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招聘面试 > 7-科技人员培养进修管理规定-供参考
科技人员培养进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建设一支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业务素质的职工队伍,引进和运用国内外先进技术,不断提高中心整体专业技术水平,建立职工培训工作管理的计划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加强进修培训管理,经研究,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心职工外出进修培训:包括管理培训、现代技术培训、单科进修、短期培训班、专业技能及职业资格证书培训、社会实践等。第三条培训原则:(一)总体规划、合理安排的原则。在确保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中心工作需要,制订年度进修计划,分期、分批合理安排培训进修。对要求进修培训的职工进行考核,实行择优安排,专业学科带头人和专业后备人才优先参加培训进修,对考核不符合培养条件的暂不安排进修培训。(二)重点培养、有所侧重的原则。根据中心发展的需要,单位认定的学科、专业带头人、专业负责人、技术骨干、管理关键岗位负责人、年轻大学生作为培养重点,通过培训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三)按需培训、学用一致的原则。培训、进修应符合公司学科建设与发展的近期需求和长远目标。坚持自修与进修相结合,以自修为主;在职与脱产相结合,以在职为主;学历培训与非学历培训相结合,以学历培训为主;高学历与低学历并举,以高学历为主。加强理论实践一体化能力的培养,提高技能操作水平,取得相应专业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等级证书。(四)注重效果、讲究效益的原则。合理使用培训经费,不断改进培训措施。进修培训应立足在职、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要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合理选择培训形式,避免重复培训和连续培训。(五)单位申报、履行审批的原则。各单位安排员工进修培训,应通盘考虑,年初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坚持个人申请,单位申报,部门审核,总经理审批。所有单位职工的进修培训须纳入中心的培训计划。没有纳入培训计划的进修培训申请,不予安排。第二章进修条件资格第四条外出进修的条件:(一)进修项目必须与自身专业对口,符合中心业务发展规划。(二)平时工作积极认真,兢兢业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章守纪,服从管理。(三)具有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并已获中心聘任,或已在中心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是中心的业务骨干。(四)原则上相同专业一年内不得外派2人进修。(五)同一职称期内或五年以内,原则上只能外出进修一次。(六)特殊情况需报总经理批准。第三章培训申请程序第五条,外出进修应根据中心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计划统筹安排,各单位负责人年底前制定次年度本单位人员外出进修计划,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根据各单位上报的计划,在每年的十二月底之前编制好全中心外出进修计划,并报公司领导审批。第四章培训实施细则第六条进修培训实施(一)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发展的规划及各部门的业务之需要,选择合适的培训机构派员工外出参加进修培训。(二)培训费用:指参加外派进修培训由公司支付的所有费用,如派送至外地的含食宿、交通等费用。(三)参加外派进修培训的员工必须与公司签订相应的培训协议书,经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方能在财务部借出资金,执行相关的培训。(四)对有考试任务(公司要求必须通过考试)的外派进修培训,受训员工必须在培训结束的第一时间参加考试。若该考试涉及到额外的考试费用,则费用处理方式如下:1、第一次考试由公司承担所承诺的考试费用;2、若第一次考试未通过,受训员工必须参加补考的,补考的费用由员工本人承担一半;3、若进修员工在参加培训后,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考试的,则该次培训的所有费用由受训员工承担。(五)公司员工参加各类外派进修培训除应遵守本公司的规章制度外,还应遵守培训单位的有关规定,维护本公司的良好形象,力争取得优异成绩。(六)公司员工参加外训取得的各种证书和成绩单应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七)公司员工参加主要由公司出资的学习、培训应视具体情况同时办理合同变更,进修培训结束后应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或岗位调整。(八)关于外派进修培训协议期限:凡公司出资的外派进修培训,按培训费用的额度定协议期限1、费用总计在4000元(含4000元)以内的,协议期为一年;2、费用总计4000-6000元(含6000元)以内的,协议期为两年;3、费用总计在6000元以上的,协议期为三年;4、费用总计在10000元以上,每增加5000元协议期增加一年。(九)违约赔偿:1、员工如在培训进修协议期内(以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培训协议为准)自动辞职,或公司按公司规章制度提前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的,员工应赔偿公司的培训费用,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为:赔偿金额=培训期间公司支付的所有费用×(协议期未履行完的月份数÷培训协议期的月份数)。2、员工在学习培训期间因违反本制度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该负相关的赔偿责任。第五章培训的考核第七条进修培训要求(一)所有进修培训人员必须认真参加培训学习,遵守所在单位的规章制度,定期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学习情况,通过努力顺利完成进修培训任务。(二)进修培训结束后,应将学籍档案、毕业证、学位证书的复印件或结业证等材料交人力资源部存入个人技术档案。(三)进修员工在进修培训结束后,返回公司,需在三日内写出总结报告上报人力资源部。培训报告要针对培训专题,结合公司实际,拿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以促进学习成果的转化。人力资源部对其培训成果做出评估。培训效果不理想的,下次外派不予考虑。达不到要求者给予相应处理。第六章附则第八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和修订权归人力资源部。第九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本文标题:7-科技人员培养进修管理规定-供参考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845713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