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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不端行为与科研诚信建设[摘要]:最近十余年来,抄袭剽窃、数据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和滥用权力、不当得利等学术腐败现象在我国大面积爆发,高频进入公众视野,加强科研诚信建设,遏制学术不端行为至为迫切,刻不容缓。本文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成因作了六点剖析,并据此提出:加强宣传教育引导,使之不愿为;深化科研体制改革,使之不必为;推进法制规范建设,使之不能为;加大惩戒处置力度,使之不敢为等四条应对之策。[关键词]:科研诚信学术不端行为成因对策[作者]:浙江省仙居县委党校吴坚高级讲师教学科长教研室主任最近十余年来,抄袭剽窃、数据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和滥用权力、不当得利等学术腐败现象在我国大面积爆发,高频进入公众视野,个中主角不乏头顶各种光环的教授、博导、高校领导、海归学者、知名院士等等,目前光被点名或被质疑卷进学术造假、学术腐败事件的学者教授就已不下百人。最近曝出的一起典型案例是:曾获2005年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的“涡旋压缩机设计制造关键技术研究及系列产品开发”项目,因存在严重学术不端行为,被科技部撤销所获奖项,收回奖励证书,追回奖金,当事者造假教授李连生被所在西安交通大学撤销职务并予解聘。科研不端行为不仅毒化我国的学术环境、学术生态,阻碍学术创新、学术进步,而且还损害我国科研工作者的形象,败坏社会风气,加重全社会的诚信危机。如今我国的学术不端行为,其花样之多、手段之奇、关涉之广,流毒之深,几乎到了令人侧目而又莫之奈何的地步。有鉴于此,加强科研诚信建设,遏制学术不端行为已是至为迫切,刻不容缓。一、学术不端行为的表现形式2007年《中国科学院关于加强科研行为规范建设的意见》对学术不端行为作了以下六大分类:(1故意虚假陈述,比如编造数据、篡改数据,改动原始文字记录和图片,在项目申请、成果申报以及职位申请中做虚假的陈述;(2侵犯他人著作权,比如侵犯他人的署名权,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引用时故意篡改内容、断章取义;(3违反职业道德利用他人重要的学术认识、假设、学说或者研究计划;(4研究成果发表或出版中的科学不端行为,比如将同一研究成果提交多个出版机构出版或提交多个出版物发表,将本质上相同的研究成果改头换面发表,将基于同样的数据集或数据子集的研究成果以多篇作品出版或发表;(5故意干扰或妨碍他人的研究活动;(6在科研活动过程中违背社会道德,包括骗取经费、装备和其它支持条件等科研资源,滥用或严重浪费科研资源,在个人履历表、资助申请表、职位申请表以及公开声明中故意包含不准确或会引起误解的信息以及故意隐瞒重要信息。二、学术不端行为的成因剖析1、社会环境影响。一方面,社会转型中,传统道德规范、道德价值、道德体系不断受到怀疑、否定,现代道德规范、道德价值、道德体系又未及重构、强化,人们的社会生活处于“自主”的道德放纵或道德真空状态。另一方面,经济转轨中,市场经济发育不全导致“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逐利本性放纵无度,容易诱使人们背弃诚信为本,滋生“一切向钱看”拜金思想。科研工作者一旦红尘迷眼,沾染社会不良习气,将功名利禄凌驾于科学研究、职业操守之上,各种学术不端现象自然应运而生。2、学术规范缺失。在美国,有两本学界人士熟知的学术写作指南:《芝加哥手册》和《韦伯美国标准写作手册》,它们对学术写作的各个细节,包括注释该如何标,引文该如何引,甚至对人名、地名、标点符号的使用,都作了严格规定;除上述两本通用手册外,美国不同的学术领域,还有各自的专有规范。由于我国没有类似的通用手册,科研工作者对学术写作等科研规范普遍缺乏应有认知,很多时候只能“凭科研良心与从业感觉”作出“或然”判断。因为对科研规范不甚了了,工作中难免就会出现这样那样一些问题。3、评价体系扭曲。目前很多单位的科研评估主要是考评发表论文数、论文的影响因子数、承担科研项目数、申请到的经费数、获得奖项数等等。简言之,基本上是以数字量化指标为主,并据此给被评的单位、部门或个人分档、定级,与个人职称评定、收入挂钩。“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这样的评价体系极易催生浮躁、急功近利思想,诱使一部分人超越底线伦理弄虚作假。袁隆平获评国家科技最高奖曾因没有SCI论文受到非议、海归博士涂序新因申报副教授职称未果跳楼以求“解脱”,此类事件皆因不良评价体系而起。4、权力深度介入。我国的学术研究单位几乎全为公立性质,权力介入太深,学术行政化、科研“官本位”现象突出。一方面,官员掌控大量学术资源,地位强势;另一方面,单位学术成就又事关单位排名、官员政绩。相互需要的结果,是使官员与科研人员链结成官研一体化的利益共同体。一旦发生学术腐败,官员一方往往不愿事态扩大而是选择大事化小,息事宁人。比如:杨杰和陈进造假案东窗事发,二人所在校方在收到揭发报告后的第一反应都是“郑重辟谣”,甚至都表示要采取法律措施捍卫学校和造假者的名誉。5、刊物把关不严。目前,国内乃至国际上都还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论文甄别、评估的合作体系,由于众多期刊之间缺乏信息共享的沟通平台,论文重复发稿、稍作修改连续发稿、作者署名权冲突等等现象可谓屡见不鲜。国内的很多学术期刊,迫于生计会按字数向作者收取一定的“版面费”,其代价就是少数杂志社对论文的质量没有了底线要求,有的杂志在收到稿件后甚至会第一时间自动生成“来稿符合我刊要求,决定予以刊发”短信回复。而应运而生的各种“论文服务公司”,竟然成了一个年销售产值数亿元的大“产业”。6、监管惩处不力。目前我国尚无完整、系统、有效的防止、整治和惩处学术腐败的立法,科技部、教育部、中科院等部门虽出台过一些条例、规范,但执行力度和强度远未到位;学术规范委员会等组织事实上也很难发挥应有作用。