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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19-华鑫证券测试管理办法(修改稿)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测试管理办法为保证公司各项测试工作的平稳有序开展,减少因测试差错导致的各类风险,根据中国证监会、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的制度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一条本管理办法所指测试,包含以下两类测试:(一)技术类测试:即以测试信息技术系统性能、数据接口、线路、技术升级为重点的测试。(二)业务类测试:即以测试业务操作内容为重点的测试。第二条公司测试实行总负责人制度,总负责人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前提下,可以对测试过程进行整体部署。其中:(一)技术类测试:以信息技术部为总协调部门,由信息技术部部门级负责人作为测试总负责人。(二)业务类测试:1.以主要涉及的业务部门为总协调部门,由其部门级负责人作为测试总负责人。2.当测试内容涉及两个以上业务部门时,由所涉及部门协商确定一位部门级负责人作为测试总负责人。3.业务测试时,信息技术部负责人指定专人作为技术负责人。如总负责人对技术负责人人选存在异议,应与信息技术部负责人协商解决。(三)公司内部测试,由主要涉及的部门负责人指定本部门业务人员作为总负责人。(四)涉及公司重大测试,由合规稽核部应参与其过程,并提出合规稽核意见。第三条总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原则上要在测试现场(除公司内部测试)全程安排部署。第四条测试工作包括测试方案制定、人员安排、测试实施、测试反馈、文件归档、数据恢复等步骤。第五条测试方案制定(一)由测试总协调部门负责方案制订(方案中涉及信息技术部分的由测试技术负责人制订),测试方案必须明确每一阶段、每次操作中各部门的职责与责任人、操作的明细内容、操作的时间要求及质量要求、测试报告的格式、联系人等,形成初稿。(二)测试方案的初稿形成后,OA通报主要测试配合部门对方案进行确认与完善。(三)方案完善后,由测试总协调部门正式发布测试方案。第六条测试职责(一)信息技术部测试职责信息技术部每次测试安排至少两人参加,其中技术负责人根据重要程度决定是否参加,并在测试方案中明确;技术性测试原则上要求部门相关人员都参与。信息技术部参测人员的主要职责是:1.技术测试方案的撰写及核对,其中技术负责人负责核对。2.系统及数据的备份。作好相应的数据及程序等备份及恢复工作,测试技术负责人要检查备份的正确性。3.正确及时处理测试中遇到的技术问题。非特殊情况,不得参与相关测试业务处理;如需参与测试业务处理的,必须征得总负责人及信息技术部负责人同意。4.测试过程数据的整理与核对,协同业务部门要求整理测试数据,经技术负责人核对后,发送给业务部门,由业务部门复核无误后对外报送。5.测试反馈。测试完成后需填写反馈表的,信息技术部分由测试技术负责人完成,并报送到测试总负责人处,由测试总负责人对外报送。6.整理归档。测试技术负责人负责该次测试的文档整理,包括测试报告和测试反馈表等;测试文档按照公司关于档案管理的规定保管。7.测试后系统数据恢复。作好数据和系统等恢复工作,并履行复核机制。(二)经纪业务总部测试职责经纪业务总部每次测试安排至少两人参加,并在测试方案中明确指定。经纪业务总部参测人员的主要职责是:1.如作为总协调部门,负责业务测试方案的撰写及核对。2.对营业部参加测试情况进行全程管理,具体包括通知营业部测试事项、联系营业部参测人员,解答营业部测试问题,汇总营业部测试报告,督察营业部参测情况。3.正确及时处理测试过程中出现的业务问题,并向测试总负责人报告。4.整理测试数据后撰写业务测试报告,并报送到测试总负责人处,由测试总负责人对外报送。(三)运营管理中心测试职责运营管理中心每次测试安排至少两人参加,并在测试方案中明确指定。运营管理中心参测人员的主要职责是:1.如作为总协调部门,负责业务测试方案的撰写及核对。2.接受营业部测试过程数据,汇总后发送给信息技术部参测人员,对信息技术部返回的数据进行再次核对,无误后对外报送。3.按照测试方案要求进行清算处理。4.正确及时处理测试过程中出现的业务问题,并向测试总负责人报告。5.解答营业部测试问题。6.整理测试数据后撰写业务测试报告,并报送到测试总负责人处,由测试总负责人对外报送。(四)其他业务部门测试职责涉及其他业务部门测试的,该部门需指定至少两人参加测试,并由该部门负责人指定总测试负责人,其他业务部门参加测试人员的主要职责是:1.如作为总协调部门,负责业务测试方案的撰写及核对。2.按照测试方案规定进行业务测试。3.整理测试数据后撰写业务测试报告,并报送到测试总负责人处,由测试总负责人对外报送。(五)营业部测试职责1.按照测试通知要求指定测试人员,其中营业部参测负责人为副总经理以上人员,并上报经纪业务部。2.按照测试方案要求进行操作。3.对测试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经纪业务部反馈。4.按照测试方案要求上报测试报告。5.收到公司总部通知后方能确认测试结束。第七条测试方案实施(一)测试总协调部门负责跟踪、督促整个测试方案的实施进程,及时联系各测试配合部门,查找出现的问题,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作必要的人员调配、方案调整。(二)参测部门应按照测试方案认真执行本部门的测试任务,合理分配好参测人员,并主动向总协调部门反馈发现的问题。(三)参测部门不得在测试过程中擅自调派参测人员进行其他与测试无关的活动,必须服从测试总负责人对人员的调配、方案的调整。(四)测试完成后,各部门应立即完成测试报告,通过OA反馈给测试总负责人。(五)测试总负责人于测试完毕后,形成测试总结报告对外报送,同时提出测试中存在的问题,包括明确测试中按时按质完成任务、表现优异的部门及未能及时完成任务、表现较差的部门,并上报公司分管领导。第八条本测试管理办法由公司制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本文标题:19-华鑫证券测试管理办法(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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