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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管理财务、经营核算管理制度医院财务管理制度1、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会计法》、新《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及国家制订的其他财经法规。2、医院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医院的财务活动在主管财务院长领导下,纳入财务科统一管理。医院财务工作接受财政、审计、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3、财务工作岗位本着分工明确、密切协作的原则设置为:财务主管、出纳、收入费用核算、资产核算、会计档案管理、住院结算、门诊收费、成本核算、稽核。根据业务量繁简情况,设为一岗一人,一岗多人或一人多岗。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的登记以及稽核工作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4、医院分院、成本核算、住院结算、门诊收费的财务人员,纳入相应科室的人员编制、行政上归各部门,业务上受财务科的指导。5、财务人员的任免按《会计法》规定办理。6、财务人员在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一般财务人员在办理交接手续时,应由财务负责人或主管会计监交;财务负责人办理交接手续时,由主管财务院长监交,必要时应由上级主管部门派人监交。7、积极合理组织收人并保证及时入账,严格控制支出。医院支出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执行,凡是该收的要抓紧收回,凡是预算外、无计划的开支应坚决杜绝,对于临时必须的开支应按审批手续办理。凡是本院对外的采购开支等一切会计事项,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帐单、收据等)。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和负责人签字后,方能以据报销。一切空白纸条不能作为正式凭据。8、根据医院事业发展计划和目标,正确编制年度和季度的财务计划(预算),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期限,报送会计季报和年报(决算)。9、认真做好财产物资清查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对医院资产进行盘点,保证财产物资账账相符、账实相符。10、固定资产管理设置专门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医院制订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执行。11、物资管理贯彻“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合理调配、物尽其用”的原则,严格按国家有关制度和医院制订的相关制度执行。-2-12、建立健全票据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票据管理的相关制度执行。13、医院货币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国家制订的各项结算制度,接受银行部门的监督。14、及时清理往来款项,对确认无法收回的款项,查明原因,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批准后核销。15、因工作需要,需领备用金的科室,须提交申请报告,经院长批准、财务科长同意后方可领用,年度终了必须归还备用金。16、医院会计档案的管理严格按国家制订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及医院的相关规定执行。财务内部控制制度1、为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规范经营管理行为和财务会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新《医院会计制度》、《医院财务制度》,结合本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2、院长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实施负责。财会部门及财会人员应依法行使职责,严格执行内部财务会计控制制度,充分发挥财务会计的监督职能,对不符合本单位内部控制要求的业务,有权拒绝办理。其它业务部门及相关人员应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并及时向财会部门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资料。3、财务人员在岗位设置时要相互分离、相互牵制、相互制约。指定专职出纳和会计,出纳工作与会计工作必须分开,不能由同一个人兼任。出纳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出纳员要严格遵守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保证资金安全,一切款项的支出必须根据会计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付款。4、银行支票印鉴要由两人分别保管,按照审核后的付款凭证,两人同时盖章签发银行支票,各种收款票据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发放、核销。5、保险柜钥匙由出纳员专管,不得两人以上(含两人)共管一个保险柜钥匙,出纳员因故临时离岗,须经科长指定人员代管,并办理移交手续。6、各微机操作员,要定期更换操作密码,未经授权的人员不得上机操作。7、原始凭证经财务科长审核签字后,出纳员方可办理收付业务,会计人员对原始凭证复核无误后并填制记账凭证。8、财务科长要定期对记账凭证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9、会计档案经整理立卷后,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并按规定移交,,会计档案原则上不得外借,有特殊需要须经财务科长同意方可借阅,必要时要经主管院领导批准方可借阅。-3-10、会计人员调动离职,必须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由监交人员去监交。11、对库存现金进行不定期抽查。银行存款和现金的核算与管理制度1、严格遵守银行的各项结算制度和现金管理制度。银行帐户只限本单位使用,不准搞出租、出借、套用和转让,原则上只保留一个银行结算帐户。2、严格加强支票管理,领用支票必须有登记本,缴回支票有注销日期。平时开出的支票应尽量避免跨月支取,年终开出的支票一律不得跨年支取。不得签发空头、空白、远期支票。作废支票要妥善保管和处理。3、银行存款和现金的收支在取得原始凭证后要及时人帐,按业务发生的时间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结出余额,做到日清月结。4、收入的现金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现金,不得以白条抵库。现金必须按规定的使用范围使用,凡超出现金支出限额的支出必须通过银行划拨,特殊情况由财务科长审批。5、出纳员办理收、付事项后,应在原始单据上分别加盖现金收讫、现金付讫、银行收讫、银行付讫戳记,银行存款要及时记帐、对帐,每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帐面余额与银行对帐单调节相符。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并报告科长。认真及时清理未达帐项,未达帐项不得超过6个月。