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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共43页协议编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项目:望泉家园C区居住小区1#住宅楼甲方:北京万科四季花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北京顺义建筑企业集团公司日期:2007年6月第2页,共43页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北京万科四季花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北京顺义建筑企业集团公司望泉家园C区居住小区项目1#住宅楼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是由甲方投资开发建设,经过招投标,现确定由乙方承建。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保证工程顺利实施,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甲乙双方签订的(政府备案合同)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北京市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甲乙双方完全自愿和完全理解本补充协议条款的情况下,签订本工程合同补充协议(以下简称本补充协议)。如本补充协议与政府备案合同有不相符合的地方,以本补充协议为准。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望泉家园C区居住小区1#住宅楼工程地点: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望泉寺村二、协议工期:开工日期:2007年3月30日;竣工日期:2007年12月15日;三、质量标准:合格并满足北京市长城杯质量标准四、组成本补充协议的文件包括:1、本补充协议书及后续的补充协议2、本补充协议专用条款、通用条款及其约定的内容3、工程量清单4、中标通知书、投标书、招标文件、图纸及其附件5、规范规程、验收标准、政策性规定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第3页,共43页7、政府备案合同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补充协议的组成部分。五、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本补充协议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并履行本补充协议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六、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本补充协议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补充协议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并履行本补充协议所约定的全部义务。七、本补充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补充协议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协议生效本补充协议订立时间:2007年6月日;订立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39号第一上海中心6层;甲方和乙方约定自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本补充协议生效。(以下无正文)甲方:北京万科四季花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章)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39号第一上海中心6层签署人:电话:010-84534666传真:010-84534193乙方:北京顺义建筑企业集团公司(公章)地址:签署人:电话:传真:第4页,共43页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目录一、定义二、协议文件内容及解释次序三、甲乙双方的人员配备四、甲方责任五、乙方责任六、廉洁合作七、工程监理与造价咨询八、工期管理九、质量管理十、工地现场管理十一、工程分包管理十二、材料设备十三、工程竣工验收与移交十四、竣工结算十五、工程保修十六、奖励与违约金十七、销售配合十八、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十九、不可抗力二十、保险和担保二十一、文物和工程障碍二十二、违约和争议二十三、协议解除二十四、协议生效与终止二十五、协议份数第5页,共43页1.定义下列定义除本补充协议中另有约定外,应具有以下所赋予的含义:甲方:北京万科四季花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甲方项目经理在本补充协议的专用条款中说明,甲方的指令经甲方项目经理签署盖章后生效。乙方:北京顺义建筑企业集团公司,乙方项目经理在本补充协议的专用条款中说明并指定为负责施工管理和本补充协议履行的代表。设计单位:北京市中科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北京赛瑞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监为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并在本补充协议的专用条款中说明,监理单位的指令经总监签署后生效。造价咨询单位:恒邦(北京)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施工场地:指由甲方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红线范围内场所以及甲方因工程地点所限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及路径。违约责任:指本补充协议一方不履行本补充协议义务或履行本补充协议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索赔:指在本补充协议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工程:指甲乙双方在本补充协议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包括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工期:指甲方乙方在本补充协议中约定,按照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图纸:指由甲方按本补充协议约定向乙方提供的全部施工图纸以及其它图纸,或乙方提交并经甲方批准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书面形式:指协议书、往来函件、会谈记录和数据文件(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小时或天:本补充协议及本补充协议附件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数计算时间的,均指日历天,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2.本补充协议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构成本补充协议的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本补充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补充协议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本补充协议的协议书;第6页,共43页本补充协议签订后双方约定的洽商、变更、工程会议纪要等书面协议或文件;本补充协议专用条款及其附件;本补充协议通用条款;中标通知书(或定标书);经双方协商认可的投标书及其附件;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及招标过程中双方来往的其他书面文件;施工图纸;政府备案合同;现行的法律、法规、条例、标准、规范。当本补充协议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功的,按本补充协议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乙方对本补充协议文件内容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补充协议文件内容转让或泄漏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索赔损失。双方同意无保密措施费。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和技术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监理组织有关专家论证认可后执行。3.