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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法律思想史一、单项选择题1.夏、商、西周时期的主要法律思想,是奴隶主贵族的神权法思想和(C)。A.德治思想B.人治思想C.礼治思想D.道治思想2.西周礼治的基本原则是(B)。A.男女有别B.亲亲、尊尊C.嫡长继承D.兄友、弟恭3.墨家法律观的核心是(A)。A.兼相爱、交相利B.尚同、尚贤C.天志、明鬼D.远交、近攻4.在老子看来,最理想的治国方法是(B)。A.严刑峻罚B.无为而治C.小国寡民D.君尊臣忠5.战国时期礼法结合的先行者是(C)。A.孟子B.庄子C.苟子D.申不害6.提出“定分止争”观点的是(B)。A.子产B.商鞅C.贾谊D.孟子7.韩非的变法观点是(C)。A.祖宗不足法B.变古愈尽,便民愈甚C.法与时转则治D.礼、刑、道迭相为用8.管仲立法思想的特征是(B)。A.重农主义B.重商主义C.重工主义D.工商并重9.提出“深督轻罪”思想的是(B)。A.孟子B.李斯C.陆贾D.吕不韦210.中国封建正统法律思想形成于(B)。A.战国B.汉代C.隋唐D.宋元11.《淮南子》融合了儒、法、阴阳各家的思想,但其主要思想是(A)。A.道家B.墨家C.农家D.兵家12.刘颂重法主张的主要内容是(A)。A.恢复肉刑B.“文约而例直,听省而禁简”C.法令画一,执法必严D.“刑九赏一”13.提出“越名教而任自然”的法哲学思想的是(A)。A.嵇康B.王弼C.郭象D.杜预14.张斐认为法律的基本精神是(B)。A.天道B.礼C.经义D.人情15.确定“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的法典是(C)。A.《法经》B、《九章律》C.《唐律疏议》D.《大元通制》16.柳宗元认为决定国家和法律产生的是(C)。A.理B.利C.势D.力17.朱熹“以严为本,而以宽济之”的思想体现在刑罚上为(A)。A.主张恢复肉邢B.主张取消肉刑C.主张扩大赎刑D.主张取消赎刑18.提出“三不足”变法论的是(C)。A.范仲淹B.司马光C.王安石D.宋神宗19.元朝耶律楚材主张治国用(C)。A.法术B.权术C.儒术D.道术320.明初统治者法律思想的特点是(A)。A.重刑B.轻刑C.中刑D.省刑21.提出“信赏罚,一号令”的法律思想家是(C)。A.魏征B.朱熹C.张居正D.戴震22.魏源的著名论断是(C)。A.天下婚姻不论财B.专以法律为治C.师夷之长技以制夷D.为天下非为君23.提出“礼乐刑罚起源于农”观点的是(B)。A.曾国藩B.龚自珍C.洪秀全D.邹容24.洪秀全受基督教《劝世良言》的启发,创立了(A)A.拜上帝会B.小刀会C.兴中会D.天地会25.近代“洋务派”法律思想的代表者是(C)。A.谭嗣同B.伍廷芳C.张之洞D.杨度26.提倡“变法维新”,坚持君主立宪的是(B)。A.地主阶级改革派B.资产阶级改良派C.资产阶级革命派D.地主阶级顽固派27.清末修律的指导方针是(A)。A.中外通行,有裨治理B.禁绝鸦片,宜用重典C.广收人才,治法在人D.西学为体,中学为用28.在中国近代,主张兼重法治与人治的学者是(A)。A.沈家本B.张之洞C.章太炎D.劳乃宣429.孙中山认为,中国古代最好的制度是(C)。A.行政B.监察C.考试D.司法30.资产阶级革命派的代表人物是(D)。A.梁启超B.李鸿章C.洪仁汪D.章太炎二、多项选择题1.道家提倡实行愚民政策,消除人们对物质和精神生活的追求,主张(ABC)。A.“绝仁弃义”B.“绝圣弃智”C.“绝巧弃利”D.“立公弃私”E.“弃礼废道”2.秦朝“法治”思想的内容有(BCD)。A.礼B.法C.术D.势E.义3.唐初统治集团的法律思想是(BCDE)。A.严刑峻法B.安人宁国C.法贵简当D.德主刑辅E.明正赏罚4.王夫之改革封建法制的主张有(ABCD)A.律简刑清B.原情定罪C.废除酷刑D.严于治吏E.增设律学5.清末修律中“法理派”的主要观点有(BCE)A.因伦制礼,因礼制刑B.法须统一、平等C.“平恕”为审断之本D.法学盛衰与政治无关E.法学盛衰与政治相关56.子产铸刑书及其争论,在中国法律思想史上的重要意义是()A.