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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Friend,AlbertEinstein爱尔伯特·爱因斯坦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科学家之一,但如果要我用一个词来概括他这个人的品质,那我会选质朴。也许一个小故事能让我们略知一二。有一次,天降大雨,爱因斯坦躲之不及,于是他摘下了帽子,把它夹在外衣下。当别人问他为什么要这么做时,他解释说,雨水会弄坏他的帽子,但是他的头发湿了不会有什么大碍。他的逻辑真是无懈可击。他这种本能地把握事物本质的能力正是他能够做出重大科学发现的秘诀所在,除此之外,还有他对美的那种非凡的感觉。我第一次见到爱因斯坦是在1935年,在位于新泽西的著名的普林斯顿大学高级研究中心。他是最早被邀请到该中心的科学家之一。薪水方面,研究中心让他自己全权决定。但让研究中心主任感到沮丧的是,爱因斯坦开出了一个让人无法接受的数目:他要的实在是太少了。中心主任不得不恳求他接受一份更高的工资。我对爱因斯坦充满了敬畏,因此当我想就一些我正在研究的问题与他探讨时,一直犹豫不决。最终我还是鼓起勇气我敲了门,里面传来了非常温和的声音:请进---他说这个词的时候声调上扬,听起来即像是欢迎又像是在提问。我进到他的办公室,发现他正坐在桌旁,抽着烟斗,演算一个问题。他的衣服很不合身,头发乱蓬蓬的。他朝我微笑,表示对我的热忱的欢迎。他的自然随意立刻让我放松了。当我开始向他解释我的想法时,他让我把方程写在黑板上,这样让他能看到每一步的推演。然后他提出了一个让我极其震惊同时又备感亲切的要求:请讲得稍微慢一点,我理解问题的速度比较慢。这种话出自爱因斯坦之口!他说这话时非常温和,我不由得笑了。从此,我对他的畏惧之心烟消云散。和爱因斯坦的合作是让人终身难忘的经历。1937年,我和波兰物理学家列奥泼德·英费尔德问他是否可以和他合作,他欣然应允,因为他有一个重力方面的问题,有待仔细的研究。于是,我们有机会认识了爱因斯坦作为一个普通人和朋友的一面,我们还了解了他作为一个科学家的职业素养。他极度的专注,全身心的投入,让人叹为观止。当他处理一个难题的时候,他努力思索,就像动物撕咬猎物。通常,当我们碰到一个似乎是无法逾越的难题时,他会站起来,把烟斗放在桌子上,用他那口音古怪的英语说:我要稍微思考一下。然后他在房间里来回踱步,食指捻弄着他那长而灰白的发卷。他脸上会有一种恍惚出神而又深邃的表情。没有专著的神情,也没有皱眉---只有宁静的内心的交流。时间一分一秒过去,突然他会停止自己的脚步,脸上浮现出温和的微笑。他已经找出了问题的答案。有的时候,答案非常简单,我和英费尔德都会自责我们怎么会想不到呢。爱因斯坦在他的脑海深处,施展了外人无法看见的魔法,这个高深的过程是我们无法理解的。爱因斯坦还是一位出色的业余音乐家。我们那时常进行二重奏,他拉小提琴,我弹钢琴。有一天他说莫扎特是所有作曲家中最伟大的一位,这让我吃惊不小。他认为贝多芬的音乐是创造出来的,而莫扎特的音乐是如此纯净和优美,让人感觉他只是在哪儿发现了它---它一直是宇宙内在的美的一部分,一直存在着,等待着我们去发现。这种莫扎特式的淳朴正是大部分爱因斯坦理论的最显著特点。比如他1905年提出的相对论就是建立在两个简单的假说之上的。一个是所谓的相对原则,粗略的说,就是我们无法判断自己是否是静止还是在平稳的移动。另一个假定是:不管产生它的物体速度如何,光的速度是恒定的。如果你用一根木棍搅动湖水,你就会知道这个假定是多么的有道理。不管你是在一个静止的码头,还是在飞驰的高速游艇上搅动棍子,波浪一旦产生,就不受外界的影响,它的速度和木棍没有任何关系。这两个假定,分开来看,都是合理的,而看上去又如此明显,自然,无须证明。但是如果把这两个假定放在一起,它们之间便有了强烈的矛盾,一个二流的物理学家会丢掉其中一个,落荒而逃。爱因斯坦很大胆,一个都没有放弃,从而使物理学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因为他证明如果我们放弃我们原先持有的关于时间性质的观念,这两个假设是可以和谐地共存的。