6、设有专职出纳员,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7、银行支票、印鉴分开管理。票据管理制度为了加强票据的管理和监督,保障医院各项收入纳入财务统一管理的轨道,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维护医院经济秩序,特制定本制度。一、票据的种类及使用范围(一)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票据行政事业性收款票据分为统一票据和专用票据两大类。1、统一票据是指能够适应一般的收款需要,具有通用性的收款票据(如: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据和往来款收款收据)。2、专用票据是指统一票据不能满足收费的特殊需要,根据收费特点,特别制作的票据(如:-4-挂号收据,门诊、住院收款收据等)。(二)医院财务科监制的票据指与服务对象发生经济往来,在医院内部使用的收款凭证。二、票据的购置、领用登记、核销(一)票据的购置1、医院使用的行政事业性统一票据和专用票据,须由财务科派专人,持批准的收费文件和收费许可证、单位介绍信,向财政部门申请办量《票据准购证》。单位每次凭《票据准购证》核准的种类、数量及购票方式,向当地财政票据管理中心领购票据。2、医院内部收款票据,由财务科根据业务需要,提供票据种类、格式、数量等内容的印刷计划,经院领导批准,由相关科室办理。(二)票据的领用登记1、医院购入票据后,应由财务科验收保管,并由专人登记收费票据的购入日期、名称、起止号码、规格及数量,并注明购入渠道。医院所有票据必须由财务科统一购买、保管、领用、核销。2、收款员领取收费票据时要填写《收款票据登记册》的有关内容并签字,票据保管员要按时间顺序逐一登记。3、行政事业性统一票据只能由出纳员领用。(三)票据退费、作废、重制的规定1、票据退费的规定(包括药费、检查费、治疗费的退费):(1)收回原收款收据、相关科室出具退费凭证、盖有收费交款凭证(如化验单),作为退费凭证附件。(2)退费前先检查原收款收据、相关科室出具的同意退费凭证和盖有“收费章”的交款凭证及收款收据等,要求病人姓名、收费项目、金额相符,并把附件粘于退费票据后。(3)若出现部分退费的情况,操作流程如上。把原收据作全额退费处理,并重开实收收据。2、票据作废的规定作废票据要求一式三联或二联齐全,并且必须是当天结帐前发生的事项。作废后必须在票据上简单说明作废原因。3、重置票据的规定重置票据要求一式三联或二联齐全,并且必须是当天结帐前发生的事项,紧接着下一票据序号上的病人的姓名、收费项目、金额必须与重置票据保持一致。(四)票据的核销1、交回的收款收据存根联,票据核销员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销号时必须以存根联(或记-5-帐联)及日报表为依据,具体依据如下:(1)门诊收款收据:以门诊审核员审核后的门诊收费员结帐单(经确认缴款,下同)中的收款收据区间号码及日报表为依据。(2)住院收费收据:以住院处审核员审核后的住院收费员日报表中的收据区间号码及日报表为依据。(3)行政事业统一收款收据:以领用人交回的存根联为依据,并与记帐金额逐张核对,不能以财政核销替代单位核销。使用电脑收费票据的,其收费票据号码必须与电脑核销号码一致。2、领用有价票据未核销的,除特殊原因外,不得再予领取,对领用人未销号完毕又开始启用新的收款票据,核销员要查明原因。3、对发生退费、作废、重置票据等情况,核销人员应逐张审查、核对,确保收款的正确性。(五)票据的管理(1)票据由财务科指定专人负责验收、保管、核销。出纳不得兼任保管或核销。(2)医疗收费专用票据只限于在医院进行医疗服务时使用,不得用于非医疗商业活动,不得向外单位转让、借用、代开,不得伪造收费票据,不得私刻监制章,未经财政部门批准不得自行销毁收费票据和存根。(3)票据保管员对有价票据的库存数要每月核对一次,领、发、存登记本按规定保存,至少保存5年。(4)使用票据的单位,遗失、短少票据或存根的,应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必要时应当在报刊上声明作废。(5)未用完的订本式收据不得跨年使用,年度终了应收回并对空页逐张盖“作废”戳记。会计档案管理制度1、会计人员应按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本单位的各种记帐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资料负责收集、审查核对、装订成册、整理立卷、编制目录清册、指定专人保管或移交档案部门保管,做到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安全保管,不得封包保存,随意堆放。2、当年会计档案,在年度终了后,暂由本单位财务科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由财务科编制清册移交本单位的档案部门保管。3、借阅会计档案要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建立借阅登记制度。会计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外借,如有特殊需要,须报单位领导批准,但不得拆散原卷册。因需要复制会计档案必须经过单位领导同意并限期归还。-6-4、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工作需要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对保管期满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由单位档案部门提出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共同鉴定,严格审核,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报经单位领导批准,由档案部门和有关部门共同派人员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名或盖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要长期保存。5、使用电算化处理会计帐务的单位,要按计算机核算的管理办法处理会计档案。6、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一律按国家规定执行。财务科微机管理制度为了使计箅机更好地在财务工作中发挥效用,财务科所有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循以下管理制度:1、要保持室内整齐、清洁,负责将使用的计算机及打印机每日清洁、按时关机。2、保证计算机和打印设备的安全和正常运转。3、计算机定期进行软件维护—即杀毒、磁盘清理等。4、计算机管理员定期做好计算机软件资料的保密、备份工作,以确保财务数据的安全、可靠。5、严防病毒传播,不得私自在机房使用外带光盘及软盘等,不得在计算机上安装游戏、否则,一旦造成损失,追究违反者全部责任。6、非本科工作人员不得擅自使用本科计算机。财务电算化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国家制订的《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做好医院财务电算化工作。2、财务电算化操作者必须为财务工作人员,经过电算化培训,持有《会计电算化培训合格证书》和《会计从业资格证》。3、由系统管理人员负责电算化系统组织和管理工作,包括:分配操作人员权限,监督操作人员设定各自密码并严格保密。4、为保证财务数据的真实可靠性,操作人员要严格审核会计原始凭证,复核人员要认真检查录入的记账凭证,如有错误及时更改、操作人员和复核人员不得由一人兼任。5、操作人员应严格按工作需要和软件功能正确使用,工作完毕后,要及时退出操作系统并关闭电源。6、系统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上机日志,发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方案。7、计算机设备的维护由系统管理人员进行,实行专机专人管理,为防止病毒,严禁安装或使用与业务无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