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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企业财务 > 2018版第6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123节
第六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第一节社会主义法律的特征和运行第二节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第三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第四节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第五节培养法治思维第六节依法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qq:2677520677案例导入1黄洋,1985年出生,四川自贡荣县人,家里的独子。复旦大学2010级硕士研究生,耳鼻喉科专业。2013年考取博士。黄洋同学因喝饮水机里的被投放有毒物质N-二甲基亚硝胺的水,经抢救无效,于2013年4月16日15:23在附属中山医院去世。案例导入1黄洋以“急性肝损伤”被送往中山医院后,正在此见习的嫌疑人林森浩亲自为黄洋做B超检查,还告诉黄洋:没有什么事。其后还亲自带着水果前去看望过。2015年12月9日,最高法下发核准林森浩死刑的裁定书。11日,林森浩被依法执行死刑,终年29岁。案例导入1177位复旦学子近日在《请求信》上联合签名,请求不要对投毒者林森浩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经媒体报道后,网络上出现了一边倒的质疑声。目前,我国《刑法》第232条对故意杀人罪的定义和量刑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故意杀人可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死刑的方式又分为“立即执行”和“缓期2年执行(即死缓)”,最重的判罚就是“死立决”。案例导入22016年4月13日,吴学占在苏银霞已抵押的房子里,指使手下拉屎,将苏银霞按进马桶里,要求其还钱。当日下午,苏银霞四次拨打110和市长热线,但并没有得到帮助。2016年4月14日,由社会闲散人员组成的10多人催债队伍多次骚扰女企业家苏银霞的工厂,辱骂、殴打苏银霞。苏银霞的儿子于欢目睹其母受辱,从工厂接待室的桌子上摸到一把水果刀乱捅,致使杜志浩等四名催债人员被捅伤。其中,杜志浩因未及时就医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另外两人重伤,一人轻伤。案例导入2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讨论:如何量刑?第一节社会主义法律的特征和运行一、法律及其历史发展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特征三、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第一节社会主义法律的特征和运行一、法律及其历史发展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特征三、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一、法律及其历史发展(一)法律的含义(二)法律的历史发展(一)法律的含义龙?狮?羊?牛?鹿?(一)法律的含义传说皋陶使用一种叫獬豸的独角兽来决狱。据说它有分辨曲直、确认罪犯的本领。皋陶判决有疑时,便将这种神异的动物放出来,如果那人有罪,獬豸就会顶触,无罪则否。史书上说皋陶为大理,天下无虐刑、无冤狱(一)法律的含义东汉许慎在《说文解字》上说:“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廌]去。“廌zhài”即为獬豸。由“灋fǎ”到“法”,“廌zhaì”字虽然已被隐去,然而它象征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并没有消失。(一)法律的含义正义女神指的是一蒙眼女性,白袍,金冠。左手提一秤,置膝上,右手持一剑,一束棒。束棒缠一条蛇,脚下坐一只狗,案头放权杖一支、书籍若干及骷髅一个。(一)法律的含义“灋”有三层含义:神明裁判强制性公平性古代的法(一)法律的含义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现在的法(二)法律的历史发展(二)法律的历史发展人类四种历史类型的法律:奴隶制法律封建制法律资本主义法律社会主义法律法律的产生在原始社会中,社会组织的基本单位是氏族,而调整社会关系的主要规范是风俗和习惯。但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产生,阶级出现,于是作为统治阶级的国家就逐渐形成了,作为国家实现其职能的手段和工具的法律也就相伴而生了。中国:最早的法禹刑古巴比伦:汉莫拉比法典古罗马:十二铜表法奴隶制法律一是具有明显的原始习惯残留痕迹;二是否认奴隶的法律人格;三是存在严格的等级划分;四是刑罚方式极其残酷。汉谟拉比法典——“世界上最早、最系统、最完整的成文法典”奉行“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原则”,“如果一个人伤了贵族的眼睛,还伤其眼。如果一个人折了贵族的手足,还折其手足”,但”如果贵族阶级的人打了贵族出身的人,须罚银一明那(合505克)。如果任何人的奴隶打了自由民出身的人,则要遭割耳。”封建制法律一是确立农民对封建地主的人身依附关系;二是实行封建等级制度;三是维护专制皇权;四是刑罚严酷。史载,诛方孝孺十族,死者达八百多人,行刑七日方止。临到最后杀方孝孺时,方孝孺谩骂不止。朱棣先是命人将方孝孺的嘴割裂至两耳,并割下舌头,随后处以凌迟之刑……封建制法律资本主义法律一、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原则;二、契约自由原则;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四、人权保障原则。资本主义国家两大法系大陆法系英美法系社会主义法律社会主义法律以公有制为经济基础,保障全体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通过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来推动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日益丰富,从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富裕。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特征1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2具有科学性和先进性3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保障三、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43法律制定法律执行法律适用法律遵守法律制定法律执行在广义上,法律执行是指国家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国家和公共事务管理中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和实施法律的活动。在狭义上,法律执行则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的活动,也被称为行政执法。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工商部门对人满为患的所谓“电脑屋”进行检查这是温州海关的关员们正把一批假冒国际知名品牌的货物开盒拆解。法律适用1.司法的主体:人民法院-----审判权人民检察院---监督权2.