科学就好像是由很多扑克牌建成的房屋,时间和空间的概念是最底下的那两张。对时间的胡乱干预会让大半个房屋倒塌,正是这一点让爱因斯坦的工作显得举足轻重,同时也极具争议性。在普林斯顿举行的庆祝他70大寿的会议上,其中一位发言人,是诺贝尔奖获得者,当他试图表述爱因斯坦卓绝非凡的成就时,他找不到合适的词句,于是无助地耸了一下肩,指了指他的手表,说:所有的一切都来自于此。语气中充满了敬畏和惊异。他的语屈词穷恰恰是我听过的对爱因斯坦天才的最为深刻的褒奖。爱因斯坦身上有让人难以捉摸的古怪的一面。我最为喜欢的一个关于他的逸事很好的说明了这一点。据说这是他在普林斯顿的第一年,圣诞前夜,几个孩子在他的屋外唱起了圣诞节颂歌。唱完之后,他们敲门告诉他,他们在筹钱买圣诞礼物。爱因斯坦听了之后说:等一下。他穿上外套,从琴盒里取出小提琴。然后他和他们一起走家串户,他们唱寂静的夜,他用小提琴给他们伴奏。能够认识爱因斯坦这个人,了解他的工作,这对我来说意味着什么呢?我应该如何表述呢?和那个无助的指着自己手表的诺贝尔奖获得者一样,我找不到合适的词句。好像是一件伟大的艺术作品给人的启示,让你看到了原来看不到的东西。比如,当我走在一片人迹稀少的沙滩,想起他对简单宇宙的不懈追求,于是眼前的风景便具有了一种更为深沉的美。AShortStoryabouttheVietnamWarMemorial第一次读到越战纪念碑,她就意识到自己有一天会去那儿。有一天她会去华盛顿,去看一看他的名字,然后离开。但是,这纪念碑可能对她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她并没有思想准备。在那苍白的冬日阳光中,一步一步走进纪念碑,就像是亲历这场战争,就像是走进一个黑暗的山谷,在那通道的尽头没有一丝亮光,只有死亡。当那两堵黑墙离你越来越近时,镌刻在上的无数的名字令你震惊。它们在宁静与苍白的阳光下是如此触目惊心。那上面的名字是按死亡的日期,顺序排列起来的。十三年来,不管白天还是黑夜,迷醉抑或清醒,那个日子一直萦绕在她的心中,难以忘怀。他是在1969年8月13日牺牲的。他的名字排在左墙的中间。她径直朝那名字走去,仿佛事先就知道它的位置。他的名字靠近墙的底部,她得跪下来才能看到。那名字一下就跳入她的眼帘,像是撞了她一下。她盯着他的名字,伸出手来轻轻触摸那刻在冰凉大理石上的字母,回忆奔涌而出。他仿佛就在石碑的另一面,她似乎看到他的手伸过来,触到了她的手指。这样的回忆已经好久都不能再刺痛她了,可是,就在这一瞬间,这刺痛变得强烈起来。它扭曲了她的面容,令她喘不过气来,泪水沿着脸颊流淌。过了一会儿,她已感觉不到伤痛,但却止不住泪水,眼泪仍然在脸颊上流淌。有一段时间她认为自己永远无法从这伤痛中恢复。确实她也没有恢复过来。但是她仍然下决心不再为他伤心,她这种悲悲戚戚的样子他是不会高兴的。她认为将他从她的生活中舍掉,就像被截断了肢体,从今往后你只能靠一条腿和一只胳膊生活。这只不过是受了一次伤,伤口已经愈合了。即使留下了疤痕,也只是偶尔显现出来。他是一位生物学家、助教,在大学里攻读博士学位。他们一起生活了两年。他离开大学去做毕业论文,但就在他准备去一个公立学校任职时---在那些日子里教师是一个安全的职业---征兵局找到了他。有的朋友离开了这个国家,有的进了监狱,有的上了越南战场。在那个年代没有更好的选择。现在她觉得,虽然他经常说那是一场愚蠢的战争,并在他最后几封信的一封中也这么说,但他当时内心还是想上前线的。他的一位朋友在泰特战役中牺牲,让他产生某种负罪感。HubertHumphrey将泰特战役称为一场伟大的胜利。他与征兵局达成的妥协是不参加军官培训学校,而是作为士兵参战。她当时认为这是一种愚蠢的行为,为此两人还闹了一通小别扭。他到越南后,不出两个月就牺牲了,没有任何英雄壮举。那是在一个晚上的一次交火中,他被一粒子弹击中了头部。没人看到事情的经过。那场战争所消耗的金钱和物资数目惊人。你知道吗,1972年的圣诞节,河内落下的炸弹吨数比二次世界大战中的总数还多!你知不知道,越南战争花掉了美国1233亿美元!她一直想知道,那粒击中他的子弹到底值多少钱。