甲乙双方的人员配备甲方人员配备:甲方驻工地总代表代表甲方履行本补充协议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本工程中甲方的所有文件必须经甲方工地总代表(或授权人)签署并加盖甲方项目经理部公章后方为有效。若甲方工地总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其后任继续行使本补充协议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甲方派驻工地的其他工作人员按本补充协议规定对乙方的进度、质量等进行管理。甲方总代表可授权其他人员代表自己行使本补充协议约定的职权,并可在必要时更改或撤回。甲方总代表授权人,在甲方总代表授权的范围内向乙方签发的函件,与甲方总代表签发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乙方对此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甲方总代表进行确认。确有必要时,甲方总代表或其授权人可发出口头指令,乙方对指令应予以执行,且乙方应于发出口头指令后2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乙方未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在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仍决定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以执行。第7页,共43页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属于本补充协议内的工作内容,如乙方拒绝执行甲方指令(包括且不限于变更签证单),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执行指令,所发生的费用(另加15%的管理费)从乙方当期工程款中扣回,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人员配备:乙方驻工地总代表代表乙方行使本补充协议约定的权利,履行本补充协议约定的义务。乙方的要求、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乙方驻工地总代表签字并加盖乙方项目部公章后递交甲方,但其中对本补充协议的任何修订、工程结算款的审定等重要文件,需有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的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甲方驻工地总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甲方代表依据本补充协议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或监理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工期不能顺延。乙方所有管理人员名单和施工设备应完全符合乙方的投标文件,其中项目经理必须是乙方提供的考察项目的项目经理,否则,甲方在乙方进场后有权终止本补充协议,乙方必须无条件退场,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本工程项目部管理人员在本补充协议范围内所辖工程或分项工程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均须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如乙方需对人员安排、机械设备等进行变更,必须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否则,乙方每违约一项(或一人),需支付违约金2万元。其中项目经理发生变更违约,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本补充协议总价下浮1%。乙方管理人员变更后,其后任必须无条件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乙方在开工前应向甲方提供有关人员上岗证、有关设备合格证年审证等证件。乙方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水电安装负责人必须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4小时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在获得甲方批准后方可缺席,否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人次。乙方项目经理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因故外出必须提前1天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在获得甲方批准后才能外出,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人次。对于下列乙方工作人员,甲方有权要求及时更换,乙方在收到书面通知后必须在24小时内将其调离本工程范围,否则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人次;同时,乙方应在48小时内用甲方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人员。第8页,共43页对施工进度及质量达不到本补充协议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专业水平达不到岗位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施工人员;不能积极配合甲方正常工作(包括销售)者;违反甲方或乙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与投标书及本补充协议规定名册不符者;与本工程施工无关及对本工程产生不良影响的其他人员。4.甲方责任施工准备期间:负责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施工许可证、施工临时占用道路等合法手续,乙方须全力协助办理。完成红线以外的“三通”,提供临时给水、临时电、临时道路到红线内。乙方进场后,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临时水电设施的移交手续,移交后由乙方负责维护。提供施工场地工程地质、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一套,必要时乙方应自费进一步探明。将水准点、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提交乙方,并于现场交验;水准点、坐标控制点交验完毕,即由乙方自费负责维护,此后由于破坏或失准带来的重新测量、放点费用及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向乙方于本补充协议签订后7日之内或双方约定的日期内提供施工图纸9套(含制作竣工图所用图纸3套),其他有关资料一套。如有需要则双方另行约定分批交付图纸计划。乙方须在施工现场随时保留一整套图纸,以供甲方、监理有关人员查阅。根据甲、乙双方商定的图纸使用时间表,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提供乙方所需的补充施工图纸及资料。乙方若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甲方可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组织有甲方、乙方、设计单位、质监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各承包单位参加的图纸会审,作好会议纪要,并按施工图的份数发给乙方。施工期间:审核乙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总进度计划及工程进度月报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安全,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审核、工程进度款的审核与支付、组织各阶段的工程验收、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办理竣工结算等。对放线验线、隐蔽工程等关键工序,甲方可请权威机构或部门进行复核或检验,复核或检验合格则甲方承担相应检测费用;如不合格,乙方承担相应检测费用及一切造成的损失。第9页,共43页根据销售等实际需要,对施工现场布置进行调整、对设计图纸进行变更。乙方有拖欠、克扣工人劳动报酬行为的,甲方有权采取下列任一或全部措施,乙方并应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1、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相应款项,直接支付给乙方所属工人。2、解除本补充协议。对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5.乙方责任乙方无条件协助办理施工许可证、施工临时占用道
本文标题:建筑合同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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