冲破了秘密刑思想的束缚B.第一次肯定了公布成文刑法的“合礼合法”C.打破了“刑不上大夫”的传统D.维护了奴隶主贵族的特权7.孔丘将礼视为立法、司法的指导原则,具体表现在()。A.主张“正名”B.主张“礼乐征自天子出”C.主张“父子相隐”D.反对“铸刑鼎”8、墨翟认为政治首先要解决的“三患”是()。A.民饥B.民寒C.不得息D.民死9.关于“法”的起源,法家认为()。A.人类社会之初并没有法B.法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C.法天造地设的神物D.法权神授10.董仲舒维护皇权的《春秋》法统说,包括()。A.《春秋》“大一统”思想B.“更化论”C.“罢黜百家”,统一思想D.“天人感应”与天罚论三、名词解释1、律学——形成于汉魏时期;依据儒家的经义来研讨、注释法律,对当时的立法和司法产生了重要影响。2、“大德而小刑”——董仲舒提出的法律思想;要旨是治国以德为主、以刑为辅,相互为用;其理论根据是“阳德阴刑”论。63、《大学衍义补》——明代丘壑的著作;该书以“经世致用”为指导思想,专门论述了“治国平天下”的道理;对封建正统法律思想进行了系统的总结和阐发。4、五权宪法——孙中山法律思想的重要内容;将西方的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与中国的考试权、监察权结合起来,组成五权分立的“五院制”政府;孙中山想以此克服西方民主制的弊端,实现“直接民权”5、以德配天——是西周统治者为了使统治合法化提出的一种学说,认为天命是有的,“惟命是天常”,但不是固定不变的,只有有有德者才能承受天命,所谓“皇天无亲,惟德是辅”。6、不法先王,不是礼义——不要效法先王,不承认先王的礼义。既否定和批判“先王之礼”,要打破旧思想、旧制度的羁绊,实行革新。7、兼相爱,交相利——墨家法律观的核心,兼相爱指不分亲疏、贵贱、贫富、一视同仁的爱所有的人;交相利指互相帮助,共谋福利,反对争夺斗争。8、文约而例直,听省而禁简——这是杜预提出来的立法原则。意思是:法律的文字要简明通俗,条例应明白准确、直截了当;法律的形式要单纯,概念要明确,条文要简约,不要烦密。9、铸刑书——这是春秋时期子产的一项法律改革。即将刑法铸造在金属器物上,予以公布。它开创了世界古代公布成文法的先例;冲破了秘密刑思想的束缚;打破了“刑不上大夫”的传统。10、不法先王,不是礼义7这是邓析思想的主要倾向,也是他主张改革、反对周礼的理论基础和思想主旨。意思是说:“先王”及其“礼义”并非不能改变的圣物,“先王”的所作所为、“礼义”的宗法原则也不是千古不变的教条。先王的礼义法令是可以批评,可以否定,可以废弃的。既然“先王”不值得效法,“礼义”不见得正确,那么从现实出发制定新法便是必然的、正当的。11、三纲五常——这是董仲舒为了维护封建等级制提出了的理论。“三纲”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是指“仁、义、礼、智、信”。“三纲五常”体现了整个封建统治的各种关系,成为封建立法的指导思想,是封建统治阶级用来控制人们思想、防止人民“犯上作乱”的思想武器。12、安人宁国——李世民军臣吸取隋王朝迅速灭亡的教训,提出了“安人宁国”的治国方略。他们采取了一系列与民休息、不夺农时、轻徭薄赋、少兴土木兵戈的政策,重视法制,力戒奢靡,从而出现了社会安定、经济繁荣、“百姓安乐”的局面。在这种“安人宁国”的方针指导下,李世民时代出现了“贞观之治”。13、文武张设——这是王充法理思想的一个方面。他认为一德一力,一文一武,都是治理国家不可缺少的工具,要“文武张设”、礼法兼用。但比较起来,王充认为礼义德教更为重要。四、简答题1、简评慎到“立公”“弃私”的法律思想。8答:(1)为了保证法的贯彻实施,慎到主张“立公”“弃私”。(2)“法之功莫大于使私不行”,君主的权势应当通过推行“法治”来体现,而不能随自己的好恶(即“行私”)来表现。(3)它在当时有反对贵族世袭特权和约束统治者个人独断专横的作用。2、略述王夫之立法思想中的民主因素。答:(1)“趋时更新”的法律时变观:(2)立法“必循天下之公”;(3)立法应以“保类”、“卫群’’为宗旨;(4)立法应遵循尊君卑臣、分权分治的原则;(5)这一思想主张在明末清初具有启蒙的先进意义。