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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吉木乃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汇报(2011年3月日)尊敬的检查组各位领导:检查组一行各位领导莅临吉木乃县调研视察,指导我县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充分体现了上级主管单位对吉木乃县各项发展事业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也是对我们极大的鞭策和鼓舞。在此,我代表全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各成员单位,向各位领导表示最热烈的欢迎和最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就吉木乃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向各位领导作简要汇报。一、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做好专项治理各项工作2008年以来,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我们按照中央、自治区、地区一系列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地区《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阿治工发〔2009〕1号)、(阿治工发〔2010〕6号)和(阿治工发〔2011〕2号)等系列文件要求,认真落实工作目标和任务,分步、分项实施,稳步-2-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2009年10月,成立了县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兼职工作人员11人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于10月底召开全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动员大会,制定并下发《吉木乃县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及时转发了阿治工发下发的系列文件,为下一步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政策依据。我县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各阶段的工作有序开展:(一)自查自纠阶段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我县严格贯彻落实阿治工发〔2009〕12号文件要求,将排查工作分为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两步走,组织全县项目建设单位和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实施排查工作。——召开专题会议,明确排查工作重点。2010年1月3日,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各项目建设单位主要对照《实施方案》八个方面任务进行自查自纠,政府有关部门针对项目决策、土地使用等8个方面,对履行项目审批和监管职责的情况进行自查。——健全组织机构,扎实开展项目稽查工作。根据地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部署,为切实做好排查工作,确保排查工作取得效果,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纪检委书记为组长,县委常务副县长、政协副主席为副组长,县直各有关职能部门一-3-把手为成员的工程项目稽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提出“早动员、早部署、早排查、早教育、早整改”的工作方法步骤,抽调各业务部门“精兵强将”成立工程项目稽查工作组,对全县2008年以来由政府投资或使用国有资金的建设项目进行排查。——加大抽查力度,全面做好排查工作。排查工作由县治工办牵头负责,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县2008-2009年开工建设的41个项目进行排查,其中共检查投资3000万以上项目1个,投资1000-3000万的项目17个,投资300-1000万的项目23个。此次排查项目涉及城建、水利、农业、畜牧、扶贫、教育、计生、文体等部门。排查的基本情况:通过排查未发现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决策、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管理、规划许可、招标投标、工程实施和质量管理、物资采购和资金管理、信息公开等违法违纪现象,41个项目全部符合产业政策、发展建设规划及市场准入标准,不存在越权审批或核准的问题,备案项目符合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各别建设单位存在项目档案管理混乱的现象,稽查组对其通报并限期进行整改。排查发现存在的问题:2010年3月底发现4个工程项目未完成整改,所占七个重点排查方面比例为14.3%。其中2个项目(均为抗震安居牧民定居工程)已向地区统一报送土地审批手续,需时间批复;二是2个项目(均为国土局项目)已由施-4-工单位向当地环保部门补办环评手续。从整改情况来看,各项目负责单位均能按照要求认真开展了整改工作,对出现的问题,采取了一定的整改措施,形成了书面自查报告。(二)全面整改阶段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扎实做好工程建设领域项目排查“回头看”工作。我县在总结前阶段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于4月初组织召开全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专题汇报会,制定并下发《吉木乃县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全面整改阶段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的通知》、《吉木乃县2010年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分工方案》等文件,进一步统一思想,布置专项治理第三阶段工作重点。县治工办全年转发了阿治工发10份文件和办结6份明电要求的工作任务,起草制定吉治工发6份文件,报送专项治理简报信息16篇,组织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10次,集中业务学习会8次,召开稽查通报会5次。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组织建设单位对照专项治理8项内容开展项目排查工作“回头看”活动20余次,重点排查22项中央四批新增投资项目,通过稽查发现有4个工程项目存在问题,目前已整改完毕。——加大检查力度强化工程安全质量监管。加大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监管的力度,开展了质量安全专项治理大检查8次,检查工程50多项,累计下发安全整改通知书21份、质量-5-整改通知书11份,目前未发生任何质量及安全事故。制定出台了《吉木乃县建筑企业及项目经理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吉木乃县质量通病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吉木乃县建筑市场管理实施细则》并转发相关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从源头解决工程质量责任主体不明确、责任不落实、从业行为不规范等问题。做好32项重点领域工程质量监管工作(其中:跨年度项目14项,建筑面积47436.11平方米;新建项目18项,总建筑面积72600.53平方米),项目全部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经验收合格率为100%。——健全规章制度,清理规范性文件。为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规范项目建设程序,由工程建设领域成员单位共同起草制定《吉木乃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稽察实施细则》,为今后项目稽查工作提供依据,同时建立了《行业主管部门日常监管机制》、《业务联席会制度》、《监督检查工作保障机制》等5项制度,并通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范工作,指导建设单位完善20余条工程规章制度。