(除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外,建议成立相应的技术指导组,加大对乡村道路畅通工程的技术指导)5、加强培训和技术指导。分层次组织对基层技术管理人员和乡村干部进行培训。重点帮助乡村搞好民主决策,科学管理。(认真履行公示制度,合理确定路线走向、建设规模等)前期工作管理1、前期工作程序:(1)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行“一路一档”制度;(建立路档)(2)凡经省核查并纳入省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项目库的均视为已立项;(3)县乡公路畅通工程项目中技术等级达到二级以上的要按照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进行设计,其他项目可在方案设计后直接进行施工图设计;(方案设计要满足一定的深度并通过专家组进行方案审查)方案设计主要内容见《安徽省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指南》。县乡公路畅通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或方案设计需报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复,审查批复意见作为施工图设计的依据。(4)乡村道路畅通工程直接进行施工图设计;2、农村道路畅通工程设计及选址要求:原则:安全、畅通、经济、环保。注重节约集约用地、生态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尽可能利用既有路基,避免大填和大挖。前期工作管理3、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建设标准:(1)资质要求:县乡公路畅通工程及老村级道路加宽改造工程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工程和贫困村内较大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可由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有经验的技术人员进行设计。(若项目中含有二级以上公路、新建中型以上桥梁,设计单位资质应为公路行业乙级以上资质,其他项目设计单位资质为公路行业丙级以上资质)(2)县乡公路畅通工程建设标准:县级畅通工程:对现有公路进行升级改造或路面改善,建成路况良好、安全设施齐全的三级及以上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面层厚度不低于24厘米;沥青路面面层厚度不低于7厘米。前期工作管理乡级公路畅通工程:对现有公路进行路面改善,建成路况良好的四级及以上公路,原则上路面宽度不低于5米。水泥混凝土路面面层厚度不低于22厘米;沥青路面面层厚度不低于5厘米。基层不做硬性规定,要求采用成熟可靠的结构型式并应根据地域、地形、实际交通量、地材等因素及相关技术规范计算确定基层结构及厚度。鼓励各地统筹考虑“十三五”规划目标及远期交通发展需求,适当提高建设标准,需分期实施的,要为以后拓宽改造预留建设条件。对于地形特别复杂、工程特别艰巨的山区道路可以适当降低技术标准。(3)老村级道路加宽改造建设标准:在原有路面宽度的基础上加宽不低于1米,对原有路面宽度已达4.5米的路段不再拓宽改造。拓宽部分应设置面层与基层,结构层总厚度不低于原路面结构层厚度。(建议尽量单侧加宽)前期工作管理(4)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工程建设标准:路基宽度不低于5米,路面宽度不低于4米;特殊路段路基宽度不低于4.5米,路面宽度不低于3.5米;错车道设置间距原则上不大于500米。路面硬化工程应采用水泥路面,面层厚度不低于20厘米,基层厚度不低于18厘米,老路基应进行夯实或换填处理。错车道设置:应按照实地地形、地貌和视线需求,充分考虑安全、经济因素灵活设置。原则上不大于500米,建议每公里设置3-4个。(5)贫困村内较大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路基宽度不低于4.5米,路面宽度不低于3.5米;特殊路段路基宽度不低于4米,路面宽度不低于3米;错车道设置原则上不得大于500米。路面硬化工程应采用水泥路面,面层厚度不低于20厘米,基层厚度不低于18厘米,老路基应进行夯实或换填处理。前期工作管理(6)设计文件强调要求:①县乡公路畅通工程面层实际厚度根据当地交通流量及车辆轴载情况计算确定,但不得低于上述规定的最小厚度。重载交通的路段应提高路面设计标准。②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时必须同步建设农村道路安全生命防护、排水、交通安全等必要的附属设施,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四同时)。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受限路段实施时可以适当降低技术指标,但应进一步强化该路段的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措施,消除道路安全隐患,确保行车安全注意:与已上报的生命防护工程排查隐患路段的安保计划相衔接;适于绿化路段还要做好相应的绿化工程,维护、整理路肩,保障路基稳定、防护到位、标志齐全。前期工作管理4、农村道路畅通工程设计文件审批:县乡公路畅通工程施工图经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审查并修改完善后报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乡村道路畅通工程施工图由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审查并对修改完善后的施工图进行审批、报市备案。5、农村道路畅通工程设计文件变更要求:设计文件一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变更方案在征得设计单位同意后,报原审批部门批准。(严格按照计划下达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执行)计划和资金管理1、申报计划项目范围:(1)各市按2014年交通运输部开展全国农村道路项目库调整暨基础数据补充调查时要求上报的建制村优选通达路线窄路面拓宽改造工程及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工程项目视为已列入农村道路畅通工程计划。(已入库,不需地方再次核查申报)(2)各地上报的县乡公路畅通工程和贫困村内较
本文标题:安徽省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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