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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图审查-山东一、勘察设计单位资质审查1、勘察单位资质:(1)是否在勘察报告规定的位置加盖勘察证书专用章;(2)勘察单位是否超越资质承揽任务。2、设计单位资质:(1)是否在工程设计图纸的规定位置加盖设计证书专用章;(2)设计单位是否超资质承揽任务。二、法定基建程序审查1、是否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了工程项目立项、计划、用地等有关前期手续;2、是否办理规划部门的审批手续;3、设计文件中的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是否与计划批文相符;4、勘察报告中的《勘察点平面位置图》与设计文件中总平面图工程项目的位置是否相符;5、勘察报告中的勘察范围与工程项目的平面尺度(长度、宽度)是否相适应;6、工程勘察成果(勘察报告)是否已经审查,是否持有加盖“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监督审查专用章”的工程勘察报告审查意见;三、跨市、跨省勘察设计单位备案审查1、勘察设计单位跨市来本市承包勘察设计项目,是否办理“登记备案”手续;2、勘察设计单位跨省来本市承包勘察设计项目,是否已到省建设厅办理“单项工程进鲁承担任务通知单”及本市建委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四、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审查1、建筑工程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1)设计项目负责人是否为注册建筑师;(2)作为设计项目负责人是否承担该项目的建筑设计。2、建筑设计图纸有无注册建筑师在图签相应栏目中签字并加盖注册建筑师执业专用章;是否存在注册建筑师为他人设计的图纸代盖执业专用章的问题。3、结构设计图纸有无注册结构工程师在图签相应的栏目中签字并加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专用章,是否存在注册结构工程师为他人设计的图纸代盖执业专用章问题。4、工程设计等级二级及以上的项目,其建设设计是否由一级注册建筑师承担,设计项目负责人是否由一级注册建筑师承担,其结构设计是否由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承担。5、甲、乙级资质的设计单位,“结构专业负责人”、“结构审定人”是否由注册结构工程师担任。6、民用建筑二级及以上、工业建筑中型及以上项目,“结构专业负责人”或以结构为主的工业项目的工程项目负责人,是否由注册结构工程师担任。7、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专用章编号的前七位数与单位资质印章编号是否相一致。五、三级校审制度审查1、是否建立三级校审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落实。2、图纸的“设计”、“校对”、“审核”、“审定”人是否签字。3、图签栏中不允许出现无责任人签字及“跨栏”签字的现象。六、设计程序审查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应编制初步设计文件,进行初步设计审查,初步设计文件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这是应遵循的设计程序。1、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是否进行初步设计;2、初步设计文件是否按照鲁建法发[1997]367号文件《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管理办法的通知》中规定的审批权限进行审查并经批准。七、设计合同审查1、发包人(业主)与设计人是否签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2、设计合同是否使用规定的合同文本(不得使用过期的合同文本);3、设计合同中发包人、设计人是否加盖单位印章(红印);4、发包单位、设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否签字;5、设计合同中的设计收费是否符合国家计委、建设部于2002年1月7日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第二章工程勘察技术性审查一、审查依据《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J50021-200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建筑工程地质钻探技术标准》JGJ87-92《原状土取样技术标准》JGJ89-92《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1999《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J25-90《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J112-87《软土地区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GJ83-91《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JGJ72-90《高层建筑箱形与筏形基础技术规范》JGJ6-99《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91《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既有建筑地基基础加固技术规范》JGJ123-1999《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制标准》DBK14-S3-2002二、审查要点(一)岩土工程勘察纲要1、工程概况①勘察任务与目的②勘察委托书、勘察技术要求、合乎比例尺要求的平面图、地形图,其它技术性文件③勘察阶段、勘察等级④工程的主要设计要素及特殊要求建筑物的性质、规模、结构特点、层数(地上及地下)、高度,拟采用的基础类型尺寸,埋置深度,基底荷载及分布,特殊要求及各建筑物的地面整平标高、建筑抗震设防烈度2、场地自然条件①场地位置、地形地貌、地下水概况②大型工程尚需要区域地质、水文地质、气象等资料③建筑场地的抗震设防烈度④已有资料和建筑经验,场地及邻近的工程地质研究程度、有无特殊土等⑤周围的建(构)筑物情况3、勘察方案及工作量①勘探点的布设原则和依据②钻探孔(点)间距、深度的确定,技术孔所占总孔数的比例。③取样与原位测试间距、数量的确定④室内试验要求及数量4、勘察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①施工工序安排②选用的设备、仪器③各工序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④质量保证措施及工期安排⑤安全保障措施4、提交的技术资料和图件图件名称及数量(二)现场施工及原始资料1、设备与仪器、工艺与方法、操作是否符合勘察纲要的要求是否符合相应的操作规程及技术标准2、取岩、土、水试样取土器类型、操作试样的保护、运输3、原始记录原始记录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原始记录的清晰度、划改和责任人签署是否符合勘察纲要的技术要求及相关规程的规定;钻探记录应符合JGJ87-92,GB50021-2001第3.3条,GB5007-2002第4.1条。