如若不存在利害冲突,人们通常对学术不端行为见怪不怪,睁只眼闭只眼;即便被举报查实,有关部门多半也会以初次、下不为例、家丑不可外扬等理由从轻发落。相较于德国抄袭门事件主角古滕贝格被迫请辞国防部长职务,中国造假者成本既低,风险又小,“劣币驱逐良币”效应太过明显。三、以科研诚信反制学术不端(一)加强宣传教育引导,使之不愿为。1、将科研诚信教育列入学校教育必修内容和继续教育重要内容。重视科研诚信课程和教材建设,加强教育引导,使青年学生深刻领会科学道德和科学精神,从学生时代起就养成恪守学术诚信的高度自觉;使科技工作者牢记社会责任,坚守学术道德,自觉成为科技创新先锋、学术道德楷模、社会诚信表率。2、加大宣传力度,广泛深入开展学术道德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大力倡导“勇于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和“唯实、求真、团结、协作”的科学道德风尚,积极发挥学术楷模的示范表率作用和学术不端行为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努力营造以遵守学术道德为荣、以违反学术道德为耻的良好氛围。3、构建以诚实守信为核心理念和行为准则的科研诚信文化价值体系。以科研诚信观念、诚信制度和诚信行为重点,弘扬实事求是优良学风,营造良好学术生态,积极构建科研诚信文化价值体系,引导科研工作者将科研诚信内化为理念、外化为行动,使“崇实、唯实、求实”成为每位科技人员的自觉行动。(二)深化科研体制改革,使之不必为。1、进一步完善科研开发项目管理制度。广泛研究借鉴国际先进经验,通过“完善目标责任制、专家评审制度及程序”,“健全计划管理中的决策与监督机制”,“建立和完善科研项目资助、评价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制度”等措施,充分发挥好科研项目的导向和规范作用,使科研诚信要求贯穿项目管理全过程。2、改革和完善现有科研评价制度。区分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科技开发,以成果原创性、开拓性、优质性、成果转化、产出效益等为主导评价指标,加快形成符合科技发展规律和科技人才成长规律的评价指标体系,根本变革原有评估体系中片面强调定量指标、评估结果过度功利化的局限性和不良导向。3、积极建立、推进“阳光评审”机制。进一步明确评审机构设置及成员组成原则,建立专家评审实名制、多环节评审公示制度,充分发挥科学共同体作用,尽可能减少行政不当干预,切实提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科研项目评审和岗位聘任、人才引进评议等项工作透明度,确保过程、结果公开、公平、公正。(三)推进法制规范建设,使之不能为。1、积极推动科研诚信立法。将科研诚信立法纳入科技法律体系建设,加强诚信规范与法律法规之间的双向衔接,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具有稳定性和长期性的科研诚信法律法规与制度体系,确保对于学术不端行为的投诉举报、调查核实、监督监察、公开公示和惩戒处置等,都能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2、加强科研行为规范建设。引导科技社团和有关科技行业组织积极制定有关准则和行为规范;支持科技机构、高等学校及相关管理部门研究制定有关科学研究、同行评议、成果发表、决策咨询、技术转移的管理规定。各类出版社、学术期刊还要明确公布投稿指南、争端解决机制和对违规行为的处理制度。3、建立科研学术信用数据平台。建立全国联网的科研学术信用数据库和信息共享平台,对个人和团队开展学术信用等级评价,并将诚信记录与科研基金申请挂钩;建立信用信息公开披露制度,扩大公众对科技信用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利用反抄袭软件等高技术手段,减少学术不端行为发生。(四)加大惩戒处置力度,使之不敢为。1、建立科研诚信监管体系。设立专业监管机构,制定、落实学术不端行为处理规定和程序,受理有关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调处,切实保护举报人、被举报人、证人及调查人员的安全、利益和声誉。同时,还要切实6强化政府部门、科研机构、高校、媒体等对科研活动和科研管理的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2、形成严厉打击高压态势。学术不端非但无德而且违法。正如教育部部长周济所言,对学术不端行为要采取“零容忍”,发现一起,调查一起,处理一起,曝光一起;无论涉及什么人、什么事,都要态度坚决、一查到底,做到不护短、不姑息、不手软。对各类“论文服务公司”尤其要严厉打击,坚决取缔。3、加大学术不端惩戒力度。对经查实的学术不端行为人要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罚,并在职称评定、考核评优、提拔任用中实行“一票否决”;对骗取项目经费、谎报成果者,要取消立项资格,追缴项目经费,限制其科研活动;对因学术不端所获学位、奖励或荣誉称号等,要及时作出取消、撤销等相应处理。参考文献:[1]刘延东.将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摆在科技工作的突出位置——在科研诚信与学风建设座谈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0年4月9日[2]蒋寅.治理学术腐败和学术不端行为的思路与对策[J].社会科学论坛.2009年第9期[3]余三定,袁玉立.学术不端与学术规范\学术管理对谈[J].学术界.2010年第7期[4]蔡红建.遏制学术不端对策讨论[J].人民论坛.2010年第8期[5]郭建宏.试析我国学术不端行为的特点及治理[J].社会科学管理与评论.2010年第1期7
本文标题:学术不端行为与科研诚信建设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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