3、简述康有为的“变法维新”思想及其历史意义。答:(1)资产阶级改良派的代表人物,主张用自上而下的改良办法在中国建立资本主义的法律制度。(2)“时移法亦移”,“不变则亡,全变则强”。只有变法维新,才能使中国救亡图存。(3)制定新的“典章宪法”,实行君主立宪,按照“三权分立”的原则设议院、开国会、建法院等。(4)以“公羊三世”说作为君主立宪和变法维新的理论依据。(5)符合历史发展要求,具有反封建的进步性,但改良的办法是行不通的,后来成为资产阶级革命的障碍。4、简述资产阶级革命派法律思想的特点。资产阶级革命派法律思想的特点主要表现为:9(1)反封建性。他们尖锐地揭露和批判清朝的封建专制主义法制的不平等、暴虐、黑暗和腐朽。(2)民主性。他们热情地设计出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方案,宣传和提倡资产阶级的“自由、平等、博爱”,主张学习西方的分权学说和法治原则,建立保障人民主权和民主自由的新法制。(3)民族性。孙中山的“五权宪法”学说、章太炎的“四权分立”主张,都是力图将资产阶级民主和中国国情结合起来的具有民族性的法律思想。尤其是“五权宪法”,堪称为近代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学说。(4)一定的反帝性。他们坚决主张推翻已经成为“洋人的朝廷”的清朝政府,建立主权平等的民族独立国家,要求收回治外法权,在通商口岸制定适用中外的法律。这不但是反封建的,而且也是反帝国主义侵略的。5、简述墨家“兼爱”与儒家“爱人”的区别。墨家的“兼爱”与儒家的“爱人”表面相似,但实际内容和实质完全不同。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儒家强调“亲亲”,重视亲疏远近,主张爱有差等;而墨家则强调“天之爱人也,博于圣人之爱人也”,即普遍地爱,平等地爱,在相爱上打破贵贱贫富的界限。(2)儒家的“爱人”是先己后人,由己及人;墨家则强调“爱人不外己,己在所爱之中”,是有人有己,先人后己。(3)儒家的“爱人”,反对言利;而墨家则主张把“爱”与“利”结合起来,以“交相利”作为“兼相爱”的基础。106、周公“慎罚”论的主要内容。答:主要内容是:(1)对犯罪进行具体分析,区别对待。(2)反对族诛连坐,主张罪止一身。(3)反对乱罚无罪,杀无辜。(4)刑罚适中。7、简述荀子“有治人,无治法”的法律思想。答:.荀子继承孔、孟人治的思想,强调统治者个人的作用大于法律。他认为:(1)决定国家治乱兴亡的是充当统治者的人,而不是法令。有良法而国家仍然混乱的情况,但是没有有君子的治理而国家仍然混乱的情况。(2)法是人制定的,作为统治者的人决定着作为国家制度的法律的好坏。(3)要靠人来掌握和执行,所谓得其人则存,失其人则亡。(4)法律不能虽实际情况而变化,要靠人的应变性和灵活性弥补法律的不足。荀子这一思想实际是将封建君主放在封建法制之上,将一切权力交给了君主,所以他的人治实质是提倡封建君主专制。8、简述王安石的“三不足”论。答:北宋王安石实行变法的理论基础,即“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1)在王安石变法时,许多守旧派纷纷以天变为依据,认为灾异是上11天对新法的惩处。王安石认为,天人了无相关,“天变不足畏”,不能将新法与天变牵强附会。(2)守旧派又以祖宗之制为依据,攻击新法违背圣人之道。王安石认为,法应随时而变通,以安国安民为目的,不能照搬成法,故“祖宗不足法”。(3)守旧派又以人言可恤阻止变法,认为新法违背人意。王安石认为,立法不应以人言为准则,只要利国利民,“人言不足恤”。“三不足”表现了王安石变改旧制的决心,同时也是对中国古代变法理论的发展。9、简述荀子“有治人,无治法”的人治思想。“有治人,无治法”意为只有善于治国的人,从不存在自行善于治国的法律。认为在治理国家的过程中统治者个人起着决定性的作用。(1)决定着国家治乱兴亡的是充当统治者的人,而不是法律。(2)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