4、室内试验试验项目、试验方法和成果资料是否符合项目分析单(送样单)的技术要求,操作是否符合GB50021-2001第11.2条,和GB/T50123-1999的规定。(三)勘察成果报告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应根据任务要求,勘察阶段、工程特点和地质条件等具体情况编写并应包括下列内容:1、工程概况①勘察工程项目名称②勘察的目的及要求③勘察执行的规范及技术性文件④工程的主要设计要素及特殊要求:性质、规模、结构特点、层数(地上及地下)、高度,拟采用的基础类型尺寸,埋置深度,基底荷载及分布,特殊要求及各建筑物的地面整平标高等⑤勘察工作布置和勘察方法:钻探孔(点)间距、深度、数量,技术孔所占总孔数的比例。勘探设备、仪器、施工及操作方法,原位测试间距、数量及所用设备、操作及使用方法。2、场地自然条件场地位置、地形、地貌地下水埋藏条件及水质对混凝土、及混凝土中钢筋的腐蚀性地质构造和不良地质作用大型工程尚需要叙述区域地质、水文地质条件、气象等资料3、岩土层的分布及岩性描述地层的划分岩性的描述4、岩土参数的分析与选用统计计算方法岩土的物理力学性质指标的样本数量、平均值、变异系数主要的岩土的物理力学性质指标标准值5、地基承载力确定依据、方法6、特殊土黄土、湿陷性土:湿陷系数、地基湿陷等级,对新近黄土应经过判定确定。膨胀土:自由膨胀率、膨胀率、收缩系数、膨胀力、地基胀缩等级液化土:液化判定、地基液化等级软土:承载力、抗剪强度、固结系数、渗透系数等盐渍土、冻土等其它特殊土均应符合相应的规范7、场地、稳定性和适宜性评价建筑场地土类型和建筑场地类别存在不良地质现象活动地质构造8、地基基础方案分析(1)天然地基强度计算及变形验算,有软弱下卧层的应进行下卧层验算(2)桩基桩选型、成桩或沉桩可能性、桩设计参数、单桩承载力估算(3)地基处理地基处理方法、适用条件、设计计算参数、强度和变形计算8、基坑开挖与支护设计计算参数天然放坡坡度计算、安全系数支护方法、支护方案设计、安全系数9、降水渗透系数降水方法、降水方案设计、降水对周围建(构)筑物的影响等10、附图件是否齐全、完整图式、图例是否标准三、审查意见1、合格:勘察工作质量,勘察报告质量符合强制性条文、标准、规范的规定,质量达到了按不同建筑物或建筑群在查明地质条件的基础上,提供了设计所需的岩土技术参数;对建筑物地基做出了准确的岩土工程分析评价;对基础设计、地基处理、不良地质作用整治、场地适宜性、稳定性评价等具体方案进行了对比论证,结论正确,建议可行,图件齐全和绘制符合规定。2、一般不合格:勘察工作质量符合强制性条文、标准、规范的规定,但勘察报告质量存在严重错误或漏缺,存在安全隐患,经认真修改后能达到合格;3、严重不合格:勘察工作质量部分符合强制性条文、标准、规范的规定,勘察报告质量存在严重错误或缺漏,不能通过文字修正、补充,只有补充外业工作量才能达到合格第三章建筑专业技术性审查一、审查依据(一)山东省实施《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细则。鲁建发[2000]34号(二)《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建发[1992]102号(三)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该部分未能包括的工程建设项目,应执行其他部分的强制性条文。工程建设标准其共强制性条文:1、《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2.1.2,2.1.4,2.2.1,3.3.2,4.2.1,4.2.4,4.4.4,4.5.2,4.7.1,4.8.1,4.9.1。2、《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3.2.1,5.1.1,5.1.2,5.1.3,5.1.4,5.1.5,5.1.6,5.2.1,6.1.1,6.2.1,7.1.2,7.1.3,7.2.5,7.3.1,7.4.1,7.7.1,7.8.1,7.8.2,7.9.1,7.10.1。3、《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3.2.5,4.1.1,4.4.2,4.4.3,4.4.4,5.1.1,6.1.2。4、《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954.2.1,5.2.10,5.2.11,5.3.3,5.3.5。5、《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J133-902.2.1,2.2.2,2.2.3,2.2.4,2.2.5,2.2.7,2.2.8,2.2.9,2.2.10。6、《民用建设隔声设计规范》GBJ118-883.1.1,3.2.1,3.2.2,4.1.1,4.2.1,4.2.2,4.3.4,5.1.1,5.2.1,5.2.2,6.1.1,6.2.1,6.2.2。7、《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207-943.0.1,4.1.2,4.1.4,4.3.3,4.3.8,4.3.10,4.3.12,4.3.13,4.3.15,4.3.16,.1.1,6.1.1,6.1.2,6.1.3,6.1.6,6.1.8,6.3.3,6.3.4,6.3.6。8、《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版)1.0.3,3.0.1,3.0.2,3.0.3,5.0.2(第1款),5.0.5(第2款),5.0.6(第1款),6.0.1,6.0.3,6.0.5,7.0.1,7.0.2(第3款),7.0.4(第1款的第5项),7.0.5。9、《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年版)1.0.3,2.0.1,5.1.1,5.1.1A,5.1.3,5.1.3A,5.2.1,5.3.1,5.3.4,5.3.5,5.3.6,5.3.6A,5.3.7,5.3.8,5.3.10,5.3.11,5.3.12,5.3.14,6.0.1,6.0.2,6.0.8,6.0.9,6.0.10,5.4.1,5.4.2,7.1.1,7.1.4,7.1.5,7.1.6,7.2.1,7.2.2,7.2.3,7.2.4,7.2.5,7.2.6,7.2.7,7.2.11,7.4.1,7.4.7。10、《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1年版)1.0.5,3.0.1,3.0.2,3.0.3,3.0.4,3.0.7,3.0.8,4.1.2,4.1.3,4.1.5,4.1.6,4.1.7,4.1.10,4.1.11,4.2.1,4.2.5,4.2.6,4.2.7,4.3.1,4.3.6,4.1.5A,4.1.5B,5.1.1,5.1.3,5.1.4,
本文标题:山东省关于施工图审查的规定-建筑和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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