司法公正的意义:司法公正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公正是法律至高无上的权威的保障法律适用:指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适用法律处理各种案件的专门活动。法律遵守1.守法的含义: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力和权利以及履行职责和义务的活动。2.守法的两个方面:依法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3.守法的主体:一切组织和个人。《宪法》第5条明确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第二节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二、我国的实体法律部门三、我国的程序法律部门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43(一)我国宪法的形成和发展(二)我国宪法的地位(三)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四)我国宪法确立的制度案例导入——青岛考生诉教育部案2001年8月22日,山东青岛三名应届高中毕业生的代理律师向最高人民法院递交行政诉讼状,起诉教育部侵犯了公民的平等受教育权。青岛市三考生由于未能达到山东省当年的重点大学的分数线,而不能就读重点大学。从当年全国各省的重点分数线来看,山东省的重点分数线明显高于全国绝大多数省份,不仅高于西部等经济、教育水平相对较低的省、自治区,也明显高于北京、上海等教育水平高的地区。案例导入——青岛考生诉教育部案考生以教育部划定的各地分数线不统一,所为行政行为不能平等对待考生为由,向最高人民法院起诉教育部。在诉状中起诉人请求:法院确认被告所作出的关于2001年全国普通高校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行政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教育法》的有关规定;法院向被告提出司法建议书,督促被告今后避免作出类似违法行政行为。案例导入——乙肝歧视案2003年6月,原告张先著在芜湖市人事局报名参加安徽省公务员考试,报考职位为芜湖县委办公室经济管理专业。经过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在报考该职位的三十名考生中名列第一,按规定进入体检程序。同年9月17日,张先著在芜湖市人事局指定的铜陵市人民医院的体检报告显示,其乙肝两对半中的HBsAg、HBeAb、HBcAb均为阳性,主检医生依据《安徽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确定其体检不合格。案例导入——乙肝歧视案同年11月10日,张先著以被告芜湖市人事局的行为剥夺其担任国家公务员的资格,侵犯其合法权利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依法判令被告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撤销其不准许原告进入考核程序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准许原告进入考核程序并被录用至相应的职位。此宗案件,被媒体称为“中国乙肝歧视第一案”。宪法的形成和发展1、英国是资产阶级革命发生最早的国家,也是最早实行宪政的国家。2、美国宪法是继英国宪法之后,于美洲大陆产生的一部宪法,是世界上产生最早的一部成文宪法。3、法国是欧洲大陆最早制定成文宪法典的国家。宪法的形成和发展1918年7月10日第五次全俄苏维埃代表大会通过《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根本法)》。这是世界上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19世纪上半叶的中国宪法清末的“预备立宪”背景:民族危亡(半殖民半封建)、日本在明治维新后的崛起、戊戌变法钦定宪法大纲十九信条中华民国时期的立宪活动1、民国初年《临时约法》“天坛宪草”2、北洋政府时期(1912年——1928年)《中华民国约法》(1914)《中华民国宪法》(1923)3、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1931年《中华民国宪法》,1947年国民党在大陆失败后,至2005年,先后对1947年宪法进行了7次增修。革命根据地时期《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1931《施政纲要》,抗战期间《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1946(一)我国宪法的形成和发展1、1949年以来中国宪法的发展I.《共同纲领》II.1954年宪法III.1975年宪法IV.1978年宪法V.1982年宪法2、1982年宪法的修改I.1988年的2个修正案II.1993年的9个修正案III.1999年的6个修正案IV.2004年的14个修正案V.2018年修正案(二)我国宪法的地位国际上许多国家都把自己国家通过、颁布或实施宪法的那一天确定为“宪法日”,以示纪念。德国、西班牙、墨西哥、挪威、丹麦、俄罗斯、波兰、保加利亚等国家,或把“宪法日”规定为“国民的节日”、“全民的节日”,或作为法定的“休假日”。韩国“宪法日”这天,股市休市。其作用都是为了进行全国普法宣传,让各国公民更多更深刻地了解本国的宪法,接触法,体验法,有利于提高公民对宪法的关注度。问:我国的宪法日是哪天?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更为严格2、我国宪法是国家各项制度和法律法规的总依据。在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3、我国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方面4、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二)我国宪法的地位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收容遣送属于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国务院没有也不可能获得就其制定行政法规的授权,国务院《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对其设定违反了《宪法》第37条和《立法法》第8、9条之规定。这是中国公民首次行使违宪审查建议权,由此引发的关于全国人大应当尽快启动违宪审查制度的讨论,也对中国依法治国的进程起了推动作用。1、党的领导原则。2、人民主权原则。3、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4、社会主义法治原则。5、民主集中制原则。(三)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四)我国宪法确立的制度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国家形式基本经济制度基本权利义务现代化建设宪法——国家的根本法国家性质二、我国的实体法律部门1、与宪法相关的法律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②《民族区域自治法》③《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④《澳门特别行政区域基本法》⑤《立法法》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⑧《国旗法》、《国徽法》、《国籍法》等2、民法商法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是中国对民事活动中一些共同性问题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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