在全面整改阶段我吉木乃县还清理现行工程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16家工程建设领域成员单位向县专项办报送《清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报告》,经梳理汇总共排查涉及工程建设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62项;收集到县纪委监察局、交通局、发改委、安监局、城建局等5家单位上报的完善制度建议13条,目前由-6-吉木乃县法制办牵头进行整改。(三)整改复查阶段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安排部署。接到《阿勒泰地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点》(阿治工发〔2011〕1号)和《阿勒泰地区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检查验收方案》(阿治工发〔2011〕2号)文件后,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检查验收、整改复查阶段动员大会。会议上传达学习了地区治工办下发的文件精神;明确普查范围为2009年以来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对2008年以来各项目建设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抽调专业人员,做好普查工作。普查工作由县治工办牵头负责,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城建局、国土局、环保局、安监局、监察局等8个部门(单位)参加,自2月23日至3月3日,对我县2009-2010年国家投资和政府拨款的所有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了全面普查,共普查项目34个,其中投资3000万以上项目2个,投资300-1000万的项目11个,投资300万以下的项目21个,并对2008年以来部分项目建设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普查的基本情况:2008-2009年底以来部分存在问题的项目,经检查均已整改到位。2009-2010年开工建设的34个项目中,一是项目决策方面。全部符合产业政策、发展建设规划及-7-市场准入标准,不存在越权审批或核准的问题,备案项目符合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二是招标投标方面。在立项、备案、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和资金申请报告时,严格依法核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使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全部实现招标;三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土地出让金缴纳使用等方面。被检查的项目单位能够认真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要求组织实施土地出让活动,且土地出让符合规定的程序,出让公告、出让结果等按规定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上进行公布,出让底价经过评估或经过集体决策确定,宗地的出让价格没有低于最低价标准或低于底价的现象;四是工程建设规划许可方面。认真按照《自治区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结合本县实际情况,通过制定相关措施和办法,经过认真清查,截止目前,我县无擅自改变规划和调整容积率等违法违纪情况;五是工程实施和质量管理等方面。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为进一步规范吉木乃县建筑市场秩序,着重解决工程质量责任主体不明确、责任不落实、从业行为不规范等问题,严格执行了《吉木乃县建筑企业及项目经理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吉木乃县质量通病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吉木乃县建筑市场管理实施细则》并工程项目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达到预期的目的,从源头了解决工程质量责任主体不明确、责任不-8-落实、从业行为不规范等问题;六是物资采购和资金管理方面。我县严格遵照《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运行规程暂行规定》的规定要求,规范和节约了财政支出,提高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益,工程项目资金支付时严格根据监理认定工程量及工程进度支付了工程款,保障了资金的安全使用;七是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方面。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要求,我县项目建设单位通过《阿勒泰地区建设项目交易中心》、《吉木乃县政府网》,及时公开了项目招投标公告、中标通知书、项目进度、竣工验收结果等情况。普查发现的问题:2009-2010年建设的项目中,一是排查中发现2个项目未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二是发现部分工程项目的前期资料及施工技术资料整理不规范,应按照相关规定重新进行整理归档。对于以上存在的问题,已要求项目建设单位认真整改,并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县治工办。二、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主要做法和经验一是结合专项治理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范工作。我县将工程建设领域“源头治腐、惩防并举”的措施落实到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当中,向37家工程项目监管部门和建设单位,下发《吉木乃县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办法》,针对工程建设领域中因教育、制度、管理、监督不到位而产生的思想道德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岗位职责风险,以及工程建设单位管-9-理人员在工作中可能出现或正在演化中的廉政风险,提出整改措施进行防范。目前30家工程监管、建设单位的172名排查对象,共查找工程领域风险点888条,提出针对性措施1024条,完善相关工程制度20余条。此项工作进一步加强工程领域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建立重点岗位风险分析和预警防控机制,查找工程领域中容易产生腐败的风险点,制定应对措施,加强廉政风险防范。二是推行项目稽查管理办法。县治工办组织成员单位共同起草制定《吉木乃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稽察实施细则》,该《细则》共分12款54项,从工程项目前期投资评审到招投标、工程监理、投资、进度、质量管理到最后竣工验收以及责任追究事项进行详细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工程建设项目稽查程序和内容,落实了排查工作有章可循的要求。每次的项目稽查工作全部按照《细则》内容开展,促使全县建设单位管理项目程序更加规范。三是发放廉政提示卡,筑牢思想防线。县纪委监察局制作廉政提示卡,将工程领域潜在的风险点写入卡内,发放到重点行业要害部门的具体责任人手中以示提醒。目前全县30家工程建设单位的92名领导干部和80名重要岗位工作人员已收到“廉政月月提示卡”。另外吉木乃县结合工作实际,在工程招投标监督过程中为建设单位领导发放“廉政温馨提示卡”,要求“远离围-10-标串标、虚假招标,实行依法招标、公开招标”等提示,来为领导干部提前做好预防宣传工作。三、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项目配套资金问题依然是我县工程项目建设中的最大屏障,“国贫县”的帽子还未摘掉,我县还处在年财政收入仅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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