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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2002年版)及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说明》的通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建设部城市建设司文件公交管[2002]35号关于印发《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2002年版)及《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说明》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交通管理局、处,建设厅(建委),北京市市政管委,重庆市市政管委,上海市市政工程局,北京市交通局,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重庆市交通委员会:根据公安部、建设部《2002年全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总体方案》的有关规定,在总结2001年畅通工程评价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方便评价的原则,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和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对《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2001年版)的结构、适用范围、指标定义、指标评级进行了修改,增减了部分指标,并对各项指标在衡量城市整体交通管理水平中的意义、作用,指标测定的具体方法及相关依据做了说明。现将《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2002年版)及《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说明》印发给你们,请迅速转发各地并认真贯彻执行。各地在实施畅通工程工作中,要结合本地实际,充分运用《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2002年版),检查、指导城市交通管理工作,找出差距和存在的问题,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的领导,争取有关部门的配合、支持,积极采取措施,解决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城市交通管理水平。二○○二年四月十九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城市公共交通部分)(一)交通管理体制、政策与规划1.交通综合协调机构定义:是否建立了由政府领导、有关部门参加的城市交通综合协调机构,根据交通需求和城市发展要求,进行交通规划、建设和管理。说明:城市交通综合协调机构是使城市交通相关政府部门协调配合的重要保证,是实现城市交通规划、建设、管理一体化的组织保障。城市交通综合协调机构的建立和健全,反映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城市交通发展的重视程度及协调能力。评价要求:核查指标。提供交通综合协调机构名册、相关政府文件、协调会议记录或工作简报等。2.交通规划定义:是否在进行了居民出行调查、公共交通调查以及道路交通流特性等必要的交通调查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城市交通现状与存在问题,对交通需求与发展趋势进行预测,并结合本地特点,确定交通的发展目标及方向。特大型城市应制定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和公共交通规划,规划中应反映交通枢纽规划和停车规划的内容;A类和B类城市应制定城市综合交通规划,规划中应反映公共交通规划、交通枢纽规划和停车规划的内容;C类城市应按照常规要求制定综合交通规划。上述规划(单行本)要求通过专家论证,政府批准实施。说明:交通规划是保证交通建设、管理的科学性、避免重复建设和决策失误的最重要环节,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不同的城市规模,交通方式构成和主体交通方式不同,因而对交通规划的类型要求也不同。评价要求:核查指标。特大型城市要求提供包括交通枢纽规划、停车规划、交通需求管理规划等内容的综合交通规划文本以及包括轨道交通规划和常规公共交通规划在内的综合交通规划文本或单独的上述内容的规划文本、专家评审意见、市政府批准的文件。A、B类城市要求包括公共交通规划、交通枢纽规划、停车规划等内容的综合交通规划的文本或单独的上述内容的规划文本、专家评审意见、市政府批准的文件。C类城市要求提供综合交通规划的规划文本、专家评审意见、市政府批准的文件。3.交通管理规划定义:是否在进行了交通流特性等必要的交通调查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城市交通现状与存在问题,制定近期和中远期道路交通管理规划,并通过专家论证,政府发布实施。说明: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划是指导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走向科学化和现代化的重要技术文件,反映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科学化程度、计划性和领导的重视程度,是有效利用现有交通设施的重要保证。评价要求:核查指标。要求提供规划文本、专家评审意见等材料。(二)土地利用与公共交通1.交通影响评价定义:建成区内实施大型项目建设开发时进行交通影响分析的项目占应进行交通影响分析项目的比率。说明:交通影响分析是保证大型项目开发建设不导致开发对象周边交通服务水平下降的重要措施,是避免土地超强开发的规划控制措施。关于交通影响分析的对象:(1)非交通设施项目的建设规模和项目开发性质满足下述条件之一,应进行交通影响分析。●非交通设施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在城市中心区或交通敏感的区域,建筑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定,下同);在中心区外围的市区或交通相对宽松的地区,建筑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非交通设施项目的开发性质:使用性质及开发规模发生变更;小区规划;在城市重要干道两侧的开发和改造;重要的公共建筑;产生交通量变化大的其他或临时用途建设项目等。(2)城市交通设施的建设项目均须进行交通影响分析。(3)交通影响分析应在项目报建审批阶段进行。但当非交通设施项目的建设规模超过规定标准的8-10倍,或建设项目属于大型交通设施,或政府主管部门指定的其他开发项目,在项目的选址、立项阶段需进行初步的交通影响分析。关于交通影响分析的内容:(1)交通影响分析的主要内容至少包括:分析范围确定;现状交通分析;交通量预测;交通影响评价;改进措施;结论与建议。(2)分析范围确定:分析范围应包括拟建项目对道路交通产生显著影响的区域。一般情况下,应选择拟建项目所在的由城市主干道围合的区域。对于需在立项阶段进行初步交通影响分析的项目和对交通影响较大的项目,分析范围应适当扩大。评价要求:核查指标。