63美分?1.2个美元?一定有人知道。另外让人深感不幸的是他的大脑。即便在当今,她还是认为那是一个了不起的大脑。他是个极其诚实的人,希望成为伟大的生物学家。在她还没有读过C.P.Snow的作品时,他就告诉过她,自然科学家与人文学家在思维方式上有诸多不同。只有一次他没有跟她在一起而让她高兴,那是她参加了一个有关是否开设创造科学课程的荒唐的听证会。如果他知道了,可能会恼怒异常,暴跳如雷。对那些不懂得尊重科学规律的人,他一点儿也没有耐心。她原来常常将他的诚实归因于他的北佬出身。直到现在她仍然喜欢撒个小谎来让别人高兴,把事情抹平,或避免伤害感情。当然,恋人间肯定会争论诸如虚伪有什么社会功用及类似更愚蠢的话题。只是这样的争论并不常见。她再一次站起来,长时间地站在那儿,盯着他的名字,说了声就在那儿,然后转身离开。左边有个人盯着她,她生气地回看他,因为他看到她在流泪,这冒犯了她。她以一种毋庸置疑的口气说这是一场愚蠢的战争,然后大步从他面前走过。在斜坡的顶端她又一次转过身来,想确认一下他的名字在哪里,这样她在看到纪念碑的图片时,就可以指出他的名字所在的位置。他从来都没有说过再见。他每次离开的时候都只说,多保重,亲爱的。他会用不同的方式来说这句话。他在离家奔赴越南时,就是这么说的。她站在斜坡的顶端,半举着一只手,那笨拙的姿势像是在说再见。她将手放了下来。她想对他说嗨,多保重,亲爱的,可这似乎非常不合时宜。她离开了这个地方,在这一天余下的时光里,她非常高兴,因为她觉得自己应该这样。她想他可能会喜欢这纪念碑。他可能会讨厌那些专栏文章。他不是为了国家、正义或什么崇高的事业而献身的。只是在那样的年代里没有更好的选择,而他的选择让他失去了自己的生命。TheRoleoftheUndesirables流浪汉就是开拓者?这似乎很荒唐。加州的大人孩子都知道拓荒者都是巨人---那些拥有无穷的勇气和不屈的精神的人。然而,当我穿越白沙洲,一路走下去,这个念头却始终盘踞在心头。这些开拓者们都是些什么人呢?那些背井离乡走进旷野的人都是些什么人呢?很少有谁会离开安乐窝有意地自讨苦吃、自甘穷困。人们总是住在哪儿就产生依恋,扎下根来。变换住处无异于一种连根拔起的痛苦举动。一个事业有成颇有地位的人就会安土重迁。成功的商人、农夫和工匠通常就呆在原位不动。那么,到底是些什么人会奔向旷野和未知的前程呢?显然是那些还没有成功的人---那些倾家荡产或从未有过出息的人;那些尽管有能力却天性冲动、无法忍受日常的单调工作的人;那些沦为自己的不良嗜好的奴隶的人---酒鬼、赌棍,还有追逐女人的浪荡子、被流放的人---躲避法律的逃犯和坐过牢的人,毫无疑问还有一些寻求健康的人---患有肺病、哮喘、心脏病的人们,末了还夹杂着一些寻求冒险的年轻人和中年人。所有这些人都渴望变化,有些人可能是受换地方就可以换运气的天真想法所驱使,很多人都想去一个没人认识自己的地方,在那儿开始新的生活。当然他们并非特意地出外寻找艰难困苦,如果最终他们承担起了非凡的工作、忍受了难以言说的艰苦、还取得了无法企及的成就,那也是因为迫不得已。在奔逃的过程中他们成了行动家,在无法逃避的生存奋斗中他们获得了力量和本领,这是一个要么死去要么行动的问题,而一旦他们尝到有所成就的喜悦,他们就渴望品尝更多。不知怎么的,对流浪汉和开拓者之间家族相似性的这一发现在我脑子里生了根,随后的岁月里它不断和大量的观察纠缠在一起,而这些现象表面上看和流浪汉或者开拓者都没有什么联系。这促使我去思考当时我还没有什么真正的兴趣也知之甚少的一些题目。我和好几个老前辈交谈过---他们中有一个八十多岁的土生土长的人---在萨克拉曼多,在普拉瑟维尔,在奥伯恩,在夫勒斯诺。起初要得到我想要的信息并不容易,我不能把自己的问题问得足够具体。早期的拓荒者和矿工都是些什么人?我问道。他们是一群勤奋、难缠的人,这就是我得到的答案。他们喝酒、打架、赌博,还嫖妓,他们心胸宽广、贪婪、亵渎神明又惧怕上帝,他们要么花天酒地,要么衣食无着却同样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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