要求提供当年进行了交通影响分析的项目文件和所有大型项目的情况,以及这些项目的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当年的大型项目包括所有在建项目、当年内通过审批的项目。2.公共交通优先政策定义:制定和实施公交优先发展的战略,落实公交优先的措施。说明:切实落实公共交通优先政策,是调整交通结构、解决城市交通拥挤和交通环境问题的根本措施,必须通过政策、规划、投资、管理等综合措施促进公共交通的优先发展。评价内容中站点设施主要指公交站点的站牌、座椅、线路示意图等。评价要求:核查指标。特大型城市、A类城市和B类城市要求提供市政府颁布的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政府或规划部门批准的公交线网规划等文件,提供公交优先车道、路口、港湾式停靠站名称等资料;C、D类城市要求提供市政府颁布的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等文件,提供港湾式停靠站名称等资料。3.公共交通分担率定义:近年城市居民出行方式中选择公共交通(包括常规公交和轨道交通)的出行量占总出行量的比率。说明:此指标是促进公共交通发展、城市交通结构合理的重要指标。评价要求:核查指标。要求提供最新居民出行调查数据及相关资料,并注明年限。4.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车辆定义:每万人平均拥有的公共交通车辆标台数。说明:每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车辆数是反映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水平和交通结构状况的指标,同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一起,是判断交通发展战略是否明确、公共交通优先政策和措施是否落实的参考指标。按建设部《城市建设统计指标解释》(建综[2001]255号)规定的方法,将公共交通车辆(包括大中型公共汽车、电车、轻轨、地铁和城市铁路等)折算成运营车数。人口数为城市非农业人口。评价要求:核查指标。要求提供2002年统计资料。指数确定:根据所提供的材料确定万人拥有公交车辆数,并换算为相应指数。各地上报材料,最终由建设部核实。5.公共交通车辆安全运行间隔里程定义:公共交通车辆总行驶里程与行车责任事故次数的比率。说明:公共交通车辆安全运行间隔里程是反映公共交通系统性能的重要指标,也是提高公共交通服务水平,提高公共交通分担率的一个客观反映。评价要求:核查指标。要求提供各路公交车行驶里程、所有公交车行驶总里程的数据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的行车责任事故次数。指数确定:现场检查与查阅文件、资料相结合。根据所提供的材料确定公共交通车辆平均安全运行里程,并换算为相应指数。6.公共交通车辆进场率定义:全市公共交通停车场所能停放车辆数与公共交通车辆总数的比例。说明:公共交通车辆进场率是反映公共交通场站建设的一个重要指标。加快公共交通场站建设,有利于公共交通车辆的停放、调度和运营管理,减少占路停车。评价要求:核查指标。要求提供公共交通停车场数、面积可停车辆数、现有车辆数等相关统计资料。指数确定:根据所提供的材料确定公共交通车辆进场率,并换算为相应指数。7.公共交通车辆更新率定义:公共交通车辆实际更新数与应更新总数的比例。说明:车辆的更新是保证公共交通安全的重要措施。公共交通车辆更新率应该达到较高的水平,才能提高公共交通的舒适度和安全性,达到环保的要求,也能间接起到缓解交通拥挤的作用。评价要求:核查指标。要求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的2002年公交车辆应报废数及实际报废车辆数等相关数据资料。指数确定:现场检查与查阅文件、资料相结合,根据所提供的材料确定公共交通车辆更新率,并换算为相应指数。8.出租车空驶率定义:在单位时间内出租车空驶里程占总行驶里程的比例。说明:出租车空驶率是反映城市出租车拥有量是否合理的指标。评价要求:核查指标。要求提供2002年全市出租车有效行驶里程和行驶总里程的有关统计数据。指数确定:任意抽查10位出租车驾驶员询问前一天运营情况,取平均值。如果抽查情况明显不符合资料提供情况,且当地不能给出令人信服的解释,以抽查结果作为该项指标的计算依据。如果抽查情况和所提供的资料相符,则按所提供的资料计算出租车空驶率,并换算为相应的指数。调查空驶率可与P53同时进行。(三)道路基础设施1.城市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定义:最近三年(包括当年)市区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占最近三年(包括当年)市区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说明:城市交通基础设施投资是保证交通供给满足交通需求的基本条件,也是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保证。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包括城市道路投资、公共交通投资、交通管理设施投资。评价要求:核查指标。提供2000年、2001年和2002年市区国内生产总值以及2000年、2001年和2002年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投资数据等相关统计资料。2.道路网密度定义:建成区内道路长度与建成区面积的比值(道路指有铺装的宽度3.5米以上的路,不包括人行道)。说明:路网密度是衡量路网构成特征的指标,是道路交通管理的基础条件,也是制定道路交通管理对策的重要参考指标,反映城市交通建设水平。评价要求:统计指标。要求提供2002年建成区3.5米以上全部道路长度明细表及建成区面积数据等统计资料。3.主干道密度定义:建成区内主干道长度〈含城市快速路)与建成区面积的比值。说明:主干道密度是衡量路网构成特征的指标,反映道路交通管理的基础条件,是制定道路交通管理对策的重要参考指标。有关道路等级分类依据参照《城镇道路规范》和《城镇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评价要求:统计指标。要求提供2002年建成区内所有主干道长度明细表和建成区面积数据等统计资料。指数确定:根据提供的数据,计算主干道密度,并换算为相应指数。4.人均道路面积定义:建成区内平均每个非农业人口拥有的道路面积(道路指有铺装的宽度3.5米以上的路,不包括人行道)。说明:人均道路面积是衡量道路建设总体水平的指标,反映道路交通管理的基础条件。评价要求:统计指标。要求提供建成区2002年常住人口(非农业人口)数据和所有3.5米以上道路面积明细表等统计资料。。指数确定:根据统计资料确定人均道路面积,并换算为相应指数。(四)队伍建设情况1.群众对城建监察管理工作满意率定义:市区人口(含暂住人口)中对市容环境、城建监察执法形象、管理表示满意的人数占被访问人数的比例。说明:群众对城建监察管理工作满意率是衡量群众对城市监察工作的认可程度,反映城建监察人员工作水平的重要指标。评价要求:调查指标。指数确定:通过发放统一设计的调查问卷(另行下发)方式进行随机调查,调查样本不少于30人;被调查的市民应包括不同文化程度(大本以上、大专、中专、初中以下等)、不同工作性质(农民、个体、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无职业人员等)以及不同年龄结构的人。可与P39指标合并进行。根据市民的答题情况计算群众对城建监察工作的满
本文标题: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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